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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建设施工现场HSE检查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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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SH1030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勘探局企业原则Q/SH1030 424油田建设施工现场HSE检查规范 05 - 01公布 06 - 01实行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勘探局公布目次序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献13术语和定义24检查内容24.1基础管理24.2现场管理44.3安全卫生防护74.4施工机具及设备104.5直接作业安全174.6安装作业274.7土建作业335附录39附录A(资料性附录)现场安全检查表40序言本原则根据GB/T1.1-给出规则起草。本原则由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安全环境保护监察处提出。本原则由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同意。本原则由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安全环境保护

2、专业原则化委员会归口。本原则重要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河南油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企业本原则起草人:王其献 刘继福 焦志东 剧韶明 张爱丽 刘志中 韩麟凤油田建设施工现场HSE检查规范1 范围本原则规定了油田建设工程中石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管道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送变电工程、公路工程安全检查规范。本原则合用于油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2 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应用是必不可少。但凡注日期引用文献,仅所注日期版本合用于本文献。但凡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GB 2894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T 3787 手持

3、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6067.1 起重机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1005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GB 23525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65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720 建设工程施

4、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规定总则GB/T 23468 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Z 117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原则AQ 3021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 3024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7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5205 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 7005 木工

5、机械安全使用规定JGJ 3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 JTJ 76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 12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3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46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原则JGJ 147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60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2 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8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 215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76 建筑施工起重

6、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SY/T 5858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 6279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 6444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程SY 6516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 JTJ 076 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危险源 施工生产过程中也许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本源或状态。3.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也许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导致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分部分项工程。3.3 建设工程项目 作为一项资产投资活动波及到从项目构思、筹划、实行使用直到终止全过程。根据承包商和业主协议规定,会波及到不一样工程承包范围,重要体目前建

7、设施工阶段。3.4营地为完毕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在建设施工区域附近设置用于人员办公、生活、设备停放、材料摆放等,所需场地及临时性设施总称。注: 营地包括办公区、宿舍区、食堂、厕所、浴室及其他生活娱乐区、材料库(区)、设备停放区等。4 检查内容基础管理 4.1.1 组织机构与职责4.1.1.1 工程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HSE领导小组和各级管理人员HSE责任制。4.1.1.2 项目部应设专职HSE监督人员,对项目部整体管理与作业行为负有监督职能。4.1.1.3 作业班组在整个施工作业期内,至少应有一名兼职HSE监督人员负责本班组HSE管理及HSE检查工作。4.1.2 持证上岗4.1.2

8、.1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获得对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1.2.2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4.1.3 HSE计划书及专题施工方案4.1.3.1 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危害辨识成果编制HSE计划书。4.1.3.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HSE专题施工方案,专题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4.1.3.3 施工现场应按HSE计划书、专题施工方案组织实行。4.1.4 HSE教育与活动4.1.4.1 施工人员入场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施工现场HSE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

9、操作规程为重要内容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4.1.4.2 每班作业前,班组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开展必要班前HSE发言,对作业过程中所波及机具、设备、材料、作业程序、作业规程、HSE技术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行动进行明确。4.1.4.3 作业班组应每周开展一次HSE活动,项目部应每半月开展一次HSE活动,每次活动记录应指定专人负责。4.1.4.4 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HSE教育培训。4.1.5 HSE交底4.1.5.1 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有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HSE交底。4.1.5.2 HSE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分部分项进

10、行,HSE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和工序,对危险原因、施工方案、规范原则、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4.1.5.3 HSE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4.1.6 HSE检查4.1.6.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HSE检查制度,现场HSE检查表编排格式及表中检查项目、检查原则、检查要点确实定,参见附录A。4.1.6.2 HSE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4.1.6.3 对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告知单,定人、定期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验证。4.1.7 应急管理4.1.7.1 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

11、辨识,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重要内容专题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4.1.7.2 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置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习。4.1.7.3 按应急救援预案规定,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4.2 现场管理4.2.1 现场布置4.2.1.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原则JGJ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等国家现行安全、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等方面规定。4.2.1.2 封闭管理 4.2.1.2.

12、1 封闭施工现场应设置高度不不不小于1.8m围挡,重要路段应设置高度不不不小于2.5m封闭围挡。4.2.1.2.2 围挡应结实、稳定、整洁、美观。4.2.1.2.3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宜配置值班人员。4.2.1.3.4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4.2.1.3 施工场地4.2.1.3.1施工现场重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4.2.1.3.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4.2.1.3.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4.2.1.3.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畅通无积水。4.2.1.3.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4.2.1.3.6温暖季节

13、宜有绿化布置。4.2.1.4 材料管理4.2.1.4.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堆放。4.2.1.4.2材料应码放整洁,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4.2.1.4.3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用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4.2.1.4.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送,严禁随意抛掷。4.2.1.4.5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备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4.2.1.5 现场办公与住宿4.2.1.5.1施工作业、材料寄存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用对应隔离措施。4.2.1.5.2厨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4.2.1.5.3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规定。4.2.1.5

14、.4冬季宿舍内应有取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4.2.1.5.5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4.2.1.5.6生活用品应摆放整洁,环境卫生应良好。4.2.1.6 现场防火4.2.1.6.1 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4.2.1.6.2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规定。4.2.1.6.3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规定。4.2.1.6.4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规定。4.2.1.7 公告标牌与标志4.2.1.7.1 大门口处应设置公告标牌,重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

15、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标志布置图。4.2.1.7.2 施工现场入口处及重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对应安全警示标志牌。4.2.1.7.3 安全标志牌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变化进行调整。 4.2.1.7.4标志、标牌应规范、整洁、统一。4.2.1.8 生活设施4.2.1.8.1 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贯彻到人。4.2.1.8.2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4.2.1.8.3 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4.2.1.8.4 食堂使用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寄存间,寄存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寄存其他物品。4.2.1.8.5 食堂卫

16、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置必要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4.2.1.8.6 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规定。4.2.1.8.7 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4.2.1.8.8 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4.2.1.9 小区施工4.2.1.9.1 夜间施工前,必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4.2.1.9.2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各类废弃物。4.2.1.9.3 施工现场应采用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4.2.2 人员管理4.2.2.1 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2.2.2 应理解施工过程中也许存在或产生危险原因,掌握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护措施。4.2.2.3 应掌握个人防

17、护用品、消防器材对使用和维护措施。4.2.2.4 执行岗位作业指导书所规定规定,并应做到:a) 作业前 1) 对佩戴好与工作相适应防护用品; 2) 检查工作场所(包括通道、照明、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 3) 检查管沟与否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隐患; 4) 检查施工机具及设备完好状况,保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b) 作业中 1)不将自己设备交他人操作,不操作他人设备; 2) 不超限使用设备; 3) 两人以上共同工作应明确负责人统一指挥、互相协调; 4) 检查、修理设备时应先停车、停电,设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监护。4.2.2.5 在施工区域应走安全通道,不应跨越危险区和攀登起重机吊钩

18、和吊运中物件。4.2.2.6 应熟悉现场多种安全标志,不应随意拆除或占用多种照明、信号、防雷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监测仪表等。4.2.3 营地管理4.2.3.1 选址4.2.3.1.1 营地应设置在交通便利、自然条件很好、低噪音、无污染、排水畅通、地势平坦地段。4.2.3.1.2 营地与高压输电线路、公路、铁路、在用生产设施等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设置在架空输电线路保护区内。4.2.3.1.3 营房基础应平稳、牢固,不应摆放在填方上、高岩边及易滑坡、垮塌地带,避开易受洪水冲刷地方。4.2.3.2 布置4.2.3.2.1 营地应与施工区域隔离,布局应合理,道路畅通,营房间距应符合安全防火规定。

19、4.2.3.2.2 营地、营房内所有照明、用电设备、电气线路安装,应符合JGJ 46规定。4.2.3.2.3 营房应安装超载、短路、漏电保护和良好接地保护,应做到人走断电。4.2.3.2.4 营地内应设置符合规定数量和条件消防器材,设置规定应符合GB 50140规定。4.2.3.3 管理4.2.3.3.1营地内部应保持洁净卫生,不应乱扔废物、垃圾,固体废物应集中搜集,并应按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规定处置。4.2.3.3.2 营房内不应使用易引起火灾器具,且不应寄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4.2.4 环境保护管理 4.2.4.1 环境保护设施 4.2.4.1.1 营区内应设置专用垃圾箱,其分类使用功能

20、和标志应清晰,各营房内应设废品桶等简易回收装置,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处置。4.2.4.1.2 施工现场应按作业性质和作业分布,设置固定垃圾箱。每一作业班组应配置流动废品回收桶,对施工产生废品进行分类回收处置。4.2.4.1.3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清运,应采用对应垃圾箱(容器)或专门管道运送。4.2.4.1.4 现场应修建临时污水沉降池和清水池,池底与四壁应做防渗处理。其容积应能满足现场规模和处理需要。4.2.4.1.5 现场产生废液或被废液污染土壤,应回收单独寄存,并设置警示标志;寄存点应远离火源,并应采用防渗透、防雨、防火措施。4.2.4.1.6 营区及各营房四面应修建排污暗沟,保证雨水通过

21、自然坡度流入污水池。4.2.4.1.7 油料储存区和加油处应采用防渗、防雨、防晒、防火措施,加油口下方应设置具有防渗功能集油池,其容积应能满足在阀门失效状况下应急抢修需要。4.2.4.1.8 油料、油漆、涂料或其他化学溶剂设专门库房,应做防渗处理。其位置应远离水源、沟渠。4.2.4.1.9 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并应做抗渗处理。4.2.4.2 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4.2.4.2.1 现场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应完好,污水管线连接对可靠,指定专人管理,并运转正常。4.2.4.2.2 营区和施工现场废弃物均应及时回收,分类寄存,按规定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4.2.4.2.3 现场应合理布局,废

22、气、噪声排放应避开环境敏感区域,场界噪声控制应符合 GB 12523规定。4.2.4.2.4 土地及植被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 现场作业时,应按技术原则规定,限定施工作业范围; b) 对于土方开挖导致表层土破坏,应进行分类寄存、分类回填; c) 对于地表植被,可采用移栽或施工后补栽防护措施; d) 竣工后,应按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或作业者(建设单位)规定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4.2.4.2.5 燃油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燃油储存容器应远离水源; b) 燃油储存时,应防止泄漏,并应定期检查容器完好状况; c) 容器出口和加油软管之间应有阀门,并备有软管和接头应急修理设备。4.2.4.2.6 野

23、外加油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远离水域,加油过程中,应防止滴漏或泄漏;b) 如出现滴漏,应在滴油处放上盛油盘或其他吸油材料。4.2.4.2.7 车辆运送应符合下列规定:a) 凡被车辆破坏沟渠、河坝、道路等应及时恢复;b) 应减少车辆活动,定期变化车辆运送路线;c) 定期检查车辆泄漏状况;d) 车辆现场修理应采用防止燃油、机油泄漏措施,且不应随意丢弃废弃零件。4.2.4.2.8 环境恢复应符合下列规定:a) 回收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包括:旗、桩、废品等;b) 恢复作业面内所有自然排水道;c) 拆除所有建筑设施,清除建筑材料;d) 废弃开辟通道;e) 对未污染污水坑,按土质状况分类回填。4.2

24、.4.2.9 作业区或运送路线应避开重要野生动物繁殖区和迁徙途径,受特殊保护植被应积极保护。4.2.4.2.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国家明令严禁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4.2.4.2.11 现场环境设施配置与环境管理应符合JGJ 146规定。4.3 安全卫生防护4.3.1 基本规定4.3.1.1安全防护设施选型、配套安装及使用时应做到:a) 产品设计符合原则规定; b) 有关技术原则、规范、图纸及技术资料应齐全; C) 配套安装应与设计或施工方案(措施)相符;d) 不能满足安全规定产品,立即停止使用。4.3.1.2 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完毕后应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准许使用。4.3.1.3 各

25、项安全防护设施和保护装置如因施工工序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拆除或移位应汇报并经同意后方可拆移,同步应采用必要、有效防护措施,竣工后应及时恢复。4.3.1.4 当施工作业完毕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同意后方可拆除。4.3.1.5 拆除复杂和危险性比较大设施和装置时,应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派专人监护。4.3.2 防护设施配置4.3.2.1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4.3.2.1.1 安全帽a)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对佩戴安全帽;b)现场使用安全帽必须是符合国家对应原则合格产品。4.3.2.1.2 安全网a)在建工程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b)安全网材质应符合规范规定;c)

26、现场使用安全网必须是符合国标GB 5725合格产品。 4.3.2.1.3 安全带a)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b)安全带系挂使用应符合规范规定;c)现场作业人员使用安全带应符合国标。4.3.2.1.4 临边防护a)作业面边缘应设置持续临边防护栏杆;b)临边防护栏杆应严密、持续;c)防护设施应到达定型化、工具化。4.3.2.1.5 洞口防护1)在建工程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应有防护措施;2)防护措施、设施应铺设严密,符合规范规定;3)防护设施应到达定型化、工具化;4)电梯井内应每隔二层(不不小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4.3.2.1.6 通道口防护a)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b)防护

27、棚两侧应设置防护措施;c)防护棚宽度应不小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d)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e)防护棚材质应符合规范规定。4.3.2.1.7 攀登作业a)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b)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设有可靠拉撑装置;c)梯子制作质量和材质应符合规范规定。4.3.2.1.8 悬空作业a)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安全措施;b)悬空作业所使用索具、吊具、料具等设备应为通过技术鉴定或验证、验收合格产品。4.3.2.1.9 移动式操作平台a)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10 ,高度不应超过5m;b)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

28、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不小于80mm;c)操作平台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d)操作平台四面应按规范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4.3.2.1.10 梯子 a)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应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b)立梯工作角度以75士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踏板不应断缺,最高两踏板不应站人工作; c)在木板或泥土地面使用时,梯脚应有金属尖端;在混凝土或坚硬光滑地面上使用时,梯脚应采用橡皮套或钉胶皮防滑; d)梯子不能稳固搁置时,应设专人扶持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绑牢; e) 在通道上使用时应设监护人或临时围栏,在机械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时应采用临时隔离防护设施

29、;f)梯子使用其他安全技术规定应符合JGJ 80规定。4.3.2.1.11 防护栏杆 a)进行临边作业时,应设置牢固可行防护栏杆和安全网,设置防护栏杆临边作业场所。重要包括:基坑周围,尚未装栏杆或栏板阳台、料台与多种平台周围,无外脚手屋面和楼层周围,分层施工楼梯口和梯段边;垂直运送设备如井架、电梯等与建筑物相连接通道两侧;b)防护栏杆设计、安装技术规定应符合GB 4053.3规定。4.3.2.1.12 防护盖板 a)楼板、屋面和平台等处平面上短边尺寸不不小于25cm但不小于2.5cm孔口,应采用坚实盖板盖设,且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b)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上洞口,边长25cm-50cm洞口,

30、用竹跳板或木板防护,盖板应能防止挪动或移位;c)边长为50cm-150cm洞口,应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应在其上满铺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应不小于20cm;d)边长在150cm以上洞口,四面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e)对邻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其他竖向孔、洞口,均应盖设或防护,并采用固定措施;f)防护盖板设置与管理应符合JGJ 80规定。4.3.2.1.13 防护棚、门 a)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不不小于3m-6m,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1m、高度不低于3m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b)建筑

31、物出入口应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不不小于50mm厚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c)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应不不小于3m,高层不应不不小于6m,防护棚高度不应低于3m;d)楼层卸料平台应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和行走,并应设置可靠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用密目网封闭;e)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2m金属防护门;f)管道井和烟道应采用有效防护措施,墙面等处竖向洞口应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g)防护棚、门设置与管理应符合JGJ 80规定。4.3.2.2 安全保护装置(设施)与防护用品4.3.2.2.1 安全保护装置应包括:a) 机械卷扬系统行程限位器

32、、起重变幅指示器、缓冲器、制动器、轨道终点车挡等;b) 电气控制系统过流、过压、接地、接零、熔断保护以及各用电设备接地、接零保护和小型电动工具触电、漏电保护器等;c) 受压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水压计、温度计及警铃、警笛;d) 各类金属外壳工具材料库房及办公、休息室接地、接零保护;e) 机械设备上防护装置;f) 各类信号装置及施工作业场地和道路夜间照明。4.3.2.2.2 基坑支护及降水设施,应包括:a) 排桩或地下持续墙、水泥土墙、土钉墙等防护设施;b) 真空井点、喷射井点、管井、集水明排、截水、回灌等地下水控制设施。4.3.2.2.3 消防设施,应包括:a) 灭火器、消火栓;b) 消防给水系

33、统、消防水池;c) 自动报警及喷淋系统。4.3.2.2.4 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用品),应包括:a) 通风、除尘、降噪、隔离、屏蔽等设施;b) 头部、面部、听觉、呼吸、手部、脚部、坠落及个体全身防护用品。4.3.2.2.5 电气防护用品应包括:a) 电气绝缘用品: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b) 登高安全用品:升降板、脚扣。4.3.3 职业健康4.3.3.1 高温环境下作业。应采用如下防止及控制措施:a) 应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长工间休息次数;b) 休息室应远离热源,且休息室温度应控制在30如下;c) 密闭空间内温度超过40时,应采用通风或隔热措施;d) 应按作业不一样需要,配置个

34、人劳动防护用品;e) 应供应符合卫生规定防暑降温饮品。4.3.3.2 低温环境下作业,应采用如下防止及控制措施:a) 现场应配置风力测速仪定期监控风速,并及时设置防风、防潮湿设施;b) 应按环境温度变化,配置个人防寒用品;c) 在短时间内处在低温状况下工作,可提供血管扩张药物,对服用状况进行监控。4.3.3.3 低气压环境下作业,应采用如下防止及控制措施:a) 进入高原作业,应进行全面严格体检;b) 在低气压环境作业初期,不得从事强度较大作业。4.3.3.4 振动环境下作业,应采用如下防止及控制措施:a) 产生强烈振动机器设备应安装在单独隔离地基上;b) 应调整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长工间休息

35、次数;c) 应配发减振和保暖个人防护用品。4.3.3.5 在放射性场所作业,应采用如下防止及控制措施:a) 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b) 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时,应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并设置危险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警戒;c) 放射工作场所剂量监测仪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测,保证正常使用;d) 放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应符合GBZ117规定。4.3.3.6 对电弧辐射应采用如下防止及控制措施:a) 焊接时应佩戴和使用合格护品、护具;b) 在小件焊接固定场所应设置防护屏时,其材料应采用石棉板、玻璃纤维布、薄铁皮

36、等耐火材料,并涂以深色;c) 在工艺许可时,应保证足够防护间距。4.3.3.7 对汽油毒害防止及控制包括:a) 用作溶剂汽油,应选择沸点较高、芳香烃含量较少汽油,以减少汽油毒性;b) 室内调配油漆,在自然通风条件局限性时,应采用强制通风措施。4.3.3.8 对焊接烟尘防止及控制包括:a) 焊接量大、焊机集中工作地点,应全面机械通风;b) 在封闭容器或仓室里焊接时,应采用局部通风;c) 采用置换作业法时,应先分析容器、管道内空气成分,保证含氧量在19.5%以上;d) 在容器、管道内焊接时,应指定专人监护,实行轮换作业;e) 在有毒物质化工设备管道上带压不置换动火操作时,焊工应戴防毒面具,且应在上

37、风侧操作;f) 确定焊接时也许汇集有毒气体或有毒蒸气地区,应设置警示标志;g) 焊接通过脱脂处理或涂漆设备管道时,应装设局部排烟装置,并预先清除焊缝周围漆层;h) 应定期对焊工进行身体检查,做好体检记录存档,检查中出现不适宜继续从事焊接工作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4.4 施工机具及设备 4.4.1 基本规定4.4.1.1应按照出厂使用阐明书规定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对操作、合理使用,不应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4.4.1.2 多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4.4.1.3 不应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4.4

38、.1.4 机械集中停放场所,应指定专人看守,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面不应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4.1.5 停用一种月以上或封存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保养工作,并应采用防止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4.4.1.6 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检定和校验,并保留记录。4.4.1.7 施工机具及设备安全管理应符合JGJ 33规定。4.4.2 气瓶4.4.2.1气瓶储存应满足下列规定:a) 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不一样种类气瓶应分别寄存;b) 寄存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洁,留出通道; c) 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倾倒装置,卧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

39、方。4.4.2.2 气瓶运送和装卸应满足下列规定:a) 应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不应抛、滑、滚、碰;b) 装在车上气瓶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应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应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三分之二以上;c) 夏季运送应安装遮阳设施,防止曝晒,在都市繁华市区内不应白天运送。4.4.2.3 气瓶使用应满足下列规定:a) 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不不小于5m,与明火安全距离不应不不小于10m;b) 气瓶立放时应采用防止倾倒措施,不应敲击、碰撞;c) 夏季应防止曝晒,冬季气瓶阀冻结,不应用明火烘烤;d) 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

40、止器,并应敏捷可靠;e) 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应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或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f) 输送气体胶管应使用专用耐压胶管,胶管在使用中,严防损坏、热烧伤、化学腐蚀。4.4.3 动力与电气装置4.4.3.1 合用范围:动力与电气装置应包括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压缩机、10kV如下配电装置及手持电动工具。4.4.3.2 基本规定 4.4.3.2.1 固定式动力机械应安装在室内基础上,移动式动力机械应处在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室外使用动力机械应搭设机棚。4.4.3.2.2现场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应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

41、接零。4.4.3.2.3不应运用大地作工作零线或借用机械自身金属构造作工作零线。4.4.3.2.4电气设备额定工作电压应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电气装置遇跳闸时,不应强行合闸。4.4.3.2.5清洗机电设备时,不应将水冲到电气设备。4.4.3.2.6使用刃具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对,牢固可靠。4.4.3.2.7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到达下列规定:a)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b) 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c) 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应保持出厂状态,不得接长使用;d) 各部防护罩应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4.4.3.2.8手持电动工

42、具安全技术规定应符合GB3787规定。4.4.3.2.9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4.4.4 起重运送机械 4.4.4.1合用范围:起重运送机械应包括履带式起重机、汽车或轮胎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门式或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卷扬机。4.4.4.2 基本规定 4.4.4.2.1工作场地应满足作业规定,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障碍物应清除。4.4.4.2.2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或移动体上应做鲜明色彩标志。4.4.4.2.3起重机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多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

43、置,应完好齐全、敏捷可靠。4.4.4.2.4起吊重物不应长时间悬挂在空中,在忽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按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用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4.4.4.2.5起重机使用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证明文献;当无证明文献时,应通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4.4.2.6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不应使用扭结、变形钢丝绳,钢丝绳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应通过卷筒和滑轮。4.4.4.2.7卷扬机、塔式起重机钢丝绳通过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应满足规定,卷筒应与定滑轮对中。4.4.4.2.8吊钩和吊环不得补焊,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应更换: a)

44、表面出现裂纹、破口; b) 危险断面及钩颈出现永久变形; c)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d)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e) 芯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3%-5%。4.4.4.2.9卷筒和滑轮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a) 裂纹或轮缘破损; b) 卷筒壁较本来厚度减少10%; c) 滑轮绳槽壁厚磨损达20%; d) 滑轮槽底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25% 。4.4.4.2.10起重机械及吊索具安全技术规定还应符合GB/T 5972、GB/T 6067和GB/T 8918规定。4.4.5 施工机械车辆4.4.5.1 合用范围:施工机械车辆应包括载重汽车、自卸汽车、平板拖车、油罐车、机动

45、翻斗车。4.4.5.2 基本规定4.4.5.2.1翻斗车a)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应敏捷可靠;b)司机应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行车时车架上和料斗内严禁站人;c)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离坑槽0.8m1.0m处设置安全挡板,严禁骑沟倒料。4.4.5.2.2 设备启动后:应观测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状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4.4.5.2.3不应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合适安全距离。4.4.5.2.4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状况,水深不应超过排水管或曲轴皮带盘并应低速直线行驶。4.4.5.2.5设备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4.4

46、.5.2.6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挡,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挡,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4.4.5.2.7 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固牢。4.4.6 土石方机械 4.4.6.1 合用范围:土石方机械应包括单斗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铲运机、压路机、平地机、硅式扎实机、振动冲击夯、潜孔钻机、通风机。4.4.6.2 基本规定 4.4.6.2.1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桥梁、涵洞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4.4.6.2.2 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地点及走向,不适宜在有地下电缆或燃气管道等2m半径范围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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