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绥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
绥江县水利局
2023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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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农村饮水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民生基础设施,农村饮用水水质密切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务院在对《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批复中提出:“要加强水质检测能力的建设,完善水质检测与监测制度,保证水质达标。”
为贯彻贯彻国务院批复及有关部委文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统筹优化水质检测资源配置,单独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保证高效运用和长期连续发挥效益,保证农村供水安全,根据上级部门的计划安排及规定,编制完毕此建设方案。
1.绥江县自然、社会经济和水资源概况
绥江县地处昭通市最北端,金沙江右岸,介于东经103°47´~104°16´,北纬28°21´~28°40´之间,东西最大横距48.5km,南北最大纵距36km。全县国土面积761km2。最低海拔290m,最高点大堡顶海拔2054.3m,相对高差1764.3m。
地形重要为山地,县境地势由南向北逐渐倾斜,南高北低。境内山峦起伏、山高谷深、沟壑纵横、河岸陡峭、溪流切割强烈,按云南省地貌划分,属于滇东北中低山山原亚区。
县境内总的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海洋气候,全县年平均气温18.6℃,全年日照时数为635-998.1小时。绥江县水文基本特点是:南部降雨多蒸发量小,北部江边河谷一带降雨少蒸发量大。由于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因素,县境河流闭合发育,除金沙江外无过境河流和外来地下水源补给。因受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降雨存在区域分布、时间分布、海拔高度分布不均的特点,全县数年平均降雨量761.1毫米,年平均蒸发量1215毫米,数年平均相对湿度79%。年总日照943.3小时。绥江县幅员面积761km2,辖4镇1乡(32个村委会、3个社区)。2023年全县总户数45887户,总人口166811人,全县人口密度219人/km2;其中农业户33688户,农业人口141936人。2023年末,全县生产总值(GDP)149158万元。其中,第一产业27833万元,第二产业61945元,第三产业5938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4834万元;财政支出83605万元。
1.3水资源开发运用状况
除金沙江以外,我县水资源总量5.59亿m3,其中地下水1.59亿m3。2023年末,全县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5349件。其中:小(一)型引水渠道2件,小(二)型引水渠道9件,小(二)型水库3件,大面小型水利工程2872件,其中小塘坝7件、小蓄水工程1894件、小型引水渠971条;农村人饮工程2463件,其中小水窖2193件、管引267件、小水渠3件。以上利工程总引流能力6.4m3/s,总蓄水173.5万m3,在建中型水库1件。由于水源性蓄水工程少,径流洪、枯变化大,径流式引水工程保证率低,导致各用水部门之间矛盾极为突出,水事纠纷不断;导致城市供水水量局限性、水质较差;农田灌溉面积减少,水电站出力局限性,电力紧缺。水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关键。
大汶溪流域水资源丰富,数年平均径流量3.42亿m3,占全县径流量的61.2%,可开发运用水资源重要集中在大汶溪流域。水资源在时间、空间上分布不协调,开发运用率低,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2.绥江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2.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概况
水是人类生存最为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获得安全饮水是人的基本需求和基本人权。从新中国建立以来,各级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农村饮水工作。2023年之前,浙江绥江县农村饮用水工作大体经历了“农村改水”、“农村供水”、“乡镇供水”三个阶段。限于当时的经济水平和技术条件,农村饮用水设施的建设速度不快,规模不大,标准不高,与农民群众的愿望与规定尚有很大差距。
2023年全面开展农村饮水解困建设,2023年由饮水困难建设进入到饮水安全建设。至今,全县累计受益人口10.4万人。规划解决3.87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标准和保障水平,至2023年终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2.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
2.2.1管理模式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工程建设和管理模式,分为三种类型:城市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以下称“城市管网延伸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大都纳入城区自来水公司管理,按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部分地区也有采用市、镇(乡)、村分级管理的形式。集中供水工程重要采用集体(村委会)、用水协会或承包经营等方式进行管理,水价由村民大会决定,水质检测工作有欠缺。
总体而言,城市水厂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和乡镇(或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可以做到可连续运营。村级供水工程建后管理的问题比较多,仅靠其自身是难以实现管理良性运营,且其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扶贫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的难点及需解决的重点。
2.2.2建后管理工作开展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我县在大力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同时,对工程的建后管理积极探索和实践。
2.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存问题及建议
2.3.1现存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重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水质合格率仍然偏低,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因地理环境、资金投入等条件制约,农村供水设施规模小、点多分散、标准低,行业管理能力局限性,农村自我管理能力薄弱,水源类型多样,缺少管理力量和手段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人畜粪便、生活生产污水等污染源。
2、饮水安全是个动态的概念。2023年前兴建的一批农村供水工程接近设计使用年限,管网老化腐蚀、净水设备陈旧,供水水质和供水保证率下降;2023-2023年期间兴建的部分饮水解困工程限于当时资金短缺,轻重缓急一方面解决喝水问题,建设标准较低;城乡统一实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对照标准,不少农村供水工程尚存差距,需要完善提高。
3、水质检测经费没有贯彻。小规模的乡镇级和村级供水工程没有水质检查设备和检查人员,委托检查的费用较高,因而减少检查或不检查,不能及时掌握和发现饮水水质动态及安全隐患。
4、职能部门协调指导不够。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水利部门承担工程规划建设,环保部门负责水源地环境监管及污染源监控,卫生部门负责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协调不够,信息不畅,合力不强,未能很好地为农村提供设施管理、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2.4.2建议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重要加强以下几方面:
1、加强检测监测工作。贯彻水质检测监测经费,对农村饮用水水质按规范规定开展检测监测,为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工程水质卫生现状、分析查找影响水质因素、研究对策措施等提供支撑。
2、严格工程建设标准。推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避免建设规模小而散的低标准工程,为运营管理和水质达标打下基础。工程建设内容中必须包含水质净化消毒设施的配套,对未配备净化消毒设施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对未配备消毒设施的工程不允许竣工验收。积极推广合用于农村小型水厂的新产品、新技术。
3、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发改、水利、卫生、环保、建设等部门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监督等方面,要充足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卫生监督、环境治理、质量把关等各个环节入手,共同努力保证农村饮用水的安全。
4、加强饮水安全宣传。要结合工程建设和水质卫生监测,积极向社会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饮水卫生安全面的知识以及使用自来水的益处,让农村居民掌握更多的饮水安全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绥江县农村饮水检测能力现状
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根据供水工程规模大小,日供水能力在200-1000 m3 之间的有8个,供水人口1.0445万人;日供水能力小于200 m3 的有56个,供水人口1.6655万人;日供水能力小于20 m3有1108个,供水人口6.2784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2395个,供水人口5.1458万人全工程呈现规模小,点多并且分散的特点。
3.1检测方式
日供水能力在200-1000 m3之间的供水工程绝大多数采用的检测方式是送样至卫生部门,日供水能力小于200 m3 的供水工程采用的检测方式同样是依托卫生部门,由于水源类型多样、行业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工程水质检测都是在建设前抽样进行水质检测,以后就没有进行水质检测,不能动态监测饮水工程的水质安全。
3.2检测人员
我县的水质检测依托卫生部门,水利部门无检测人员,水质检测建设为空白。
3.3检测经费
现阶段我县农村饮水检测经费重要在工程建设前期,建成运营期间没有检测经费,
3.4检测能力现存问题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检测能力很薄弱,重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饮水安全工程大都自身不具有检测能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小、点多分散的特点,决定了检测能力的局限性。工程都是日供水能力小于1000 m3,而这些工程是不也许配备水质检测设备的。且因委托检查费用较高,靠水费收入送检不现实,检测经费无保障,不检查。
2、水利部门没有检测中心。
3、卫生部门的检测能力无法满足检测需要。卫生部门作为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的监管部门,现有检测能力配备是为满足平常监测需要的。面对众多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如按规定进行检测,其检测设备和人员是满足不了规定。
3.5建设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的必要性
水 对 人 的 生 命 和 健 康 至 关 重 要 。 目 前 , 全 球 每 六 人 中 有 一 人 不 能持 续 获 得 安 全 饮 用 水 , 发 展 中 国 家 8 0 % 的 发 病 及 死 亡 与 水 有 关 。 在我 国 , 通 过 饮 水 发 生 和 传 播 的 疾 病 就 有 五 十 多 种 。 要 减 少 疾 病,提 高健 康 水 平 , 行 之 有 效 的 措 施 就 是 使 所 有 人 得 到 足 量 安 全 的 饮 用 水 , 并通 过 安 全 的 饮 用 水 供 给 , 改 善 卫 生 条 件 , 提 高 生 活 质 量 。 因 此 , 建 立县 级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水 质 检 测 中 心,及时掌握和发现饮水水质动态, 是 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急保障工作的需要。
1、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提供安全的生活饮水,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随着 农 村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 广 大 农 民 群 众 对 饮 水 安 全 的 愿 望 十 分 强烈。而农村与城市供水相比,建设标准、管理水平、工程效益等都较低,水质卫生合格率较低,存在安全隐患。 建 设 县 级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填补农村饮水水质检测能力局限性, 有 利 于 水 质 卫 生 检 测 网 络 正 常 运 转 ,及时掌握农民供水安全状况,发现饮水不安全因素,及时釆取措施,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2、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惠及千万农民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农村公共卫生安全,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虽城乡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但农村居民规定喝上安全饮用水的的愿望仍然强烈、迫切。在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水质检测与监测制度,保证水质达标”。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饮用水,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公平、保证民生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举措。
3、农村供水应急保障工作的需要。安全供水,防止第一。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还给经济发展导致了很大的损失,影响地区的社会稳定。水质检测是推动水质保障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县级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中心,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和工作人员,贯彻运营经费,就能保证高效、持久的为农村供水提供应急保障服务。
4.总体规划
4.1编制依据
4.1.1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23);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
4.1.2 相关文献
(1)国 务 院 办 公 厅 《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的 通 知 》 ( 国 办发[2023]45号);
(2)发 改 委 、 水 利 部 、 卫 生 部 《 关 于 加 强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告知》(发改农经[2023]1752号);
(3) 卫 生 部 、 发 改 委 、 水 利 部 《 关 于 加 强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告知》(卫疾控发[2023]3号);
(4) 财 政 部 、 水 利 部 《 关 于 印 发 <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管理办法>的告知》(财建[2023]17号);
(5) 卫 生 部 关 于 印 发 《 农 村 饮 用 水 水 质 卫 生 监 测 管 理 办 法 ( 试行
)》的告知(全爱卫办发[2023]5号);
(6) 水 利 部 、 卫 生 部 、 发 改 委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村 饮 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的告知》(水农 [2023]439号);
(7) 水 利 部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行 管理工作的告知》(水农[2023]197号)
(8)国务院《关于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23]52号)。
4.1.3 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
(4)《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查方法》(GB5750-2023)
4.2 规划原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应当遵循“整 体 规 划 、 合 理 布 局 、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
(1)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立 足 于 国 家 宏 观 发 展 战 略 , 对 我 省 涉 农 县 、 市 ( 区 ) 农 村 饮 水 安全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进 行 整 体 规 划 , 建 设 方 案 结 合 各 县 、 市 ( 区 ) 饮 水 安全现状和发展规划目的,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有效实行。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根 据农 村 饮 水 水 源 和 水 质 超 标 因 子 不 同 , 建 设 县 级农 村 饮 水 安 全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时 , 检 测 能 力 建 设 目 标 因 地 制 宜 各 有 侧重 、 合 理 布 局 。 首 先 建 设 各 县 市 超 标 因 子 普 遍 ,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 对 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水质指标检测能力。
(3)高效运用、科学发展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水 质 检 测 中 心 建 设 应 当 利 用 各 县 现 有 实 验 条 件 和基 础 设 施 , 高 效 利 用 中 央 、 省 和 地 方 资 金 , 实 验 室 建 设 立 足 实 际 需 要 、面 向 长 远 , 建 设 方 案 应 当 既 能 满 足 当 前 需 要 , 建 设 标 准 也 不 至 于 过 早被淘汰。
(4)因地制宜、良性循环
结 合 国 家 、 省 和 地 方 财 政 能 力 和 现 有 能 力 ,以实现对我县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全覆盖为目的,统筹配置资源,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模式的建设方式,建立完善水厂自检、县域巡检、卫生行政监督一体的水质管理体系。在检测指标方面,一方面建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 B 5 7 4 9 - 2 0 06 )中 4 2 项 常 规 指 标 的 检 测 能 力 , 在 后 期 继 续 投 入 , 逐步 完 善 和 提 高 各 检 测 中 心 的 检 测 能 力 ,建 立 健 全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建 设 机制 , 确 保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和 后 期 正 常 运 行 。
5.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
5.1水质检测指标
5.1.1水质评价标准
1、地表水源的检测项目涉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中的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等29项。地表水源的评价标准即按照该标准中的Ⅲ类水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2、地下水源的检测项目涉及《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中的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氰化物、砷、汞、硒、镉、六价铬、铅、铍、钡、镍、氟化物、碘化物、铁、锰、铜、锌、钼、钴、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滴滴涕、六六六、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39项。地下水源的评价标准即按照该标准中的Ⅲ类水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根据我国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实际需要,规定了共计106项指标,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其中,常规指标42项,非常规指标64项。常规指标是常见的或经常被检出的项目;非常规指标则是不常见的,检出率比较低的项目。
42项常规水质指标分别为:
(1) 微生物指标4项: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粪)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2) 毒理指标15项:
砷、镉、铬(六价)、铅、呆、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
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4) 放射性指标2项:
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5) 与消毒剂有关的常规指标4项: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一氯胺(总氯)、臭氧、二氧化氯。
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评价标准即按照该标准的合格限值进行评价。
(2)检测技术规定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具有病原微生物。
②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③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④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⑤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解决。
与此相应,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测技术规定须满足下表5.1-1、表5.1-2的限值规定:
表5.1-1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达最也许数;CFU表达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查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查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鉴定能否饮用。
表5.1-2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规定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
时间
出厂水中限制/(mg/L)
出厂水中余量/(mg/L)
管网中末梢水中余量/(mg/L)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
(游离氯)
> 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
> 120min
3
>0.5
>0.05
臭氧(O3)
> 12min
0.3
—
0.02
如加氯,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
> 30min
0.8
>0.1
>0.02
5.2实验场合
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应当有独立的不少100m2的水质分析实验室(不涉及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等办公场合)。实验室的功能至少涉及独立的5部分:理化实验室(与水样储存间兼用,不宜小于30m2)、大型仪器分析室(根据仪器种类和数量分隔多间按规定进行放置,总面积不宜小于30m2)、微生物室(不宜小于20m2)、天平室(不宜小于10m2)和药剂室(不宜小于10m2)。实验场合基本规定如下表5.2-1所示。
表5.2-1实验场合基本规定
内 容
要 求
工作环境和条件
根据检测项目及仪器设备的规定,建立相适应的实验室独立单元。
配置必要的恒温、恒湿设备,配置温、湿度计并有相应的记录。
无菌操作的实验室应设立隔离间并有消毒杀菌装置。
有良好的通风、防腐及上下水设施。
满足各类仪器及检测项目的釆光规定。
按其工作规定及安所有门的有关规定设立明显警告标志牌。
隔离措施
对邻近区域的工作或检测项目无干扰。
工作区域
实验室内不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实验室不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特殊规定的区域应有明确标记。
控制规定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戴专用工作服、鞋、帽并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
内务管理
实验室清洁卫生,设施(水、电、气等)管理等内务管理应有充足的措施保证。
危险品的存放、防爆(炸)、防火、防毒、用电、防盗、保密、三废解决等措施应符合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规定。
5.2.1 理化实验室
理化实验室应根据需要设实验台、放样柜(架)等,实验台和放样柜(架)应防水、耐酸碱及溶剂腐蚀。实验台重要由台面、台下的支架和器皿柜组成。台面应当平整、不易碎裂、耐热、不易碰碎器皿。为方便操作,台上可设立药品架,台的两端安装水槽。实验室台面一般宽75cm,长度1.5m ~ 3m,高度80 cm ~ 85cm。
理化实验室应有有害废液储存设施,据废水中所含重要污染物性质,可以分为实验室有机和无机废水两大类。无机废水重要具有重金属、重金属络合物、酸碱、氰化物、硫化物、卤素离子以及其他无机离子等。有机废水具有常用的有机溶剂、有机酸、醚类、多氯联苯、有机磷化合物、酚类、石油类、油脂类物质。相比而言,有机废水比无机废水污染的范围更广,带来的危害更严重。不同的废水,污染物组成不同,解决方法和限度也不相同。实验室污水的解决本着分类收集,就地、及时地原位解决,简易操作,以废治废和减少成本的原则。
5.2.2 大型仪器分析室
大型仪器分析室需要具有防火、防震、防电磁、防潮、防腐蚀、防尘的功能,室温尽也许恒定。为保持仪器良好使用性能,温度应当在15~30℃,有条件最佳控制在18~25℃,湿度控制在60% ~ 70%。
仪器室要釆用水磨石或防静电地板,不推荐使用地毯,由于地毯易 聚集灰尘且产生静电。大型精密仪器室的供电电压应稳定,应设计专用地线,接地电阻小于4欧。大型分析仪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放在阴凉的地方储存与使用,不能靠近火源,必须固定;应根据设备运营需要设排气设施,废气排放口宜设在房顶(避开人群)。
摆放仪器用的实验台与墙距离不小于50cm,以便于操作与维修,室内应通风良好。
5.2.3 微生物室
微生物室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避免不必要的污染。在实验室中使用高压灭菌锅时,必须熟悉操作过程,操作时不得离开,时刻注意压力表,不得超过额定范围,以免发生危险;在无菌室操作时,检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使用前必须经紫外线照射或其他方法消毒,才可使用,操作必须严格无菌操作,以免污染;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集中解决,不得任意排放;所用的培养物、被污染的玻璃器皿及阳性的检查标本,都必须用消毒水泡过夜或煮沸或高压蒸汽灭菌等方法解决后再清洗。
5.2.4 天平室
天平室应远离震源、热源,并与产生腐蚀性气体的环境隔离。室内应清洁无尘,以18~26℃为宜,且应相对稳定。室内保持干燥,相对湿度一般不要大于75%。天平必须安放在牢固的水泥台上,有条件时台面可铺橡皮布防滑、减震。天平安放的位置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悬挂窗帘挡光,以免天平两侧受热不均、横梁发生形变或使天平箱内产生温差,形成气流,从而影响称量。
不得在天平室里存放或转移挥发性、腐蚀性的试剂(如浓酸、强碱、氨、溴、碘、苯酚及其他有机试剂等),如欲称量这些物质,宜用玻璃密封容器进行称量。
5.2.5 药剂室
药剂室应有防火(应配二氧化碳灭火器)、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内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实验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室或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内存放。药剂室应由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用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5.2.6供电
实验室点源分为照明用电和设备用电。照明最佳釆用荧光灯。设备 用电中,24小时运营的电器如冰箱等单独供电,其余电器设备均由总开关控制,烘箱、高温炉等大功率设备应有专用插座、开关及熔断器。在室内和走廊上安装应急灯,以备夜间忽然停电时使用。
5.2.7 供排水
实验室应有供水设施,并考虑供水水压、水质。室内总阀应设在容易操作的显著位置。下水道应釆用耐酸、碱的材料,底面应有地漏。
5.2.8 通风设备
通风柜是实验室常用的局部通风设备,以排出实验过程中出现的有毒、有害气体,内有加热源、水源、照明装置等。可釆用防火防爆的金属材料制作通风柜,内涂防腐涂料,通风管道要能耐酸碱气体腐蚀。风机装在楼顶机房内,并应有减少震动和噪声的装置,排气管道应高于屋 顶2m以上。通风柜放在室内空气流动较小的地方,或釆用较好的狭缝式通风柜。
5.3 仪器设备筛选
5.3.1 检测方法的选择
开展上述40项水质检测指标都可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查方法》(GB5750-2023)的检测方法进行选择,在进行具体选择方法时应考虑建设目的、经费预算等情况,故执行以下几点原则:
1、检测方法技术成熟、容易掌握。
2、检测过程少用剧毒药剂,少产生剧毒物质。
3、仪器设备技术成熟、检测结果稳定。
4、设备尽也许通用,节约实验场地,便于操作人员一机多用。
5、所选设备应当价格便宜,优先选用国产成熟产品。
根据上述原则,建设方案筛选的各项水质指标拟釆用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如下表5.3-1所示。
表5.3-1拟采用的检测方法及仪器设备
水质指标
推荐检测方法
仪器设备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平皿计数法
培养箱等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滤膜法或多管发酵法
培养箱等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色度
铂-钴标准比色法
比色管
浑浊度
散射光法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水温
温度计法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臭和味
嗅气、尝味法
肉眼可见物
直接观测法
pH
电极法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溶解性总固体
称量法
分析天平
电导率
电极法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总硬度
滴定法
滴定装置
挥发酚类
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金属
指标
铝
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铁
原子吸取法
原子吸取光度计
锰
原子吸取法
原子吸取光度计
铜
原子吸取法
原子吸取光度计
锌
原子吸取法
原子吸取光度计
砷
原子荧光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硒
原子荧光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汞
原子荧光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镉
原子吸取法
原子吸取光度计
铬(六价)
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铅
原子吸取法
原子吸取光度计
无机非金属指标
硫酸盐
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氯化物
容量法
滴定装置
氟化物
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氰化物
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硝酸盐
紫外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氨氮
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有机物
四氯化碳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耗氧量CODMn
高锰酸钾滴定法
水浴锅、滴定装置
石油类
紫外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消毒剂余量及消毒副产物指标
游离余氯
DPD分光光度法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三氯甲烷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二氧化氯
现场测定法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亚氯酸盐
碘量法
滴定装置
氯酸盐
碘量法
滴定装置
5.3.2 仪器设备列表
根据上述检测方法,所需购买的重要仪器设备如下表5.3-2,所需设备及常见实验室器材式样如图5.3-1。
表5.3-2 所需重要仪器设备
化验室
重要仪器设备(功能、数量)
天平室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配置标准试剂、重量分析等,1台套)
理化室(试剂配置、水样解决和分析)
设备:普通电子天平(一般称量,1台)、超纯水机(1台)、蒸馏器(1套)、搅拌器(磁力加热搅拌3台,机械搅拌1台)、马弗炉(1台)、电热恒温水浴锅(2台)、电恒温干燥箱(2台)、离心机(1台)、真空泵(1台)、超声波清洗器(1台)
玻璃仪器:量筒、分液漏斗、容量瓶、烧杯、锥形瓶、滴定管、聚乙烯瓶、碘量瓶、过滤器、无分度吸管、分度吸管、微量注射器、洗瓶、试管、移液管、搅拌棒、棕色瓶等(数量依据测试指标定)
小型检测仪器:具塞比色管,酸度计,温度计,电导仪,散射浊度仪,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1台套)
药剂室(储存检测药剂、试剂和标样)
药剂和试剂:优级纯的盐酸、硝酸,分析纯的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硫代硫酸钠、氢氧化钠、碘化钾、硝酸、氯化铵、氨水、乙醇、硫酸钾、硝酸银、重铬酸钾、乙酸、溴化钾,以及专用试剂等(根据检测项目、方法、分析仪器等拟定)
标样(用于校正仪器和检测方法)
微生物室
冰箱、高压蒸汽灭菌器、干热灭菌箱、培养箱、菌落计数器、显微镜、培养皿、抽滤设备、超净工作台等(各1台)
大型水质分析仪器室(可多个房间)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用于游离余氯、总氯、二氧化氯、臭氧、甲醛、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氟化物、硫化物、氰化物、铝、铁、锰、铜、锌、砷、硒、铬、以及硝酸盐和石油类等指标检测,1台)
原子吸取分光光度计(用于镉、铅、铝、铁、锰、铜、锌等检测,1台套,含乙炔、氩气、冷却循环水系统、电脑等配件)
原子荧光光度计(用于汞、砷、硒等检测,1台套,含氩气、电脑等配件)
气相色谱仪(用于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指标检测,1台套,含氮气、电脑等配件)
5.4 人员配备规定
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应配备水质检测员2名以上及实验室管理员(兼司机)1名,其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
各类人员必须通过必要的培训,检测人员应当具有分析化学(或水环境分析、卫生检查)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了解被测对象和所用设备的性能,经通过重要指标检测考试后才干正式上岗(可涉及微生物指标、消毒剂余量指标、感官指标、以及溶解性总固体、pH、CODMn、氨氮等指标检测考试)。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资格。
6.建设方案实行
6.1建设方式
6.1.1 场合建设
水质检测中心应具有独立的不少于100 m2的化学分析实验室,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等办公场合面积自主扩建。
6.1.2 检测设备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需具有不低于上章所述的40项检测指标的能力,水质检测中心进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初步调查,
6.2.1 实行招标采购制
制 定 并 严 格 执 行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建 设 和 管 理 制 度 , 检 测 中 心 在建设时,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协议管理制。
实 验 室 场 地 建 设 和 施 工 实 行 优 选 专 业 施 工 队 伍 、 材 料 设 备 集 中招投标和巡回监理。
水利部门负 责 材 料 、 设 备 的 集 中釆 购 , 并需进一步工程 现 场 , 检 查 督 办 工 程 质 量 、 施 工进度和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抓好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工作。
7.工程估算及资金筹措
7.1 编制依据
1.国 家 有 关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的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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