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协议甲方:敦煌市金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有限公司 敦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会计法、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要求与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一、工作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财务相关工作的税务局报税、记账、财务档案管理,以及与工商局一切相关工作。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票据、凭证,按照现行颁布的新“财税”法规制度和准则等规范建账、记账、填报纳税申报表、税务年检等工作。 2、乙方需在次月报税期间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将有关财税信息通报甲方。 3、乙方需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相关负责人上报上月税额流底情况,合理调
2、配发票,避免公司大量上税; 4、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乙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 5、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财务数据并将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并履行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原则)三、其他事项1、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上报会计报表进行纳税申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敦煌市金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有限公司 敦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