1、建筑工程管理制度汇编一、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诚信是长久合作基础,为此,为企业对所属各分支机构建造师,劳务分包方及专业承包方等合作伙伴,进行综合评议,并建立信用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特制订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第一条:信用档案建立信用档案包含分支机构信用档案,建造师(项目责任人)信用档案,劳务分包方及专业承包方信用档案。信用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企业相关部门对建档方每个月评议一次,通常信用不合格单位或个人,企业将分别给予“分支机构清退出局,取消授权建造师上岗资格,分包方清除出场”处理,并在企业内部立案。第二条:分支机构信用档案管理1、分支机构信用档案,内容包含: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
2、劳务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方面。2、 信用等级划分:采取“积分划档”方法分为“信用合格”、“信用不合格”二个等级,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合格。3、 积分依据:以企业各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检验统计为依据,每个月考评一次。4、 积分分配方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劳务管理、财务管理分别为25分。5、 特殊情况扣分及处理措施(1)施工现场发生死亡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恶性劳务纠纷事件,均统计分支机构(项目部)“严重警告”一次扣除50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企业将采取强制方法,将其清理出局。(2)不主动主动处理被投诉案件,造成企业帐户被查封或划款,扣除该分支机构
3、50分。(3)各分支机构必需严格推行承包经营协议,严禁以分支机构名义私下和第三方签署经济协议,不得私自承接手续不完善工程; 严禁将承接工程直接转包,以包代管。凡发觉以上情况,统计该分支机构“严重警告”一次,扣除50分,并追究分支机构责任人责任。(4)通常不立即办理签署劳务协议或协议,使用了未办理进京施工立案手续劳务队伍;对进入施工现场农民工未办量实名制卡;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扣除25分,统计“警告”1次。(5)凡因所属项目部不服从企业管理,对检验中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劳务纠纷隐患。不按要求整改冒险作业,扣除50分,企业暂停办理该项目部一切手续。企业相关部门将做出“停工整理”处理,
4、报总经理批阅。第三条,建造师(项目责任人)信用档案管理1、 企业建立“建造师”(项目责任人)信用档案,从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劳务管理、协议履约情况、成本核实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依据其表现分为“优异”、“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对表现优异建造师(项目责任人),在本企业范围内优先录用。对不称职将取消其建造师(项目责任人)授权委托书上岗资格。2、 建造师(项目责任人)作为企业唯一授权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含有配置对应项目人员机构权力,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进度计划,劳务管理等负全责。3、 项目责任人无上岗资格,必需委托建造师代管。报企业总经理授权,明确要求其责任,权力和义务、并在企
5、业立案。4、 通常配合企业管理、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无事故、取得区优质工程以上或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以上荣誉建造师(项目责任人)录入“优异信用统计”一次。5、 通常不服从企业管理,施工现场发生死亡事故,严重质量事故、恶性劳务纠纷建造师(项目责任人)按相关法律要求负担对应责任,企业总经理立即撤消项目授权书,统计该建造师档案永不录用。并取消授权资格。6、 通常在工程检验过程中,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上报主管部门要求停工整改,而未认真落实,统计该项目建造师(项目责任人)“严重警告”一次,十二个月之内,出现2次“严重警告”建造师(项目责任人),企业总经理将取消授权上岗资格。7、 通常不配合
6、企业部署工作,不按企业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不按时参与企业组织会议及培训,统计该项目建造师(项目责任人)“警告”一次,十二个月之内,累计3次出现“警告”统计,企业总经理将取消其授权上岗资格。第四条、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信用档案管理1、 企业建立劳务分包、专业承包方食用档案,定时对和企业合作劳务分包队伍、专业承包队伍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为和企业以后深入合作提供参考.2、 通常诚信遵法,和项目部配合默契,并在工程创优、文明安全施工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统计企业优异分承包方名目在企业内部推荐优先使用。3、 通常服从项目部管理、无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恶意劳务纠纷分包方,均录入企业合格分承包方名册,许可参与企业范围内竞标活动。4、 通常不遵章遵法,不服从项目部管理、并所以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恶性上访、恶意诈骗等事件分包方,均录入企业不合格分包方名单,司永不录用。5、 企业对已完工工程立即进行评价,登记入册、对信用良好分包方在企业范围内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