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首创房地产企业安全保密管理要求
为加强企业安全工作,尤其是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北京市及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规范条例,结合本企业是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参见工程部《施工现场管理要求》部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北京市及行业相关要求,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该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把落实好安全生产同实践“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和创建社会主义友好社会相结合,坚持同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企业经营理念相结合;时刻切记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专题。
第二条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体系、组织体系,构筑企业安全生产长久有效机制。企业设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督。遵照管经营者必管安全理念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标准;各主管领导、部门经理在抓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对所管辖部门安全工作负责,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三条 建立规范、完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方法,包含:安全检验制度、查整改制度、工作汇报和事故汇报制度、安全生产监督员制度、安全生产考评、奖励制度、卫生安全制度、安全生产预防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效覆盖,不留死角。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四条 落实预防为主方针,采取有效应对方法,主动消除多种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原因,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注入人性化理念,切实避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抓安全、促稳定作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发商。
第五条 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职员安全生产素质,使每名职员全部必需在自己岗位上认真推行各自安全职责,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价钱安全生产工作检验力度,把安全生产检验工作做为企业评价、考评各部门及职员工作业绩和绩效一项关键内容。
第七条 企业各部门在落实实施本安全要求时,必需遵守各国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和本部门工作具体情况和特点,立即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本身行业特点建立由总经理挂帅企业安全生产小组和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指挥部。
第九条企业安全生产小组组成:
组长:总经理(安全工作总管,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副总经理1人(安全工作主管,关键责任人)
常务实施: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管、实施,关键责任人)
组员:企业各业务主管领导及部门经理(部门安全主管,责任人)
第十条根据项目运作步骤企业决定成立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指挥部,机构组成以下:
总指挥:总经理(安全工作总管,第一责任人)
副总指挥:主管工程副总(工程现场安全总责,关键责任人)
总指挥助理:办公室主任(帮助总指挥、副总指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关键责任人)
指挥:工程部门责任人(工程现场安全主管,关键责任人)
现场专责:工程部门指派(工程现场安全监管、调度)
组员:现场工作各部门责任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一把手。(分管现场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按关键部位、关键设备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企业项目工程安全指挥部下设若干安全监督员,如:消防、计算机网络、车辆管理、质量、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形成安全生产网络。
第十二条企业安全监督员对所监督部位、关键设备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所监督对象要做到存放安全、设备安全、使用维护安全、方法安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统计、事故统计;有权阻止危害安全生产多种不安全危险行为,宣传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向企业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听取指示。
第十三条企业安全生产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安全工作监督和实施,带头实施企业现行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工作层层有些人管,级级有些人抓局面。立即协调处理多种事故和突发事件,指定专员负责将处理结果和决定立即向上级部门如实汇报和请示。
第十四条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指挥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指导和监督,带头实施保障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卫制度,负责协调、处理多种工程事故和突发事件,负责将处理结果和决定如实报请向上级主管单位。
第十五条在企业安全生产小组领导下,企业办公室是日常安全工作行政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工程部和土地开发部在企业安全生产小组和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指挥部双重领导下,负责拆迁现场和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工地现场安全行政责任单位。
附:
i. ×××房地产发展安全小组组成图。
ii. ×××房地产发展工程现场安全指挥部机构图。
iii. ×××房地产发展安全生产体系网络图。
iv. ×××房地产发展工程现场安全指挥体系网络图。
×××房地产发展安全小组组成图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 副总经理
常务实施:安全助理
(安全关键责任人)
组员:企业各业务主管领导
企业各部部门经理
(安全责任人)
×××房地产发展工程现场安全指挥部机构图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总指挥助理
指 挥
工程各配合单位一把手责任人
工程监理单位一把手责任人
施工单位一把手责任人
拆除企业一把手责任人
拆迁企业一把手责任人
企业现场安全工作专责
现场安全指挥部组员
×××房地产发展安全生产体系网络图
企业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企业安全卫生监督员
企业计算机网络监督员
企业机要保密安全员
企业交通安全监督员
企业用电安全监督员
企业生产消防监督员
企业安全保卫监督员
企业办公室安全责任人
企业财务部安全责任人
计划合约部安全责任人
企业工程部安全责任人
土地开发部安全责任人
策划营销部安全责任人
计划设计部安全责任人
×××房地产发展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
企业工程现场安全指挥部
实施单位
前期工程
理单位
工程监
施单位
工程实
包单位
工程总
第三章安全检验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检验制度,扎实安全生产工作;
1、 自检:要求企业职员加强安全意识,对各自办公区域、办公设备和用具安全进行每日检验,消除隐患,此项工作由企业办公室按企业安全生产小组要求负责实施;工程现场安全工作要建立安全工作日报制度,总结每日安全工作情况,查漏洞、找不足,形成常常化、系统化和网络化工作,此项工作由企业土地开发部和工程部负责按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指挥部要求连同相关单位共同进行。
2、 巡检:企业安全监督员对所管企业关键部位及关键设备要实施每日巡检,发觉问题,快速处理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做好统计。
3、企业安全领导小组,依据安全工作需要,结合企业日常安检工作,组织进行定时或不定时安全检验和抽查,清查安工作全死角,采取方法主动应对,有效防范。定时安检要求凡遇重大活动、事件或较长假期(超出三天)之前必需要安排进行安全生产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处理意见、整改方法和结果以书面形式加以统计和整理,企业留存。安全抽查由企业根据安全工作特点及要求,组织专题检验,进行专题治理整理。
4、配合政府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汇同各协作单位共同进行安全生产联合大检验活动。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将派专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必需主动参与,立即总结提升。
第四章安全整改及汇报制度
第十七条企业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安检工作,对发觉安全生产微弱步骤和存在事故隐患部门、单位及个人发出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后再次做针对性检验,直到安全满足要求为止;有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进行集中整改,直至根本消除,要将整改资料、检验结果和处理方法等整理成文字材料留底存档,必需上报上级单位。
第十八条果断落实、实施上级单位布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工作后立即向上级单位汇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时,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该立即汇报企业安全工作行政责任单位(办公室、工程部或土地开发部),同时立即开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主动组织施救,有效处理,预防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国家要求快速并如实汇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重大情况隐瞒不报、虚报或谎报要追究单位责任人责任。
1、企业安全小组事故及隐患逐层呈报步骤以下:针对安全隐患及事故,职员及安全监督员立即向企业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上报,企业安全领导小组依据情况研究处理后,将处理结果或决定安排专员负责按程序向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呈报。
2、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指挥部事故及隐患逐层呈报步骤以下:对现场安全隐患及突发事故,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该立即汇报事故责任单位安全责任人,责任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人在开启应急预案同时,要向项目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责任部门(企业工程部或土地开发部)通报,要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企业建设工程安全指挥部上报,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指挥部据上报情况快速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或决定指派专员按程序向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呈报。
第五章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量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建立并逐步完善体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同职员工作业绩、企业经营业绩相捆绑,并作为考评企业领导和职员一项关键内容。
第二十条对安全生产事故率高、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部门和个人,事故直接责任者、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关键责任人、责任人全部要受到对应行政和经济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企业每十二个月评选安全生产优异集体及个人,在给精神表彰同时,还要给物质或金钱上奖励。
第六章安全生产预防方案、应急预案制度
第二十二条企业将针对关键工作、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设备,制订实施对应安全管理要求和方法,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在先。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应急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指挥和协调机构;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指挥部是企业处理工程现场突发事件及事故指挥和协调机构。
第二十三条遇意外或突发事件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启应急预案机制,会同相关单位、部门主动行动,拿出处理意见和有效处理方法。企业依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及特点关键对办公区域火灾隐患、企业交通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对于消防事故,将按企业消防安全制度进行处理;企业交通安全事故,将按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企业工程现场突发事件及事故处理预案含在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之中。
第二十四条工程现场安全(含现场办公及施工),由参与现场办公和施工各家单位(含监理单位)负责管理实施,必需针对工作现场情况确定危险目标,对潜在危险性进行评定,制订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方法和事故有效预防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安全指挥部,切实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施工设备和施工环境安全。另外,参与现场施工单位还需向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工程安全指挥部提交对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抢救助方法及事故通报程序,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建设。
第七章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第二十五条落实劳动保护各相关要求,配置并发放相关劳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具依工作要求和需要由企业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企业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企业总经理同意后,企业办公室负责落实实施,企业申请部门指定专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分发、使用及维护,并建立对应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坚持技术、装备和培训并重,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淘汰危机安全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广和使用安全性能由确保设施和设备,有困难必需逐层上报,逐层处理。
第八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七条采取多个形式加强对全体职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规范职员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素质,认真学习国家、北京市政府颁各项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规、管理措施和相关文件。宣传优异,吸收教训,取得经验。
第二十八条对企业新老职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定时轮训,内容包含: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单位现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第二十九条开展多个形式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及演练,“提提议、评标兵”,踏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章消防安全
第三十条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实施《北京市消防条例》及相关要求。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责任人要全方面负责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并依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十二条防火方法:
1、要加强对全体职员消防常识培训和演练,使职员了解并掌握消防安全及紧抢救助相关常识。
2、要明确岗位安全职责、防火要求和消防操作程序等,熟悉所辖范围内消防设备(施)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3、要定时检验消防器材配置情况,消防通道必需确保通畅无阻。消防安全员应常常对所辖区域消防设备数量和使用期进行检验,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4、职员离岗前对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进行检验,切断电源,消除电器火灾隐患;易燃物品要保企业办公室立案,企业指派专员保管。
5、要进行常常性防火安全检验,立即发觉、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对于公安消防部门或相关单位指出火灾隐患,要在要求期限内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6、如遇失火,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在组织施救同时,拨打119消防救援电话,在无人员受伤情况下,有组织疏散人员,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在有些人员受伤情况下,应将伤者立即安排送往相关医疗机构,对较重伤员先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后立即要立即联络120及999医疗救助机构给予抢救,拨打119消防救援电话,有组织疏散人员,并保护好火灾现场。
7、珍惜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栓和灭火器材严禁挪作她用,周围不得堆放物品,方便使用。
第十章办公区域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职员离创办公室(办公区)时要随手锁门,下班时要将文件柜、保险柜锁好,并关掉相关电器设备电源。个人现金、存折等珍贵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办公区)内,不准带和企业无关人员进入。
第三十四条严禁在办公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办公区内报刊、纸张等可燃物品要加强管理,一定要远离电源或电器设备。严禁乱扔烟头。
第三十五条企业机房要指定专员负责,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第三十六条加强电器设备管理,不准私自私自拆、卸、更改、加装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安全保卫、消防制度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和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1、下班后未关门窗、保险柜和文件柜造成不良后果;
2、发觉隐患,不立即汇报或发觉隐患不立即消除;
3、值班人员渎职或擅离岗位;
4、不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玩忽职守;
5、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
6、违反电器安全管理要求;
7、将消防栓和灭火器挪作她用、损坏消防设备;
8、其它违反安全保卫、消防制度行为。
第十一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企业职员必需落实、实施中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和北京市相关管理要求及方法,做到知法、懂法和遵法;机动车驾驶员必需按时参与地域安委会和企业组织安全学习活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十九条企业机动车行车安全制度,要求企业全体驾驶员认真实施,具体以下:
1、机动车在出车前必需认真检验,对制动、转向、油箱、电瓶、车况等全部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检验,保持车况良好,不得带病车上路。
2、机动车收车后要认真进行擦拭、检验,凡发生有不安全隐患必需进行认真检修。
3、严格坚持“三检、四勤、五不开”标准,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小毛病不过夜,大问题停车修理,严格做到车有问题不上路。
4、驾驶员在行车中人做到精神集中,不得吸烟和吃东西,不分神遐想或和乘车人攀谈分散精力;乘车人无权指挥车辆违章驾驶、行驶、停靠和拐弯。
5、长途行车应有两名司机替换驾驶,严禁单人长途行车疲惫驾驶。通常情况下不得夜间行驶。
6、驾驶员在夜间行车也必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即使夜间路上无人、无车时也不准闯红灯。
7、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凡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和行车中途吃饭时均不得饮酒。
8、严禁超速行驶,严格遵守限速区内相关限速要求。
9、严禁违章会车和强行超车,在不准超车路段,不得违章超车,更不准开斗气车,遇人行横道或路口,要减速慢行或让行,拐弯时应注意左右车辆和行人,不得强行猛拐。
10、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安全值勤管理人员指挥和检验;驾驶员在出车时应将必需证件带齐全。
11、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立即汇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拨打120、122、110、999等救助电话,寻求帮助。
第四十条企业机动车车辆管理参考企业车辆管理要求进行。
第十二章卫生安全制度
第四十一条严格实施国家及北京市对于预防性传染病工作相关要求,强化每一名职员卫生习惯和防预意识,杜绝向“非典”等传染病在企业及所辖工地发生。在现场应采取以下方法,杜绝多种传染病发生:
1、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排企业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把卫生防治工作看成是保障生产,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政治任务来抓。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2、企业办公室设置兼职安全卫生监督员。立即发觉处理职员受伤、生病等问题,确保企业职员身体健康。
3、每十二个月春天为企业全体职员安排身体检验,统计并存档体检结果,关键是传染性疾病监管。
4、企业新进职员入职前必需到企业制订医疗机构去体检,并将结果交企业统计保管。
5、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由专员定时负责清扫、消毒工作。
6、办公区域垃圾立即清运,以降低蚊、蝇细菌滋生和疾病传输。
第十三章安全保卫
第四十二条企业实施严格来宾来登记,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护职员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第四十三条企业对珍贵物品极关键设施登记手续要具体齐全,便于查询,存放地点安全可靠。
第四十四条企业、及现场仓库存放多种物品摆放要符合防火、防盗要求,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动用明火。仓库钥匙要有专员保管,门、窗必需坚固可靠。
第十四章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四十五条企业严格实施《企业职员伤亡事故汇报和处理要求》和北京市相关实施措施等相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发生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直接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方法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处理不放过)标准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通常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地由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关键责任人组织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拿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八条项目工程现场(含拆除工程)通常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包含事故隐患),应在事故发生地由企业建设工程安全
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单
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定时间。
第四十九条企业对事故责任者处分,依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等情况,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免职、解除劳动协议,直至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单位及部门处罚,在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前提下,企业将根据《中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实施措施给予处理。
第五十一条各类事故发生后要按程序立即上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
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对隐瞒不报、虚报、有意拖延汇报者,要追究其责任,从严处理。
第五十二条事故责任单位有责任必需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
动现场物品,应该做出标识和书面纪录,妥善保管好相关证物。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三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抢救,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第十五章保密制度
第五十四条保密范围
1、上级部门标明密级文件、电报、资料、书刊等;
2、还未公开或不宜公开年度报表、会计资料、统计资料及其它相关信息;
3、关键会议及还未公开会议内容和精神;
4、还未公开或不宜公开相关部门经营信息、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等;
5、相关信贷规模,资金动向情况等;
6、相关企业人员招聘、录用、工资薪金、干部考评、任免等信息;程序软件及业务数据信息;
7、人事档案和其它档案;
8、其它还未或不宜公开信息。
第五十五条密级划分:
1、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
2、保密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五十六条凡含有密级行文、资料,一律标明密级,凡属秘密文件、资料一律指派专员传输。
第五十七条发出和接收秘密文件、资料应由专员负责登记、编号,严格推行承接交接手续。
第五十八条任何部门、个人未经企业保密工作人员及主管保密工作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对外提供属于国家保密和内部秘密范围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秘密文件、资料必需存放于专门文件柜内,不得乱堆乱放,因工作需要临时使用文件,应妥善保管,立即清理,不得将其带回家,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向外泄漏。
第五十九条企业职员因工作需要接触和掌握本单位或外单位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发表。个人向报刊投稿及编辑书稿,如对其中某一内容是否需要保密不明确,应征求主管该项业务部门副总意见,或直接送主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第六十条职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未经同意不准摘录和引用其中内容,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复印。选编、汇编秘密文件,不得私自降低或解除原密级,不准私自扩大发放范围。
第六十一条参与上级相关会议时领取文件,会后要立即交付登记,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第六十二条没有密级报刊、书籍、资料等不得转载秘密文件、资料和标有密级资料、书籍文章。
第六十三条职员调离时,必需将个人保管文件清点交出。包含企业业务、财务等方面机密,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六十四条各级密件要立即登记、定时清查,销毁密件必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两人监销。
第六十五条对泄密者,视其所造成后果,根据国家及企业相关要求给行政及经济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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