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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_T 1105-2014建筑外遮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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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备案号: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1052014建筑外遮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External Solar Shading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 2014-06-25 发布 2014-10-01 实施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前前 言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2 年北京市地方

2、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质监标发201220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编写。本规程共分为 8 章和 2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总则;2 术语、符号;3 基本规定;4 外遮阳产品;5 外遮阳构件;6 施工安装;7 工程验收;附录 A;附录 B。其中附录 A 和附录 B 均为规范性附录。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24,地址

3、: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 号南楼,E-mail:)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伟业窗饰遮阳帘有限公司 北京兴巨方圆自动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科尔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和椿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大连舒心门业有限公司 上海正见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尚飞(中国)有限公司 缔纷特诺发(上海)遮阳制品有限公司 南京金星宇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蒋 荃 刘 翼 刘顺利 费 韦 郭曦平 吴亚洲 王志勇 王永言 孙连弟 吕正飞 朱江铭 王 涛 周兵术 梁世格 任海军 本规

4、程主要审查人员:姜 仁 班广生 段 恺 王新春 冀志江 郭 景 王 军 王建明 目目 次次 1 总则.1 2 术语、符号.2 3 基本规定.3 4 外遮阳产品.4 5 外遮阳构件.6 6 施工安装.7 6.1 一般规定.7 6.2 施工准备.7 6.3 安装.8 7 工程验收.10 7.1 一般规定.10 7.2 主控项目.10 7.3 一般项目.11 附录 A 抗风性能等级选取方法.13 附录 B 风感系统现场试验方法.13 本标准用词说明.15 引用标准名录.16 条文说明.1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

5、rement.3 4 External Building Shading Products.4 5 External Building Shading Components.6 6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7 6.1 General Requirement.7 6.2 Preparation before Construction.7 6.3 Installation.8 7 Engineering Acceptance.10 7.1 General Requirement.10 7.2 Main Control Items.10 7.3 General I

6、tems.11 Appendix A Selection Method of Wind Resistance Level.13 Appendix B Body Test of Wind Load.1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15 Normative Standard.16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7 1 1 总则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外遮阳应用,贯彻北京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广的方针政策,按照技术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改善建筑热环境,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

7、于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和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外遮阳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0.3 建筑外遮阳工程的施工、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符号术语、符号 2.0.1 建筑外遮阳 external solar shading of buildings 在建筑围护结构外部采用遮阳产品或遮阳构件以遮挡或调节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的措施。2.0.2 固定遮阳 fixed solar shading 固定在建筑物上,不能调节尺寸、形状或遮光状态的遮阳形式。2.0.3 活动遮阳 active solar shading 固定在建筑物上,能够调节尺寸、形状或遮光状态的遮阳形

8、式。2.0.4 外遮阳产品 external solar shading product 在工厂完成设计定型和加工制作,到施工现场后可直接安装的用于外遮阳的产品。2.0.5 外遮阳构件 external solar shading component 原材料到施工现场后需进行加工制作和施工安装后用于外遮阳的构件,主要包括最大尺寸 3m 及以上的各类非土建一体化的遮阳板。2.0.6 抗风性能 wind loa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建筑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在一定风荷载作用下,变形不超过允许范围且不发生损坏和功能障碍的能力。2.0.7 耐积水荷载性能 resistance t

9、o water pocket 遮阳篷完全伸展时,在积水荷载作用下,不发生损坏和功能障碍的能力。2.0.8 过载装置 overload mechanism 建筑遮阳产品伸展运动时,遇障碍物能停止或收回的机构。3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本规程所指的建筑外遮阳工程包括在建筑围护结构外部不同部位的外遮阳产品和外遮阳构件,但不包括土建一体化的遮阳措施。3.0.2 新建建筑外遮阳设计应纳入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并做到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3.0.3 建筑外遮阳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0.4 外遮阳产品、外遮阳构件及其与建筑的

10、连接应进行结构设计。3.0.5 施工单位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3.0.6 遮阳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的有关规定。3.0.7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作为分项工程进行验收。4 4 外遮阳产品外遮阳产品 4.0.1 外遮阳产品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通用要求JG/T 274 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0.2 外遮阳产品的外遮阳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4.0.3 外遮阳产品的抗风性能等级应按设计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工

11、程技术规范JGJ 237 和建筑遮阳通用要求JG/T 274 的要求确定,详见附录 A。4.0.4 外遮阳产品的材料应符合表 4.0.4 的规定。表表 4.0.4 外遮阳产品材料要求外遮阳产品材料要求 类别 要求 铝合金 合金牌号 铝带材力学性能不低于 3005 牌号;铝型材力学性能不低于 6063 牌号 基材壁厚 硬卷帘 帘片 0.27mm 导轨 1.6mm 明装罩壳 1.0mm 百叶帘 帘片 0.40mm 导轨 1.0mm 百叶窗 帘片 0.80mm 导轨 1.0mm 钢 钢管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 的规定 钢板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 12

12、754 的规定 玻璃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GB 15763 的规定 木材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LY/T 1636 的规定 织物 断裂强力 经向 800N 纬向 500N 撕破强力 经向 20N 纬向 20N 电机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产品电力驱动装置技术要求JG/T 276 的规定 4.0.5 应用于高层建筑的外遮阳产品应设置有效的防风技术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应用于 27m 及以上居住建筑或 24m 及以上其他建筑时应设置防风侧扣;2.应用于 100m 及以上建筑时应配置风速感应器。4.0.6 外遮阳产品的机械耐久性应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遮阳通用要求

13、 JG/T 274 中的 2 级。5 4.0.7 电动硬卷帘、百叶窗等硬质遮阳产品应有过载装置。4.0.8 外遮阳产品应与主体建筑结构可靠连接,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 的规定。4.0.9 硬质遮阳产品内侧面距离外窗的最小间距应确保外遮阳产品变形时不与围护结构相接触。4.0.10 应用于采光顶的外遮阳产品应与采光顶承重体系相连接,并结合屋顶排水、风揭、风啸、雪荷载、防火及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构造设计。6 5 外遮阳构件外遮阳构件 5.0.1 外遮阳构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通用要求JG/T 274 和建筑用铝合金遮阳板JG/T 416 的规定,并具有有效的质量

14、合格证明文件。5.0.2 外遮阳构件用铝型材合金牌号应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 6063 牌号的铝合金,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 1.2mm。铝合金板合金牌号宜采用 3系列或 5系列,最小公称厚度应不小于 1.0mm。5.0.3 外遮阳构件用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的要求。5.0.4 紧固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6 和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母GB/T 3098.15 的要求,铝合金叶片和金属框架表面宜选择氟碳涂层,涂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5 部分 氟碳喷涂型材GB 5237.5

15、 的要求。5.0.5 电力驱动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遮阳产品电力驱动装置技术要求JG/T 276 的要求,接地电阻应小于 4。宜采用防护等级为 IP45 以上的电机或设置满足电机工作要求的防水防尘罩壳。5.0.6 外遮阳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时,应通过预埋件的形式直接锚固在主体结构上,不得锚固在主体建筑的保温层上。后锚固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的要求。5.0.7 外倾的玻璃遮阳板下滑端头应设置防滑托块。7 6 施工安装施工安装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外遮阳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后进行。6.1.2 建筑遮阳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现行国家标

16、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 进行编制,并与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合,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范围说明、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施工组织计划、质量控制计划、成本管理计划、变更需求计划及安装调试计划;2.进场材料和产品的复验、进场材料和产品的堆放和保护;3.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协调配合方案;4.建筑遮阳外产品或构件及其附件的搬运、吊装方案;5.遮阳外产品或构件的安装和组装步骤及质量控制要求;6.遮阳外产品或构件安装后的调试方案;7.施工安装过程的安全、文明与环保等绿色施工措施;8.检查验收,并保存施工验收记录。6.2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 6.2

17、.1 外遮阳工程施工前,现场条件、施工临时电源、脚手架、通道栏杆、安全网和起重运输设备等应具备遮阳施工条件。6.2.2 临时材料和产品堆放场地必须防雨、防火,地面保持干燥。存储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储存外遮阳产品宜按安装顺序排列,堆放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6.2.3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的吊装机具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外遮阳产品或构件选择适宜的吊装机具;2 吊装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检验;3 吊具运行速度应可控制,并有安全保护措施;4 吊装机具应采取防止外遮阳产品或构件摆动和脱落的措施。8 6.2.4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1 运输前外遮阳产品或构件

18、应按吊装顺序编号,并做好成品保护。2 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相互隔开并相对固定,不得相互挤压和串动。3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应按编号顺序摆放妥当,不应造成遮阳组件变形。6.3 安装安装 6.3.1 进场安装建筑遮阳产品或构件应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品种、规格、性能和色泽,应符合设计规定。大型遮阳板构件安装前应对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6.3.2 遮阳工程使用的遮阳产品等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外遮阳产品:抗风性能;2.外遮阳构件:承载力。检查数量:外遮阳产品同一生产厂家的同种类产品抽查不少于一付,外遮阳构件同一生产厂家的成套组装构件抽查不少于一

19、套。如果不合格双倍抽样复查 检验方法:外遮阳产品随机抽样送检,外遮阳构件应按工程组装要求组装后送检。6.3.3 外遮阳构件的螺栓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采用有防脱落垫圈的不锈钢螺栓进行连接;2.螺栓连接时,螺栓孔和螺栓要配合;3.连接前应先将螺栓孔四周的保护膜去除。6.3.4 外遮阳构件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1.铝合金型材、型钢的长度偏差应不大于长度的1/1000;2.叶片安装中心距的偏差应不大于1.5mm。6.3.5 预埋件、预留孔洞、穿线管应满足设计要求。如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制订补救措施与可靠的连接方案。6.3.6 预埋件、安装座等隐蔽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20、后续工序的施工。6.3.7 后置锚固件在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安装前,应在同条件的主体结构上进行现场见证拉拔试验,符合设计要求。9 6.3.8 起吊和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1.吊点承载力应满足起吊和安装要求,起吊过程应保持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平稳,不得撞击其他物体;2.吊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产品和建筑立面不受磨损和挤压;3.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就位未固定前,吊具不得拆除。6.3.9 现场组装的遮阳构件应按照构件的组装、安装工艺流程进行。6.3.10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安装就位后应及时校正,校正后应及时与连接部位固定。6.3.11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安装固定后的偏差应符合表 6.3.10 的要求。表表 6.3.1

21、1 安装允许偏差(安装允许偏差(mm)6.3.12 电气安装应按设计进行,线路连接以及传感器位置应正确。所使用的电机以及遮阳金属组件应有接地保护,线路接头应在室内设置接线盒,若设置在室外应采取防水措施。6.3.13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的金属构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6.3.14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各项安装工作完成后,均应分别单独调试,再进行整体运行调试和试运转。调试应达到外遮阳产品或构件伸展收回顺畅,开启关闭到位,限位准确,系统无异响,整体运作协调,达到设计要求,并记录调试结果。检验项目 水平度 垂直度 位置度 间距偏差 允许偏差数值 2 2 5 5 10 7

22、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7.1.1 建筑遮阳工程应作为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遮阳分项工程量较大或产品类型较多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7.1.2 建筑遮阳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建筑遮阳工程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2 原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文件、材料构件设备进场检验报告和验收文件、拉拔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遮阳构件工程还应提供防雷测试记录;3 现场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其他有关验收文件;4 施工现场安装记录;5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调试和试运行记录;6 现场试验和检验报告;7 其他必要的资料。7.1.3 安装施工前应对以下项目进行验收:1 预

23、埋件、后置锚固件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2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与围护结构的连接。7.1.4 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对于外遮阳产品,每个单位工程,同一品种、同一厂家、类型和规格的外遮阳产品每 500 幅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 幅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对于外遮阳构件,每个单位工程,同一品种、同一厂家、类型的外遮阳构件每 2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 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7.2 主控项目主控项目 7.2.1 进场安装的建筑外遮阳产品、构件及其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和性

24、能。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 10%。11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产品合格证书、两年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7.2.2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的抗风性能、耐积雪、耐积水、机械耐久性和驱动装置的安全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7.2.3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与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的连接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验收记录。检验方法:核查预埋件或后置锚固件与与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的连接等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和试验报告。7.2.5 电力驱动装置接地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测试记录。检验方法:观察

25、检查电力驱动装置的接地措施,并检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7.2.6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的启闭、调节等功能应符合要求。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5%,并不少于 10 幅;不到 10 幅则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按说明书做启闭调节试验,并记录结果。7.2.7 设置风感应控制系统的外遮阳产品或构件,风感应控制系统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风速测量的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危险风速下遮阳装置应能按设计要求收回,风速超过设置值时应不能进行开启或伸展操作。检查数量:逐个检查风感应系统。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现场应按附录 B 进行风感试验。7.3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 7.3.1

26、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的外观质量应洁净、平整、无大面积划痕、碰伤、褪色、色斑、污渍、撕裂等缺陷;型材无焊缝缺陷,表面涂层无脱落。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色泽应均匀。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3.2 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的安装偏差应符合 6.3.11 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按表 7.3.2 进行。表表 7.3.2 安装偏差检验方法安装偏差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数值,mm 检验方法 水平度 2 水平仪 垂直度 2 经纬仪 位置度 5 钢卷尺 间距偏差 5 钢卷尺 13 附录附录 A 抗风性能等级选取方法抗风性能等级选取方法 A.0.1 垂直于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的风荷载

27、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123kskWW =(A.0.1)式中:ksW 风荷载标准值(kN/m2);kW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安装部位的建筑主体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m2),根据建筑物位置、体型、高度等,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执行;有风感应的,可根据感应控制范围,确定风荷载;1 重现期修正系数,取 0.7;当外遮阳产品或构件设计寿命与主体围护结构一致时,取 1.0;2 偶遇及重要性修正系数,取 0.8;当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凸出于主体建筑时,取 1.0;3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兜风系数:柔软织物类取 1.4,卷帘类取 1.0,百叶类取 0.4,单根构件取 0.8。A.0.2 根据计算所得风荷载

28、标准值,对应表 A.0.2 的要求选择满足相应抗风等级的产品。铝合金卷帘抗风性能不应低于表 A.0.2 中 3 级的要求,铝合金百叶帘抗风性能等级应不低于表 B.0.2 中 2 级的要求,织物卷帘、曲臂遮阳篷抗风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 B.0.2 中 1 级的要求。表表 A.0.2 外遮阳产品抗风性能分级表(外遮阳产品抗风性能分级表(kPa)分级 1 2 3 4 分级指标值 0.2P0.4 0.4P0.6 0.6P0.8 P0.8 14 附录附录 B 风感系统现场试验方法风感系统现场试验方法 B.0.1 当遮阳工程使用带有风速感应系统的外遮阳产品或构件时,工程验收时应对风速感应系统进行现场试验。B

29、.0.2 试验设备 1 轴流风机:1m 的距离产生平稳的风速能通过变频或无级调速的方式,在1m 的距离产生外遮阳产品或构件风速感应系统的设计风速,风速应平稳;2 全方位风速传感器:精度 5%。B.0.3 试验 1 试验时室外风速应小于 1.5m/s,或采取相应的遮蔽措施;2 将风速传感器固定在风速感应系统附近,距离不超过 10cm;3 将轴流风机正对风速感应系统,距离为 1m0.5m;4 将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完全伸展或闭合;5 开启轴流风机,按 1m/s 为一个台阶进行阶梯状加载,每次增加风速后应在此风速下平稳运行 35min,记录外遮阳产品或构件收回或开启时的风速。B.0.4 判定规则 1 同

30、一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应进行三次试验,以三次试验中外遮阳产品或构件收回或开启时的最大风速作为试验结果;2 将试验结果换算成蒲福风力,该风力应不大于外遮阳产品或构件技术资料中所规定的收回或开启的感应风力。15 本标准用词说明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

31、样做的用词,采“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16 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3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 50411 6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 7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5 部分:氟碳喷涂型材GB 5237.5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2、33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12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13 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 14 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帘JG/T 251 15 建筑用遮阳天篷帘JG/T 252 16 建筑用曲臂遮阳篷JG/T 253 17 建筑用遮阳软卷帘JG/T 254 18 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 255 19 建筑遮阳通用要求JG/T 274 20 建筑遮阳产品电力驱动装置技术要求JG/T 276 21 建筑遮阳产品隔热性能试验方法JG/T 281 22 卷帘门窗JG/T 302 23 建筑遮阳热舒适、视觉

33、舒适性能检测方法JG/T 356 24 建筑用铝合金遮阳板JG/T XXX 25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 17 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外遮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DB11/X XXX-201X 条文说明 24 制制 订订 说说 明明 建筑外遮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11/201),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月日以第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建筑遮阳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科学研究取得了有关重要技术参数。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

34、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外遮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25 目目 次次 1 总则总则.26 2 术语、符号术语、符号.277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8 4 外遮阳产品外遮阳产品.29 5 外遮阳构件外遮阳构件.30 6 施工安装施工安装.31 6.1 一般规定.31 6.2 遮阳工程施工准备.31 6.3 安装.31 7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32 7.1 一般规定.32 7.2 主控项目.3

35、2 26 1 总则总则 1.0.1 建筑外遮阳是重要的被动节能措施。对北京地区的 6 层板式住宅进行模拟计算,假设室外温度 2629时开窗通风降温(10 次/h 换气量),高于 29时开启空调,东西向设置活动外遮阳和不设置外遮阳,建筑冷负荷指标由 3.12W/m2 降至 1.70W/m2,降低了 46%。由此可见,外遮阳设施是夏季空调节能的重要手段。鉴于此,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2012 强制性规定新建住宅东西向外窗应设置活动外遮阳。与此同时,随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的发展,大量的既有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也采用了外遮阳技术,建筑外遮阳正在我市大范围推广应用。为了使我市

36、的外遮阳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并与北京市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必须有标准可依。因此编制本标准,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27 2 术语、符号术语、符号 2.0.4 外遮阳产品与外遮阳构件在工程上各环节的要求有较大差异,故本标准按不同章节分别进行了规定,并作出了具体的定义。外遮阳产品主要包括遮阳百叶帘、硬卷帘、软卷帘、天篷帘、曲臂遮阳篷和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等。2.0.5 外遮阳构件主要包括固定或活动的铝合金遮阳板、玻璃遮阳板或其他材质的遮阳板。28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2 为了保证建筑外遮阳设计与建筑工程设计同步,避免设计方简单套用传统的透明围护结构节

37、点作法再后加外遮阳设计带来的种种弊端,需明确建筑外遮阳工程设计应纳入属于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建筑遮阳与新建建筑要做到“三同”,即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这样做有利于保证遮阳装置与建筑较好的结合,保证工程质量。在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2012 将该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处理。三个同步要求建筑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与质量管理都要与建筑物紧密结合,满足建筑外观要求和建筑的安全、功能、性能的要求。既有建筑的建筑遮阳工程也要同样要充分考虑建筑的外观,并满足建筑的安全、功能、性能的要求。3.0.3 材料是保证建筑外遮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物质基础。建筑外遮阳工程涉及的材料按大类分为外遮阳产品

38、和外遮阳构件。外遮阳产品作为一个完整功能单位出厂后到现场直接安装;外遮阳构件则是在主要材料(如铝型材、玻璃、电机、连接传动系统等)进场后先进行现场加工制作,然后再安装。为确保外遮阳工程的质量,做到安全耐久,所用各类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尚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3.0.4 在建筑专业的外遮阳设计的基础上,应根据外遮阳自身的规格尺寸、构造、安装特点,考虑附着墙体自身的构造(墙体材料、有无外保温、承重体系)、所在墙体的固定位置,工程所在地的节能要求、气候特点、建筑的使用特点,产品检修与维护等因素,进行详细的构造设计,使其满足国家或地方对建筑外墙及外装修的相关技术要

39、求。3.0.7 建筑外遮阳工程作为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才能保证验收流程的完整,确保工程质量。29 4 外遮阳产品外遮阳产品 4.0.1 遮阳产品应分别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通用要求JG/T 274 和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帘JG/T 251、建筑用遮阳天篷帘JG/T 252、建筑用曲臂遮阳篷JG/T 253、建筑用遮阳软卷帘JG/T 254、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 255 的要求。为确保质量,入场的产品须提供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4.0.2 外遮阳系数是考量外遮阳产品节能性能的关键参数。与外窗(玻璃幕墙和采光顶)面平行且紧贴的帘式外遮阳产品,其外遮阳系数应按现行

40、标准建筑遮阳产品隔热性能试验方法JG/T 281 测试或按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计算,其余种类产品的外遮阳系数按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 计算。4.0.3 外遮阳产品的抗风性能与安全密切相关。应根据设计要求,按照附录 A 选取相应抗风性能等级的遮阳产品。4.0.4 规定遮阳产品主要材质性能指标可有效的保证使用安全。4.0.5 应用于高层建筑的外遮阳产品应设置有效的有防风的技术措施。若没有设置防风侧扣,在较大风力作用时,帘片在收回的过程中易从轨道中脱轨,导致发生高空坠物的安全事故。100m 以上为超高层建筑,风压较大,外遮阳产品配置风速感应器后,在超过设

41、定风速时可自动收回以确保安全和防止外遮阳产品损坏。4.0.6 传动系统是外遮阳产品寿命的薄弱环节,必须保证其机械耐久性,确保经济耐用,达到设计年限要求。建筑遮阳通用要求 JG/T 274 中机械耐久性 2 级为反复伸展/收回 7000次,相当于每天操作两次使用 10 年。4.0.7 硬质遮阳产品应具备下降时防压装置,可以避免对儿童的手等部位的夹伤;同时也以避免推开窗在开启状态,遮阳产品向下作动时,压损窗户或损坏产品本身,影响安全。4.0.8 外遮阳产品除了保证遮阳效果和外观效果外,其关键是必须满足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应综合考虑装置承受的各种荷载、与结构连接的整体牢固性、耐久安全性等,并进行

42、专项结构设计。4.0.9 硬质遮阳产品在受到正向风压时会发生形变,但其内侧面距离外窗玻璃的间距应大于抗风验算的最大挠度,以确保不会接触到外窗玻璃形成集中应力,影响安全。4.0.10 外遮阳产品应用于采光顶时,构造设计较应用于立面复杂,需结合屋面的特殊需求进行构造设计。30 5 外遮阳构件外遮阳构件 5.0.1 为确保质量,入场的材料和与该遮阳工程功能单元形式相一致的组装单元均须提供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年的型式检验报告。5.0.2 该要求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铝合金遮阳板JG/T 416 保持一致。5.0.4 外遮阳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都在 15 年以上,远较遮阳产品长。故紧固件应

43、采用具备防腐性能的不锈钢,铝材的表面宜选用耐候性能优异的氟碳涂层。5.0.6 外遮阳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能保证外遮阳构件荷载的正常传递和结构的耐久性,并不影响建筑的其他功能,如保温、防水和美观。当基层墙体为该类不宜锚固的墙体材料时,应在需要设置锚固件的位置预埋混凝土实心砌块。5.0.7 加工外遮阳构件的设备和量具,都应按照加工要求选用加工设备和装配材料,以保证构件加工精度和固定强度的要求。设备的加工精度、光洁度,量具的精度等,均应及时进行检查、维护和计量检定。31 6 施工安装施工安装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为了保证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的安装质量,要求锚固点应施工完成,主体结构

44、应满足遮阳安装的基本条件,特别是结构尺寸的允许偏差与外表面平整度。6.2 遮阳工程施工准备遮阳工程施工准备 6.2.2 外遮阳产品在储存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碰撞、污染、潮湿等;在室外储存时更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6.2.4 因为大型遮阳板构件在运输、堆放、吊装过程中有可能产生变形或损坏,不合格的大型遮阳板构件应予更换,不得安装使用。6.3 安装安装 6.3.2 外遮阳产品的抗风性能和遮阳构件的承载力是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性指标,必须通过见证送检的方式予以保证。承载力应按建筑用铝合金遮阳板JG/T 416 的规定进行检测。6.3.4 遮阳构件加工的允许偏差直接影响安装精度和叶片正常翻转,需严

45、格控制,在现场应采用钢直尺或钢卷尺进行测量。6.3.5 为了保证外遮阳产品或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的位置与方法埋设;如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协商解决,并有有关人员签字的书面记录。6.3.7 后置锚固件的安全可靠是保证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安全使用的关键。为避免破坏主体结构,拉拔试验应在同条件的主体结构上进行,并必须见证,做到切实无误。6.3.14 调试和试运转是安装工作最后的重要环节。要经过反复试运行,并排除各种故障,做到顺利灵活操作。但由于建筑遮阳用电机是不定时工作制,有的伸展一次就处于过热保护状态,无法立刻进行收回调试,在夏天可能需要 0.5

46、h 以后才能恢复,但调试必须至少一个循环,必要时需要做 3 个循环。32 7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7.1.4 检验批的划分是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一般建筑面积 20000m2以内的工程,如使用遮阳产品的数量为 500 幅以内,因此以 500 幅为一个检验批;如使用遮阳构件,遮阳面积一般在 2000m2以内,因此以 2000m2为一个检验批;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外遮阳工程,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协商确定。7.2 主控项目主控项目 7.2.2 本条规定的检测项目是影响遮阳工程质量安全的重点,因此特别强调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因此外遮阳产品或构件进场后应全数核查质量证明文件。7.2.7 风感应系统若失效,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在额定风荷载或超过额定风荷载不能自动收回,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风感应系统的灵敏度应作为主控项目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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