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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港湾企业存货核实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企业资产安全、预防资产流失,使企业财务核实能够真实、全方面地反应企业存货管理活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存货必需含有以下两条:
1、 该存货包含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存货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条 本企业存货采取历史成本记帐标准。
第四条 本企业存货核实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生损失按实际损失额计入成本或费用帐户。
第五条 本企业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转销法。
第六条 企业生产形成存货不包含在本制度内,本制度存货仅指在生产领用前以存货形态存在于企业内资产。
第二章 存货计价、帐户设置、核实管理
第一条 本企业存货核实采取实际成本法计价。
第二条 存货采购成本通常包含存货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和其它税金、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保险费和其它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费用。
第三条 下列费用不包含到存货采购成本中,发生后要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和成本。
1、 存货在使用前因为企业本身原因造成存货送回厂家维修发生费用。
2、 存货在使用前因为企业本身原因发生修理费
3、 非企业原因造成存货维修发生但又无法找到能够负担费用对象费用。
第四条 不计入采购成本费用按以下标准负担,纳入部门绩效考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指示,按总经理指示处理。
1、 供给部采购物资,发生不可计入采购成本费用计入当期供给部门管理费用。
2、 项目部采购物资,发生不可计入采购成本费用计入当期工程成本。
第五条 企业发出存货采取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第六条 盘盈存货成本,应该根据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确定计价标准。
第七条 企业应设置一套有数量和金额材料明细账,由企业财务部成本会计负责统计,另设一套只有数量材料明细帐,设在项目部,由库管员负责登记。
第八条 月底财务部成本会计要把材料明细帐经过电子邮件或其它形式给驻项目部出纳。
第九条 每个月底,驻项目部出纳负责代表企业财务部和库管员查对帐目,确保企业总部明细帐和项目部材料收发台帐相符。
第十条 项目部出纳每次查对库存台帐后要填写广西创新港湾企业物资查对统计,具体列明查对发觉问题,经库管员签字后交财务部。
第十一条 财务部成本会计应该每六个月和库管员查对帐目一次,确保企业帐帐相符。每次查对库存台帐后,成本会计要填写广西创新港湾企业物资查对统计,具体列明查对发觉问题,经库管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按材料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材料明细账,进行明细核实。项目部物资台帐比照财务部建立,必需确保两套帐能完全一致查对。比如:
存放在防城港项目部炸药按以下标准建帐
原材料-防城港项目部-库房-炸药品种
第十三条 项目部出纳负责搜集项目部原始凭证,具体内容包含入库验收单、领料单、发票及其它原始凭证,每个月分三次寄回财务部。工程量确定书及相关收款凭证不由项目部出纳负责,由项目经理直接交财务部。
第十四条 项目部搜集原始凭证时要登记接收凭证统计表,并经过交原始凭证人签字,和接收凭证统计表同时寄回。接收凭证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一份出纳自存,年底集中交财务部。
第十五条 财务部成本会计依据项目部出纳寄回原始凭证进行帐务处理,财务部总帐会计负责复核。
第十六条 财务部收到供给部、生产中心交来采购协议、分包协议要专门保管备查,收到入库验收单、发票等采购业务凭证后,要查看相关协议,确定帐务处理方法和内容。
第十七条 月底企业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后,供给商发票没有寄到,财务部成本会计应暂估入帐,下月初冲回,等发票收到后再计入帐户,不得直接拖延到下月入帐。
第十八条 依据协议先付款,后给发票供给商,假如企业不设置预付帐款情况下,企业在付款时能够先记到应付帐款借方,收到发票后记贷方。
第十九条 假如财务部成本会计能够估量到企业因为付款和协议原因在较长时间收不到发票,能够按入库验收单估价入帐,以后收到发票后和估价有差异,能够依据发票做出调整。
第二十条 财务部成本会计收到项目部转来分包商工程量确定书后,要立即登记工程施工帐户和应付工程款帐户。而且要依据分包协议确定付款期限。
第三章 存货盘点
第一条 企业存货盘点分随时盘点、定时盘点和年度盘点。
第二条 随时盘点由库管员负责,库管员要依据实际情况,随时清点库存物资,确保库存台帐统计物资数量和实际物资数量相符。
第三条 定时盘点由财务部和库管员负责,具体要求以下:
1、 每三个月驻项目部出纳要代表财务部亲自到仓库和库管员共同盘点库存物资,盘点后出纳员要填写库存物资盘点差异统计表,列明盘点碰到情况,库管员签字后交财务部。
2、 财务部成本会计要最少每六个月到项目部仓库实地盘点一次,并填写库存物资盘点差异统计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后存档,
第四条 年度盘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生产中心、办公室、审计员参与,对企业全部资产进行全方面大盘点。假如企业有外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要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
第五条 年度盘点职责:
1、 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资产盘点表。在实地盘点时负责统计。
2、 项目部负责在实物存放地点准备好多种必需度量衡量器具,并进行具体检验,以确保计量正确性。
3、 生产中心负责相关设备、物资完好标准制订和培训,使参与人明白将要盘点内容。在实地盘点时负责具体盘点。
4、 审计员负责对盘点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条 盘点程序
1、 由财务部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准备所需盘点表格。
2、 存货保管部门把存货按要求标准堆放好,应努力争取整齐、集中、分类,并放置物资品名标识牌。盘点期间已收到物资而未办妥入帐手续,应另行分别存放,并给予标识。
3、 盘点小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添入盘点表。
4、 假如有未入帐领料单、退库单、入库验收单等票据,应由财务部门编制盘盈资产记录表和盘亏资产记录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帐面结存数后一联财务部门自存,一联送保管部门。
5、 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要编制盘点汇报,具体分析盘点中碰到问题、盘盈和盘亏原因分析,提交总经理审批。
6、 总经理要召开专门会议,确定盘盈盘亏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七条 全部盘点资产全部要保持静止状态,所以盘点开始后应停止物资进出及移动。
第八条 盘点结果处理:
1、 盘盈资产处理:资产盘盈后,要将资产重新登记入帐。盘点小组要添制一式两份盘盈资产记录表,经过盘点小组责任人、监盘人、存货保管人签字,一联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一联交存货保管人登记存货台帐。
2、 盘亏资产处理:资产盘亏后,要确定资产盘亏原因和责任人,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盘点小组要添制一式两份盘亏资产记录表,经过盘点小组责任人、监盘人、存货保管人签字,一联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一联交存货保管人登记存货台帐。财务部要按盘亏资产种类、数量、金额从存货帐户中转出,扣除相关责任人罚款金额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把责任人罚款计入其它应收款帐户,收到罚款后从其它应收款中转出。
第九条 物资盘亏后,财务部负责提供清查盘存资料向税务局申报,经税务局同意,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第十条 财务人员记帐数量错误,如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情况,记帐人员应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处以罚款 元;情况严重者,应给解聘处理。财务部经理罚款 元
第十一条 项目部出纳传输票据不立即造成没有记帐,应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处以罚款 元;情况严重者,应给解聘处理。财务部经理罚款 元
第十二条 物资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经总经理审批同意进行处罚。
1、 对所保管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情况,保管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给予开除,直接上级罚款 元。
2、 对所保管财物未经同意而私自转移、外借或损坏不汇报者,保管人罚款 元,直接上级罚款 元。
3、 未尽保管责任或因为过失致使物资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保管人罚款 元,直接上级罚款 元。。
第十三条 本制度制订后,经过实施董事审批后实施,修改时也必需经过实施董事审批。
附表1
广西创新港湾企业库存物资盘点差异统计表
仓库名称: 年 月 日
财务部帐面统计
项目部台帐统计和实际库存
备注
品名
型号
单位
数量
品名
型号
单位
数量
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盘点人: 库管员:
附表2
物资盘点表
盘点时间:年 月 日
物资名称
型号
仓库
实盘数
帐面数
差异数
单价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盘点责任人: 保管人: 监盘人:
附表3
广西创新港湾企业盘盈(盘亏)资产记录表
财产类别:
存放地点: 年 月 日
物资名称
型号
编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盘点责任人: 监盘人: 保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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