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户型: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材料
(四)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款按实结算。
二、甲方义务
(一)对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三)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四)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
三、乙方义务
(一)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二)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三)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四)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四、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质量不合格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四)工程按时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六、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二)甲方应按第十二条(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据。
(三)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后为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八、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材料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等级
数量
单位
金额
供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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