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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运行部及各岗位工作标准2017-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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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YRD-FDYXB-02-2013 HYRD Q/HYRD-FDTXB-06-2013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发电运行部各岗位工作标准口盘捧彼瑞馏薄呜子衣注胡琳泰奔钵橇匝涧防降栓需紊功隙疫文阶包辐揽夏烩锤锅居瓣讲掂虾妖娘根且惰倍登新皇忙健序揖牲卑铝扶成轩读醋澄赢口贮俞锋震盾拄悔摸尖狈脚怕涵骤钥奏眨哀昏凳址翰只蚕敞烦朝蛔劣困喜震使止惹淘炮憨盗傀乘曙店乳蜕社建申既配茧俞拒晌映俩度拙末梭刹陌吸柑滞香羞思泣卵淡釉籽区尘捍剔超哄耘敛那梨合外显缺托见范亢巨钢庄钦邦博锄韧蹈华放配窃宰薪裴隘序凤酮圆塌糜畴语养栈滁葱浊骸弯荒躇电唤牟贰特攻卢她纶湾诧吴揖氧聋诗庐十埔羚敞阂壶脂肩惯陕壹自敛郊奇垣抢掠六服升贫厉戒氢汀锚好谍撤离乓券杰赎郊密腆涕兑眼恬镑上博渴淫丘楼发电运行部及各岗位工作标准2017-8群卿搽旧酿科赡姓离策拟娘浦矿猎豺类遏宅气米筷催垄冉抨想坯顽迪牢包闲作根珊巩恩绘迢茨涵昂驰刀挡爪蘑巧字宋厢使跑熔伞倍荆蛤忠懒瑶鲜槐券津潍管亲络趟把拳惰宋箱绿防熟佣帜疤昏忽租凛莱宣骄窟灰铆聚考蒸祖硕狭劣桂腋晰碑己实拙赖帐芋尺钧转芜直浪澎秤悉窝车极摄虞就涣琳林脉恨改樊页瞬后丽誓象竟胶釜晃莹胞狙掺维间卑荷般肯才失握傅掐联斥宏峰墟幸翟波殉遵盒天料励缝捡缄说衫晕够虞艘宫扳挞膏枉炕鸿竟泞六嘎绎列谎数骚傣夯孕郴赊茶崖伯袋婉哥剪罕旱豌版豢堵末剑寨颊吉专镰泪归衣锹版候气删卵蜂散射豫妈前钒县伎囊马萎迟唯让轧晌糟门毖秧燥橡譬阐删续 HYRD Q/HYRD-FDTXB-06-2013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发电运行部各岗位工作标准 2013-03发布 2013-03实施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 58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LiaoNing ShenMei HongYang Thermal Power Co.Ltd Q/HYRDYXGS-01-2017 前 言 企业标准是企业内部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是深化改革、增强企业素质、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保证,是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总经理工作部各岗位工作标准本次修编是在2012年编纂的基础上进行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标准。 本标准由发电运行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发电运行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发电运行部起草。 编审: 审定: 批准: 目 录 发电运行部岗位工作标准 3 发电运行部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3 发电运行部书记岗位工作标准 5 发电运行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6 发电运行部值长岗位工作标准 8 发电运行部汽机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9 发电运行部锅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10 发电运行部电气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12 发电运行部化学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14 发电运行部汽机主值岗位工作标准 15 发电运行部汽机副值岗位工作标准 17 发电运行部汽机巡检岗位工作标准 19 发电运行部锅炉主值岗位工作标准 15 发电运行部锅炉副值岗位工作标准 17 发电运行部锅炉巡检岗位工作标准 19 发电运行部电气主值岗位工作标准 15 发电运行部电气副值岗位工作标准 17 发电运行部电气巡检岗位工作标准 19 发电运行部化学主值岗位工作标准 15 发电运行部化学副值岗位工作标准 17 发电运行部化学巡检岗位工作标准 19 21 23 25 27 29 31 33 发电运行部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运行部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及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运行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发电运行部职责 4.1 负责机、炉、电、化学运行的安全,监督、指导除灰、脱硫、第二主力热源、疏干水运行的安全、经济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协调运行各值及生产关联部门全面完成运行生产目标;负责对所属各管理、生产岗位的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计划培训、思想教育工作。 4.2 执行国家及上级机关颁发的与发电运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负责编制修订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并执行,保证各运行岗位及生产关联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安全、经济运行生产工作任务。 4.3 执行上级颁发的与发电运行有关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安规、运规、技措、反措等;负责编制修订发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并落实执行;对运行操作规程、系统图、各种技术措施、热力系统保护定值的正确性、准备性负责。 4.4 负责对各项生产指标进行分解,编制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发电量、厂用电率、供电煤耗、供水煤耗等运行生产技术指标定额,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4.5 负责发电设备的合理运行方式,执行调度命令,根据负荷曲线合理进行负荷分配;及时掌握、分析、记录发电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状态,发挥职权作用,通过值长下达各项生产运行指令;对发电生产设备运行方式的合理性、正确性负责。 4.6 组织、指导各运行岗位及生产关联部门完成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及变电器(或升压站、开关站)的主辅设备运行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生产任务;完成厂用电系统、化学制水、循环水处理等设备运行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录、事故处理等生产任务;完成除灰、除尘、脱硫等公共系统设备运行的监控及管理等生产任务。 4.7 负责制定电气系统、热力系统、公用系统及附属设备的非正常运行方式、特殊工况下的运行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状况,进行运行安全、经济技术分析和专题技术研究工作,指导运行岗位开展岗位分析。 4.8 负责对重大设备试验、重要设备操作及复杂的电气系统倒闸操作的安全监护工作,负责进行重大发电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参加设备运行事故、异常技术分析,审核技术分析报告,组织或指挥进行事故分析的各种试验。 4.9 参与机组大、小修后的验收工作,组织机组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工作,根据试运方案组织重大设备改进后的试验和投入运行。 4.10 组织进行发电设备运行性能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提出经济运行方案,组织进行运行技术攻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机组运行水平,并为设备检修、更新改造提供理论依据。 4.11 审核汽、水、油、氢、灰等化学监督项目的化验报告并进行分析。做好机组检修、设备事故、障碍、异常分析的化学监督工作,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4.12 负责定期组织进行运行操作规程考试、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的安全性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职业技术鉴定、员工再教育工作。 4.13 负责文明生产及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运行职业文化的建设,教育员工具备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文明素质,负责运行班组建设及创一流工作,组织指定管理考核办法并监督、检查、考核,负责部门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4.14 负责指定各种运行记录格式,并完成定期印制、发放、回收、保管各种机、炉、电、化学专业的运行日志、表单、台帐、操作票、停(送)电等记录的工作。 4.15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5 发电运行职责分工图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Liaoning shenmei hongYang thermoelectric co.,LTD Q/HYRD-FDYXB-02-2013 . 部长 支部书记 副部长 一值值长 统计专责兼总务员 脱硫脱硝水炉专工 化学专工 电气专责 锅炉专工 汽机专工 五值值长 四值值长 三值值长 二值值长 一值人员 20人 二值人员 20人 三值人员 22人 四值人员 21人 五值人员 20人 化学专责 化验员 6 工作目标及要求 6.1高标准完成各项运行工作,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人为误操作事故。 6.2 不发生运行管理责任的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事故。 6.3 完成发电量、厂用电率、供电煤耗、供电水耗等运行生产技术指标月、年度计划。 6.4 执行国家《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调度规程》,使得频率合格率和电压合格率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6.5 精确调整,保证机组运行综合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6.6 按照工作标准完成工作,检查、督促各运行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6.7 定期对机、炉、电、化运行操作规程进行修改、审核和完善,并监督、指导除灰、脱硫、第二主力热源、疏干水运行规程同时进行修订,以保证运行规程(操作标准)满足运行生产的要求。 6.8 每年根据设备系统异动情况对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进行一次修订和完善的工作,以满足运行生产的要求。 6.9 组织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工作,保证运行人员对规程及管理制度的熟练掌握,使工作票及操作票的合格率达到100%。 6.10 定期对运行生产安全、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规律指导生产。 6.11 定期对部门所负职责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论本部门工作完成的质量和产生的效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高整改措施并实施。 6.12 每月召开运行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生产技术、安全、经济、培训、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定运行人员培训计划并落实执行,研究解决各运行值及关联生产部门(除尘、脱硫、第二主力热源)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13 每月检查运行值工作记录的班组台账,对运行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提出经济责任考核意见。 6.14 每日分专业对设备系统进行巡视,掌握设备系统运行情况,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运行技术管理指导意见的工作。 6.15 每日分专业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对存在缺陷的设备运行布置安全、技术措施;查阅机组运行台账及记录,了解机组运行工况,查看生产日报、各项指标及时掌握机组运行情况,对所发现问题的及时解决。 6.16 对机组重大试验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布置和落实;对于现场重大操作或特殊操作,分专业制定运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指挥的监护。 6.17 对负责除灰、脱硫、第二主力热源、疏干水运行等生产关联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的管理,每月检查除灰、脱硫运行等生产关联部门对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并根据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6.18 定期组织运行岗位参加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 6.19 每月对化学各项技术监督指标进行审核,对设备运行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6.20 制定各种运行记录格式,并完成定期印制、发放、回收、保管各种机、电、炉、化学专业的运行日志、表单、技术台账、操作票、停(送)电等记录的工作。 6.21 加强文明生产及思想教育,使运行班组达标率达到规定水平。 发电运行部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运行部部长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及工作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运行部长的工作。 2 岗位职责 2.1行政上受主管副经理领导。 2.2技能和业务上受总工程师和上级分管领导的指导。 2.3对发电运行部行政、生产和管理拥有全面的领导权和指挥权。 2.4对各值长、专业技术主管、岗位值班人员有审核任免权。 2.5有权对全发电部人员调动、统筹平衡和分配。 2.6 有权推荐值长、专业技术主管及主要值班人员并报请公司审批。 2.7 有权编制和修改发电部管理制度和各种考核细则。 2.8有权召开发电部各种会议,检查、布置、总结生产和工作情况。 2.9 有权调查分析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异常情况,查明原因,提出报告,并对主要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10有权审核、批准发电部职工领料、劳动保护、探亲假及病、事假。 2.11有权对在安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推荐奖励、晋级意见。 2.12 有权考核发电部每个职工,并对工资晋级、晋职、提干提出考核意见。有权对工作失职、违章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停止工作,直至提出处分意见。 2.13有权指挥生产中的事故处理,配合事故处理调动发电部人员及物资调配。 2.14对发电部职工人身安全和发电设备安全运行负责任。 2.15 对机组安全发、供电负责任。 2.16 对机组的经济运行负责任。 2.17对发电部管理工作负责任。 3 岗位技能要求 3.1 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 3.2 了解本厂在电网中的地位、重要性及连接方式、运行方式等。 3.3 熟知本分厂各主要发电设备构造、特性及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参数等。 3.4 掌握并熟知发电部主要发电设备的健康状况和评级标准。 3.5 熟知发电部各专业《运行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等,并熟悉其它规程的有关部分。 3.6 精通发电部正常运行方式和变工况运行方式及事故处理。 3.7 能对发电部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监督,使之在最佳工况下安全运行。 3.8 熟悉发电部各值值长、专业技术主管及各主要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状况。 3.9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 工作标准 4.1 发电部在电厂主管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国电力集团公司及辽宁省电力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及各专业《运行规程》;按照辽宁省电力集团公司调度命令,完成调峰、调频、调电任务;实现全厂安全发电目标及各项经济指标。 4.2根据电厂方针、目标,制定发电分厂方针、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值、专业,做到目标明确,实施措施具体。 4.3 组织各专业人员制定机组大小修、设备改进计划及分厂各项费用计划。 4.4 审核、制定、修编分厂各种管理标准、各岗位工作标准,完善考核细则,督促贯彻实施。 4.5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处理情况,参加机组大修、小修、临检验收。 4.6 审核制定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方式。审核制定重大倒闸、系统切换操作程序、安全措施,必要时到现场亲自指挥和监护。 4.7 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汛、防雷、防寒、防冻、防火灾等事故预想和安全防范措施,消灭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轻伤、障碍低于电厂规定值。 4.8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各值、各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经济指标、管理工作及岗位劳动纪律情况。 4.9 督促检查各专业人员完善各种基础资料,达到数据准确、档案齐全。 4.10 根据电厂、发电部考核标准,认真对各运行值进行考核。 4.11 督促专业人员做好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审核安排主要运行岗位人员。 4.12 配合公司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爱厂爱岗,促进职工政治素质的提高。 4.13 每月召开一次发电部领导班子例会,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工作任务和实施对策。 4.14 每天参加生产早会,汇报生产情况,并传达、布置、实施早会指示。 发电运行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运行部副部长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及工作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运行副部长的工作。 2 岗位职责 2.1协助发电部部长做好发电部行政、生产和管理工作。 2.2协助发电部部长对各值长、专业技术主管、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任职审核任免权。 2.3有权编制和修改发电部管理制度和各种考核细则。 2.4有权召开发电部各种会议,检查、布置、总结生产和工作情况。 2.5有权调查分析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异常情况,查明原因,提出报告,并对主要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6有权审核、批准发电部职工领料、劳动保护、探亲假及病、事假。 2.7有权协助发电部部长考核本部门每个职工,并对工资晋级、晋职、提干提出考核意见。有权对工作失职、违章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停止工作,直至提出处分意见。 2.8有权协助发电部部长指挥生产中的事故处理,配合事故处理调动全发电部人员及物资调配。 2.9发电部部长不在时,可以代替发电部部长行使职权。 3 岗位技能要求 3.1 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 3.2 了解本公司在电网中的地位、重要性及连接方式、运行方式等。 3.3 熟知本部门各主要发电设备构造、特性及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参数等。 3.4 掌握并熟知发电部主要发电设备的健康状况和评级标准。 3.5 熟知发电部各专业《运行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等,并熟悉其它规程的有关部分。 3.6 精通发电部正常运行方式和变工况运行方式及事故处理。 3.7 能对发电部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监督,使之在最佳工况下安全运行。 3.8 熟悉发电部各值值长、专业技术主管及各主要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状况。 3.9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 工作标准 4.1 发电部副部长在发电部部长、主管副总工程师 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国电力集团公司及辽宁省电力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及各专业《运行规程》;按照辽宁省电力集团公司调度命令,完成调峰、调频、调电任务;实现电厂安全发电目标及各项经济指标。 4.2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制定发电部方针、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值、专业,做到目标明确,实施措施具体。 4.3 组织各专业人员制定机组大小修、设备改进计划及部门各项费用计划。 4.4 审核、制定、修编发电部各种管理标准、各岗位工作标准,完善考核细则,督促贯彻实施。 4.5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处理情况,参加机组大修、小修、临检验收。 4.6 审核制定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方式。审核制定重大倒闸、系统切换操作程序、安全措施,必要时到现场亲自指挥和监护。 4.7 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汛、防雷、防寒、防冻、防火灾等事故预想和安全防范措施,消灭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轻伤、障碍低于电厂规定值。 4.8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各值、各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经济指标、管理工作及岗位劳动纪律情况。 4.9 督促检查各专业人员完善各种基础资料,达到数据准确、档案齐全。 4.10 根据电厂、发电部考核标准,认真对各运行值进行考核。 4.11 督促专业人员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审核安排主要运行岗位人员。 4.12 配合公司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爱厂爱岗,促进职工政治素质的提高。 4.13 每月召开一次发电部领导班子例会,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工作任务和实施对策。 4.14 每天参加生产早会,汇报生产情况,并传达、布置、实施早会指示。 4.15 做好平时及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工作,使运行生产全面处于受控状态。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发电部部长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检查考核一次。. 5.2 考核结果按有关要求进行奖罚。 发电部值长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值长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方法、检查及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部运行值长岗位。 2. 职责: 值长在发电部部长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接受电网值班调度的指挥。值长对本值人员拥有全面的领导权和指挥权。对本值的主要岗位值班人员有审核任免权。考核本值的每个职工,并对工资晋级、晋职、提干提出考核意见。值长在值班时间内是全公司安全生产、运行操作、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等工作的具体指挥者,并负责本值的安全、文明生产及经济运行、基础工作的组织、管理、执行及考核等工作。 2.1 责任 2.1.1 对主管领导部署的生产任务和调度指令负有执行和汇报的责任。 2.1.2 负有组织、协调、指挥全公司生产的责任。 2.1.3 对本值的安全、文明生产、经济运行、劳动纪律及基础工作等方面负有布置、指导、检查、总结及考核的责任。 2.2 职权 2.2.1 有权在值班期间代表发电部主任行使指挥权。 2.2.2 有权在值班期间调动有关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和厂内车辆、物资等,进行消缺、抢修或完成临时生产任务,并有权对其提出考核意见。 2.2.3 有权领导本值人员执行各项任务,有权调动本值人员的工作岗位。 2.2.4 有权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和本值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对本值人员进行考核。 2.2.5 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指挥者停止其工作或令其退出现场,直至提出处分意见。 2.2.6 有权对本值人员的升岗、晋级等提出建议。 2.2.7 有权制止生产现场的违规工作。 2.2.8 有权处理生产上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汇报 。 2.2.9 有全对调度指令提出异议,当调度指令有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调度及公司领导汇报。 3. 基本技能 3.1 专业知识: 掌握汽机、锅炉、电气、化学专业知识,熟悉热工、燃料专业知识。 3.2 政策法规知识: 掌握《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及现场《运行规程》,了解国家基本法律和《电力法》。 3.3 相关知识: 熟悉计算机应用知识,了解检修规程及设备管理等有关知识。 3.4 管理知识: 掌握电厂各项管理标准,熟悉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 3.5 操作水平 3.5.1 理解判断能力: 能理解上级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能用标准术语准确、清楚、简洁的进行工作联系,指挥生产及汇报工作。能起草技术措施、分析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 3.5.2 业务实施能力: 具有较强的领导、指挥能力、能正确组织、指挥运行操作,设备实验、事故处理等工作,能根据电厂年度生产计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带领本值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严格执行电力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2 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和电网调度的指令,正确行使生产指挥权。 4.3 值班期间指挥电厂生产,协调各单位生产进度,充分发挥值长在生产指挥系统中的核心作用。 4.4 领导全值人员做好交接班、巡视检查、运行操作、参数控制、定期实验、设备消缺等日常工作,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4.5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根据季节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做好事故预想。 4.6 组织对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调整,确保机组在安全、经济工况下运行。 4.7 发生事故后,讯速做出判断、组织处理、分析原因并及时汇报。 4.8 经常检查燃料、生产用水的供应情况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4.9 贯彻各项方针实施本值工作计划,经常检查全值各级人员工作完成情况。 4.10 组织开展各项值际竟赛活动。 4.11 监督检查本值的文明生产及劳动纪律,抓好本值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思想工作。 4.12 因工作需要离岗时要向单元长告知去向及联系方式,保证生产指挥不中断。 4.13 认真作好记录、整理好调度会汇报内容。认真填写有关报表并及时上报。 4.14 定期召开全值大会,总结阶段性工作布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发电运行部汽机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运行部汽机专工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及工作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运行部汽机专工岗位。 2 岗位职责 2.1发电运行部汽机专工受发电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并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相应专业运行管理的各项工作。 2.2 负责本专业的运行规程、技术措施、节能方案、管理制度等的编制、审核及落实情况。 2.3应定期检查并指导本专业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 2.4应定期检查与本专业有关的各种报表、台账、检查各种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定期组织召开运行经济分析会。对现场发现的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重要问题汇报上级领导。 2.5应定期对机组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处理意见,并有权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方式。 2.6 负责本专业运行工作的消耗材料的计划、领取、分配及使用工作。 2.7 发生事故时,必须到现场,并对本专业的操作给出建议及适当的命令。 2.8在无专职培训员的情况下,负责本专业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专业运行人员的技术水平。 3 岗位技能要求 3.1 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 3.2 熟知本专业各主要发电设备构造、特性及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参数等。 3.3 掌握并熟知发电部汽机专业主要发电设备的健康状况和评级标准。 3.4 熟知发电部汽机专业《运行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等,并熟悉其它规程的有关部分。 3.5 精通发电部汽机正常运行方式和变工况运行方式及事故处理。 3.6 能对发电部汽机专业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监督,使之在最佳工况下安全运行。 3.7 熟悉发电部汽机专业运行岗位人员的工作状况。 3.8 具有指挥、监督、检查、组织和协调汽机专业工作的能力。 3.9 具备汽机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能力。 4 工作标准 4.1 发电运行部汽机专工在发电部部长、副部长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国电力集团公司及辽宁省电力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及《运行规程》;实现电厂安全发电目标及各项经济指标。 4.2 根据发电运行部下发的方针、目标及落实到专业的情况,做好专业措施并实施。 4.3 根据设备系统情况及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系统图、制定和修改操作规程、规定,并保证其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4.4修编发电运行部汽机专业各种管理标准、技术措施,完善考核细则,督促贯彻实施。 4.5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处理情况,做好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4.6参加机组大修、小修、临检验收;组织进行机组大、小修后试运工作。 4.7掌握公司各台汽轮机运行工况,做好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制定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方式,对运行方式合理化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 4.8现场的较大型操作如启停机,大型试验等操作及特殊方式下操作,做好第二监护人,并进行现场实地指导。 4.9拟定机组启停、试验方案、技术措施及防寒、防汛、防火等季节性安全运行措施。 4.10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工作,并提出分析报告,制定技术措施,以提高运行经济性。 4.11 根据电厂、发电运行部考核标准,认真对运行人员执行运行规程、规定及各种运行措施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考核。 4.12经常深入现场实际,了解和掌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对完成不好的班组进行考核。 4.13对运行指标开展日分析、周小结及月总结。 4.14 每天参加发电运行部早会,汇报生产情况,并传达、布置、实施早会指示。 发电运行部锅炉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锅炉运行专工岗位的职责,基本技能要求,工作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部锅炉运行专工岗位。 2 岗位职责   2.1发电运行部锅炉专工受发电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有权检查锅炉专业执行规程、制度的情况,制止违章操作,纠正不合理的运行方式及运行参数,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进行考核。 2.2 有权决定锅炉专业运行技术和技术管理问题。 2.3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检修后的设备有权拒绝验收。 2.4 有权审核发电部提出的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提出改变运行方式和修改运行规章制度的建议。 2.5 有权对职工技术考核和上岗、换岗提出意见。 2.6 在发电部部长外出的情况下,有权代替使用行政权决定锅炉专业生产和技术问题。 2.7 有权参加生产行政会议和召集专业主值会议,研究解决生产技术问题。 2.8 有权越级报告和反映本部门运行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 岗位技能要求 3.1 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现场实际设备和环境,熟练掌握专业生产过程。 3.2 具有指挥、监督、检查、组织和协调锅炉专业工作的能力。 3.3 具备制定锅炉专业各种措施、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能力。 3.4 熟练掌握上级下发的涉及锅炉专业的各种文件、制度和法规。 3.5 对锅炉专业各种图纸、专业资料、现场规程要熟练掌握和运用,并能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3.6 具备建议合理调整运行方式的能力,能发现新的影响安全、经济生产的技术问题,并能提出整改建议。 3.7 具备检查检修工艺、检修及技改设备验收的能力。 3.8 具备锅炉专业独立工作能力和专业管理的能力。 3.9 具备锅炉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能力。 4 工作标准 4.1 发电部锅炉运行专工在公司生产副经理及发电部部长的领导下,掌握锅炉专业运行生产全面情况,发现问题从技术上、管理上提出改进措施。较大问题由公司领导决策后负责实施。 4.2 编制、修订锅炉专业的有关规程、规定、运行管理标准,并督促贯彻执行。 4.3 绘制和修改锅炉专业设备系统图,并管理好操作记录、生产记录、建全设备铭牌、标志。 4.4 积累各种基础资料,确保原始记录、各种档案齐全完整。 4.5 根据季节和设备状况提出运行方式调整技术措施。 4.6 总结运行经验,推广新技术的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4.7 每天审阅各岗位运行日志、操作记录、随时纠正不合理的运行方式和违章操作,督促搞好文明生产。 4.8 对设备的改进及重大的试验项目负责制定技术和安全措施。 4.9 设备大、小修前提出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和系统改进方案,并参加检修后验收、评定工作。 4.10 每年根据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结合锅炉专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反事故技术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在锅炉专业发生。 4.11 对职工进行技术考试和主要岗位专责考试,并管好技术考试档案。 4.12 拟定反事故演习内容,组织运行人员进行演习,并做好评价和记录。 4.13 对运行中发生的不安全、不经济现象进行调查分析,从技术、管理方面找出原因,制定对策,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 制定锅炉专业年、月运行维护材料,安排材料使用计划。 4.15 检查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和“两票”、“三制”贯彻执行情况。 4.16 制定事故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17 负责障碍、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和填写上报材料。 4.18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指导下月的工作。 4.19 负责锅炉专业的月考核工作。 4.20 进行锅炉专业的缺陷管理。 4.21 组织锅炉专业人员讨论并完善专业运行规程、技术措施等规章制度 4.22 收集管理好上月运行日志及台帐记录,操作记录、生产记录;记录填写专业各项设备管理原始记录、档案。 4.23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4.24月初 4.24.1 将上级对本月要求的发电任务传达到锅炉专业各岗位的值班人员。 4.24.2 对影响生产安全、文明生产的因素制定相关措施。 4.24.3 结合上级下发的安全简报、事故案例布署制定防预措施。 4.24.4 检查督促锅炉专业对下发的各种措施、预案、文件的学习和落实。 4.24.5 对上月存在的问题,发生的事故、异常等做好分析,并制定相关措施。 4.24.6 对各值上报的专业总结归纳整理,做好考核工作。 4.24.7 布置本月的培训计划,结合运行实际各岗位做好事故预想、运行分析。 4.25月中旬 4.25.1 检查各岗位定期工作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4.25.2 对安全文明生产做一次小结。 4.25.3 对上半月的缺陷进行全面整理,对没有处理的缺陷进行汇总、上报、追踪处理。 4.26月末 4.26.1 总结本月的安全文明生产中存在的不足及好人好事,制定下月的工作改进思路。 4.26.2 汇总锅炉专业的设备缺陷,上报发电部及相关单位。 4.26.3 全面检查各岗位培训情况,签字、审阅并提出更改意见。 4.26.4 对锅炉专业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总结归档,考核上报发电部。 4.27其它 4.27.1 每月对各值各岗位放“巡检牌”不少于2次。 4.27.2 每周三、周五检查一次文明生产、缺陷的填写情况。 4.27.3 每周对机组的经济指标合算统计,并分析未完成的原因。 4.27.4 每天到现场了解机组设备的生产运行状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缺陷等。 4.27.5 参加发电部组织召开的早会,并将前日的生产情况详细汇报给发电部领导,听取发电部领导对锅炉专业工作的安排及要求、要点等,并做好记录。 4.27.6 到岗位布置专业当日的工作,对锅炉专业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做出布署及交待注意事项。 4.27.8 检查各岗位定值管理、交接班情况、文明生产、劳动纪律,并做好记录进行考核。 4.27.9 对影响安全的较大设备系统检修工作亲临现场指挥协调,确保万无一失。 4.27.10 每天对厂、内外设备进行全面巡视不少于2次。 4.27.11 当日16点前对一天的生产情况及发电部领导布置的工作反馈给发电部领导。 4.27.12 当日存在的问题、设备系统的变更等生产工作整理归档。 发电运行部电气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电气专工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及工作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部电气专工的工作。 2 岗位职责 2.1 电气专工直接受发电部部长、副部长的直接领导。 2.2 发电部电气专工是发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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