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制度1. 目标 落实实施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保护职员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生产正常进行,预防事故发生,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2. 适用范围适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各项安全健康活动管理3. 职责权限3.1总则3.1.1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各部门领导负责制,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行政领导负责。 3.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每个职员必需认真推行各自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3.2企业经理安全职责3.2.1企业经理是企业安全责任人,对企业安全工作负全方面责任,必需认真落实实施各
2、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3.2.2同意、公布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长远计划,审定重大灾难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案。3.2.3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立即研究和处理相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关键安全技术问题。 3.3.4 企业内实施各级承包,和和外单位各项承包协议中,全部必需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评。 3.2.5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3.2.6为安全体系运行提供资源支持。 3.3生产经理(管理者代表)3.3.1生产副经理在企业总经理指定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3.3.2确保职业健康安全体系
3、建立、运行。3.3.3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方法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计划。3.3.4帮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处理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取优异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3.3.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安全技术问题。3.3.6参与重大事故技术分析工作。3.3.7坚持“五同时”标准,即:在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评选生产时候,同时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评选安全工作。3.4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3.4.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责任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方面责任,认真落实实施各项安
4、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3.4.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经同意后,组织实施。3.4.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3.4.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验班组级安全教育。3.4.5组织职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时进行考评。3.4.6组织车间级定时、不定时安全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觉隐患立即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要采取临时安全方法,立即向企业上报。3.4.7组织或参与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要求立即上报。3.4.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
5、安全员工作。3.4.9副主任在主任指定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3.5 班长安全职责3.5.1组织班组职员学习、落实实施厂和车间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5.2组织班组 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安全技术考评。3.5.3搞好本班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齐全完好。3.5.4组织或参与通常事故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方法。3.5.5定时组织安全活动,认真实施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验安全,班后总结安全。3.5.6搞好本班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班正常生产秩序,监督检验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器具和消防器材。3.5.7检验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实施情况
6、,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巡回检验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统计。3.5.8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阻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验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3.5.9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3.5.9发觉隐患要立即处理,作好统计,不能处理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方法;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汇报。3.6 车间安全员职责 3.6.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生产办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3.6.2.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验实施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验实施情况。
7、3.6.3.帮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3.6.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验实施情况。3.6.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帮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员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评工作。3.6.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和工艺条件变动方案审查工作。3.6.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验,阻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3.6.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管理工作。3.6.9负责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3.7 工人安全职责3.7.1参与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8、7.2认真实施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需认真检验本岗位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3.7.3精心操作,严格实施工艺规程,遵守纪律,统计清楚、真实、整齐。3.7.4按时巡回检验、正确分析、判定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3.7.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觉缺点立即消除,并做好统计,保持作业场所清洁。3.7.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多种劳动防护用具、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3.7.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阻止她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实施,同时,立即向领导汇报。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3.8 技术中心 3.8.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需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方法,采取(引进)新技术,必需首先审核技术安全可靠性
9、。3.8.2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科研工作,组织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重大疑难问题。3.8.3会同相关部门提出 试生产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3.8.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3.9生产办(含调度) 3.9.1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帮助总经理组织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3.9.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员劳动防护用具标准,并监督检验。3.9.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方法计划,督促相关部门按期实施 3.9.4.组织对职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协同经理办,定时组织安全考评。
10、3.9.5参与全厂性安全大检验,监督、检验隐患整改工作。3.9.6组织编制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修订。3.9.7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处理隐患,确保安全。3.9.8碰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汇报,严禁违章指挥。3.9.9负责生产(工艺)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制订事故防范方法。 3.9.10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安全监察工作,参与安全装置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3.9.11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3.9.12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完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3.9.13帮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职业健康工作。3.9.
11、14常常进行现场检验,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觉违章有权阻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相关领导。3.9.1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优异经验。3.9.16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突出问题,立即向领导或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意见。3.9.17负责伤亡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与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判定工作。 3.9.18负责企业内剧毒品、爆炸品、 放射性物品等要害岗位、 消防管理工作。3.9.19常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火检验和演练。3.9.20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制度,并监督落实、实施。3.9.21负责
12、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审批;参与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验收工作。3.9.22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3.9.23组织火灾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3.9.24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管理。3.9.25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定时检测、检验、校验工作。3.9.26制订或审定相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标安全方法计划,并确保实施。3.9.27在计划和部署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部署安全方法。3.9.28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法。3.
13、9.29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与相关 3.9.30实施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项目不留隐患。(通常新建、扩建、改建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工程项目,全部必需有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设施。这些设施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3.9.30设计改造项目均要进行安全审查,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实施,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4064)实施。3.9.31对引进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3.9.4参与项目标完工验收工作。3.10 质管办安全职责3.10.
14、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实施分析(化验)系统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修订生产工艺规程。3.10.2负责多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质量分析,提供正确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3.10.3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其它事故相关数据分析和测定。3.11 储运办安全职责3.11.1对采购器材、设备、防护用具、器具必需有验收统计制度,并对上述产品质量负责。3.11.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含国外进口)必需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和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3.11.3严格实施相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要求,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管理工作。3.11.4定时
15、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评。3.11.5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对车辆、船舶维修保养。3.11.6参与厂内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3.11.7按要求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 3.12 经营办安全职责3.12.1.安全技术方法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3.12.2凡安全方法不落实技术方法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3.12.3要确保劳动防护用具、及职业病防治费用合理使用。3.13 经理办3.13.1组织调入职员和相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入厂安全教育。3.13.2实施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要求和女工劳动保护要求,并依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
16、包含临时工录用)和职员调配工作。 3.13.3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和工伤判定工作。 4.安全教育 4.1入厂教育 4.1.1 新入厂人员(包含新工人、协议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 )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一级),由经理办组织,生产办负责,教育内容包含: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关键意义,通常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和入厂后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车间及其它部门。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含: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步骤、关键设备性能、安全技术
17、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含:岗位生产任务、特点、关键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方法、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 4.1.2进入企业参观、学习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员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与劳动亦应经过接收单位对应安全教育。 4.2日常教育 4.2.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员进行常常性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4.
18、2.2.各单位应定时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七天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4.2.3.在大修或关键项目检修,和重大危险性作业(含关键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安全教育。 4.3特殊教育 4.3.1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评管理规则(GB 5306)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评,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3.2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期限组织复审。 4.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4.3.4发生
19、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生产办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收事故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反复发生。 4.4安全考评 4.4.1生产办负责组织进行,考评内容包含: 1.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理化性质,对人体危害,预防方法和抢救处理标准(应急预案)。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种类和作用,和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具和器具,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法。 8.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相关要求。 4.
20、4.2 班组安全技术考评,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实施,考评内容包含: 1.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车间(岗位)生产特点和所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理化性质,对人体危害、预防方法和抢救处理标准。 3.本车间(岗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具和器具,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工艺步骤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相关要求。 5.工艺操作 5.1运行 1.必需编制产品工艺规程,并依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法,严
21、格按操作法进行操作。 2.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需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需遵守工艺纪律,不得私自改变工艺指标。 3. 操作者必需严格实施化工部颁发操作工六严格要求,不得私自离开自己岗位。 4. 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5. 在现场检验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多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验,必需有些人监护。 6. 严格安全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 正确判定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能够先处理后汇报(包含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8. 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于异常状
22、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5.2 开车1. 必需办理开车操作票,检验并确定水、电、汽(气)必需符合开车要求,多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供给必需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需进行分析验证。2. 检验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确保装置步骤通畅,多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于完好状态。3. 保温、保压及洗净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需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4. 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危险性较大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生产部门人员到场。5.必需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6. 多种条件含有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相关岗位之间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
23、压和加减负荷幅度(速率)要求。 7. 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改变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和相关岗位和部门联络,发觉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5.3停 车 1. 必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需按停车方案中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和相关岗位和部门联络。 2. 系统降压、降温必需按要求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次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统计压力、温度改变。 3. 大型传动设备停车,必需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排放和散发,预防造成事故。 5. 冬
24、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方法,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情况,预防冻坏。 6.防火和防爆 6.1应依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企业生产办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6.2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火花及炽热表面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需申请办理动火证。 6.3 动火证 6.3.1.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使用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具体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方法 、每次开始动火时间和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署名及意见。6.3.2动火项目责任人对实施动火
25、作业负全责,必需在动火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方法制订,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6.3.3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具体查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觉不含有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汇报。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出30分钟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6.3.4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安全防火检验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6.3.5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觉
26、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立即联络相关人员采取方法,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责任人、动火人检验,消除残火,确定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6.3.6化工班组负责生产和动火作业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6.3.7各级审查同意人必需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需亲自到现场具体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方法,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 7.消防组织和设施7.1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方针,采取优异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施目标管理。7.2 企业必需设置相关键领导和各职能部门
27、领导参与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对应设置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义务消防组织。 7.3 消防组织应依据企业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改变,确定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消防目标管理,进行常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7.4 对全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生产、储运 、使用过程及其相关设备,进行严格管理。7.5企业应依据国家、部颁规范、要求相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消防设施、消防器材。7.6企业内部设置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员管理,并制订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时进行试运行。7.7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显著、取用方便又较安全地方,要常常检验,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
28、和用量、定专员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7.8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主动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7.9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7.10 应随时将使用过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擦洗材料,放入有盖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时清除。7.11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7.12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7.13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工具。7
29、.14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鞋。7.15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需时佩戴防护用具。 8.危险化学品 8.1 危险化学品使用严格实施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 含有一定危险性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管理。 8.2安全技术方法(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降低毒物溢(逸)散。(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替换敞开式操作。(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8.2.2个人防护方法(1)配置专用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员保管,定时检修,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
30、生产、使用场所饮食。(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具,工作结束后必需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应急解毒药品。8.2.3对中毒人员抢救,应按 应急预案实施。8.2.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预防其它物质窜入。8.2.5 盛装腐蚀性物品容器应认真选择,含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和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和氰化物相遇。8.2.6 易燃物品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需采取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
31、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方法。8.2.7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预防泄漏方法。 击。 8.2.8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排放,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发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8.3 装卸运输 8.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需出示相关证实,向指定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需和托运单上所列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技术判定书。8.3.2 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性质,佩戴对应防护用具,装卸时必需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8.3.3
32、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需使用符合安全要求运输工具。 1严禁用叉车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安全方法,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2严禁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温度较高地域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要求负荷降低25。 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严禁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8.3.4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依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方法。8.4 报废处理8.4.1 剧毒物品用
33、后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需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员负责管理。 8.4.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报废处理,必需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安全保障方法,并经当地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处理。8.4.3 凡拆除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需先清洗洁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8.4.4 生产过程中产生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需加强管理,不得随同通常垃圾运出。9. 物资储存9.1 基础要求9.1.1库房、储罐区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 3月 23日公安部第 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年 )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要
34、求(YHS01)要求。9.1.2 物资储存场所应依据物品性质,配置足够、相适应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9.1.3 必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9.1.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显著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道路应保持通畅。9.2 仓库管理 9.2.1 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查对、检验进库物品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物品不得入库。9.2.2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安全方法。9.2.3 物品发放,应严格推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35、。化学危险物品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常常检验核准。9.2.4危险物品储存要严格实施危险物品配装要求,对不可配装危险物品必需严格隔离。 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和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2氧化剂或含有氧化性酸不能和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危险物品和一般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6.剧毒 、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需实施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管理措施使用单位必需凭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9.2.5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堆垛周围,不准进行试验、分装、
36、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责任人上报,企业相关领导同意,采取安全方法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验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9.2.6 保管人员应依据所保管危险物品性质,配置必需防护用具、器具。9.2.7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该部署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9.3 储罐区管理9.3.1 多种承压储罐应符合中国相关压力容器要求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 、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9.3.2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储用和管线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9.3.3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和储罐无关
37、管道、电缆等穿越,和储罐区相关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取跨越防火(护)堤方法铺设。9.3.4 储罐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J 74)等相关要求实施。10. 电气安全10.1 电气运行安全 10.1.1电气人员必需严格实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13号)。10.1.2 要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验,发觉问题立即消除。10.1.3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时进行检验试验。10.1.4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和检修,必需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
38、和中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实施。10.1.5 电气设备必需有可靠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需完好每十二个月应定时检测。10.1.6 电气作业必需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评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人员担任。10.1.7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电气工 具。10.1.8 变、配电所必需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 中明确要求。10.1.9 运行人员应严格实施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 移和终止制度。10.1.10 高压设备不管带电是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片进行工作,若必
39、需移开遮栏 时必需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安全距离。10.1.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周围工作时,必需由两人实施, 并由技术熟练人员担任监护。10.1.12 供电单位和用户(调度)联络进行相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需复诵,查对无误,并将联络内容、时间和联络人姓名统计在案。10.1.13 电解整流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要求: 1采取调压稳流方法,保持恒流生产。 2电槽首次开启电压要求低于极化电压值。 10.2 电气检修安全10.2.1电气检修必需实施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 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10.2.2 不准
40、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不管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严禁合闸、有些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10.2.3 必需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责任人员同意,并采取可靠安全方法,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担任。10.2.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需放电、验电,确定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 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10.2.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需由责任人指派有实践经验人员担任监护,不然不准 进行作业。10.2.6外线、杆
41、、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需进行全方面检验,确定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 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员监护,预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线路检修时,必需采取可靠方法,预防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需认真检验,预防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止办理汇报手续。 6在同杆共架多回
42、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仅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称号。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全部应设专员监护。10.2.7 在带电设备周围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千伏及以下为 1.5米;10千伏以上为3米。10.2.8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10.2.9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根据要求选择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替换。11.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具(器具)管理11.1 范 围11.1.1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43、作用全部隶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需加强维护,确保灵敏好用。11.1.2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个人随身穿(佩)戴用具,称为防护用具,均属加强管理范围。11.2 安全装置维护管理11.2.1 多种安全装置要有专员负责管理,常常检验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11.2.2多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时检修。11.2.3各类安全装置主管部门要按相关规程,对主管安全装置定时进行专业检验和校验,并将检验、校验情况载入档案。11.2.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检修完成后必需立即复原。11.3防
44、护器具选择和保管 11.3.1 必需依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相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取适宜防护用具和器具。11.3.2 多种防护器具全部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地方,并有专员负责保管,定时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统计或铅封,主管人应常常检验。11.3.3必需建立防护用具和器具领用登记卡制度,并依据相关要求制订发放标准。11.4 管理分工11.4.1 凡机械、设备上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安全阀、压力表,多种机械上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11.4.2 凡属电气方面安全保护装置(如多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11.
45、4.3凡属工艺过程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11.4.4 凡生产区域中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11.4.5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保护人体安全用具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12.施工和检修12.1 施工组织 12.1.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需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同意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 企业生产经理同意。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需向相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搞清拟建区内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标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全部必需有安全施工技术方法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全部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同意后方可开工。12.1.2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层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