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江西省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暂行)(江西省档案局、江西省民政厅2003年5月13日印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市社区档案是指社区党群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和居民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2、 城市社区档案工作应贯彻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第四条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是社区开展党的建设、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和社区治安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城市社区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将其纳入社区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档案工作与社区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发展。第五条 市、县(区)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社区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社区居民委
3、员会应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设立综合档案室(柜),配备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人员应掌握档案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第七条 社区综合档案室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兼职档案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保管箱柜;有档案实体保存;有档案检索工具。第八条 社区综合档案室工作任务:(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指导、监督社区各组织机构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三)集中管理社区的全部档案和资料;(四)积极提供档案资料的利用,为社区各项工作和居民生活服务。第九条 社区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一)按时收集、整理和管理本社区的各类档案;(二)对全部档案实行安全规范保管;(三)对社区各
4、组织机构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四)编制档案检索工具,为档案利用创造条件;(五)密切配合社区各项工作,积极提供档案利用。第三章 收集与整理第十条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凡是反映本社区工作活动、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都应向社区综合档案室归档,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擅自销毁。第十一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反映社区情况,载体和书写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禁止使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纯蓝或红色墨水等书写材料。第十二条 各类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时归档。文书材料在办理完毕后,每半年集中归
5、档一次;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材料由会计人员整理完毕后,隔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科技文件材料在科技活动结束一个月后归档;特种载体文件材料在形成后及时归档。第十三条 鼓励社区、居民向当地档案馆捐赠、寄存或转让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第十四条 城市社区档案的主要门类有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居民档案和特种载体档案。各类档案按下列办法进行整理、编号:(一)文书档案按年度问题(包括社区党群管理、社区行政事务管理、社区服务管理、社区综合治安管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社区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管理、社区社会保障管理等问题)分类,参照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DB36/T
6、3802002)进行整理,按年度问题保管期限排列编号;(二)会计档案按年度类别(包括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类)分类整理,按类别年度排列编号;(三)科技档案中的基本建设档案按工程项目分类整理,按项目时间排列编号;设备仪器档案按型号分类整理,按型号时间排列编号;(四)社区居民档案按居民小组或楼号、门牌分类,按户整理,按居民小组楼号门牌顺序排列编号;(五)特种载体档案按载体形式分类整理,按载体形式年度排列编号。第十五条 一个社区构成立档单位,其所形成的档案为一个全宗。全宗名称由镇或街道和所在社区名称组成。规模较大的社区所属单位符合立档单位构成条件的,其形成的档案可以作为独立全宗,自行建档管理;不能构
7、成独立全宗的,由社区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第四章 统计、鉴定、销毁和移交第十六条 社区档案室应建立各种档案统计台帐,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保管数量、借阅和利用效果、销毁等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第十七条 社区应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根据城市社区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小组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通过鉴定,确定档案的存毁,调整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密级,出具档案鉴定报告。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清点核对,编制销毁档案清册,经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核准销毁。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销毁档案。销毁档案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8、一)在指定地点销毁,注意保密;(二)不得出卖或作其他用途;(三)应指定监销人、经办人两人以上共同执行,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以示负责;(四)销毁档案清册应归档永久保存,并报上级机关备案。第十九条 对列入地方综合档案馆进馆名册的、属于永久、长期保管的社区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五年后,连同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全宗卷和其它检索工具一并向所在地档案馆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在离职前办妥档案交接手续。第五章 保管和利用第二十条 各社区应根据档案工作的要求,采取必要的保管和保护措施,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形成档案数量多、有条件的社区应设置专用库房保管档案。第二十一条 档
9、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及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清点、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破损、霉变、虫蛀、褪色或字迹模糊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复制或进行其它技术处理。对特种载体档案,要对记录的信息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信息记录的安全。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档案及库房、装具、设备的整洁,做到无尘、无霉、无虫蛀、无鼠害、无杂物。档案装具周围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三条 社区档案实行专人保管。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贮本社区有关档案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第二十四条 社区综合档案室应编制档案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文号对照表等必要的档
10、案检索工具为利用档案创造条件;有条件的要应用计算机建立档案文件级条目或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进行档案的存贮与检索。第二十五条 社区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和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查阅和借阅档案必须办理查阅、借阅手续。(一)本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因工作需要或生活需要,均可利用档案。外单位人员有正当理由并持有合法证件,经社区居委会同意,也可利用档案。(二)凡利用档案者都应按规定填写档案利用登记簿,写明利用者、利用目的、利用内容等;(三)查阅档案应在社区办公室内进行,一般情况不得外借。如确需外借应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经社区居委会主任同意。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到期仍需利用的,应办理延期借阅
11、手续;(四)借阅档案必须保管好档案,不得丢失和损坏;(五)查阅有密级的档案(社区居民档案)需经本社区领导批准后才可查阅,查阅者必须严守秘密;(六)档案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勾画、拆散、调换、抽取、涂改、污损、折叠档案,不得擅自传抄、复制档案,不得泄密;(七)借阅者利用完毕后应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交档案室存查。第二十六条 社区综合档案室应围绕城市社区建设、社区居务公开、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等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利用工作,逐步编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全宗指南、基础数字汇集、文件汇集、专题介绍、年鉴等各种编研材料,为社区各项工作服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
12、办法由江西省档案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
13、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