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省林地保护运用规划技术方案
一、规划的总体规定
编制《贵州省林地保护运用规划(2023—2023年)》(以下简称《省规划》)是贯彻《全国林地保护运用纲要(2023—2023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重要环节,是统筹我省林地保护运用的大纲性文献。规划要明确全省林地发展空间,对未来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做出战略性和政策性决策,并制定规划实行保障措施。
省规划的重要任务涉及:贯彻《纲要》提出的战略目的和任务;优化林地保护运用结构与功能布局;统筹林地保护运用的宏观调控;解决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重大林地保护问题;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运用管理机制;指导县级林地保护运用规划编制。
县级规划的重要任务涉及:贯彻全省林地保护运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的和规定,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并贯彻到山头地块,拟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明确林地保护运用的目的、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县级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运用的宏观调控;推动县域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指导县域林地保护运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运用体制机制。
1.1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省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连续运用的方针,拟定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用地,优化林地结构、布局,统筹林地保护运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林地保护运用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科学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林地科学管理,为构筑“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推动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县级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突出空间性、结构性和操作性,全面贯彻《纲要》和省林地保护运用规划拟定的目的,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运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贯彻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运用的关系,优化林地运用配置,为县域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2 规划编制原则
(1) 依法依规。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规定,贯彻国务院关于“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爱惜、合理运用每一寸土地”的政策方针,切实维护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主线利益。
(2) 统筹协调。统筹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充足听取各部门意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各县(市、区)要统筹区域林地运用,对的解决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运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 承上启下。省规划要贯彻《纲要》对我省林地保护运用提出的各项目的与重点任务,并根据省情需要,增长切实可行的规划指标;指导县级林地保护运用规划的编制。
(4) 因地制宜。立足我省林地实际,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县级规划要全面贯彻省林地保护运用规划提出的目的、任务和规定,立足于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运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运用措施。
(5) 科学决策。充足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坚持科学决策,充足发扬民主,动员公众参与,做好部门协调,编制过程注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多方征求意见和沟通,保证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6) 注重实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方面的手段,创新林地保护运用机制,提高林地保护运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行执行力,切实提高规划实行的成效。
1.3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颁布的与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献。
(2)《全国林地保护运用规划纲要(2023—2023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23—2023年)》、《全国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纲要(2023—2023年)》、《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23—2023年)》、《贵州省土地运用总体规划(2023—2023年)》,国家和省、县级林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县级规划还必须遵循《贵州省林地保护运用规划(2023—2023年)》。
(3) 国家和我省颁布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技术标准。
(4) 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五次复查、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贵州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第二次贵州省土地调查调查成果。
(5)《贵州省林业发展区划》。
(6)《贵州省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
(7) 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8) 其他与规划有关的资料。
1.4 规划范围与期限
省规划范围为全省;县级规划范围为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国有林场和其他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编制规划,其规划成果须按林地属地管辖原则,纳入所在地县级林地保护运用规划。
规划期限:2023—2023年,2023年为规划基准年,2023年为规划目的年。
1.5 规划深度
省规划重点强调战略性和政策性,拟定我省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保护运用时序,将《纲要》拟定的我省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贯彻到各县(市、区)。
县级规划将林地面积和重要规划任务贯彻到山头地块,将林地分类、分级贯彻到小班,建立县级林地保护运用成果数据库,林地保护运用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二、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
2.1 组织准备
成立省人民政府政府分管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在省林业厅设立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在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省林地保护方案编制、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以及配合办公室开展县级规划的技术指导与质量审查等具体工作。
县级政府组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划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拟定部门分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方案;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并组织县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骨干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承担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
2.2 拟定规划基数
省规划:基础数据以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五次复查成果数据为控制,根据《纲要》提出的我省林地保护运用重要调控指标,运用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23年,并分解贯彻到县级单位。基础数据拟定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查。
县级规划: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购置2023—2023最新影像(2.5分辨率以上)源数据,进行空间校正和色彩融合,并对栅格格式1:10000地形图进行扫描校正;以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在1:10000地形图上加载行政界线及行政名,并生成TIF或JPG格式,与代码表一起分发到各县,由各县提出更新意见;开展外业建标,运用外业建标标志,在GIS应用平台上叠加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1:10000地形图、最新卫星影像数据、更新后的行政界线等,在室内进行小细班界线修正更新。各县(市、区)在林地保护运用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指导下,运用统一提供的遥感影像图及属性数据,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对小细班属性数据进行更新。
2.3 研究重大问题
结合我省及各县(市、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重要有:
(1) 森林资源数据的调整研究;
(2) 林地保护运用战略、管理政策;
(3) 经济社会对林地的需求;
(4)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运用林地措施;
(5) 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运用的关系;
(6) 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公益林地问题及分项控制;
(7) 林地保护分级分等技术标准;
(8) 主体功能区与林地保护运用关系;
(9) 规划管理创新与规划实行保障研究。
(10) 林地补充来源规划,等等。
2.4 制定规划编制大纲(框架)
省规划编制大纲:确立规划期林地保护运用的基本战略、重要目的和相应的调控指标,明确严格保护、合理运用、区域统筹、差别管理的林地保护运用方向及政策措施,形成规划编制大纲,报省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国家林业局审查。
县级规划框架:明确未来林地保护运用的基本战略,拟定林地保护运用规划的重要目的和相应控制性指标,提出保护运用措施,按照县级林地保护运用规划文本格式,形成规划框架,为规划成果编制奠定基础。
需重点研究拟定的重要规划指标涉及:
(1) 约束性指标
森林保有量(公顷):一定期期保证森林覆盖率目的实现的最低森林面积(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之和)。
征占用林地定额(公顷):各类建设用地征用、占用林地面积上限。
(2) 预期性指标
林地保有量(公顷):一定期期保证实现森林覆盖率等战略目的的最小林地面积。
林地生产率(m3/hm2):本规划仅指森林(乔木林)单位蓄积量,是反映林地生产潜力的重要指标。
重点公益林林地比率(%):重点公益林地(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地方重点公益林)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重点商品林林地比率(%):国家和地方建设的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能源林基地面积之和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2.5 编制规划成果
省规划:以规划大纲为基础,开展林地保护与发展的措施,林地运用结构、方向、布局的多方案设计和评价,拟定规划方案,形成初步规划成果。
县级规划:规划框架经承担规划编制单位审查后,报市(州、地)林业局审核,报省林业厅审定。以规划框架为约束和指导,组织林地保护运用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开展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保护措施、运用方向、规划实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多方案设计与评价,拟定优化方案,编写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研究报告等成果。
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与主体功能区、土地运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2.6 规划协调与评审
规划编制充足征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对规划目的、指标、任务等进行重点论证,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论证后,形成规划成果材料。
2.7 成果报批
省规划经省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国家林业局审核批准后,按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
县级规划成果经市(州、地)林地保护运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省林业厅审核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
三、规划内容
3.1 省规划
3.1.1 分析林地保护面临的形势
根据《全国林地保护运用规划纲要(2023—2023年)》,充足运用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五次复查和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拟定规划基数,理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运用现状,评估成效,分析问题,明确林地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林地保护运用的基本战略以及规划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1.2 确立林地保护运用的目的任务和政策导向
依据《纲要》提出的省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分解《纲要》拟定的目的、指标、任务,提出规划期内林地保护运用的重要目的及调控指标。针对森林保护、林地补充、林地运用、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地管理等关键问题,提出规划期内林地保护运用的基本政策导向。
3.1.3 拟定林地保护规模和重要措施
围绕林地保护规划目的和调控指标,根据林地资源的现状和潜力、保护政策导向、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专题研究成果,开展林地保护规模与结构调控设计;拟定规划期内林地保护的规模与结构调控方案,涉及:规划期内全省征占用林地定额;不同林地保护等级范围、规模及相应的保护和调控措施;全省森林保有量及森林覆盖率目的实现的途径;遏制林地退化采用的技术、措施和拟实行的林地保护工程、范围及规模;不同区域补充林地的潜力、途径、范围、规模及措施;宜林闲置地整治对象、规模和措施;工矿废弃地治理和恢复措施;现有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状况、规模及具体的修复措施等。
3.1.4 拟定林地运用的规模、结构及重要措施
围绕林地运用规划目的和调控指标,根据林地的运用方向,拟定规划期内林地结构、运用途径、经营方式和发展规模,需要实行的林业工程和规模,涉及:规划期内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结构;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发展目的、重要发展区域及实现途径;构建生态屏障,加快造林绿化进程和重要林产品生产基地的重要工程项目、规模及保障措施;林地质量分等定级,林地质量结构、分布及运用方向;林地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项目、规模和治理措施。
3.1.5 制定差别化的区域林地保护运用政策
根据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人口、资源、环境关系的空间差异性,将全省划分不同的林业发展区域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林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与主体功能区定位相适应的差别化林地管理措施,涉及:林地保护运用区域布局方案及各区林地保护方向、运用方向;提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严禁开发区的林地运用方向和具体的政策措施。
3.1.6 分解县级林地保护运用调控责任
立足于我省及各地资源环境和人口、经济的空间发展变化趋势,结合差异化的林地保护运用政策,在规划目的与《纲要》、省级其他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把林地保护运用重要调控指标、结合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调整到2023年)分解到县,贯彻县级林地保护责任,涉及:林地保有量和森林保有量的最低目的,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面积,现有乔木林地生产率,2023年森林面积、蓄积在2023年和2023年基础上的增量,以及新增造林面积、林地运用率、天然林与人工林结构、重要树种或森林类型等的相关指标。
3.1.7 贯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合理安排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运用有重大影响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规划的重大设施项目用地做出预估和安排。
3.1.8 贯彻重大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项目用地
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任务,贯彻省级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3.1.9 规划实行保障
结合我省情况,贯彻《纲要》中提出的保障措施,特别要着重贯彻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不同用地途径的管理与调控政策等创新性林地管理政策措施,明确将约束性目的指标作为地方政府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的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行监测与评估机制和体系,以及其他保护措施,保证规划的执行与贯彻。
3.2 县级规划
3.2.1 分析林地保护运用现状
对照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定,分析县域林地保护运用现状,明确存在的重要问题及成因,找准林地保护运用规划编制应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3.2.2 林地供需分析
以经济社会发展预期为基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运用的规定、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和林地运用的重要问题,分析和测算规划期内各类林地需求及布局和发展趋势。
3.2.3 提出林地保护运用的基本战略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和相关政策,预测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与规模、公共建设投资等的变化趋势,分析林地保护与运用面临的重要挑战与机遇,分析各种有利与不利条件,提出林地保护运用的基本战略。
3.2.4 拟定林地保护运用目的和调控指标
按照全省林地保护运用规划提出的目的和规定,围绕林地保护运用基本战略,提出规划期内县域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结构等重要目的及调控指标,还可以根据本县需要,增长林地运用率等其他指标。
3.2.5 贯彻林地边界
按照规划预期目的,依据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和县级政府拟定的后备林地资源,在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的指导下,运用统一提供的遥感影像图及属性数据,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对小细班属性数据进行更新,将林地及其运用状况贯彻到山头地块。林地边界贯彻按1:10000比例尺贯彻。
3.2.6 拟定林地保护运用的区划布局
明确林地保护运用区划布局的指导原则,在衔接全省林地保护运用区划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县域林地保护运用区划布局,明确所有林地地块(小班)的森林类别、林地保护运用等级、林地质量等级。
3.2.7 明确林地保护措施
从加强森林保护、严格用途管制、实行分级管理和差别管理的规定,分别区域、类别、等级设计和拟定林地保护具体措施。
优先保护森林特别是重点公益林地和一、二级保护林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加强对现有有林地的保护,防止并减少林地特别是有林地退化,对现有宜林地和已经退化的林地制定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措施;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按规定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加强林地和森林生态系统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对灾毁林地应及时进行修复治理;节约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制定森林占补平衡措施;严禁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严格限制将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土地或以土地整理的名义占用林地,对已经开垦种植或破坏的林地要制定还林措施;提出补充林地,扩大林地资源的途径和措施,积级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提出提高林地生产力的途径和措施。
3.2.8 明确林地运用措施
按照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科学经营、连续运用的规定,明确林地运用方向和具体措施,分别区域、类别和林地等级制定运用措施。
按照林地运用潜力和承载能力,提出规划期内可安排实行的各项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方面的工程项目,明确各工程对林地的需求量;分别林地质量等级制定林地运用措施,强化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重点保障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用地,加强水源涵养林和粮食主产区防护林带等建设,构建生态屏障;通过造林绿化等措施,有效提高林地运用率。
3.2.9 统筹区域管理
根据各县(市、区)自然地理、资源分布等提出区域林地保护运用方向;根据主体功能区划研究差别化林地保护运用管理政策措施,提高林地运用效益,科学管理林地。
3.2.10 制定保障规划实行的政策与措施
围绕各项规划安排,制定经济、社会、法制、行政、技术、队伍等方面的保障机制或办法。
四、规划成果与规定
4.1 省规划
4.1.1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行的法定依据。规定目的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涉及以下内容:
前言:重要阐述规划目的、依据、重要内容、范围,并突出强调森林面积蓄积“双增”目的。
1. 林地保护运用面临的形势:分析林地现状、问题和规划的紧迫性、必要性。
2. 指导思想和目的任务:提出林地保护运用的指导思想、原则、目的、任务。
3. 全面保护林地:提出保护和稳定林地规模的措施及相应工程。
4. 合理运用林地: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方向、措施和相应工程。
5. 统筹区域管理:提出区域林地布局方案、保护运用方向及差别化管理措施。
6. 规划实行保障:提出规划实行的组织、政策、制度、技术等保障措施。
附表(1—7):全省及各县(市、区)林地现状表、森林保有量目的表、林地保有量目的表、征占用林地定额表、林地生产率目的表、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表、林地结构现状及规划表。格式参照《纲要》,附表表头内容不能少于《纲要》中的附表信息,计量单位及保存小数点倍数和《纲要》保持一致(附后)。
附图:全省林地现状图、林地保护运用规划图、林地保护分级图。规划图件数据不低于1:25万的制图精度。
附件:
——规划说明。规划说明是规划实行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重要参考,重要阐述规划决策的依据和过程,现状数据采用及分析,林地现状、特点分析及保护运用存在的问题,规划指标测算及合理性论证,规划目的任务实现的可行性及其保障,规划政策、制度提出背景及必要性,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专题研究报告,以及反映规划编制组织实行、技术路线、规划论证、工作协调方面的报告、图件等。
4.1.2 成果报送
规划成果报批同时报送印刷稿和电子文档(Word和Excel格式文献)。
4.2 县级规划
4.2.1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行的法定依据。规定目的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一般应涉及以下内容:
1.引言:概括规划目的、依据、范围和规划期限。
2.现状及评价:县域林地保护运用基本情况、林地保护运用中的重要问题、林地需求分析、规划期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3.规划总体思绪: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和期限、指导思想、原则、目的、任务。
4.区划布局:林地保护运用区划,以及森林分类区划、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和林地质量等级划分。
5.保护规划:用途管制、分类管理、分级管理、森林保护、林地补充、节约用地等措施。
6.运用规划:结构优化、保障重点、科学经营、连续运用等措施。
7.统筹区域管理:区域林地保护运用方向、差别管理、宏观调控措施等。
8.规划实行保障:规范规划修订、健全管理制度、贯彻监管责任、保障经费支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等。
各县(市、区)规划文本在维持以上章节框架及内容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长其他章节及相关内容。
4.2.2 规划附表
规划附表重要涉及:林地现状登记表、林种结构现状登记表、林地及森林面积规划表、林地运用方向规划面积登记表、林地保护分级面积登记表、林地质量等级面积登记表。表格式样详见县级规划附表1—5。
4.2.3 规划图件
涉及林地现状图、林地保护运用规划图、林地保护分级图等。制图规定参照《林业地图图示(LY/T1821—2023)》。
4.2.4 规划简要说明
规划说明重要阐述规划决策的依据和过程,是规划实行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重要参考。规划说明一般应当涉及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指标测算、规划依据、重大问题解决方法、协调等,并分章节对规划编制内容、规划思绪和规划措施实行的可行性等作必要的阐述和解释。
4.2.5 规划成果数据
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林地区划数据(涉及现状林地和规划补充林地,下同),涉及林地区划图斑(小班)的空间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以及用于林地区划调查的遥感数据。
(1) 空间数据
规定图斑(小班)线闭合,不能断线、出头、重叠、交叉,生成对的拓扑关系,按全省统一坐标系(北京54),以arcgis的shp格式提交。
(2) 属性数据
林地图斑(小班)属性数据按ACCESS或dbf格式提交。属性数据内容涉及:乡镇(林场)、村(林班)、小班号、小班面积、功能分区、森林类别、林地保护分级、林地质量等级、土地权属、林权发证、地类、起源、林种、公益林保护等级、优势树种、郁闭度(覆盖度)、龄组、每公顷蓄积量、工程类别、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采用卫片估测法调查的县,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两项因子可暂缺。各县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适当增长内容。
(3) 遥感数据
规定通过正射校正并与林地图斑(小班)区划相应的遥感数据,按全省统一坐标系(北京54),以geotif式提交。
数据结构、代码详见附件:县级林地保护运用规划数据结构及代码。
4.2.6 其他材料
涉及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专题调查或专题研究报告。
4.2.7 成果报送
规划成果报批同时报送印刷稿和电子文档(Word和Excel格式文献;空间数据按arcgis的shp格式、属性数据按ACCESS或dbf格式、遥感数据按geotif式)。
五、相关技术标准
5.1 林地相关概念及划分标准
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林地涉及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
有林地: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0.20、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涉及乔木林和竹林。
疏林地:由乔木树种组成,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林地。
灌木林地:由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cm的小杂竹丛组成,以经营灌木林为重要目的或起防护作用,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覆盖度≥30%的林地。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国特灌)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以取得经济效益为目的进行经营的灌木林,或分布在乔木生长界线以上或亚热带岩溶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带,专为防护用途,且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覆盖度≥30%的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造林或封育后不到成林年限,当年造林成活率85%以上或保存率80%以上且分布均匀、飞播造林后保存苗木3000株/hm2以上、封育地天然更新等级中档以上,且苗木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迹地:涉及采伐迹地——采伐后3年内保存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档等级的林地;火烧迹地——火灾后3年内活立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档等级的林地。
苗圃地:依法取得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的固定林木和木本花卉育苗用地,不涉及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种质基地等种子、种条生产用地以及种子加工、储藏等设施用地。
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地的土地。涉及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和其它宜林地。
林业辅助生产用地:指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含配套设施)用地和其它具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
5.2 森林保护等级及划分标准
I级保护林地: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重要目的。涉及流程1000公里以上江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的源头汇水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重要水源涵养地、森林分布上限与高山植被上限之间的林地。
II级保护林地: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运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重要目的。涉及I级保护林地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军事禁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家森林公园、沙化/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林地。
Ⅲ级保护林地: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重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涉及I、II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以及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优质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哺育基地。
省规划附表1
全省及各县(市、区)林地现状表
单位:公顷
县
林地总计
有林地
疏林地
灌木林地
未成林地
苗圃地
迹地
宜林地
林业辅助用地
全省
注:林地现状数据以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第五次复查(2023年)结果为基础,结合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结果统一更新到2023年(下同)。
省规划附表2
全省及各县(市、区)森林保有量目的表
单位:公顷
县
现状
2023年
全省合计
省规划附表3
全省及各县(市、区)林地保有量目的表
单位:公顷
县
现状
2023年
全省合计
省规划附表4
全省及各县(市、区)征占用林地定额表
单位:公顷
县
2023~2023年年均
2023~2023年
全省合计
省规划附表5
全省及各县(市、区)林地保有量目的表
单位:m3/公顷
县
现状
2023年
全省平均
注:表中的林地生产率指现有乔木林地的林地生产率。
省规划附表6
全省及各县(市、区)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表
单位:公顷、%
县
2023年重点公益林地
2023年重点商品林地
面积
比率
面积
比率
省规划附表7
全省及各县(市、区)林地结构现状及规划表
单位:%
县
公益林地比例
商品林地比例
现状
2023年
现状
2023年
县级规划附表1
林地现状登记表
贵州省 县 单位:公顷、%
记录单位
权属
土地总面积
林 地
非林地
森林覆盖率%
林林绿化率%
合计
有林地
疏林地
灌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
苗圃地
无立木林地
宜林地
辅助生产用地
计
其中:四旁 树占 地
小计
乔木林
竹 林
小计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其它灌木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县级
国有
集体
**乡
国有
集体
**乡
国有
集体
**乡
国有
集体
**乡
国有
集体
**乡
国有
集体
县级规划附表2
林种结构现状登记表
贵州省 县 单位:公顷
记录 单位
合计
公益林
商品林
小计
特用林
防护林
小计
用材林
经济林
薪炭林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乡
县级规划附表3
林地及森林面积规划表
贵州省 县 单位:公顷、%
记录单位
现状
到2023年
林地面积增长量及来源
森林面积增长量及来源
林地
森林
小计
未利 用地
建设 用地
草 地
耕 地
其 它
小计
疏林地
其它 灌木 林地
未成 林造 林地
无立 木林 地
宜林地
其他 林地
非林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县级
**乡
注:森林涉及有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县级规划附表4
林种运用方向规划面积登记表
贵州省 县 单位:公顷
记录 单位
合计
公益林地
商品林
小计
特用林地
防护林地
小计
用材林地
经济林地
薪炭林地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乡
贵州省 县 单位:公顷
现状
规划
合计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合计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乡
县级规划附表5
林种保护分级面积登记表
附件 县级林地保护运用规划数据结构及代码
1. 林地地块(小班)属性数据结构
字段(项目)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点位数
省(区、市)
SHENG
整数型
2
县(市、旗)
XIAN
整数型
6
乡(林场)
TOWM
整数型
2
村(林班)
VILLAGE
整数型
2
小班号
SUB_COMPT
整数型
3
小班面积
AREA
数字型
6
2
功能分区
FUN_DIVISION
整数型
1
森林(林地)类别
FOR_TYPE
整数型
2
林在保护分级
LAND_GRADE
整数型
1
质量(立地)等级
SITE_CLASS
整数型
1
土地权属
LAND_OWNERSHIP
整数型
2
林权发证
OWN_CERT
整数型
1
地类
LAND_TYPE
整数型
3
起源
ORIGIN
整数型
2
林种
FRO_CATAG
整数型
3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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