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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办学的物质基础。我校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和财产设备的多少,配备相应专职财产管理专业人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分管后勤的校长负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管理工作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并协同财会人员建好固定资产分户帐、明细分类帐、总帐,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第三条 为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我校重视对财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对在保管、使用维护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发生财产被窃,遗失、损坏等事故者,要查清责任,按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第四条 我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创业,勤俭节约,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加强计划性,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物尽其用,减少闲置和浪费,节约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学校资产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作用。
第二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计价
第五条 固定资产添置是学校通过财政拨款,各种收入、接收、捐赠、上级调拨、自制等渠道形成的各类设备和设施。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有些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但耐用年限仍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或少数使用价值高的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房屋和建筑物。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业务用房、车库、职工和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浴室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假山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器材、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我校根据教学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教学仪器、模型、电器设备、电化教学设备、文体器材、医疗器械、交通运输和通讯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学桌凳椅、办公桌椅、文件橱、家具、交通工具、炊事用具、被服等。
四、图书。我校贮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种图书。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等。
五、其它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实验室中玻璃仪器、药品属低质易耗品,不作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计价标准有原始价值,重置完全价值和折余价值。根据学校业务活动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主要应采用原始价值计价,在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原值时,才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扣除安装成本)或调拨价及运杂费、包装费、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支付的购置费及附加费计人购价之内。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三、在原有的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改建、扩建费用,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费用增加固定资产原价。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各项费用,应计人固定资产价值。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范围
第八条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实施管理,各处(室)、年级组及有关部门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村级完小、幼儿园、成人学校的固定资产,应配备一名兼职财产管理人员。由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第九条 总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投资、建设、使用、更新。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调拨、报损、报废、以及房屋维修、拆除、搬迁、出租工作。
第四章 固定资产添置和领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添置包括购入,自制的固定资产和接受馈赠的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要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严格计划管理。学校各处(室)、年级组及有关部门,不得随意购置各种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如确因业务需要,需填报用物购置单,报校长室,经校务会研究后,由总务处办理或会同使用部门购置,保证重点,不得随意购置,造成浪费。
第十一条 购置的固定资产,凡属专项控制的商品,应按规定办理专项控制商品审批手续,批准后,方能购买或制作。严禁先购后报批。
第十二条 新建房屋和建筑物,应按照基建管理程序报批。零星土建工程必须按规定经批准后才能动工。建成验收后,应根据承建单位提供决算及固定资产移交注册,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房产档案图纸及其它资料应及时归档,存放在学校档案室。
第十三条 购置,调入和自制增加的设备仪器,应由总务处和财产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对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除根据合同、发票或调拨单对数量进行验收外,还应聘请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按其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 购置、调入、自制、捐赠的设备器材.一律先入库,后领用,由保管人员填好固定资产入库三联单,一份留存.一份报总务处登记,一份作报销凭证.购置固定资产发票报销时,应具备总务主任、保管人员签名以及入库单,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五条 借用设备器材时,必须严格手续,应按规定办理财产物资出库单和设备领用卡片,由使用部门指定的专业管理人员,统一办理领用或使用手续,领用贵重仪器设备,除由学校分管校长审批外,要与使用部门签定使用合同,做到领发双方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总务处,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按品名、型号、数量、价值、性能编号建卡,按照固定资产入库三联单建好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总帐。根据教育行业特点乡镇办联中,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总帐,由所在地中学管理。成人学校、村小、幼儿园固定资产隶属乡镇(场)教办,由乡镇(场)教办统一管理,统一建帐。
各乡镇(场)教办负责全乡镇(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统一建帐,并按财务报表中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教育局上报固定资产数额。
学校校办工厂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按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级各类学校的固定资产,除实验仪器设备、图书馆(室)、阅览室外,不宜采用分散管理,更不得由个人保管。实验室剧毒品要按公安部门规定,定点安全存放,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总务处对配给个人和家庭户使用的财产,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财产,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所使用的财产应向财产管理部门办理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各处(室)、年级组使用公物时,要建立公物使用保管清单,要明码标价,由各处(室)、年级组负责人签名,张贴上墙,加强监督,以防资产流失、损坏。
第十九条 实行公物损失、损坏赔偿制度,各学校要成立由工会、总务处、教导处、财务等部门组成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评估小组,制订公物损失、损坏赔偿制度,其标准由学校自订,同时,要加强对低质易耗品使用、管理工作,制订相关购置、使用制度。购置500元以下的由总务处办理,500元以上的报校长室批准后,由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一年两次(寒、暑假中进行)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在民主理财时,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做到帐物相符。
第六章 固定资产报损、报废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要有申报制度和审批手续,各级各类学校申请报损、报废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须详细说明情况,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相应冲减固定资产资金和固定资产帐目。其残值收入用于本单位固定资产重置或更新改造。
第二十二条 报损、报废
一、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的转让、变卖、拆迁、报损,各单位无权处理,由学校提出申请,乡镇教办研究确认,市教育局组织鉴定和审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联中、村小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成人学校、中心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审查后,由市政府审批。
二、单项原价在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图书、家俱、被服、电器的报损,报废和调拨、变卖,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学校组织鉴定和审查,报校长室审批;单项原价在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由学校组织鉴定和审查。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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