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n 更多资料请访问.(.....)
更多企业学院:...../Shop/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
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
...../Shop/40.shtml
《总经理、高层管理》
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
...../Shop/38.shtml
《中层管理学院》
46套讲座+6020份资料
...../Shop/39.shtml
《国学智慧、易经》
46套讲座
...../Shop/41.shtml
《人力资源学院》
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Shop/44.shtml
《各阶段职员培训学院》
77套讲座+ 324份资料
...../Shop/49.shtml
《职员管理企业学院》
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Shop/42.shtml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
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Shop/43.shtml
《财务管理学院》
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Shop/45.shtml
《销售经理学院》
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Shop/46.shtml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
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Shop/47.shtml
四川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文件
川建发[]6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落实落实《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川府发电[]59号)和《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落实落实<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实施意见》(建质[]164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落实到位,切实推进全省安全文明化施工水平提升,现将制订《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措施》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实施中碰到问题和意见请立即向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应。
本措施自4月1日起和本省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施行,适适用于4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招标工程和4月1日以后签署施工协议非招标工程,原省建设厅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计价管理措施》(川建发[]107号)同时停止实施,《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T.方法项目册说明和本措施不一致以本措施为准。
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计价仍然实施《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相关要求。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措施
第一条 为深入加强本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法费用及使用管理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川府发电[]59号)要求,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 本措施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根据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和相关要求,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工程,超出本措施要求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依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方法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础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础费
基础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文明方法基础保障费用,依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实施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实施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经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验暂行措施》(川建发[]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实施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安全文明施工方法增加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验评价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最终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1)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础费费率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础费费率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取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以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础费费率×40%+基础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
(2)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者,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低于80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础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临时设施基础费。
3、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60%计取。
4、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通常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安全施工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础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础费费率×2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础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础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础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环境保护” 、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要求费率报价,评标时应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重新计取该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修正。投标人不接收修正结果,或修正后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方法现场评价:
1、对按要求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验暂行措施》(川建发[]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实施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检验和打分,并依据历次检验得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获奖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
经市、州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85分;经省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
2、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不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法现场评价专业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见附件3)测定费率实施。
3、对按要求能够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不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工程,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该工程情况确定。
4、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
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落实到位,对按要求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方法费实施费率测定制度。
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由县(区、市)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立案。
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情况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管理:
1、对按要求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费率办理完工结算,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2、对按要求能够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该工程能够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础费费率标准计取。
3、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类型按基础费费率标准计取。
4、发包人直接发包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其安全文明施工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收取对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30%。发包人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30%直接拨付总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 对采取总价包干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础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完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措施要求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该在施工协议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和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法等条款。协议工期在十二个月以内,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础费70%;协议工期在十二个月以上(含十二个月),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础费50%,其它费用应该根据施工进度依据协议约定支付。
实施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该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方法由分包单位实施,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题安全文明施工方法方案,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三条 施工协议立案时,施工协议立案管理机构要查看施工协议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法等。协议中未明确,施工协议立案管理机构不予立案。
第十四条 发包人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该将施工协议中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计划作为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方法提交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五条 发包人应该根据本要求及协议约定立即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法。
发包人未按本要求及协议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县级以上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要求,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更正,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应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该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法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觉发包人未按本措施要求及协议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应立即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汇报;发觉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法,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工程监理单位应该立即向发包人和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必需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七条 承包人应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验,并有权向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应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该根据本要求及协议约定立即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要求和协议约定支付费用,造成份包单位不能立即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法造成发生伤亡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关键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负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该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并对发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九条 发包人或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查对工程完工结算时,应该依据本措施要求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本措施要求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措施》(建设部令第107号)第十九条、二十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存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或专题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觉安全事故隐患未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或临时停止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未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住房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行政处分: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支付计划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发觉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三)不依法推行监督管理职责其它行为。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施工协议立案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认真推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标准,对不认真推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监管人员将依据相关要求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授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自4月1日起实施,使用期五年。
附件1: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
一、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成环境保护部门要求所需要各项方法费用。包含:
1、对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和堆放土石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方法,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对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方法等费用;
2、为避免施工车辆车轮带泥行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清洗沟或清洗设备等发生人工、材料和设施摊销费用;运输土石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采取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方法所增加周转、摊销费用;
3、在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及实现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而购置容器周转、摊销费用;
4、为确保施工现场排水通畅,在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包含明挖基坑四面)设置排水沟等发生方法费用;
5、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噪音、防扰民方法费用;
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方法发生拆除、清运和恢复费用;
7、施工现场实际发生其它环境保护方法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各项方法费用。包含:
1、“五牌一图”费用,包含: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现场围挡墙面美化(包含内外粉刷、口号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围、厕所便槽贴瓷砖, 地面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费用;其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装饰装修、美化方法费用;
3、符合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等相关要求要求采取方法发生费用;
4、现场卫生清扫和保洁费用;符合卫生要求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采取灭鼠、蚊虫、防煤气中毒、防疫等方法费用;
5、施工现场地面硬化费用;
6、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接顺发生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
7、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方法发生拆除、清运和恢复费用;
8、现场实际发生为确保文明施工其它方法费用。
三、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各项方法费用。包含:
1、安全资料编制、安全施工标志购置及安全宣传费用;
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费用,包含采取三级配电系统(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外电线路防护方法;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安全防护方法(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确保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器材购置、周转、维护和定时检验等发生费用;
8、施工现场配置常见药及绷带、止血带、担架等抢救器材费用;
9、治安综合治理费用;
10、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方法发生拆除、清运和恢复费用;
11、为确保安全施工所发生其它方法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所必需搭设生活和生产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临时设施费用等。包含:
1、施工现场采取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围挡安砌、维修、周转或摊销费用;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费用;如门卫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及盥洗设施,临时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泥浆沉淀池等。
3、施工现场要求范围内为达成现场办公、生活和作业基础条件修建临时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临时管线等发生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
4、施工现场要求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具体范围以下: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
(2)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搭设,但不包含为确保正常公共交通秩序而修建社会便桥及交通导改费用。
5、生产工人生活设施购置、维护和周转等费用;包含宿舍内配置床、衣柜、桌椅等。
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方法发生拆除、清运和恢复费用;
7、其它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用。
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费费率表(工程在市区时)
序
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取费基础
清单计价定额费率(%)
一
环境保护费
基础费费率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
0.5
二
文明施工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6.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2
市政工程
3.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2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2
三
安全施工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9.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3.5
市政工程
4.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3.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3.5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3
四
临时设施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9.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6.5
市政工程
9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6.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5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5
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费费率表(工程在县城、镇时)
序
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取费基础
清单计价定额费率(%)
一
环境保护费
基础费费率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
0.4
二
文明施工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1.5
市政工程
2.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1.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1.5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1.5
三
安全施工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7.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2.5
市政工程
3.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2.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5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2
四
临时设施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7.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5
市政工程
7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4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4
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费费率表(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
序
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取费基础
清单计价定额费率(%)
一
环境保护费基础费费率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
0.3
二
文明施工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4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1.2
市政工程
2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1.2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1.2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1.2
三
安全施工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6.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2
市政工程
3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2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1.5
四
临时设施
基础费费率
建筑工程
5.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3.5
市政工程
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3.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3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3
使用说明:
1、表中按工程所在位置分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和税金相同。
2、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含未单独发包和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3、单独装饰工程包含未单独发包和其配套工程。
4、单独安装工程包含未单独发包和其配套工程。
5、市政工程包含未单独发包和其配套工程。
6、单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实施市政工程标准。
7、园林绿化工程包含未单独发包园路、园桥、亭廊等和其配套工程。
8、单独土石方、单独桩基工程包含未单独发包和其配套工程。
附件3: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制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施工建设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需填本表,本表可从《四川造价信息网》下载,网址:。
二、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三、本表由承包人报送。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第一页由承包人填写、第二页由发包人填写,承包人、监理单位复核,第三页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填写。
1、承包范围指施工协议约定承包范围;
2、工程特征介绍应将承包项目标关键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和结构类型;道路工程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填表时,对按要求应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应明确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通常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如该工程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还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对按要求能够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按要求能够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不纳入现场评价;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工程,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
五、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时,承包人须提交本工程缴税证实复印件。
六、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各一份。如发包人有直接发包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份数对应增加。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工 程
具体地址
市(州) 区(县) 镇
承包范围
工程特征介绍
工程规模
协议价(万元)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发包人
现场代表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承包人
项目经理
报送单位
报送人
及联络电话
第一页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纳入总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范围施工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施工内容
发包人(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页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情况
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通常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是/否
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
是/否
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
是/否
该工程是否能够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不纳入现场评价
是/否
该工程是否未纳入总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范围,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
是/否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结论
最终综合
评价得分
等级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情况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基础费费率(%)
现场评价费费率(%)
测定费率(%)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意见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第三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