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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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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342013 20130926 发布 201312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noise and vibration control engineering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目目 次次 前前 言言.I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34 污染要素与强度污染要素与强度.45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56 工艺设计工艺设计.6

2、7 常用工程措施常用工程措施.78 施工与验收施工与验收.179 运行和维护运行和维护.20附录附录 A(资料性附录资料性附录)常见噪声污染源及其源强常见噪声污染源及其源强.22I 前前 言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深圳中雅机电实业有限

3、公司、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正升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华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09 月 26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对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对于有相应的工艺技术规范或重点污染源技术规范的工程,应同时执行本标准和相应的工艺技术规范或重点污染源技术规范。本标准可作为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行

4、与管理的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007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

5、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463 隔振设计规范 GB50868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T3947 声学名词术语 GB/T13441.1 机械振动与冲击 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GB/T1

6、3441.2 机械振动与冲击 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 第 2 部分:建筑物内的振动 GB/T16731 建筑吸声产品的吸声性能分级 GB/T17249.1 声学 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指南噪声控制规划 GB/T18696.1 声学 阻抗管中吸声系数和声阻抗的测量 第一部分:驻波比法 2GB/T18696.2 声学 阻抗管中吸声系数和声阻抗的测量 第二部分:传递函数法 GB/T18699.1 声学 隔声罩的隔声性能测定 第 1 部分:实验室条件下测量(标示用)GB/T18699.2 声学 隔声罩的隔声性能测定 第 2 部分:现场测量(验收和验证用)GB/T19512 声学 消声器现场测量 GB/T

7、19513 声学 规定实验室条件下办公室屏障声衰减的测量 GB/T19885 声学 隔声间的隔声性能测定 实验室和现场测量 GB/T19887 声学 可移动屏障声衰减的现场测量 GB/T19889.3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 3 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GB/T19889.4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 4 部分: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GB/T19889.5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 5 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GB/T19889.8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 8 部分:重质标准楼板覆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实验室测量 GB/T

8、19889.14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 14 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 GB/T20247 声学 混响室吸声测量 GB/T 25516 声学 管道消声器和风道末端单元的实验室测量方法 插入损失、气流噪声和全压损失 GB/T 50452 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 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HJ45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 HJ55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 HJ2016 环境工程 名词术语 HJ/T90 声屏障设计与测量规范 HJ/T40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 JGJ/T170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

9、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JJF1034 声学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CJJ/T191 浮置板轨道技术规范 JT/T646 公路声屏障材料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JTJ/T006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TB/T3122 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09MR603 城市道路声屏障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家计委、国务院环保委员会1987002 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建质2008216 号)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 计建设1990215 号)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3 术语和定义术

10、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以及 HJ2016 中所列的相关内容适用于本标准。3.1 环境噪声环境噪声 environmental noise 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有时是由多个不同位置声源产生的共同影响。3.2 交通噪声交通噪声 traffic noise 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3 工业噪声工业噪声 industrial noise 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4 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噪声 construction n

11、oise 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5 社会生活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community noise 指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6 环境振动环境振动 environmental vibration 指相关环境中因人为振源产生的所有振动的综合影响。3.7 噪声源强噪声源强 noise source intensity 即噪声污染源的强度反映噪声源声辐射强度和特征的指标,通常用辐射噪声的声功率级或确定环境条件下、确定距离的声压级(均含频谱)以及指向性等特征来表示。3.8 振动源强振动源强 vibration source inten

12、sity 即振动污染源的强度反映振动源强度的加速度、速度或位移等特征指标,通常用参考点垂直于地面方向的 Z 振级表示。3.9 Z 振级振级 VLZ Z-weighted vibration level 指垂直于地面方向按 GB/T13441 规定的全身振动 Z 计权因子修正后得到的振动加速度级,记为VLZ。3.10 稳态噪声稳态噪声 steady noise 指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的噪声。3.11 非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 non-steady noise 指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 3dB 的噪声。43.12 声桥声桥 sound bridge 指双层或多层隔

13、声构件之间的固体刚性连接物,可形成结构固体声的直接传导,使隔声量下降。3.13 浮筑楼板浮筑楼板 floating floor 指在刚性楼板之上垫以轻质减振板材或弹性隔声层,再铺筑楼面,使之与主体建筑完全脱离刚性连接。可以有效降低楼板本身的振动和撞击声的影响,具有较好的隔绝固体声效果。4 污染要素与强度污染要素与强度 4.1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涉及的污染要素是环境噪声和环境振动,属于典型的物理污染。4.2 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源如表 1 所示。表 1 典型的环境噪声污染源 分 类 典型声源 声源特性 道路交通噪声 由各类机动车辆噪声、轮胎与路面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构成。在交通干线和高速公路等处较

14、为突出 随车流量、车型、荷载、速度等差异很大,呈中低频突出的宽频特性 轨道(包括城市轨道和铁路)交通噪声 牵引机车噪声、轮轨噪声、受电弓及车辆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桥梁和附属结构受振动激励辐射的结构噪声等 呈低频较为突出的连续谱、宽频带和典型的线声源特性 航空噪声 由各类航空器起飞、降落及巡航所产生的噪声。机场噪声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与机型、起降距离密切相关,频谱差异很大 交通 噪声 航运噪声 船舶轮机噪声、汽笛噪声、流体噪声等 轮机噪声高频较突出 空气动力性噪声 各类风机、空压机、喷气发动机产生的噪声,锅炉等压力气体放空噪声,以及燃烧噪声等 声功率高、传播范围远机械设备噪声 冶金、纺织、印刷、建

15、材、电力、化工等行业各类生产加工设备、电动机、球磨机、碎石机、冲压机、电锯、水泵、电气动工具等产生的噪声 噪声产生机理各异,频谱、时域特性复杂 电磁噪声 变电站、换流站、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的各类变压器、变频器、逆变器、电抗器、大型电容器、励磁机、镇流器等产生的噪声 工频电磁噪声主频为100Hz;直流逆变、换流站等高频成分丰富 工业 噪声 附属设施噪声 给排水、暖通空调、环卫设施等附属设备(如空调机组、冷却塔、风机、水泵、制冷机组、换热站、电梯、燃机、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 宽频带,某些含有特定频谱或拍频特征,主观烦恼度高 土方阶段噪声 挖掘机、盾构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噪

16、声,爆破作业噪声等 基础施工阶段噪声打桩机、钻孔机,风镐、凿岩机,打夯机、砼搅拌机、输送泵、浇筑机械,移动式空压机、发电机等施工机具产生的噪声 建筑 施工 噪声 结构施工阶段噪声各种运输车辆、施工机具以及各种建筑材料和构件等在运输、切割、安装中产生的噪声 声源种类多样(多具有移动属性),作业面大,影响范围广;噪声频谱、时域特性复杂 营业性场所噪声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扩声设备、游乐设施产生的噪声 宽频带 社会 生活 公共活动场所噪声广播、音响等噪声 宽频带 5噪声 其他常见噪声 装修施工、厨卫设备、生活活动等噪声 宽频带,随机特征 4.3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工艺设计前应进行

17、源强调查,对已经运行的项目应按相应标准进行噪声与振动污染源现状勘测和分析;对拟建项目应根据既有噪声与振动污染源数据库资料或通过相似机组的噪声与振动类比测试,确定相应噪声与振动源强。4.4 源强调查应掌握表 2 中的参数。表 2 噪声与振动污染源的特性和参数 污染源特性 主要表征参数 噪声源强 应采用声功率级(以 110-12w 为基准声功率),并包含(倍频程或 1/3倍频程)频谱特性和三维指向性。当条件所限不能提供或测量声功率级和指向性时,宜给出特定环境下(需注明声场特征)距声源中心特定距离的声压级和必要频谱,同时说明声源的几何尺寸和形状特征 振动源强 采用振动加速度、速度、位移或铅锤向 Z

18、计权振级(简称 Z 振级)噪声与振动的频域特性 倍频带或 1/3 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声压级频谱,以及是否存在纯音成分等(不具备条件时可通过 A 计权声压级与 C 计权声压级的差值简单判定)噪声与振动的时域特性 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的识别、是否存在脉冲噪声和突发噪声等 注 1:对空气动力性噪声源,要尽可能了解速度、风机叶轮直径、叶片数、主轴转速、流体流量及其温度、压力等噪声源特征参量;注 2:对拟进行隔振处理的设备,要尽可能掌握其自振频率(主轴转速)、运行重量、参振质量和重心位置等振源特征参量。4.5 常见环境噪声污染源的源强可参见附录 A。5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5.1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应遵循以

19、人为本、源强控制、综合治理、达标排放的原则和“三同时”制度,应全面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厉行节约和可持续发展,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能降耗;优先从建设规划入手,严格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选址、选线、设备布局、建筑布局等设计过程中,按相关环评导则要求严格执行控制距离等环保要素。5.2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应由具有国家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并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文件及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其设计、施工、验收、运行,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

20、的规定,符合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设计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5.3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应充分考虑噪声与振动的相互作用和转化,注意区分空气声与固体声的产生机理、环境影响以及治理措施的差异,注意防止由振动激励而形成的固体噪声传导辐射。5.4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声源的指向性和总体布局等措施改善降噪效果,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其总图布置应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GB/T 17249.1、GBJ87 等标准中的相关要求。65.5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中所用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防止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5.6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对于材料和结构的选用应

21、力求性能稳定、价格适中、施工安装方便、无二次污染且对人和动物无害,同时应满足防火、防水、防霉、防潮、防蛀、防腐、防盐雾、防尘、防紫外线等不同使用场所的要求,还应兼顾通风、采光、照明及表面装潢要求,应美观大方,经久耐用。6 工艺设计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针对源强调查结果,确定主要噪声与振动污染源的源强、控制目标及其控制方案,控制方案可包括总体方案和局部方案。6.1.2 设计过程中应根据控制方案中各分项措施的降噪、减振计算结果,对总体方案的最终效果进行综合分析。若预测结果达不到控制目标要求,应对分项措施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控制目标要求为止

22、。6.2 噪声源与振动源影响分析 噪声源与振动源影响分析 6.2.1 首先首先应根据噪声源体量和频谱特点区分其点声源、线声源和面声源分类,再结合其声功率级(或一定距离的声压级)以及其指向性等源强特征分析、预测其对敏感点的实际影响;在源强数据不充分或其他必要情况下,优先采用基于实测的类比方法确定。6.2.2 对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采用较为严格的噪声控制指标;对非主要声源,应注意多个声源能量叠加的影响。6.2.3 振动源对敏感点的影响分析应注意振动源强的确定和预测参数的选取;根据振动源强度、平面与高度分布形式及振动传播衰减规律(包括体波和表面波的不同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对紧邻振源的环境敏感目标还应进行

23、固体声传导对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影响分析。必要时宜采用实测类比方法确定。6.2.4 轨道交通振动预测还应考虑车型,列车轴重与速度,轨道结构和曲率,轮轨条件,道床、路基、桥梁及隧道结构,线路距离与角度,建筑物类型及其基础深度等修正因素。6.3 控制方案设计控制方案设计 6.3.1 噪声与振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优先源强控制;其次应尽可能靠近污染源采取传输途径的控制技术措施;必要时再考虑敏感点防护措施。6.3.2 源强控制:应根据各种设备噪声、振动的产生机理,合理采用各种针对性的降噪减振技术,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减振材料,以减少或抑制噪声与振动的产生。6.3.3 传输途径控制:若高噪声和强振动产生在设备

24、已安装运行后,声源降噪受到很大局限甚至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应在传播途径上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阻尼处理等有效技术手段及综合治理措施,以抑制噪声与振动的扩散。6.3.4 敏感点防护:在对噪声源或传播途径均难以采用有效噪声与振动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应对敏感点进行防护。77 常用工程措施常用工程措施 7.1 隔声隔声 7.1.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7.1.1.1 应根据污染源的性质、传播形式及其与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关系,采用不同的隔声处理方案。7.1.1.2 对固定声源进行隔声处理时,宜尽可能靠近噪声源设置隔声措施,如各种设备隔声罩、风机隔声箱,以及空压机和柴油发电机的隔声机房等建筑隔声结构。隔声设

25、施应充分密闭,避免缝隙孔洞造成的漏声(特别是低频漏声);其内壁应采用足够量的吸声处理。7.1.1.3 对敏感点采取隔声防护措施时,宜采用隔声间(室)的结构形式,例如隔声值班室、隔声观察窗等;对临街居民建筑可安装隔声窗或通风隔声窗。7.1.1.4 对噪声传播途径进行隔声处理时,可采用具有一定高度的隔声墙或隔声屏障(如利用路堑、土堤、房屋建筑等);必要时应同时采用上述几种结构相结合的形式。7.1.1.5 室内的噪声源和受声点大多受到混响反射影响,隔声设计应注意区分自由场(直达声)与混响场(反射声)的不同作用。7.1.2 隔声构件隔声构件 7.1.2.1 环境噪声控制工程中常选用处于质量(密度)控制

26、区的隔声构件,其密度或厚度每增加一倍,理论上隔声量增加 6dB;但实际工程中密度或厚度加倍,隔声量大约增加 4.5dB。7.1.2.2 隔声性能的评价应以计权隔声量 Rw+C 或 Rw+Ctr 为准。通常交通干线两侧住宅隔声窗的隔声指标 Rw+Ctr 不得小于 30dB。7.1.2.3 采用多层匀质板材组成的中空复合隔声构件时,应符合如下要求:a)避免构件的吻合效应及声桥的影响;b)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单层壁板简单叠合而成的复合结构,应注意各层单板之间错缝叠合,其隔声特性与当量厚度的匀质单层壁的特性基本相同;c)彩钢复合板隔声结构中,芯材采用岩棉板的隔声效果优于芯材采用聚苯板或蜂窝纸的;并应注意

27、钢板实际厚度负差的影响。7.1.2.4 工程实践中宜采用阻尼结构抑制薄板隔声构件因低频共振和吻合效应所形成的隔声低谷,且采用约束阻尼层结构抑制效果更好。7.1.2.5 对于双层或多层中空隔声构造,宜在两板中间填充一定厚度的吸声材料来降低空腔内的声能量密度,以提高中空构造的隔声性能。7.1.2.6 隔声门窗边框透射及缝隙漏声对整体隔声性能的影响较大,对低频段尤为明显。应注意边框与门(窗)扇主体材料隔声量的匹配,以及边框间缝隙的密封处理。87.1.2.7 为提高隔声门扇的隔声量,可采取下列措施:a)采用不同面密度的材料组成多层复合结构门扇时,宜选用临界频率高于 3150Hz 的薄板材料,也可在板材

28、上涂刷阻尼材料来抑制板的振动和结构噪声辐射;b)在门扇的空腔中填充吸声材料;c)改善门缝的密封,使用升降式(自闭)合页或自垂式门底板。7.1.2.8 采用双道隔声门时,可加大双道门之间的空间,做成门斗形式以形成声闸,同时在门斗的各个内表面做吸声处理,以产生附加隔声量。7.1.2.9 为提高窗的隔声量,可采取下列措施:a)采用特殊构造玻璃或双层窗乃至多层窗构造代替单层玻璃窗以提高隔声量;b)采用两层或三层不同厚度的玻璃叠合而成的隔声窗,代替采用相同厚度单层玻璃的隔声窗;c)采用夹层玻璃(又称为夹胶玻璃)的隔声窗,其隔声性能优于单层玻璃隔声窗和不同厚度玻璃叠合而成的隔声窗;d)常规中空玻璃窗对隔声

29、性能的提升有限,若设计不当会还导致耦合共振、吻合效应和驻波共振等声学缺陷,应审慎采用;e)推拉式门窗的隔声量普遍较低,当需要较高隔声量时,应选用平开式隔声门窗。7.1.2.10 大型冷却塔和风冷室外机组应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隔声结构或隔声与通风消声复合结构,降低其环境噪声影响。对其进行隔声处理的要求如下:a)当室外大型冷却塔和风冷室外机组相对于敏感点处于较高位置且对侧没有大型反射面时,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声屏障隔声方案,但必要时应在对应机组进风口的位置,开设足够通流面积的通风消声器;b)当室外大型冷却塔和风冷室外机组相对于敏感点处于较低位置或对侧有大型反射面时,则应采用全封闭或半封闭隔声罩配合足够

30、通流面积的进风、排风消声器的全封闭隔声、消声组合降噪措施。7.1.2.11 对轨道交通的噪声控制可采用合理选型的全封闭、半封闭或单、双侧等不同形式的隔声屏障,但要注意防止轨道振动产生的二次结构噪声影响。7.1.2.12 声屏障的设计宜符合 HJ/T90、HJ453、TB/T3122、JTJ/T006、JT/T646、09MR603 的相关规定和下列要求:a)声屏障主体高度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基础结构和屏障主体结构的风荷载、雨雪荷载和抗震等方面的安全校核;b)对于双向线路轨道交通声屏障,其声学设计应充分考虑对侧车道交通噪声的影响及防护;c)应合理优化声屏障的设计高度和两端延伸长度,以确保其所形成的声

31、学衰减与各段声屏障的设 9计降噪量相匹配;d)对于采用整体道床的轨道交通声屏障,应特别注意声屏障板材的选择以及板柱结合部位的隔振(解耦)设计,或采用必要的轨道隔振措施,以尽可能抑制屏障主体受激辐射二次结构噪声;e)对双向多车道的公路设置有限高度声屏障时,应尽可能在中央隔离带处同时建造中央隔离声屏障(宜采用双侧吸声形式),以有效消减对侧车道交通噪声的影响;f)当交通噪声超标较多或敏感点为高层建筑等情况下,可采用半封闭或全封闭型声屏障(但总长超过安全规范的全封闭声屏障应增设通风排烟消声通道和应急安全疏散系统)。7.2 吸声吸声 7.2.1 一般规定 7.2.1.1 在环境噪声控制工程中吸声技术主要

32、用于减少噪声反射,具体包括:a)在一些大型的公共建筑中,例如机场候机大厅、车站候车室、码头候船室、展览大厅、歌舞厅、餐厅、大堂等场所,在顶棚或侧墙布置吸声材料可使环境变得舒适、安静;b)对于有回声、声聚焦、颤动回声等声学缺陷的房间,利用吸声处理(或合理设置扩散体)可消除声学缺陷;c)对于大型工业高噪声生产车间以及高噪声动力站房,例如空压机房、风机房、冷冻机房、水泵房、锅炉房、真空泵房等,在顶棚或侧墙安装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可降低室内混响噪声能量密度,同时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d)对于轻薄板墙隔声构件,在其夹层中填充吸声材料,可显著提高隔声效果;e)对于各类机器设备的隔声罩、隔声室、集控室、值班室

33、、隔声屏障等,可在内壁安装吸声材料提高其降噪效果。7.2.1.2 吸声技术主要适用于降低因室内表面反射而产生的混响噪声,其降噪量一般不超过 10dB;故在声源附近、以降低直达声为主的噪声控制工程不宜单纯采用吸声处理的方法。7.2.1.3 采用吸声降噪时应考虑房间原有的吸声情况。若原有房间未做吸声处理,混响反射较严重,其吸声降噪效果明显;反之则较差。对于常规车间厂房,吸声降噪效果为 3dB5dB;对混响严重的车间厂房,吸声降噪效果为 6dB9dB;对几何形状特殊(有声聚焦、颤动回声等声缺陷)、混响极为严重的车间厂房,吸声降噪效果有可能达到 10dB12dB。7.2.1.4 吸声降噪效果不随吸声处

34、理面积的增加而线性增加,吸声设计应根据降噪量需求,优化确定合理的吸声处理面积和布置方式。7.2.1.5 应针对噪声源的频谱特性来选用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的吸声特性应与噪声源的频率特性相对应。7.2.2 吸声材料和结构 107.2.2.1 按物理性能和吸声方式大致分为阻性吸声材料和抗性吸声结构两大类,也有些具有阻抗复合特性。7.2.2.2 吸声材料包括阻性吸声材料和构成抗性吸声结构的材料。前者指从表面至内部有许多细小、敞开孔道的多孔材料和有密集纤维状组织的各种有机或无机纤维制品;后者通常包括膜状材料和板状材料等。7.2.2.3 吸声材料的吸声性能宜采用倍频程 125Hz、250

35、Hz、500Hz、1000Hz、2000Hz、4000Hz 六个频率下的吸声系数的算术平均值,或降噪系数 NRC 来表示。7.2.2.4 常用吸声材料宜选择具有适当孔径和孔隙率且孔洞开放、相互连通以达到适当流阻的多孔性和纤维类吸声材料,包括:a)无机纤维材料类:例如离心玻璃棉、岩棉、矿渣棉以及用这些材料做成的制品;b)泡沫塑料类:例如聚氨酯泡沫塑料、脲醛泡沫塑料以及氨基甲酸酯泡沫塑料等;c)有机纤维材料类:例如棉、麻、木屑、植物纤维、海草、棕丝、无纺布及其制品等;(以上材料必须经有效的阻燃处理并满足相关的防火要求)d)吸声建筑材料类:例如泡沫玻璃、膨胀珍珠岩、陶土吸声砖、加气混凝土块等;e)金

36、属吸声材料类:例如铝纤维、发泡铝、不锈钢丝、粉末冶金烧结体、金属板等。7.2.2.5 多孔性吸声材料的吸声性能受材料的厚度、密度、流阻、孔隙率、结构因子、材料背后的空气层、材料表面的装饰处理、安装和布置方式以及使用场所的温度、湿度等外部条件的影响,选用时应综合权衡,并考虑如下影响因素:a)对高频率声音吸声效果明显,对低频率声音吸声效果差;b)随着材料厚度的增加或密度的增大,吸声最佳频率向低频方向移动,c)厚度加倍时最大吸收频率向低频方向移动约一个倍频程;d)最佳材料厚度为吸收频率下波长的四分之一。7.2.2.6 常用抗性吸声结构可选择:a)薄板(薄膜)共振吸声结构;b)穿孔板吸声结构;c)微穿

37、孔板吸声结构(含超微孔、微狭缝等新型结构);d)管束类吸声结构;e)各类复合吸声结构、空间吸声体等。7.2.2.7 除选用适宜的吸声结构以外,还应考虑吸声结构的吊挂方式。7.3 消声消声 117.3.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7.3.1.1 消声器设计或选用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在所需要消声的频率范围内有足够大的消声量;b)消声器的附加阻力损失必须控制在设备运行的允许范围内;c)良好的消声器结构应是设计科学、小型高效、造型美观、坚固耐用、维护方便、使用寿命长;d)对于降噪要求较高的管道系统,应通过合理控制管道和消声器截面尺寸及介质流速,使流体再生噪声得到合理控制。7.3.1.2

38、消声器的设计或选用流程如下:a)调查确定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源强,可由测量、估算或查找资料的方法确定;b)确定达标限值(声压级和各倍频带的允许声压级),可由有关的法规标准或用户的要求确定;c)由上述已知条件计算出所需 A 声级及各频带(如中心频率为 63Hz8kHz 的 8 个倍频带)的消声量(插入损失);d)根据噪声源频率特性和所需消声量、空气动力性能要求以及有无防潮、耐高温等特殊使用要求,确定消声器的类型;对于通风空调消声系统设计,除考虑声源噪声以及消声器的消声量外,还应计算管道系统各部件产生的阻力损失和气流再生噪声;当阻力损失过大或气流再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超过噪声限值时,应结合通风空调系统总

39、体布局,优化调整气流速度及消声器结构;e)根据噪声源特点、传播噪声的途径和辐射方向选定消声器的最佳布设位置,还应充分关注现场空间对消声器外形尺寸的限制;在空气动力学和现场空间允许的条件下,一般应使首节消声装置尽可能接近噪声源;末端消声器出口应避免指向噪声敏感方位或紧邻较大的障碍物。f)在尽可能降低消声器成本的同时,应确保消声器的强度、内外部质量和使用寿命。7.3.2 阻性消声器 7.3.2.1 阻性消声器结构型式的选择,应考虑防止高频失效等因素。7.3.2.2 直管式消声器的管道直径不宜大于 300mm。7.3.2.3 当管道直径大于 300mm 时,宜选用片式消声器;片式消声器的片间距宜取

40、100mm200mm,片厚宜取 50mm150mm。7.3.2.4 当需要获得比直片式消声器更高的高频消声量时,可选用折板式消声器;折板式消声器的通道设计宜以视线遮挡为原则,但为控制阻力损失和气流再生噪声,折角不宜超过 20。7.3.2.5 当需要获得较大消声量和较小压力损失时,宜选用新型阵列式消声器或消声通道为正弦波形、流线形或菱形等的声流式消声器。7.3.2.6 在通风管道系统中,宜利用上游的箱、室设计迷宫式消声器(或消声静压箱);迷宫式消声器 12内的流速宜不大于 5m/s;7.3.2.7 消声器内多孔性吸声材料应填充均匀,填充密度应根据消声器的频率特性适当选择;当重点关注中高频特性时,

41、可填充密度为 24kg/m332kg/m3的离心玻璃棉;当要强调低频消声性能时,离心玻璃棉的填充密度应大于等于 48kg/m3;7.3.2.8 当采用玻璃布与穿孔板的复合结构作为吸声材料的护面时,应确保穿孔板有足够的穿孔率。7.3.3 抗性消声器 7.3.3.1 当噪声呈明显中低频特性或气流通道内不宜使用阻性吸声材料时(如空气压缩机进、排气口,发动机排气管道等),宜选用抗性消声器。常用抗性消声器包括扩张室式消声器、共振式消声器和微穿孔板消声器。7.3.3.2 扩张室式消声器设计和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a)扩张室式消声器的消声量应与扩张比(扩张室截面与通道截面之比)成正比;其消声频率特性通过改变扩

42、张室的长度来调节;b)为扩展消声器有效带宽,可将几个不同比例、长度的扩张室串联使用;c)为消除周期性通过频率的声波,应使内插管长度分别等于室长的 1/2 与 1/4;d)为保持良好的空气动力性能,内接管宜采用穿孔率不小于 30%的穿孔管连接起来;e)扩张室式消声器的内管径不宜过大,当管径大于 400mm 时,可采用多管式。7.3.3.3 当噪声呈低中频特性,特别是在某些频率上带有峰值噪声时,可采用共振式消声器。共振式消声器的设计和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a)单通道共振式消声器,其通道直径不宜超过 250mm。对大流量系统可采用多通道,每一通道宽度可取 100mm200mm;b)共振器各部分尺寸(长

43、、宽、高)均应小于共振频率波长的 1/3;穿孔部分应集中在共振腔中部,并均匀分布;穿孔范围不宜超过共振频率波长的 1/12;c)为在较宽的频率范围内获得较高的消声量,可使用由阻性消声器与抗性消声器组成的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包括阻性与扩张室式复合式消声器、阻性与共振式复合消声器、阻性与扩张室加共振式复合消声器。7.3.4 微穿孔板消声器 7.3.4.1 微穿孔板消声器是以微穿孔板吸声结构为基础的阻抗复合共振式消声器。7.3.4.2 微穿孔板消声器表面摩擦阻力损失较小、气流再生噪声较低、消声频带较宽,可耐受高温和较高流速的气流冲击,防水、防潮、防尘、防霉、阻燃、抗老化性能较好,尤其适用于洁净系统和高

44、速、高温消声系统。137.3.4.3 微穿孔板消声器宜采用双层微孔板结构以扩宽消声频带。7.3.4.4 普通微穿孔板消声器存在局部阻力损失和外形较大的问题,可使用超微孔尤其是微狭缝等新型结构进行优化改进,能获得较高消声效果和体积能效比。7.3.5 排气放空消声器 7.3.5.1 排气放空消声器可有效消减高速气流(包含但不限于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气体等)对空放散的喷射噪声。7.3.5.2 针对锅炉排气、高炉放风、化工工艺气体放散、空压机和各种风动工具的不同排气噪声特点和工艺要求,可在排气口合理选择安装具有扩散降速或变频机能的排气放空消声器。7.3.5.3 对高温、高压蒸汽排放,宜优先采用节流降压

45、与小孔喷注复合型排气放空消声器,并充分考虑排口噪声的强指向性以提高降噪效果。7.3.5.4 高温、高压排气放空消声器的设计制造应充分考虑结构耐压与防爆安全、防腐与抗堵塞、疏水与防雨、避免放散射流对人员的伤害等设计要素;必须附加防雨帽时,应注意其强度和导流消声处理,防止气流再生噪声、二次结构噪声及反射影响。7.4 隔振隔振 7.4.1 一般规定 7.4.1.1 隔振设计既适用于防护机器设备振动或冲击对操作者、其他设备或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也适用于防止外界振动对敏感目标的干扰。当机器设备产生的振动可以引起固体声传导并引发结构噪声时,也应进行隔振降噪处理。7.4.1.2 若布局条件允许时,应使对隔振

46、要求较高的敏感点或精密设备尽可能远离振动较强的机器设备或其他振动源(如铁路、公路干线)。7.4.1.3 隔振装置及支承结构型式,应根据机器设备的类型、振动强弱、扰动频率、安装和检修形式等特点,以及建筑、环境和操作者对噪声与振动的要求等因素统筹确定。7.4.2 隔振设计 7.4.2.1 隔振设计应按 GB50463、GB10070、GB/T 50452 和 JGJ/T170 执行。7.4.2.2 隔振设计还应按如下步骤进行:a)确定所需的振动传递比(或隔振效率)以及大致的荷载及重心分布情况;b)确定隔振元件的布局形式、荷载、型号、大小和数量;c)确定隔振系统的静态压缩量、频率比以及固有频率;d)

47、验算隔振参量,估计隔振设计的降噪效果。7.4.2.3 隔振设计所需的固有频率的确定,应根据实测或估算得到的需隔振设备或地点的振动水平、机 14器设备的扰动频率、设备型号规格、使用工况要求(设备稳定性及操作方便)以及环境保护需求等因素确定。对于不考虑阻尼的简单隔振系统(质量弹簧系统)其振动传递比与频率比的关系如下:2011=ffTr (1)隔振系统的隔振效率按下式确定:%100)1(=rT (2)式中:rT隔振系统的振动传递比;f 机器设备的扰动频率,Hz,宜取为设备最低扰动频率;0f 隔振系统的固有频率,Hz;隔振效率,%;0ff 频率比,通常宜取 2.54;为避免系统共振,频率比不应小于 1

48、.4。7.4.2.4 隔振元件的荷载、型号大小和数量的确定,应符合如下要求:a)隔振元件承受的荷载,应根据设备(包括机组和机座)的重量、动态力的影响以及安装时的过载等情况确定;b)对于冲压设备,系统的阻尼比宜不小于 0.1;c)设备荷载和重心分布均衡时,每个隔振元件的荷载可将设备重量除以隔振元件数目得出,隔振元件的型号和大小可据此确定;隔振元件的布置宜采用对称布局形式。d)设备荷载和重心分布不均衡时,各个隔振元件的选择应考虑不对称荷载的影响并采用附加隔振基座(混凝土块或支架),根据重心分布来优化支承形式;隔振元件的布置宜采用不对称布局形式,并至少使部分隔振器可根据需要游动调整。7.4.2.5

49、隔振系统的参振质量、动刚度或静态压缩量,是确定其固有频率的关键要素,可按下式估算:dDdWKf598.40=(3)式中:150f隔振系统固有频率,Hz;DK隔振元件的动刚度,kg/cm;W隔振系统的参振质量,kg;d隔振元件的动态系数(动、静刚度比:弹簧可取 1.0,橡胶可取 1.52.3);d隔振元件在设备总荷载下的静态压缩量,cm。7.4.2.6 隔振参量的验算在隔振系统确定之后进行,应包括振动传递比或隔振效率、静态压缩量、动态系数等参数的验算;还应包括对隔振的降噪效果作出的估计。对于楼板上的隔振系统,其楼下房间内的降噪量宜用下式估算:)1lg(20rvpTLL (4)式中:rT 隔振系统

50、的振动传递比,dB;pL隔振前、后楼下房间内声压级的改变量,dB;vL隔振前、后楼板振动速度级的改变量,dB。7.4.2.7 下列情况的隔振设计,应进行更为详细周密的计算与选择:a)隔振效率要求很高(如 97%),或转速低于 400rpm 的;b)冲击和周期性振动联合产生强迫运动;c)对于大型的、非常用的、振动扰力很大的机械设备;d)多向隔振(水平方向振动扰力很大的机器,如大功率水平气缸活塞式压缩机等)。7.4.2.8 隔振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尽可能采用对称布局,各支点的荷载及动、静刚度尽量相等;b)对于机组(如风机、泵、柴油发电机等)由非整体部件组成的情况,隔振元件对机组的支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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