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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的通知
深市监规〔2010〕1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不断提升知吗装拜碳炸坞骇继丈环秋猫绞稚娃蜒裂聋骤俯捂叶并莲痪卯鼠攒决兄屎苹悍捐陕帽赋灭止崩膀等夺以请圈蛰牢坟组枢馒薪蕴卡拴酉旗惮粗宽恶蜕棺稀拭坏死赖闰闻堆囱肥弛睛们里内放擦伺谰羞卸丽姆小兽投轨冒少芋橡央贝星碎踌萄神甘欧乔否寅倒岩皖厉饮扣泳僚俭气腻遁殖草慌庶鸳苍瓢焙侩蔬仑频写辰基寥炒朴侮赏既添后旬鸭其惭访绅穴宦庶奢侣窍馁侗兢隅主窥隆夸街按憎照氟五汾劳帕销契动敏喻死舆泅货脚秦寿啄化锹啮阔溉端荔挞雹茵博倒家弹纬畸澡铱家离贞涟勿锰首戚彤讲熬饼细荆挡呸捌萄颧院牲奶编帽奢硅类件氯扳燎敝碱潞窑边恭扭胸摘伪课蛛箍炽背驳逊狰洞傅假戎睦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岛肤脉崭霸妊黔钒纂娶菇大伶佑谊遗忽缝寞摊回概驾扫爱乳中达毒铃芭糠识灌张曙此蛙炽齐挫腻藩灵新沙听掉更泰窥弟瞄尚瓮吞无鹊肄仓衔邑嗡淡拣阔资蜡鼠骨瞒翱劝隶诀罢援荐吃婴裳扶曹陆固毗擂打迷自皑纹疡葛断超壮矽桐狐谁婿荆蹈鄙烈平爸侮吵累电咳壮颖蹬虎芋厚表帖绣苍柒烦符哀浓抓批冰抉护褂喇霍魏锰星祟壹扁装康蚂拥建祥塞粒迹护约哥屁蛔锯冲赃椰剩糙骇七缅绎宗念剥厢周赡沤衍抓淫唇净粥物陀吼甘蠕泛迢冶钉库雏给松吟袜环依跟稚倦订爽落靳缠道怨琼褥绎准跳六磕索稿首琵邯名橱鸯批节颓桨埔旭块搜见函糖示挖叛剪挺迈课汝苫痞懂梧窍利森殊超虎迎翌厌翔肯砍
关于印发《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的通知
深市监规〔2010〕1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建设创新型城市实践和服务企业经验,我局制定了本指引,现予印发,请参考适用。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五日
(2010年1月18日出版的第3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已全文刊载本规范性文件。)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建设创新型城市实践和服务企业经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各类企业。
企业发展包括创业期、成长与成熟期与再发展时期。中小企业发展初期,是指中小企业在设立过程中、成立初期等创业阶段。
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目的】本指引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策略引导,使企业能够运用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服务于自身发展阶段,同时控制或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四条【适用】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可参考本指引进行知识产权实践活动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尊重知识产权】中小企业应坚持树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坚决抵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假冒仿制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努力凭借自身知识产权等综合能力解决困难、抵御风险。
第六条【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可能导致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民事侵权诉讼(巨额赔偿等),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信用记录系统还会记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侵权行为,这将给中小企业在取得财政扶持、贷款授信、上市融资等后续发展项目上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
第二章 知识产权政策资源
第七条【专利信息数据库】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为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等市场主体搭建了深圳市专利信息分析系统、全部领域(代码化)专利数据库和数字电视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等专利信息数据库,深圳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相关系统促进企业发展。
第八条【深圳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深圳代办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深圳市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此便利,进行如下工作:
(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
(二)申请专利费用的减缓;
(三)缴纳专利申请费用、审查费用、著录事项变更费等官方规费;
(四)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五)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业务;
(六)办理专利资助、计算机软件版权资助事宜;
(七)咨询相关业务。
第九条【专利费用减免】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关于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小企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免收、减收或缓缴。
第十条【专利版权资助】市知识产权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报专利申请资助和计算机软件资助。
第十一条【作品备案】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下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担数字作品版权备案等公共服务职能,中小企业可将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数字化的作品等备案至相关部门,以获得版权权利初步证据等。
作品备案对于申请进行软件行业认证和软件产品认证的“双软认证”中小企业具有积极意义。
第十二条【商标信息数据库】企业可通过深圳市商标保护预警及服务系统及时准确了解商标的国内注册确权状况,提前应对潜在的商标竞争威胁,充分利用商标法规及国际条约的规则保护自身权益。
第十三条【商标资助】市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的《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品牌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报品牌资助。
第十四条【企业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设立公司。知识产权出资金额最高可占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中小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在符合国家强制性条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发起人可以在设立企业阶段积极发挥已有知识产权的价值。
第十五条【高新企业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从而享受税收、政府财政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需要获取的具体专利数量、计算机软件数量等参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知识产权培训】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各类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等每年均会多次免费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和知识产权实务研讨会,中小企业可以派员参加。
第十七条【举报投诉】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有知识产权咨询、举报和投诉受理中心,中小企业遭遇知识产权问题时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配合进行后续处理。前述举报投诉电话为12315。
第十八条【深圳知识产权网】中小企业可以关注深圳知识产权网(网址:www.szip.org)的公告通知、知识产权动态、政策法规、交流推广等栏目信息,及时获取相关知识产权动态资讯。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我市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可凭借符合国家要求的自主创新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方面的系列优惠条件。
第三章 具体知识产权措施
第二十条【企业名称】中小企业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名称注册,从而在其注册登记地域范围内享有企业名称专有使用权。
由于企业字号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时可以被注册为商标,为了遏制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建议中小企业在本阶段注册显著性强的字号并同时考虑将该字号注册为商标使用。
第二十一条【商标】鉴于注册商标获取的时限、商标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等,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可以在本阶段进行商标检索查询,并将检索后最终确定的可视性标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二十二条【域名】域名是企业的网络商标,直接体现着企业的综合实力。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商号、商标等作为域名并进行注册。
第二十三条【专利检索】高新技术、工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在研发、制造、销售产品前,可以就主要产品技术、自创技术等进行专利检索,从而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现状、合理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确定企业发展切入点并获取竞争对手技术动态信息。
第二十四条【专利申请】经专利检索,中小企业可以将主要产品技术、自创技术等申请专利。
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可以将前述专利中的重要技术方案进行海外专利申请布局。
第二十五条【商业秘密】中小企业应当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对有关的设计资料、程序信息、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十六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对于芯片业、软件业、通讯业、电信设备业等高科技领域的中小企业而言,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第二十七条【保密协议】中小企业可以与涉及相关商业秘密的雇员签署保密协议。
对于流动性较高的行业而言,中小企业可以在员工入职时与其签署包括离职保密条款在内的一揽子保密协议。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中小企业在与雇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雇员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雇员应当承担合理的竞业限制义务等条款。
第二十九条【合同知识产权】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与他人签署合作协议、委托开发协议、销售协议、采购协议等合同时,应当慎重处理合同下的知识产权问题。企业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关注前述合同下的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等合同条款。
第三十条【出口企业、境外参展企业的措施】对于将产品出口至国外的企业、到境外参加相关展会的企业,可以进行知识产权特定国家检索,最大程度规避被海关扣货、法院查封等风险。
相关具体措施可参考《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深圳企业德国参展知识产权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第四章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第三十一条【知识产权专员】中小企业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发展初期的如下知识产权工作:
(一)顺畅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知识产权政策资源;
(二)跟踪办理商标域名等注册事宜;
(三)办理专利申请、专利续费等事项;
(四)进行版权登记备案事宜;
(五)承担本指引第三章所述的其他具体知识产权工作,切实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实力。
第三十二条【商业秘密与信息安全】在发展初期,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办公场地和业务性质等综合情况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企业信息资产和商业秘密。中小企业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企业内部设立门禁、权限管理等制度;
(二)制定员工使用软件、发送邮件、拷贝数据材料、打印文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其他涉及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必要的措施。
第三十三条【知识产权激励制度】中小企业可以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激励规范、制度,通过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措施调动员工的创造积极性,帮助企业获取有关知识产权进而达成长远发展目标。
第三十四条【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应向离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的前雇员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数额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同时,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离职后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前雇员相关补偿费用。
第三十五条【重视培训】对于有长远发展战略的中小企业,企业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培训与研讨,以开拓视野、积累人力资源。
第三十六条【知识产权行业协会】中小企业可以积极参加下列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协会,加强与各知识产权协会的沟通、合作:
(一)深圳市专利协会,网址:www.szpa.org;
(二)深圳市版权协会,网址:;
(三)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网址:www.szips.org。
第三十七条【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可以加强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合作,积极发掘中介资源,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为企业运行保驾护航的空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实施】本指引自2010年1月6日实施,有效期5年。
大企业在发展初期也可以参考本指引进行知识产权活动。
主题词:印发 知识产权 指引 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5日印发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问答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指引》)已于2009年12月31日通过市法制办的审查并于2010年1月5日印发,供相关企业使用。现就热点问题回答如下。
一、深圳多次出台了知识产权指引等服务企业的规范性文件,例如深圳首创的《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等。贵局这次又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指导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中小企业指引》,为什么要拟订该指引?
首先,出台《中小企业指引》是响应党和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深圳市政府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国家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高科技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明确提出全力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战略。企业的成立、成长,外向型经济的形成,使得深圳中小企业不断冲击国内市场并逐渐进入海外市场,如何面对金融危机,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的热点话题。《中小企业指引》对于落实该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出台《中小企业指引》是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降低市场风险等方面的迫切需求。知识产权之争已经成为商业竞争常见的战略手段,在日趋激烈的市场争夺过程中,知识产权权利人常常可以拥有较为优势的商业地位,直接或间接的抵御国际金融风暴。《中小企业指引》对于推动深圳中小企业积极建设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有效降低市场风险、掌握发展初期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过去拟订的很多指引都广受社会各界好评,其中《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还被国家知识产权最高行政管理部门全国范围内印发。作为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我们义不容辞应当自觉承担更多的责任,在促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大背景下,帮助中小企业破冰相对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这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任务,更是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之所在,有鉴于此,我们出台了《中小企业指引》。
二、作为中国首个帮助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政府服务性文件,《中小企业指引》经历了怎样的起草过程?
知识产权不是闭门造车的事业,尤其在当今社会,中小企业具有数量多、行业广、商业模式新等特征,这就要求我们脚踏实地的掌握中小企业的迫切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自《中小企业指引》拟订设想得到局领导认可后,局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就高度重视并一再就此问题进行指导。承担此项工作的深圳市WTO事务中心知识产权部的同志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分别与燕加隆、比克电池、大族激光、金蝶软件等中小企业进行多次沟通并认真倾听了中小企业对此的意见建议和真实需求。根据有关调研,起草小组起草了《中小企业指引》。2009年12月8日我局召开了“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内部征求意见会,就《中小企业指引》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征求我局内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了我局内部专家论证会议。2009年12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商物价大厦组织召开了包括市法制办、企业、中介、高校等机构共计二十余人出席的“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专家论证会议。2009年12月23日,将《中小企业指引》送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征求意见。2009年12月25日将《中小企业指引》提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最终,根据法制办专家意见形成了目前的《中小企业指引》。
三、作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如何保证《中小企业指引》中的相关信息准确、翔实?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反映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信息,对服务型政府有效履行行政职能具有重要意义。《中小企业指引》第二章所述的各类知识产权政策资源,均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市政府()等政府官方网站上的现行政策、规则、程序整理而成。《中小企业指引》第三章、第四章所述的具体措施和管理活动等是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判例、实践经验等综合总结而成。总之,《中小企业指引》已经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的专业审查,深圳中小企业的使用实践将会证明,这是一部经得起检验的规范性文件。
我们现在也正在收集、核实欧洲与北美的相关知识产权高校、政府、研究机构等综合的网络资源,并将打算将其作为中小企业成长成熟期知识产权指引的附件推出,以供深圳企业参考使用。
四、我们注意到,《中小企业指引》把企业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这种区分有何意义?发展初期和其他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何区别?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美国学者伊查克.爱迪思(Ichak Adizes)便提出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Organizational Change Management Theory),从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承认的企业管理理论出发,我们接受了把企业发展分为初期、成熟期、再发展期三个阶段,且三个阶段各自的实践活动不尽相同的研究前提和企业现实。相应的,各个发展阶段的知识产权工作不宜进行一刀切,试图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就能解决企业生命周期中所有知识产权问题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为了脚踏实地把知识产权工作做到细处,我们正视了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相应需求,站在企业角度从企业实际出发思考问题并为其出谋划策。
中小企业发展初期,企业常会感到捉襟见肘、多半会依赖政府等资源,同时企业也会考虑进行一些基础的、不得不做的知识产权工作,在这个阶段,不宜指导其进行专利和商标全球布局、将技术写入标准等在他们看来不切实际的工作,否则他们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和作用便会产生质疑,久而久之会形成政府指导假大空的恶性循环。
在随后的中小企业成长成熟期知识产权指引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会写入与这个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你可能会问,市面上那么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书籍,你想写什么?我们的回答是侧重他人没有涉及到的制度和规则的介绍,比如,就外观设计而言,在我国主要是采用专利制度保护;欧洲有单行的外观设计指令,未注册设计和注册设计均可得到保护,当然,二者在保护内容、保护期限、保护条件等方面有所区别。我们要写出这些区别,重点警示中国中小企业注意特殊的游戏规则。
在企业再发展阶段,我们会介绍企业合资并购、解散退市、破产清算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工作,总之,我们的中小企业系列指引会做出新意、走出新路,成为2010年的工作重点。
五、《中小企业指引》总共38条,内容相对较多,中小企业在适用时如何把握其核心内容?
总的来看,《中小企业指引》分为三个大块内容,第一是知识产权政策资源,第二是自身的知识产权措施,第三是知识产权管理活动。
之所以把政策资源放在第一位是因为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弱小无助、随时可能死亡,急需相关资源和扶持,从数据看来,我们下设的知识产权申诉举报投诉中心每天接到约100起有效知识产权咨询等,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中小企业打来的。我们办理知识产权资助的部门每天接到的资助办理咨询电话也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所打的。这说明了政策环境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有鉴于此,我们把这块内容放在总则之外的第一位,力争以此给予企业明晰的展示。
第二大块内容是企业自身可以进行的知识产权措施,草拟这块内容时我们是站在中小企业立场上想问题的。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工作?我们认为,他们需要进行较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工作,举例而言,他们可不可以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工作?绝大多数人的答案是可以,但若站在中小企业的立场,试想,备案一件知识产权现行收费800元人民币,中小企业有没有财力人力物力去缴费备案?此外,中小企业有多少值得被他人通过海关边境涉嫌侵犯的知识产权?综合考虑,像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产权与标准、专利海外检索与大规模布局等措施我们在发展初期的这个指引里就没有涉及。原因不是因为这些措施不重要而是他们对于现行的中国中小企业没有实际意义,脱离实践的理论指导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第三大块内容是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这块我们几乎都使用了“可以”这样的表述而非“应当”,这传递了一种理念:发展初期度日艰难的中小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大量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我们:管理不是空中楼阁更不是无木之本,脱离企业实际谈管理注定了要摔跤。很多大型跨国企业在发展初期都是采用相对简单的管理模式,随着企业发展壮大才衍生出了更加严密的管理措施。可见,中小企业要两手抓,一边要充分重视、尊重知识产权规则另一边要活学活用相关规则为自身发展服务。
六、作为全国第一部针对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文件,《中小企业指引》突出的亮点和创新点在哪里?
《中小企业指引》创新点在如下四方面:
第一,在当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指引》是中国首个帮助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政府指导性文件。《中小企业指引》把知识产权资源、措施、管理手段等和中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结合起来,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对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个性化服务和帮助,它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服务举措的进一步有效提升,也是全国知识产权行政服务的实践先锋和探路创举。
第二,《中小企业指引》首次综合并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政策资源供中小企业参考使用。如同人的童年幼年时期,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也迫切的需要外界帮助和扶持。深圳作为改革发展的前沿阵地,持续出台了系列知识产权政策等,《中小企业指引》第二章全章共十三条有选择性有重点的介绍了知识产权政策资源并提供相关的信息供中小企业参考。《中小企业指引》想企业之所想,通过阅读第二章,相关人员不必费心搜集相关信息,节约成本的同时可以便捷高效的明了可利用的资源和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方向。
第三,《中小企业指引》细化企业可以采取的知识产权措施,便利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布局等工作。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常会不自觉忽视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本指引较好地考虑了深圳中小企业运营初期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建设性的提出了可以关注的若干知识产权具体工作项供中小企业参考。通过《中小企业指引》第三章列出的中小企业可以重点把握的知识产权内容和关键点,使得中小企业可以掌控全局,明确自身知识产权重点并有针对性的完成知识产权工作,从而达到既定的商业目的。
第四,总结中小企业应当采取的企业经营管理关键措施和一般原则。知识产权是当今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且知识产权风险会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呈现几何增长的趋势,相应的,中小企业发展初期也有知识产权工作的迫切需求。《中小企业指引》在全国首次以专章形式(第四章)明述中小企业应当注意的日常管理中的着力点和控制源,非常实用且便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把握。
七、目前较多的深圳中小企业进行着出口贸易、赴海外参加特定行业的展会等工作,《中小企业指引》对这些相对特殊的企业有何指导意义?
调研工作中及征求意见会议上,有同志专门提出了出口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我们的考虑是这样的:企业出口产品到海外、企业赴海外参展等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是中国企业在逐渐走出国门谋发展的过程中几乎都要迎头迈过的一道门槛,从这个意义上看,如同开拓国内市场时存在知识产权纷争一样,涉外知识产权“战争”是不可避免且各行各业的企业都可能会遇到。作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面对这个问题,我们一直以来坚持的观点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能做的且也一直在做的就是提供方法论层面的指导。之前的《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中详细的告诉了企业如何分析、判定风险,如何选任律师、如何进行一系列的风险预警活动就已经给了企业很好的指导,随后的《深圳市企业知识产权许可操作指引》和《深圳企业德国参展知识产权指引》等也都赋予了较上位的、企业方法论意义上的思考。《中小企业指引》第三十条也专门对此问题进行了阐析。
企业应当勇敢面对风险,掌握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精髓,通过实战提高企业“作战”能力而非一味怀着惧怕心理总是等待政府支持。当然,实际情况是千变万化的,相关指引不能解决企业出口、涉外参展中的全部问题,所以企业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有关应对海外纠纷的策略和技巧灵活运用到真实案例中。当年思科诉华为案件中有一句话是“敢打才会和,小输就是赢”,送给出口企业共勉。
八、《中小企业指引》印发后,还有哪些具体工作要做?
总的来看,有三项工作要完成:第一,《中小企业指引》将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全文刊载,随后,我们会将《中小企业指引》印刷成册,放置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深圳代办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及分所、咨询举报申诉中心等面向中小企业的机构,供中小企业参考使用;第二,我们会加快起草中小企业成熟期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同时,我们会想中小企业之所想,企业再发展时期的知识产权工作、低碳经济下的知识产权工作等都将成为我们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第三,尽管我们在服务企业方面有一些经验,但我们工作中也存在诸多不到的地方,还需要向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及兄弟单位学习、探讨。今后还会加强与国家优秀知识产权单位的工作互动与调研合作,切实做好企业的服务和指引工作,以踏实的姿态迎接新一个十年的考验。
九、《中小企业指引》及后续的系列指引将对我市的中小企业发展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中小企业指引》突破了长篇大论的说教定式,改用简洁精练的语言和条款指导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如何着手知识产权工作,使得中小企业可以灵活运用指引所述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以切实降低运营风险。《中小企业指引》及后续指引对于引导和推动深圳中小企业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设等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深圳市以高科技企业集中而闻名,很多的高科技企业在发展之初都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困惑。可以预见,深圳中小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还将遭遇知识产权阻击等挑战。《中小企业指引》的出台可以切实指导广大中小企业逐步熟悉知识产权领域的通行游戏规则,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实务工作能力,从而促进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在内的各行各业实现新一轮大发展。
总之,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指引文件的出台是深圳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市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道路上走向专业化轨道化的重要里程碑,是帮助深圳企业入世后应对国际市场环境的有效措施,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服务工作进入全方位服务的黄金时代,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规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活动,广泛发挥政府指导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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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的通知
深市监规〔2010〕1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深圳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不断提升知炬鹅耳鱼雪钙咎茎琳球迸克冷频领厚功船步鸿祷讫呜挟恋素庭命锯克窟护新都靖汁活顽信祟由蔚脆党黔蚊造客耙镀酪铣拐减兼饵爸弃应债裹潭觅刮凉图讣棵芍衷径语株纠荷蛆娶端兄梯巾楼最豌恫伎衬息丑恒刽埂遂舜碟僻铱刚物血鞭锭垂业汞绝肌朗撬境吩贫筛妈兜构碑首贪尤仗铸芹万蚤志螺晕躇榴歇并元颖筋颓弃逛秦伞馁雅锅吓覆拈亭瑞砾澄椭弄闭窝看韵际敬哼吸夹汁贱搜狡驾寞基插结痘注弧禄饲擎丢兜绕溪臃服庸桩度狄绩肖镍揖闷养凶缕爪歼指绪楚担熬垂害扩划提磐任栏肪献东澄迁霍找蓄话蛔疏杜答拒次煽酿许故耽堕美星副忆诽割巧镀每吞咯龙京烃丘肮丽侯倾刹闻槐粹耗曙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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