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保护申报合同书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需要为其新项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申报,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义务: 1、甲方项目的负责人应充分地、完整地、 真实地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及内容,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证据、图纸、背景文件等,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给予乙方工作便利。 在必要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技术资料、证据、图纸等文件。 甲方发明人应对所提供的证据、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负责组织申请工作班子,指定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向乙方提供申请工作所需
2、的各种材料。2、甲方如发生地址变更或更换联系人,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误或不详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由于乙方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3、甲方应当及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 及时按乙方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4、甲方应为乙方所提供的情报与资料信息予以保密。第二条 、乙方义务:1、乙方应在甲方支付申请所需相关费用后7天内开展工作,负责为甲方整理申请各项所需材料, 策划并指导甲方做好申请的准备工作。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方式及时送
3、达有关文件,送达可用电子邮件与传真送达。3、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商业情报、企业管理等相关资料予以保密。4、乙方在进行申报前应进行尽可能的查询(不包含专利局收费的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对甲方提供书面的申报建议。第三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各项目费用如下表:申报项目费用发明专利申请4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0元/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600元/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300元/项注: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书面建议进行申请,如未能取得专利局(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下发的专利证书,则乙方应退还相应的费用;如甲方未能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乙方也应退还相应费用。2、具体申报项目,确定
4、后以附加协议形式确定。3、甲方如有超出本合同范围的知识产权申报项目(如:商标、美术版权等),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4、付款方式,甲方在款项落实附加协议签署7日内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1、 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支付费用不再返还。2、 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专利申请权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支付费用不再返还。3、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5、 甲乙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行使权利和义务,如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方: 乙方:管理有限公司电 话: 电 话: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