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员工开拓新用户奖励措施(一) 宗旨第一条 为了开拓新经销店,强化销售渠道,提升企业利润,特制订本措施。(二) 奖励措施第二条 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 奖励对象:营业部全体员工。第四条 奖励名额:10名第五条 奖励条件;依下列评审标准核计每一位员工“总点数”,前10名者入围。1、平均进货点数核计方法:(1)计算每一个新经销店每个月平均进货金额,核定点数。(2)累计该员工全部经销店网点,然后除以新网点,即得平均进货网点。2、达成率点数核计方法:(1)(该员工年月日总店数)-(年月日总店数)=净增销售点。(2)净增+销售点=完成率。要求开拓店数(3)以达成率核定销售点。3、开拓月份网点核计方法:(1)员工每一新经销店按其开始进货月份核定销售网点数。(2)累计员工全部新经销店网点,然后除以新网点,即得开拓月份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