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部分 职 评 程 序
一、传达文件
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偃师市教育局偃教(2008)66号“关于印发《偃师市中小学、中专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和偃师市教育局偃教(2010)79号“关于做好2010年晋升高、中级职务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组织
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考核组、纪检审核组成员,考核组成员从高级教师中选举产生后,并公示。
经选举,成员由下列同志组成:
考核组
组 长:董炳拴(校长)
副组长:郭杰臣(业务校长)
成 员:刘艳红 段红拉 周继好 袁小平 肖文斌
纪检审核组
组 长:董炳拴(书记)
副组长:郭杰臣(纪检委员)
成 员:郭双克 丁经典
三、申报展示
按照文件,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并准备材料,在学校会议室展示各种证件材料,公示三天,接受全体教师审查监督,纪检审核组接受咨询及处理所反映问题。
四、民意测评
1、教师测评
①召开由相同任职资格及其以上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中层以上领导、级长、教研组长、全体党员参加的晋升中、高级教师测评会;
②由申报人员写出自己所获荣誉及主要业绩并述职;
③然后由与会人员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及述职情况,结合平时教育教学表现、师德表现,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投票;
④投票汇总后按比率折合为分数计入考核成绩。
2、领导测评
由校委会成员为申报人员评议投票,并按投票比率折合分数,计入考核成绩。
五、考核审核
1、考核组对照职评文件及考核细则,对申报人的证件材料逐项划分。
2、纪检审核组审查申报人证件材料,审查考核组的各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提交考核组落实重新考核。
3、考核结果提交校委会审查把关、确定。
4、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业务标兵、教学能手、“五个一”先进个人等以学校推荐指标作为学校评审条件。
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六、结果公示
1、学校公布考核结果,在公示期间,接受教师监督和申报人质询。
2、根据学校公布的考核结果,排序上报。
第二部分 考 核 细 则
一、学校按照偃师市教育局偃教(2010)79号“关于做好2010年晋升高、中级职务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除教育教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市教育局职评考核标准,由考核组审查证件及材料,认真考核,并接受纪检审核组及教师的监督。
二、为了利于调动教工教育教学积极性,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学校考核时教育教学一项按30分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教学考核(查近四年档案):(20分)
①.期中质量检测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5分、3分、2分; 期末质量检测获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10分、7分、5分。教多班课教师获最高名次记分后,再获名次减半记分。
任课教师期中或期末检测为后三名者,按期中4、2、1和期末6、3、2倒扣;任双班(或多班)课教师一班为第一名或第二、三名,另有班为后三名者分别按期中3、2、1和期末5、3、2分倒扣。任双级课教师名次奖罚只记一次,不重复。
加分和扣分也可根据分差调整。
毕业班升学考试按单科奖记分,1~5名记12分,6~10名记9分,11~15名记7分,16~20名记5分。
②.毕业班每年中招按班级升入偃高人数完成学校任务8人及以上,按名次给班主任记分,第一名记10分,第二名记7分,第三名记5分。(可根据人数差调整)
领导、管理人员的教学成绩根据工作业绩综合考核评议划分。
算出教学成绩总分后,排出名次,考核组根据名次、所教课程、所教年级、工作态度分档划分,毕业班适当提高。
2、综合考核:(10分)
(1)师德:(3分)
①对学生充满爱心,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对家长无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者,记1分。
②按规定布置家庭作业,无乱罚款、私订教辅等违规行为者,记1分。
③团结同志,积极参加献爱心及公益活动,记1分。
④师德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晋职资格。
(2)、艰苦岗位:(2分)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毕业班教学岗位为学校艰苦岗位,在任现职内,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年记0.5分,记满2分为止。
(3)、民意测评:(5分)
①全体教职工民意投票测评:2分。
②领导投票测评:3分。
三、根据市职评文件,经校委会研究:
1、综合奖、单项奖等,为我校分配指标以外获得的,在我校职评考核中不予计分。
2、优质课未经学校推荐,自己直接在上级获得的证书,在我校职评考核中不予计分。
3、在报刊发表的论文,按等级计分。征文发表的论文,按等级计分。未经学校批准,直接获得的论文证书,在学校职评考核中不予计分。
4、教师申报时,获得的学校指标外的各种奖励证书,要自己及早撤出。如没有及时撤出,一经查处,取消本年职评资格。
5、如果参评教师发现综合奖、单项奖、优质课证书考核时,学校未审核出而确实存在问题,请在证件公示、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前向学校提出,学校查出按规定执行。
偃师市市直中学
2010年10月11日
中高级教师职评程序及细则
偃师市市直中学
2010.10
市级优秀教师评选条例
根据偃教〔2005〕53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保证评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我校将对教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出市级优秀教师,促进我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为表彰先进,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程序:
1、学习文件,制定评选条例。
2、教师根据本人情况申报。
3、学校成立考核组,组织考核。
4、领导评价划分。
5、确定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全校教职工。
2、名额:洛阳市级推荐名额1人;
偃师市级推荐名额5人。
3、原则上洛阳市模范教师应在毕业班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当年在毕业班任教的教师中评出。县市级优秀教师毕业班人数不少于1/2。
三、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内容及记分标准:
1、师德考核为优秀或良好者。
2、业绩:
①期中质量检测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5分、3分、2分; 期末质量检测获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10分、7分、5分。教多班课教师获最高名次记分后,再获名次减半记分。
任双班(或多班)课教师一班为第一名或第二、三名,另有班为后三名者分别按3、2、1和5、3、2分倒扣。
政、史、地、生等跨年级学科,一、二、三名两级只奖一个名次,相同名次不重复记分。
加分和扣分也可根据分差调整。
初中毕业班升学考试按单科奖记分,1~5名记12分,6~10名记9分,11~15名记7分,16~20名记5分。教多班课教师且满工作量,按对应档次加30%记分。
②毕业班每年中招按班级升入偃高人数完成学校任务8人及以上,按名次给班主任记分,第一名记10分,第二名记7分,第三名记5分。(可根据人数差调整)
3、教学活动:
教学活动分数封顶,每项内容只记最高奖一次。
①由学校组织的论文评选、优质课赛讲、课件制作比赛、基本功大赛获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
②学生竞赛奖:学科竞赛奖由学校研究认定,确定奖励标准,酌情记分或按下列等级记分。同学科当次一人重复获奖,记最高奖。竞赛奖15分封顶。
分 值
5
3
2
1
国家级
一
二
三
省 级
一
二
三
洛阳市级
一
二
③由学校组织的比赛活动,推荐到上级教育部门获奖可酌情加分。
④由学校认定的其他工作获奖,可酌情记分。
4、奖励:(可累计记分)
①获本校模范教师一次记5分。
②期中被评为模范班集体,班主任记3分;期末总评被评为模范班集体且班主任被评为模范班主任记5分。
五、有关事项:
1、考查时间为三个学年(2002年6月10日~2005年6月10日)。
2、学校管理人员及特殊任课教师,校委会研究后根据情况单列指标,经考核后推荐为市优秀教师或优秀工作者。
3、对学校有特殊贡献、有重大效益者,经校委会研究后单列优秀指标。
4、违犯计划生育或工作有重大失误者,不得参评。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委会。
偃师市市直中学
2005年6月
市级优秀教师评选条例
补充意见:
1、洛阳市优秀教师须在初三毕业班连续三年,且当年在毕业班任教。
2、评选偃师优秀教师已在本年度评选过市级奖项的教师不再参评。(不含教学范围内的奖项)
3、优秀教师名额初三毕业班要占1/2以上。
晋升高中级教师符合业绩条件申报表
姓名:
序号
业绩条件
内 容
1
优质课
2
论文(CN刊物1~2、
评奖1~2)
3
辅导
4
优秀教师
5
单项奖(教育部门)
6
班主任(三年以上,且评为优秀班主任)
注意:必须满足三条以上,1~3条必须具备1条。符合那一条填在
那一条空格里。
2008年中高级职评考核组纪检组公示
考核组
组 长:海洪升(校长)
副组长:郭杰臣(业务校长)
陈乐平(工会主席)
成 员:肖文斌 周继好 刘艳红 袁小平
段宏拉
纪检审核组
组 长:陈乐平(副书记)
副组长:郭杰臣(纪检委员)
成 员:郭双克 丁经典
偃师市市直中学
2008年9月
关于 同志“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
评审材料的报告
一、公开形式: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按时传达、学习职评文件,公示学校职评细则,公开晋级指标,公开由专家组成的职评小组,晋升人员公开述职申报,对于 同志晋职材料及证件进行公开展示、民主、评议、考核。
二、展示时间:
1、地点: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2、时间: —— 日,时间三天。
偃师市市直中学
2012.11
关于 “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
民主推荐结果的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按时传达、学习职评文件,公示学校职评细则,公开晋级指标,公开由专家组成的职评小组,公开展示 同志的各种职评材料及证件,考核、评议结果如下:
一、参加评议人数 人,同意人数 人,不同意人数 人。
二、考核情况:
该同志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团结同志,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工作富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积极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撰写教学论文,上示范课、观摩课。备好课、上好课,耐心辅导,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成绩优异,辅导学生多次在省市获奖,任职以来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深获师生好评,考核结果 。
三、民主推荐结果:
经考核、评议同意推荐 同志晋升为中学 级教师职务。
偃师市市直中学
2012.11
市 直 中 学
关于中学一级教师职评的补充规定
根据市职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
1、对年龄45岁以上申报中学一级职务的教师,按年龄及考核成绩,如果晋升指标2个及其以上,学校照顾名额不低于1/2。年龄在50岁以上且教龄在30年以上者,优先考虑晋升。
2、综合奖、单项奖等,为我校分配指标以外获得的,在我校职评考核中不予计分。
3、优质课未经学校推荐,自己直接在上级获得的证书,在我校职评考核中不予计分。
4、在报刊发表的论文,按等级计分。征文发表的论文,按等级计分。未经学校批准,直接获得的论文证书,在学校职评考核中不予计分。
5、教师申报时,获得的学校指标外的各种奖励证书,要自己及早撤出。如没有及时撤出,一经查处,取消本年职评资格。
6、如果参评教师发现综合奖、单项奖、优质课证书考核时,学校未审核出而确实存在问题,请在证件公示、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前向学校提出,学校查出按规定执行。
市直中学教师职评证件审核表
姓名: 参评类别:
证件类别
证件及获得日期
自己审核
签 名
学校审核人签 名
优质课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1、按时间由远到近排列、填写;
2、签名先签属实,再签审核人姓名。
市直中学教师职评证件审核表
姓名: 参评类别:
证件类别
证件及获得日期
自己审核
签 名
学校审核人签 名
论文
论著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1、按时间由远到近排列、填写;
2、签名先签属实,再签审核人姓名。
市直中学教师职评证件审核表
姓名: 参评类别:
证件类别
证件及获得日期
自己审核
签 名
学校审核人签 名
综合奖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1、按时间由远到近排列、填写;
2、签名先签属实,再签审核人姓名。
市直中学教师职评证件审核表
姓名: 参评类别:
证件类别
证件及获得日期
自己审核
签 名
学校审核人签 名
单项奖
(辅导奖)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1、按时间由远到近排列、填写;
2、签名先签属实,再签审核人姓名。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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