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速算版)2011-5-28 11:52:14【鲁价费发201195号】案件类别涉及财产标的额收费标准(单位元)民事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8001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最低收费最高收费1万元以下1000200010001元100000元部分5%+5006%+1400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15005%+2400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115004%+12400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615003%+62400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1615002%+162400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41
2、15001%+662400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10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赔偿不涉及财产关系8008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代理申诉控告5003000元/次申请取保候审100010000元/次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1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审判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担任辩护人250020000元/件自诉人或被害人的代理人20001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
3、费标准执行申诉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1000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计时收费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花费在路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备注:本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1195号】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195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鲁价费发200968号附件2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二一一年五月二
4、十五日 主题词: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附件: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
5、)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
6、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本标准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
7、时间,折半计算。 七、执行期限 本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新公布。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5000
8、0001元以上部分 0.5%1%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一)侦查阶段: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
9、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三)审判阶段: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六、计时收费办理本标准第一至五所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
10、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七、本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八、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
11、,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