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报表
一、总则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一:营业收入确定相关会计处理要求
附件二:建筑安装业务会计处理要求
附件三: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理要求
附件四: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要求
一、总 则
一、为了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股份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正当权益,依据《中国会计法》、《中国企业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适用于根据要求程序,经同意设置股份(以下简称企业)。
三、本制度由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相关附件组成。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范基础业务会计核实和财务汇报编制和披露;附件关键包含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会计处理要求。
四、企业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通常标准和本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实,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要求标准下,可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企业会计制度。
五、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利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要求会计科目标编号,方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施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便打乱重编。在一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企业应按本制度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实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前提下,能够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降低或合并一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标设置,除本制度已经有要求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实要求前提下,企业能够依据需要,自行要求。
(三)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标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标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六、企业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和提供财务汇报:
(一)企业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要求,编制和提供正当、真实和公允财务汇报。
(二)企业财务汇报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汇报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要求;企业内部管理需要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要求。
(三)企业向外提供会计报表包含: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相关附表。
(四)会计报表附注关键包含以下内容:
1.不符合基础会计假设说明;
2.会计政策说明,包含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包含汇兑损益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确实定、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量变更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按《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要求标准和方法披露);
5.或有和承诺事项说明;
6.资产负债表以后事项说明;
7.资产负债表上应收、应付、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借款、应交税金、递延税款等关键项目标说明;
8.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9.资金周转情况;
10.其它重大事项说明。
(五)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汇报分为月度财务汇报、中期财务汇报和年度财务汇报。月度财务汇报是指月份终了提供财务汇报;中期财务汇报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财务汇报;年度财务汇报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财务汇报。
(六)中期财务汇报应按以下标准编报:
1.中期财务汇报包含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最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应该披露全部尤其重大事项,如转让子企业等。
2.中期财务汇报采取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通常应和年度财务汇报一致,但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除尤其重大事项外,在中期财务汇报中可不予披露。
3.中期财务汇报报出前发生资产负债表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尤其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
(七)月度财务汇报除尤其重大事项外,可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八)企业财务汇报应该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需要向股东提供财务汇报,还应按相关要求向股东提供财务汇报。企业年度财务汇报应该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企业,供股东查阅。
财政部门、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对于企业报送财务汇报,在企业财务汇报未正式对外披露前,有义务对其内容保密。
月度财务汇报应于月份终了后六天内报出;中期财务汇报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六十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月份)内报出;年度财务汇报应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出。
(九)会计报表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十)企业对其它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即使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含有实质控制权,应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合并标准、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要求》实施。
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该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根据百分比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给予合并。
(十一)向外提供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人员)和会计机构责任人署名或盖章。
七、企业按本制度要求会计核实方法和相关税收要求相抵触,应该根据本要求进行会计核实,根据相关税收要求计算纳税。
八、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置、会计核实、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要求,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实施。
九、本制度由中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负责修订。
十、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
次序号 │ 编号 │ 名 称
────┼───────┼─────────────
│ │ 一、资产类
1 │ 1001 │ 现金
2 │ 1002 │ 银行存款
3 │ 1009 │ 其它货币资金
4 │ 1101 │ 短期投资
5 │ 1102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 1111 │ 应收票据
7 │ 1121 │ 应收股利
8 │ 1122 │ 应收利息
9 │ 1131 │ 应收账款
10 │ 1132 │ 坏账准备
11 │ 1141 │ 预付账款
12 │ 1161 │ 应收补助款
13 │ 1191 │ 其它应收款
14 │ 1201 │ 在途物资
15 │ 1211 │ 原材料
16 │ 1221 │ 包装物
17 │ 1231 │ 低值易耗品
18 │ 1241 │ 库存商品
19 │ 1251 │ 委托加工物资
20 │ 1261 │ 委托代销商品
21 │ 1271 │ 受托代销商品
22 │ 1281 │ 存货跌价准备
23 │ 1291 │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4 │ 1301 │ 待摊费用
25 │ 1401 │ 长久股权投资
26 │ 1411 │ 长久债权投资
27 │ 1421 │ 长久投资减值准备
28 │ 1501 │ 固定资产
29 │ 1502 │ 累计折旧
30 │ 1505 │ 工程物资
31 │ 1506 │ 在建工程
32 │ 1601 │ 固定资产清理
33 │ 1701 │ 无形资产
34 │ 1702 │ 创办费
35 │ 1801 │ 长久待摊费用
36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二、负债类
37 │ 2101 │ 短期借款
38 │ 2111 │ 应付票据
39 │ 2121 │ 应付账款
40 │ 2131 │ 预收账款
41 │ 2141 │ 代销商品款
42 │ 2151 │ 应付工资
43 │ 2153 │ 应付福利费
44 │ 2161 │ 应付股利
45 │ 2171 │ 应交税金
46 │ 2172 │ 其它应交款
47 │ 2181 │ 其它应付款
48 │ 2191 │ 预提费用
49 │ 2201 │ 长久借款
50 │ 2211 │ 应付债券
51 │ 2221 │ 长久应付款
52 │ 2231 │ 递延税款
53 │ 2241 │ 住房周转金
│ │ 三、全部者权益
54 │ 3101 │ 股本
55 │ 3111 │ 资本公积
56 │ 3121 │ 盈余公积
57 │ 3131 │ 本年利润
58 │ 3141 │ 利润分配
│ │ 四、成本类
59 │ 4101 │ 生产成本
60 │ 4105 │ 制造费用
│ │ 五、损益类
61 │ 5101 │ 主营业务收入
62 │ 5102 │ 其它业务收入
63 │ 5105 │ 折扣和折让
64 │ 5201 │ 投资收益
65 │ 5203 │ 补助收入
66 │ 5301 │ 营业外收入
67 │ 5401 │ 主营业务成本
68 │ 5402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69 │ 5405 │ 其它业务支出
70 │ 5501 │ 存货跌价损失
71 │ 5502 │ 营业费用
72 │ 5503 │ 管理费用
73 │ 5504 │ 财务费用
74 │ 5601 │ 营业外支出
75 │ 5701 │ 所得税
76 │ 5801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01号科目 现 金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在“其它应收款”科目核实,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实,不在本科目核实。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志账”,由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次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累计数、现金支出累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和实际库存数查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企业,应分她人民币和多种外币设置“现金日志账”进行明细核实。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实际持有库存现金。
第10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存入银行多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它金融机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实。
企业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确保金存款等在“其它货币资金”科目核实,不在本科目核实。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相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填制日期和依据:
(一)采取银行汇票方法。收款单位应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依据银行退回进账单和相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银行汇票后,依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出款项或因汇票超出付款期等原所以退款时,应依据银行多出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二)采取商业汇票方法。其中:1.采取商业承兑汇票方法,收款单位将要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依据银行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2.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法,收款单位将要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依据银行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要求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依据银行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三)采取银行本票方法。收款单位按要求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依据银行盖章退回进账单第一联和相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银行本票后,依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企业因银行本票超出付款期限或其它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依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四)采取支票方法。收款单位对于收到支票,应在收到支票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依据银行盖章退回进账单第一联和相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依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进账单第一联和相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支票,应依据支票存根和相关原始凭证立即编制付款凭证。
(五)采取汇兑结算方法。收款单位对于汇入款项,应在收到银行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依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六)采取委托收款结算方法。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依据银行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委托收款凭证后,依据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和相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在付款期满前提前付款,应于通知银行付款之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不作账务处理。
(七)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法。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依据银行收账通知和相关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款项,应于承付时依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承付支款通知和相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不作账务处理;属于部分拒付,付款部分按上述要求处理,拒付部分不作账务处理。
(八)以现金存入银行,应依据银行盖章退回交款回单立即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志账”和“银行存款日志账”(不再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依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志账”和“现金日志账”(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
(九)发生存款利息,依据银行通知立即编制收款凭证。
四、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志账”,由出纳人员依据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次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志账”应定时和“银行对账单”查对,最少每个月查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需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
五、有外币存款企业,应分她人民币和多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志账”进行明细核实。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该将相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要求外,全部和外币业务相关账户,应采取业务发生时汇率,也能够采取业务发生当月月初汇率折合。
月份终了,多种外币账户(包含外币现金和以外币结算债权和债务)外币期末余额,应该根据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根据月末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和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一)筹建期间发生汇兑损益,计入创办费;
(二)和购建固定资产相关借款产生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财务费用。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一样外币兑换而产生银行买入、卖出价和折合汇率之间差额,按上述标准,分别计入创办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款项。
第1009号科目 其它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确保金存款等多种其它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给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出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依据银行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要求存入银行款项。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依据银行盖章退回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依据发票账单等相关凭证,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出款或因汇票超出付款期等原所以退回款项,依据开户行转来银行汇票第四联(多出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要求存入银行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依据银行盖章退回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依据发票账单等相关凭证,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出付款期等原所以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依据银行盖章退回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根据要求存入银行款项。企业应按要求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相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依据银行盖章退回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相关费用,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信用证确保金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要求存入银行确保金。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要求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协议。企业向银行交纳确保金,依据银行退回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依据开证行交来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相关单据列明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七、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确保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有信用卡业务企业应在“信用卡”明细科目中按开出信用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设置明细账。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实际持有其它货币资金。
第1101号科目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而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出十二个月(含十二个月)投资。包含多种股票、债券等。企业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有价证券和超出十二个月其它投资,在“长久股权投资”和“长久债权投资”科目核实,不在本科目核实。
二、企业购入多种股票、债券,按实际支付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购入股票、债券,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现金股利或利息(指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下同),应单独核实。企业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应领取现金股利、利息,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购入作为短期投资股票,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企业收到发放现金股利、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等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未领取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企业取得除股票和债券以外其它短期投资,如十二个月以下(含十二个月)委托贷款,应在本科目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实。企业按实际支付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中期期末(指对外提供中期财务汇报时所确定中期期末,下同)或年度终了时,按应计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短期投资按成本和市价孰低计价企业,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差额,应该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七、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持有多种股票、债券实际成本。
第1102号科目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二、境外上市企业、香港上市企业和在境内发行外资股企业,短期投资应采取成本和市价孰低计价。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将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市价和其成本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按其差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市价以后又回升,按回升增加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账降低数为限),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成本转账,不一样时调整已计提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给予调整。
三、除第二条要求以外其它上市企业也可按上述要求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已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1111号科目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商业汇票,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企业收到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面值,借记本科目,按实现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票面价值和确定利率计提利息,计提利息增加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企业持未到期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依据银行盖章退回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票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企业收到银行退回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假如申请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企业将持有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物资成本价值,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二)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实等,按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到期不能收回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实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不再计提利息。
六、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协议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和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持有商业汇票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第1121号科目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它单位利润,也在本科目核实。
二、企业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款项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久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配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久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还未收回现金股利或利润。
第1122号科目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长久债券应收利息,在“长久债权投资”科目核实,不在本科目核实。
二、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如实际支付款项中包含发行日至购置日止利息,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价款扣除应收取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久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和取得分期付息其它长久债权投资,计提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利息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还未收回债权投资利息。
第1131号科目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收劳务单位收取款项。
二、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假如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经确定为坏账应收账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定并转销坏账损失,假如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假如债务方发生临时性财务困难,企业无法收回到期应收账款,经和债务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一)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债务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企业按取得资产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该项应收账款已提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
(二)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假如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差额,确定为债务重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假如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大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
(三)以债务方发行权益性证券方法抵偿债务。债务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法抵偿债务,按发行权益性证券公允价值,借记“长久股权投资”科目,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该项应收账款已提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不一样购货单位或接收劳务单位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还未收回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应企业预收账款。
第1132号科目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提取坏账准备。
二、企业对于应收账款,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要求提取坏账准备。
境外上市企业、香港上市企业和在境内发行外资股企业,坏账准备提取方法、提取百分比等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给予说明。其它上市企业也可按此要求实施。
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提取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差额,冲减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三、企业对于不能收回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经同意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已确定并转销坏账损失,假如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已提取坏账准备。
第1141号科目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根据购货协议要求预付给供给单位款项。
二、企业预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依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企业,也能够将预付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标借方,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给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实际预付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应企业还未补付款项。
第1161号科目 应收补助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按要求应收多种补助款(包含应退增值税等)。
二、企业按要求计算应收补助,借记本科目,贷记“补助收入”等科目;企业收到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收补助款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还未收到补助款。
第1191号科目 其它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其它多种应收、暂付款项,包含不设“备用金”科目标企业拨出备用金、应收多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员收取多种垫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其它多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收回多种款项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施定额备用金制度企业,对于领用备用金应定时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依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全部不再经过本科目核实。
三、本科目应按其它应收款项目分类,并按不一样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还未收回其它应收款。
第1201号科目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实企业购入还未抵达或还未验收入库多种物资实际成本。
在途物资包含多种材料、商品等。企业购入自建工程所需要材料、机器设备等,应在“工程物资”科目核实,不包含在本科目标核实范围内。
二、企业采购物资实际成本包含:
(一)买价;
(二)运杂费(包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
(三)运输途中合理损耗;
(四)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包含挑选整理中发生工、费支出和必需损耗,并扣除回收下脚废料价值);
(五)购入物资应负担税金和其它费用。
商业性企业采购商品成本只包含采购商品买价和按要求应计入商品成本税金。采购过程中发生其它费用,记入“营业费用”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购入物资支付增值税,计入所购物资成本。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多种物资采购成本,第2、3、4、5项,凡能分清,能够直接计入多种物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应按物资重量或买价等百分比,分摊计入多种物资采购成本。
三、企业购入物资,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还未抵达或还未验收入库,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物资抵达、验收入库后,再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商品采取售价核实企业,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实际成本和售价之间差额,应记入增设“商品成本差异”科目,下同)”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入物资已经抵达并已验收入库,已收到发票账单,但还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还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和物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