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集团企业标准
发票(收据)管理要求(试行)
Q/XXXG 09.01.01-
1 目标
为规范财务收支凭证,结合本集团企业会计核实和监督具体要求,特制订本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集团企业及各子集团、子企业发票(收据)管理。
3 发票收开具要求
3.1 企业业务人员在正常经营活动及业务中,向收款单位付款后,应向收款单位立即索取发票,包含商业零售发票、服务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房地产发票等。
3.2 对于不符合要求发票,即未经税务机关监制发票;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发票;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伪造、作废和其它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发票,业务人员一律拒收。
3.3 企业向用户销售商品时凭发货单及收款单据,由专员到开票处开具发票。对个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律开具一般销售发票。
3.4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有用户提供增值税通常纳税人证实资料,并严格按相关要求开具。
3.5 除赊销款项外,标准上先收款后开具发票。
3.6 开具发票(收据)时对已收款项应加盖“现金收讫”或“银行收讫”章。
3.7 在开具发票时,必需做到按号码次序逐一填开,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8 发票上填写付款单位应和实际付款单位相符。
3.9 票中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累计金额、日期、开票人姓名及其它发票内容要填写齐全。
3.10 发票中大小写金额要相符,金额累计(小写)数前要加符号“¥”封顶,大写累计数前应划上“”符号封顶。
3.11 开具发票字迹要清楚,不得有涂改、刮擦痕迹。
3.12 发票专用章应使用红色印泥。
3.1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严格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要求》开具。
4 发票(收据)使用管理
4.1 集团企业各单位应该建立发票(收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收据)登记簿,统计发票领购、使用、结存等情况。
4.2 发票应有财务部门指定专员购置和保管,而且保管人和开具人必需分开。
4.3 发票使用后应以旧换新,交回存根,票据管理人员要逐页检验。
4.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虚开发票。
4.5 空白发票何时使用何时盖章,不得事前盖章。
4.6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私自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4.7 作废发票(收据)应整份保留,并注明“作废”字样。
4.8 使用发票单位应该妥善保管发票,以防丢失。发票不得随便放置,下班时应放入保险箱内。如发票丢失,应于第一时间向集团务财部书面汇报,并同时向税务机关汇报。 中国最庞大资料库下载
4.9 企业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丢失前未经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应凭销货单位出具丢失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丢失发票经认证后或已认证,凭该票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增值税通常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实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作为抵扣凭证。
4.10 发票只准在要求使用区域内,按要求用途使用。
4.11 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办好交接手续,并有部门责任人监交。
5 内部收据使用和管理要求
5.1 内部收据由企业资金部门统一印制或购置,而且指定专员保管具体统计收据领购、使用、结存等情况。
5.2 内部收据应严格按企业要求使用范围开具,经过要求审批后同意方可加盖印章。
5.3 内部收据领用必需以旧换新,交回存根,而且查对开出收据和入账金额是否一致杜绝开收据收款后不入账行为发生。
6 行为责任
发票管理中发生下列行为和职责事故,本单位应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6.1 业务人员利用假发票或和实际不符发票进行报账舞弊行为。
6.2 业务人员不提供真实情况和情况不明要求财务人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款票不符渎职行为。
6.3 取得外来发票报账时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又拒不更正行为。
6.4 私自涂改发票行为。
6.5 财务人员不按要求开具发票事后造成不良后果行为。
6.6 财务人员对发票不进行严格审查,接收外来不符合要求发票报账,造成不良后果行为。
6.7 财务人员不推行职责,未按发票使用管理要求,私自转借、转让、代开、拆本使用、发生丢失、损毁发票,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后果。
7 其它
7.1 本要求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发票管理暂行措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要求》及其《实施细则》实施。
7.2 本要求由财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7.3 本要求自总裁同意签发之日起实施。
版 次
第一版
批 准 人
日期
使用期限
审核部门责任人
日期
起草部门责任人
日期
起草部门
集团财务部
起 草 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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