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实践Mar 3 2024CHINA GLOBAL BUSINESS MAR.2024 CHINA GLOBAL BUSINESS 163 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概念作为公共财政支出方式的一种,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由财务部门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优先从国内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政府采购电子化是指利用现代化的通信技术,尤其是互联网进行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等物品的一种采购活动。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初级
2、阶段,而政府采购电子化在国内的应用更是刚刚起步。尽管世界范围内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不均衡,但是这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并且将成为今后发展的主流。相对于传统采购模式而言,政府采购电子化能够打破时空壁垒,提升采购效率,节约采购费用约 30%,使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市场,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使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人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可以加强对政府购买活动的监督管理,使之更加透明、公平,从而更好地遏制违规,节省人力,减轻工作负担,提高政府形象以及采购方满意度。鉴于推行电子采购具有许多优势,并从其可行性与必要性出发,加速推进电子采购的完善已成为当务之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存在的问题服务体系不完善大部分小供
3、应商的经营模式还停留在过去的商业模式,电子化设备配备不全,具备一定专业能力的人员较少,导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存在的问题与建议问题与建议 文/蒋巧玲为了满足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根据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2019年11月13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突破传统的单一采购方式,让政府采购能够实现公开、透明,提高跨行政区域供应商参与市场交易的平等性,湖南省财政厅委托运营商建设和运营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这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的互联网交易和监管平台。采购人
4、足不出户即可货比多家,一键下单即可送货上门,打通了采购人与各供应商的“最后一公里”实现轻松采购,真正地实现了方便、快捷、高效、低成本的采购,节约了财政资金。中国经贸CHINA GLOBAL BUSINESS164 中国经贸2024年3月中商品管理、订单处理及物流管理等服务跟不上,最终只管卖不管售后,采购人有苦难言。平台功能有待提升一是全流程的电子化采购还未完全实现,如平台还未实现电子公章签章功能,不能在线签订合同,不能在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二是通过平台直接联系商家回复太慢,甚至得不到反馈。三是平台功能还需开发,如湖南省电子卖场暂未实现预算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相关联,导致
5、数据不能互联互通。四是目前的电子化采购仅实现了线上咨询、线上确认和买卖,但是最后都要有一份书面的合同、发票、验收单等作为原始凭证,在买卖双方到目前为止,都要根据会计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来进行保管,而传统的纸质合同的签署成本较高,导致增加纸张成本、打印成本以及异地签署的快递费用等。五是用书面方式签订合同,要经过内部审批、快递等过程,一套完整的流程下来快则要一两天,慢则要三四天,影响采、供双方的交易效率。平台设计不全面一方面,自平台上线以来,平台交易价格监管一直存在缺失,虽然采购法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但对此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操作细则,比如怎样确定市场平均价,用什么方式获取,
6、怎样形成价格监督机制并进行运用等问题,都没有对应的实施细则。卖场上的商品价格与线下相比并不实惠,因一些供应商质保金等程序问题,供应商将其成本转嫁到商品或服务上,间接地提高了商品价格,导致采购成本上升,没能实现政府采购价格更优,有效的市场价格监控成为空白。另一方面,采购品目不齐全,像药品和一些专用材料等卖场未上线甚至禁止供应商上架,目前这些设计的不足给采购和财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监管工作依然面临挑战尽管电子卖场可以让采购行为有迹可循,但实践中仍然有监督目标容易达不到的问题。一方面,供应商可以按顾客的需求进行上架和配送,买家也可以在网上和供货商进行实际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谈判。在系统中只会出现
7、某一种品牌,某数量、某品质的限定,但最后发货时所购买的品牌,数量,品质都与之前的选购不符,从而使得违法购买行为更为隐蔽。另一方面,长久以来,个别预算单位的小额开支没有被完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之中,造成了监督的空白。尽管电子卖场把预算单位的小额开支也包括在内,但是却不能使采购单位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系统相关联,在买方的允许下,卖方可以随意改变商品、服务的项目、名称和数量,监督职能几乎形同虚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展建议进行系统资源整合,共同参与,数据共享一是创新体系,如将“互联网政府采购”与国家征信、各类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明确
8、统一的商品库建设,实现各主体信息共享;与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和资产管理等系统相互衔接,提高政府管理和监督能力。二是规范货物规格和工程、服务参数和产品来源库。组织各方力量,完善入驻商家库、入库商品等的规格参数和商品产地等信息,扩大宣传推广,早日使其作为产品和行业标准,及时更新入库商家的商品规格型号及生产信息,以免出现议价后商家以商品缺货或产品已更新换代等为借口,甚至盗用、冒用其他产品来替代交易商品或者是降低服务标准及质量,特别是一些技术性产品、工程和服务更加要统一交易标准,尽可能地打破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孤岛,提高采购效率。三是完善平台互动功能,畅通反馈渠道。各采购人和供应商是平改革实践Mar 3
9、 2024CHINA GLOBAL BUSINESS MAR.2024 CHINA GLOBAL BUSINESS 165 台最主要的使用者,对平台的使用次数也最多,最能发现平台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及时有效地反馈互动有助于促进平台各功能的日益完善,更好地为各使用者与管理者提供服务和监督。四是建立安全体系,保障信息安全。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备份恢复等层面,做好必要的防护技术,定期对系统平台进行安全检测和完善,严格保护涉及敏感信息的采购、资金量大和关键性项目信息的数据安全性,以防黑客的入侵、窃取和泄露重要信息。五是完善行业自律和奖惩制度。利用数据库对符合要求和遵守规则的供应商及商品体现星级标识,
10、对违背法律规则的商品和供应商及时下架或降级,对星级高的供应商实行快速办理、简化手续等绿色通道,以此促进各供应商能洁身自好,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价格监测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获取、分析、监测电子卖场平台商品价格,编制价格监测指数法,建立包括供应商、采购人、监管平台或部门等在内的交易价格实时评估机制,对入库商品通过动态价格评估、价格监测、全卖场平台及各大网络电商平台自动比价,对新增商品按规定进行上线资格评估等,对超过限价范围的商品禁止上架,对已经上架的商品实施冻结、停止交易,以此督促供应商及时修改价格提高上架成功率,同时方便采购人一次即可采购到合适的商品,还可以防止一些供应商以恶意低价
11、吸引采购人挑选,成交后不按交易合同执行,以次充好,扰乱采购市场。完善监管举措,实现设立初衷一是要有完备的注册制度,保证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都符合政府采购对上架商品的要求与管理,而且要和税收发票制度中的存货出入记录制度相结合。该机制的设立,是为了保障供货商所供应的货物及服务项目的准确,以保证其在采办全流程追踪。二是聘用社会贤达人才担任网上商城交易道德评议人员,不定时地对符合规定采购数量及金额的订单进行随机抽样检查。专业人士对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在审核过程中,根据客户的要求,严格审核客户的报价,保证客户采购的合理性与真实性。这样既能强化对供货商的监管,又能有效地预防违规现象,体现出
12、为保障对采购交易市场各参与者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的态度和决心。三是避免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简单等同于社会电商。电子卖场是一个公益性的平台,要坚守为预算单位、为企业、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初心。如果电子卖场背离我们的初衷,反而形成了一个垄断和割裂的电商平台、信息孤岛,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盛行,电商乐于按比抽成,厂家苦于制度垄断,我们推进的这项重大改革就背离了初心,失去了价值。四是避免商品品目失控,出现大量“政府采购版”的商品,造成商品可比性减少,出现价格虚高的情况。有些商品或服务打上“政府采购版”标签后,成本低廉或配置不高的商品价格就上来了,该标签容易给采购人一种威严感,即使知道价格偏高依然被
13、迫选择,影响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同时卖场商品品目的建设尽可能地根据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内容来制定,否则电子卖场就像一个“百货市场”,商品种类越多,市场越大就越不好控制。五是继续推进阳光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行政管理,是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通过创新来制定和完善现有法律规章制度,使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发生转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规范采购单位的采购流程,保证采购工作符合规定,杜绝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建立健全的监管组织,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全过程监管,保证各参与主体严格遵章办事,从而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还可以强化社会舆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对政
14、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合同签订等内容,均享有知情权。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社会公众得以全面地了解到政府采购的程序,如此一来,既提高了提升政府的工作效能与服务水平,又能推动政府采购体制改革,预防违规违纪。加快数字化建设进程,实现资源互联互通实行信息化运作,实行“淘宝式”采购,网络化管理,标准化运作,系统化监管,需要建立起多个部门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在当前的基础上,不断地加强对交易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地改进和运用。同时推动电子信用建设,促进供应商信用评级和重大政府采购合约融资的深入整合。在更大的层面上构建政府间的信息共享体系,推动“阳光政府”的深入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在合同确认、签字等方面采取电子化方式,将采购方与供货商的采购运作费用降到最低。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是一种新的跨越,是建立健全我国现行的采购体制、提升工作效能、降低费用的有效手段。为此,应加速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电子化政府采购职能,保障阳光采购的目标得到充分的实现,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服务。(作者单位:湖南省双牌水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