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卷烟厂企业标准劳动协议管理暂行要求 现将 年 月 日某卷烟厂第十届职员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经过某卷烟厂劳动协议管理暂行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某卷烟厂劳动协议管理暂行要求(见附件A)附件A:某卷烟厂劳动协议管理暂行要求第一条 我厂于 年 月实施全员劳动协议制管理,运作几年来,有些条款因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为了深入规范签订和推行劳动协议行为,加强劳动协议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正当权益,依据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本厂在册职员及新接收进厂职员,均须依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标准和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书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双方
2、各执一份。签署劳动协议时,企业为甲方,职员为乙方。第三条 劳动协议内容一、劳动协议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五、劳动酬劳;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协议终止条件;八、违反劳动协议责任。第四条 劳动协议期限分为三年期、五年期和无固定时:一、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龄满(含)以上、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眷、城镇复退军人,能够签署无固定时劳动协议。二、大中专以上(含)毕业生(全日制且属干部身份)签署五年期劳动协议。三、其它情形者签署三年期劳动协议。第五条 首次签署劳动协议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协议期限内。续订协议时不再约定试用期。第六条 经劳动协议当事人
3、协商一致,劳动协议能够解除。第七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协议:一、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协议,但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一、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二、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协议签订所依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第九条 职员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应该提前三
4、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第十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员能够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协议:一、在试用期内;二、企业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三、企业未按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提供劳动条件。第十一条 对职员劳动协议期内考评和劳动协议续订:一、经考评,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协议,标准上顺延原劳动协议期。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含)以上职员,提出要求签署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能够转为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二、加强对职员协议期限内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订协议关键依据。从下文之日起,职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劳动协议期满后应该终止劳动协议。1、无正当理由常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达
5、七天(含)以上,十五天以下;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达十五天(含)以上,三十天以下者;2、受行政留厂察看二年者;3、严重渎职,被评定为直接责任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者;4、偷窃公私财物,价值200元(含)以上者;5、参与赌博、卖淫、嫖娼受到厂部行政记大过处分以上者;6、因吸食、注射毒品或注射精神药品,被司法机关查获者;7、劳动协议期已满,但留厂察看期、厂内待业期未满者;8、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考评期限内终止者,经给调整安排合适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9、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形。第十二条 职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时,经济赔偿金计发标准:一、经劳动协议当事人
6、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协议:1、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协议,企业应依据职员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十二个月(未满十二个月按十二个月计算,下同)发给30天本人月基础工资额经济赔偿金,但最高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基础工资额;2、由职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协议,企业不支付经济赔偿金。二、属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要求,有下列条款之一者,由企业解除劳动协议时,不支付经济赔偿金:1、在试用期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推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由企业解
7、除劳动协议,企业按职员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十二个月发给相当于本人30天工资经济赔偿金,并不受高限;四、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需淘汰人员,企业按被淘汰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在本企业工作时间每满十二个月,发给相当于本人30天工资经济赔偿金,并不受高限;五、劳动协议期满终止,双方不再续延劳动协议,企业应依据职员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十二个月发给30天本人月工资经济赔偿金,并不受高限。第十三条 附则一、本要求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国家有新政策法规出台,按新政策实施;二、本要求解释权属人事劳动部门;三、本要求经7月19日厂第十届职员代表大会
8、第七次会议讨论经过,并从下文之日起实施。原以下文件同时废止:1、(1994)岩烟劳字第171号某卷烟厂实施全员劳动协议制暂行要求2、岩烟劳字(1995)第126号某卷烟厂实施全员劳动协议制补充要求3、岩烟劳字(1996)第72号相关某卷烟厂实施全员劳动协议制补充要求部分条文修改意见通知附件B:1、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证实书2、签署劳动协议考评情况表 附件B1: 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证实书姓 名性 别年 龄职员性质连续工龄劳动协议期限岗 位工 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解除、终止劳动协议时间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协议原因 本单位工作年 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零 个月实发经济赔偿金(元)已缴纳养老保险金年限及金额自 年 月起缴至 年 月止计 年零 个月,累计 元。 已缴纳失业保险金年限及金额 自 年 月起缴至 年 月止计 年零 个月,累计 元。 发证 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附件B2:签署劳动协议考评情况表姓名职员号参与工作时 间性别协议期限入厂时间协议期内奖、惩统计情况 署名: 年 月 日班组判定 署名: 年 月 日用工部门考评评价 盖章 署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