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婚丧喜庆应酬措施第一条 本企业职员及其亲属婚嫁丧事,企业或同事赠贺(赙)仪,悉依本措施为准。第二条 本企业职员婚嫁,企业赠贺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喜幛一幅。(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礼金1300元。第三条 本企业职员儿女婚嫁,企业赠贺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喜幛一幅。(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赠礼金各1100元。第四条 本企业职员父母、儿女及其配偶丧事,企业赠赙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送花圈一个。(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赙仪1100元。第五条 本企业职员亡故者,企业赠赙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花圈一个。(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赙仪2100元。第六条 职员送礼及赠赙仪悉依下表标准办理:第七条 本措施未要求职员其它亲属丧喜事及职员或其亲属其它喜庆,企业送礼或赠赙由主办单位酌情办理,但婚丧喜庆如有相同赠予两份以上喜幛或花圈时,除赠予一份外,其它部分改送现金。第八条 本措施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