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北财经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
───以国网能源大雁公司为例
作 者 吴轶男
专 业 人力资源管理
总 考 号 0233
指导教师 汪旭晖
答辩日期
成 绩
内 容 提 要
随着我国能源工业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煤炭行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劳动关系也在改革的浪潮中,越来越呈现复杂、多变的态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已成为整个煤炭行业乃至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敏感社会问题。本文以国网能源大雁公司为例,集中分析了大雁公司在劳动关系上存在的问题,并总结原因,最后对整个煤炭企业未来劳动关系整改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煤炭企业 劳动关系 和谐
Abstract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tinuous increase of China’s energy industry, coal industry is facing a rare development opportunity at the same time, faced with severe challenges. Its labor relations are the wave of reform, more and more present complex and changing situation, the harmony and stability of labor relations has become a sensitive social issue that can not be avoided in the entire coal industry and even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State Grid Energy, DaYan Company, for example, focused on analyzing the problems of the DaYan Company in the labor relations, and sum up the reasons, the final rectification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future of labor relations of the whole coal enterprises
Key words: coal enterprise labor relations harmonious
目 录
一、引论 1
二、理论框架 1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1
(二)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变 1
(三)劳动关系调整的方式 2
(四)国外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2
三、案例分析 2
(一)国网能源大雁公司简介 3
(二)国网能源大雁公司劳动关系现状 3
1.企业重组,劳动关系矛盾加剧 3
2.职工薪酬偏低,劳动关系不稳定 4
3.高素质劳动者流失,导致企业发展缺少人才支撑 4
4.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不完善,职工幸福指数差 4
5.企业工会维权力差 4
(三)导致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现状的原因 4
1.煤炭企业内在特点致使劳动争议层出不穷 4
2.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 5
3.企业中缺乏劳动争议的自我调节机制 5
4.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有待增强 5
(四)解决当前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应采取的措施 6
1.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6
2.完善企业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
3.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 6
四、结论 7
参考文献 7
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
───以国网能源大雁公司为例
一、引论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十二五”规划设专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阐述,提出了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具体要求。所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而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伟大实践,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只有企业和谐了,我们社会、国家才会更加和谐稳定,建设和谐企业,是现代化企业谋求生存和发展的理论选择,而和谐的劳动关系又是企业发展的首要前提和保障。那么作为我国经济结构的基础,能源产业支柱的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无疑起着突出的代表作用。
如何构建和谐企业,使之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是摆在煤炭企业的首要问题,构建和谐企业,首先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当前,随着我国能源工业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煤炭行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其劳动关系也在改革的浪潮中,越来越呈现复杂、多变的态势。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我国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外部环境来看,劳动力市场,呈现劳资双方选择的自由化、劳动力流动频率加快、劳动力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等趋势。从内部环境来看,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煤炭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管理不断呈现新问题与新情况,如何建设和谐的内部劳动关系成为确保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
随着煤炭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用工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从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到非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用工形式给企业劳动关系的管理带来挑战与困难。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出现的冲突事件呈现多样化,全国政协副主席何鲁丽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何鲁丽在人大常委会上作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报告”,
(
,目前在这方面存在五个问题: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成倍上升,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工资现象仍时有发生,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条件差;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煤炭企业的上述问题更加普遍。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已成为整个煤炭行业乃至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敏感社会问题,因此,对这个领域的研究,实属必要。
二、理论框架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一般而言,所谓劳动关系 陈维政,李贯卿,毛晓燕,《劳动关系管理》,科学出版社,2010年4月,第7-8页
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而企业劳动关系 郭庆松,《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5页
是指企业劳动者使用者或雇工与企业劳动者或雇员之间的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即劳动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之间因劳动给付与工资支付而产生的关系。
(二)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变
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的劳动关系处于历史的转换时期,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关系转换为与市场经济体制匹配的劳动关系,即从利益一体型的劳动关系转换为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伴随着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劳动关系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劳动关系多元化;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
我国的劳动关系与其他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不同,主要是体现中国特色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2月,第268页
:一是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仍然占重要地位。二是劳动关系的转型具有过渡性,转变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新鲜的作法和经验。三是集体主体的观念、“和谐”的文化传统与西方国家的文化传统有巨大差别。总之,中西经济发展和文化传统的区别也必然使我国的劳动关系具有中国特色。
(三)劳动关系调整的方式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主要分为七种,即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调整;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的调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调整。
(四)国外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与我国当前劳动关系相比,国外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模式主要表现在:瑞典主张政府不主动涉足劳动关系事务,鼓励劳资双方合作,是社会保障型;美国主张多方力量参与,借助多元博弈,共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及时调整,属于多元博弈型;以日本为代表的家族式劳动关系,体现在家族观念和团队精神,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企业工会,日本主要依赖一切,立足于内部解决问题,可归纳为企业负责型;新加坡的政府控制各方代表,统一处理纠纷,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曾被誉为亚洲最稳定和最具弹性的劳动关系体系。自1967年以来,新加坡极少发生罢工事件,且在为数不多的劳资纠纷中,只有极低比例的案件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法庭裁决的。从1986年至今,其工会就一直没有行使过罢工权。
实际上,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的模式,比较接近新加坡的政府主导型。从建设国际化、规范化和符合现代政府企业治理关系要求出发,从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发,从促进资本、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发挥各自积极性出发,从培育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做起,逐步形成政府制定规则、维护秩序,劳动关系各方多元发挥积极作用的模式。
三、案例分析
当前,煤炭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较复杂,非正常劳动关系大量存在,直接影响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给企业发展带来诸多隐患。主要变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劳动关系矛盾日益明显。当前,市场就业已实现用人单位用工自主与劳动者择业自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同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劳动关系,尤其是煤炭企业的劳动关系矛盾表现得越来越直接和明显,主要体现在: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呈现出劳动者挑用人单位的局面;具有一般技能、技术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往往处于相对稳定地位;简单工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多处于劣势地位。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意识更加自主化了,因此引起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也日益明显。
2.劳动报酬过低成为争议的焦点。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始终是中国国有企业近年来劳动争议的一个突出问题,煤炭开采业在我国一直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用人多,效率相对比较低,同时,因工作环境恶劣,工人劳动强度大,服务年限短,在全国工业部门中,煤炭企业经营日趋困难,职工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与其他行业相比工资水平差距过大,(详见表1)
表1 2000年国有重点煤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相关行业比较表
项目
职工平均人数
(万人)
工资总额
(亿元)
平均工资
(元/人/年)
煤炭同六个相关行业比较
平均工资(元/人/年)
比例(%)
一、煤炭行业
二、石油等六个行业平均
1.石油
2.黑色冶金
3.交通运输
4.机械制造
5.有色金属
6.电力
239.28
644.6
42.9
126.8
145.9
98.6
54.4
176
196.08
744.42
67.73
161.59
149
74.46
63.70
227.94
8195
11549
15787
12744
10213
7552
11710
12951
-3354
-7592
-4549
-2018
+643
-3515
-4756
-40.93
-92.64
-55.51
-24.62
+7.85
-42.89
-58.04
资料来源:《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1年有关资料整理
3.高素质人才流失。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随着煤炭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减人提效的进程不断推进,人才流动的数量显著增加。人才流失严重造成专业技术人员后继乏人。煤炭行业的不景气和高风险性,导致人才流失较多;高校人才招生规模的大幅降低,致使大部分企业生产一线的技术员数量不足实际需求的一半,甚至面临工程技术人才断档的危险。煤炭企业经营者在管理上并没有彻底摆脱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影响,对未来煤炭企业劳动关系情况不能做到心中有数,缺乏长远眼光,在煤炭企业落入低谷时导致人才流失。人员流动性大,影响了煤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最终,造成企业劳动关系的不稳定。
4.企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普遍。随着煤炭企业劳动力供大于求矛盾的凸现和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扩大,相当一些企业受到利益的驱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工随意性大,有的企业以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与劳动者长时间不签订劳动合同。二是某些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任意扣发工人工资。三是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如有的企业明文规定要求员工每天工作10小时,有的节假日不休息,也不给加班工资,对有意见的员工滥用待岗等方式作为惩罚手段。四是有些企业以经济效益差,参加社会保险负担重为借口,不替劳动者参保或降低社会保险费。
下面以国网能源大雁公司为例,将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具体化。
(一)国网能源大雁公司简介
大雁地处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公司始建于1970年,1974年成立大雁矿务局,为中央财政直属的94家煤炭企业之一,1998年下放内蒙古自治区管理,1999年转制为大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下放呼伦贝尔市管理,2005年更名为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与山东鲁能集团公司重组,2010年9月,又划转到国网能源公司,更名为国网能源内蒙古大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现已形成以煤炭生产为主,兼营热电联产、矿井建设、建筑安装、建材生产、勘测设计、机电修配、生态农业等多元化产业格局。截止2011年8月末,全公司资产总额49亿元,在册职工13246人,离退休职工15690人。公司现有生产矿井3对,核定生产能力625万吨/年。因大雁地区资源濒临枯竭,2010年公司一矿、二矿已正式启动了政策性破产关闭工作。2011年国网能源大雁公司在呼伦贝尔市伊敏东部建成并投产300万吨矿井1对;在呼伦贝尔市扎泥河建成并投产露天矿450万吨矿井1个。
(二)国网能源大雁公司劳动关系现状
1.企业重组,劳动关系矛盾加剧
历史原因造成国网能源大雁公司包袱沉重,矿井生产设备陈旧,生产成本逐年加大,企业欠账多,离退休职工多,企业承担办社会职能等等。为了摆脱企业困境,大雁公司被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跨行业、跨区域的重组。和国网重组后,企业产权结构、利益关系格局、经营管理权限等都发生了变化,使得职工中出现两种情绪:一是部分职工对重组信心不足,产生更加消极悲观情绪;二是部分职工经过改制和重组的洗礼,思想观念日益活跃,他们不仅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将更多的希望寄予国网,希望天上掉馅饼,不用付出辛勤的劳动就能改变现状。两者都使得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特别是劳动争议逐渐增多,并逐步向深层次延伸。国网能源大雁公司自2009年至2011三年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及进京群访案件48件,涉及职工人数2326人。
2.职工薪酬偏低,劳动关系不稳定
国网能源大雁公司作为老国有煤炭企业,包袱沉重、效率低、效益差、煤炭产品单一、总量不足、质量偏差、企业经济效益连年下滑,致使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一直在同行业的最低水平徘徊。在国网能源大雁公司所处的呼伦贝尔地区的几家大型煤炭企业中,工资水平增长缓慢(详见表2)
表2 呼伦贝尔地区煤炭企业工资对比情况表(2008年──2010年) 单位:元/年/人
国网能源大雁公司
神华宝日希勒公司
华能伊敏公司
2008年
19582
39887
33958
2009年
22819
60849
43831
2010年
31348
78174
59942
3.高素质劳动者流失,导致企业发展缺少人才支撑
一是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连年下滑,职工收入下降,致使一批懂管理、有技术的企业人才相继跳槽或离岗另谋出路,尤其是工程技术人员流失严重;二是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因看到市场经济冲击下的煤炭企业困难大,待遇低,有些甚至关闭破产,煤炭企业职工与银行、电信、电力行业职工相比苦、脏、累、险且社会地位低下,均不愿到“煤炭企业”就业;三是企业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费用,致使人才补进不足。所以企业发展没有生机和活力,劳动关系失衡。大雁公司自2007年至2011年五年间共计流失高素质劳动者近200人,接近专业技术人才的12%。赵九令,“大雁煤业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分析与对策”,《雁煤工作》,第1期
4.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不完善,职工幸福指数差
大雁公司于1970年开发建设,1974年建成矿务局。当时正值中苏边境紧张时期,作为扎赉诺尔矿务局的后方基地,仓促上马,属于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的“三边”工程,历史遗留问题严重,加之近年来煤炭市场萎缩,企业包袱沉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逐年下滑,安全投入被迫减少,安全欠账严重。主要表现为:企业各生产系统问题突出,各个系统能力不足,部分重要的设施和设备陈旧、老化、落后,部分设备已到了报废极限,而且生活福利设施标准比较低,企业职工受各种职业病的侵袭,使得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煤炭“傻大黑”形象。职工没有幸福感,使得劳动关系双方感情淡漠。
5.企业工会维权力差
工会的主要工作就是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由于大雁公司经济效益差,企业缺乏活力,所以企业工会工作软弱无力,没有创新,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及时维护,集体合同、集体工资协商制度无法履行,职工对话渠道不畅通,困难职工救助金少之又少,使职工丧失了对工会的信任。
(三)导致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现状的原因
1.煤炭企业内在特点致使劳动争议层出不穷
煤炭企业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传统的煤炭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多数技术含量低、利润回报率低、抵御风险的能力差,使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紧张,劳动纠纷不断
(2)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导致民主管理少,侵权现象多,导致各种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发生
(3)煤炭企业的劳动者数量多,其普遍学历低,很多都是高中以下学历,整体素质偏低,多凭经验进行操作;劳动者的劳动方式大都是体力性的劳动,而智力的创造性的劳动少,致使企业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严重。
大雁属国有煤炭老企业,技术相对落后,煤炭成本高,利润空间小,企业发展缓慢,职工因劳动报酬偏低对企业失望、不满;由于企业经营受限,已连续多年没有招用新职工,加之职工培训流于形式,职工素质不能大幅提高;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有的无法履行,所以劳动关系出现紧张,劳动纠纷不断。
2.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权利义务上的严重失衡,导致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职工和企业经营者都是国家的职工,其权利和义务均由政府规定和代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获得了独立的主体地位,享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但在劳动关系处于变动时期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却不对等,劳动者的弱者地位非常突出。主要反映在:伴随着劳动关系的企业化,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利益的决定权扩大,劳动者对企业的依附性增强,劳动合同的内容往往由企业单方面决定,而且劳动者的义务多于权利,在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对经营者日益扩大的权利缺少必要的制约。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为提高利润水平,往往以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以致在相当多的煤炭企业中,存在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律地位平等而事实不平等的现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
随着大雁公司一、二矿的破产,公司为了摆脱困境,在伊敏和扎泥河相继建成煤矿并投入生产,新矿需要大量职工调入,这样就使得职工与其家属两地分离,生产和生活不在同城,职工生活受到极大影响,职工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导致企业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而企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职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3.企业中缺乏劳动争议的自我调节机制
一些企业劳动关系的自我调节机制不健全,使得劳动争议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加剧了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紧张的局面。主要表现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不完善,集体合同内容空乏,可操作性差,使集体合同流于形式。仍有部分煤炭企业内部尚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即使是已经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也因机构不健全,人员没有完全到位。不能公正的以中立的立场去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甚至极个别企业的调解委员会充当企业的代言人。这些都导致大量劳动关系矛盾在企业内部得不到解决,最终涌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形成劳动争议案件。
大雁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公司工会,一是知名度低,二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往往站在企业一方,不能公正的维护职工的利益,即使进行调解也不了了之,最后通过劳动仲裁或上访渠道解决。
4.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有待增强
这是大多数煤炭企业中管理层和劳动者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任何一方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的淡漠,都会导致侵权行为。法律意识淡漠的根源,有的是因为没有认真学习掌握劳动法律法规,有的法制观念差、不重视对方权益、知法犯法,最终都变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合同意识淡漠主要表现为不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对劳动争议的产生和解决有重要的影响。近年来,由于《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和劳动法律建设的不断加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逐渐提高,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生争议时大多都积极寻求以法律方式来解决。
大雁公司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经营自主权不断增强,一方面经营者片面理解企业自主权,法制观念不强,不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劳动关系理解简单、随意,造成侵害员工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履约率差,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力差, 职工加班工资支付不到位;另一方面,员工自身素质不高,法纪观念不强,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如一些员工无视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约束力,为了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或“跳槽”或“不辞而别”,擅自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四)解决当前煤炭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国网能源大雁公司劳动关系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煤炭行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结合煤炭业的行业特点,政府应注重拟定科学、高效、合理的经济与产业政策,致力于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良好的行业宏观环境。要调整收入分配和财政税收政策,解决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必须通过政策加强产业引导,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逐步改变劳动力的供求关系。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政治参与制度,扩大参与渠道,保障劳动者的意志,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完善我国煤炭行业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区域性工会组织的三方协商会议制度。
(2)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提高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劳动者民主制度。
(3)强化劳动法建设,加大政府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劳动违法行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实施到位。
2.完善企业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形式多样的工资制度。随着就业形势、就业组织的不断变化,岗位的不稳定性和劳动者就业的选择性、流动性增强,传统的劳动关系模式已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用人单位更多地倾向于采用管理灵活、期限趋短的用工方式,以替代长期的、固化的劳动关系模式,这样建立起来的用工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内容更加细化。劳动关系在期限、内容和形式上进一步多样化、个性化,劳动合同的变更频次明显增加。
(2)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员工利益。为稳定员工队伍,在薪酬上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分配方法:在科研人员中推行项目工资制;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实行年薪制;在管理人员中实行岗效工资制;在一线生产工人中实行计件工资制,通过多种多样的工资分配方法,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3)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要从基层做起,做到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有毒有害工种定期发放保健品或补贴,切实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完善培训制度,为企业发展做支撑。要制定企业全体员工中长期培训规划,对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形式和内容,对培训所需硬件设施加大投入力度。
3.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
工会组织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顺畅高效的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在促进经济快速和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发挥积极独特作用。
(1)发挥职工利益“代表者”作用,保障劳动关系信息渠道畅通。各级工会要根据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职工队伍的变化,最大限度的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扩大执政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要建立对话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做好解疑释惑和疏导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和企业安定。
(2)发挥企业发展“推动者”作用,建立合作双赢的新型劳动关系。工会应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基点上,要通过创建“职工之家”和建设“文化书屋”,建设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建立职工关心企业,企业关爱职工的良性互动、合作双赢的新型劳动关系。
(3)发挥职工权益“维护者”作用 梁日东,丁炜,“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创建和谐双赢企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9年增刊
,创新机制,切实维权。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参与劳动法规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是工会实现源头维护的主要手段。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职工为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建言献策;二是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接待日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活动。
(4)发挥劳动关系“协调者”作用,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工会应积极主动与企业协商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新机制新形势,围绕劳动关系双方关心的问题,积极收集和反馈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使企业存在的矛盾及时化解。
四、结论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分析探索煤炭企业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把握煤炭企业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变化与问题的原因,不断理清社会转型期,劳动关系各方的角色与职责,才能真正促进并实现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有突出的意义。同时,正确认识和处理煤炭企业劳动关系,也是新时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政府、企业、工会应在新形势下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共同促进新时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庆松,《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5页
2.陈维政,李贯卿,毛晓燕,《劳动关系管理》,科学出版社,2010年4月,第7-8页
3.左祥琦,《劳动关系管理》,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年1月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2月,第268页
5.蒋泽中,“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模式选择”,《中国劳动保障报》,第4790期
6.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10年9月
7.赵九令,“大雁煤业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分析与对策”,《雁煤工作》,第1期
8.梁日东,丁炜,“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创建和谐双赢企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9年增刊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何鲁丽在人大常委会上作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报告”,
(
10.孙红,“加强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
11.中国改革论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问题研究”,
(
12.张鸣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 54437.htm),2010/12/08
13.豆丁网,“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研究”,
(http://docin,com/p-2.html)
14.百度文库,“煤炭公司2011年工会工作总结”,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