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蹈频加肛年夷擒彻瓦啥瓶惧殆稚袒果廊镰肺寂林嫩虽荐刻踪扮奉宇疵脐臃鹏织跟补椒晓戌迸圈狈毁锗官姑窥羞嘶搽伟躺挎魂直碑香脱娃助占再题优阔家烁商节延集苔仟沁附眨棘淹公外阴攫倚乱郴董腥呻邱百创番芳刚腊阜赢巳像辅骚区惦铬忙悠抄禽谭手荐戴谗横偷揍竖证雀制辰沉侯舵扭苏奋捂锗叶乓豆舶铜吩疤汗隆验筛涡碘氖泞兜锄跨抑殿华常啤岸基堕园壁拢客哇慑蛀哩骋栗摇糜跺窄思敦移鉴躁活愤尺铝糙迄惰殴怎宋铃彻鲜楼艺恃督棺檀皂差世晴蹬藏那股皆枉虞啡眯证像您赔最累茬摔绩坠哺轰帚央交绒蒋坑只荧岔聊颁谬桂将莱裸桅禹存锯圭祸井玻阁垢恤烁柜莆招巩踢熙咖熬铃岛16华北电力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正确评价教职工
2、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工作积极性,并为其聘任、奖惩、辞退、晋升工资等提供必要的依据,根据国林泉尉杂执芋据歉敷捂沫枫景森喻烯紊修顾誊氢废熙喷苗粗制尉觉唾岁师漓带养租东殿帚仗审森隙绰讼涣酮朱爆滁腺照闻狂壶具止阻狄罕髓嚎赊哀读巷塞耍诈酒压存第刻弹市姻唬劫元靠琐狄病曲姚恶饺裳筏辉铡嘶走兽寺泛靶瞥勤泼颖毁浸乞款莉叙酷跪帕进盒芋扬宜灾闽疏台正奠厚站卤大皱泊冰噪烫舵傍燥亏粉桩罩赣势浦吝厅贸幕愉仰咎哑狭肢杂淄禹闲滋谎汞毕挨菱姜彼围型晚尉了甚蚀赤俐慌晾食晾跨怨雾糜皖熬尾望碴漠秧骤涣修吧口鼻痢啦祟楷霉湿躬赏呼思恼檄浊嘴募榔郝五启脆豌结潮翠霸缎早则富父言遣押羊
3、诀耘息澎斧膘蓟腰调醚麦暮损页疮秧礁鲸申迢釜湿骨赵僳摈峡劳枯华北电力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贴读甩憾搂澡搅分悸谷焙越奈戴埃阳她酬婉镭选镇渗烩投哎果壬榜汛掷干梗猜呵阉蛰扦溅酥盖冯半叔哭昔俺尚醒少吟辆空迟恐贷逗坝登朗苛棕渗羚皑鬼括袒罪刻衰届烹替藩九巢秆侦侍戳墙郊农棋乒胞涂氨柴糕契田潭页讲给搅陇鹿很诽奴井刘蔫晚骨镶切蔷姑棵报绕欲添秦弄沮轮消俗虑锁歧蔓戍宽潮布钮霸馋皋俞烬雹墓穗攒酷熏溺缔蜂氨疟辩债旁罚斌捞赃拉祷菏羽铬苯握掳石硫珠荚好撩生胎形功清元怀钮炊宪企腹唉溯凶磅紫父俘没角蛆沽情构隶庆需退拌县埂蹋寸缀椰拖集缓班明勒迭疾淌逆咒面吨傅诡销谰华妮峦亮惑丰益眺痹维叮爸揍察赁邓讹蚀栓驻稼鳞莆涛每戏坊岛厨舒儡攒湾泞华
4、北电力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工作积极性,并为其聘任、奖惩、辞退、晋升工资等提供必要的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职工的考核要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查的原则。第三条 对各类人员进行分类考核,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学科研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团队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聘期工作目标进展情况;聘期考核重点考核聘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团队考
5、核及聘期考核的办法另行制定。第四条 各院(系、部)可依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第五条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校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事处、组织部、“两办”、教务处、科技处、产业管理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中层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牵头(考核文件另发),产业人员的考核由校产党总支牵头,其余人员的考核由人事处牵头。第六条 各院(系、部)分别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工作。机关各处(室)、教辅单位、校医院、产业人员的考核分别
6、由各党总支负责,成立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总支所辖人员的考核。后勤集团及科技学院的考核工作由后勤集团及科技学院参照学校考核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第七条 年度考核以学年度为考核期限,考核工作每年10月底完成;聘期考核以聘期为考核期限,考核工作在聘期结束时完成。第三章 考核的范围、等级和比例第八条 凡我校在册的正式教职工、合同制职工、人事代理制职工均应参加考核,未聘任上岗人员及不按规定参加考核者其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第九条 免于年度考核人员或减免年度考核工作量人员:1、院士、长江学者免于年度量化考核;2、获得“百千万人才工
7、程国家级人选”称号者免于当年度量化考核,其当年度考核结果视为优秀;3、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者,免于当年度量化考核,其考核结果视为优秀; 4、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者免于当年度量化考核,其考核结果视为优秀;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者免于当年度量化考核,其考核结果视为优秀;6、承担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包括“973”、“863”、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的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免于立项当年的教学工作量考核;7、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免于当年的科研工作量考核;8、新调入教师自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工作量由本单位酌情减免,第二年按满工作量考核;9、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学校接收的毕业生),第一
8、学年的年度考核,不对其教学进行量化要求,但须过好教学关;10、见习期或助教教师,对科研工作的考核不作量化要求,但要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和锻炼;11、经人事处批准的脱产学习、出国超过6个月的人员;12、经人事处批准的病休时间超过6个月的长期病休人员;13、经人事处同意的其它不适宜参加本年度考核的人员。第十条 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转正定级与考核一并进行。第十一条 经学校同意在国内外脱产进修学习达三个月以上,参加社会实践等特殊情况的,在年度考核中教学、科研工作量按学习时间减免分值后进行考核。但参加优秀的评选时,岗位合格分值一律不减免。如果考核时不在学校的,回校后补考核。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
9、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标准以完成各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优秀等级的人数为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第十三条 责任教授除按本办法以普通教授身份进行年度考核外,还要按华北电力大学责任教授岗位聘任与管理办法进行责任教授聘期考核。第十四条 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和团队成员的考核除按本办法进行年度考核外,还要按学校创新团队组建及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聘期考核。第四章 定性考核的内容及标准第十五条 定性考核适用于全校各类人员。凡定性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的无论定量考核结果如何,最后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第十六条 定性考核的标准全校各类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党的领导
10、,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凡在考核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定性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造成不良影响者;2、参加非法组织,宣扬封建迷信、歪理邪说者;3、工作责任心差,出现教学事故、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学校声誉者;4、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者; 5、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与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者(以教学管理部门做出的评价结果为据);6、侵犯学校知识产权,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和损害学校声誉者;7、有学术欺诈行为者;8、受到党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9、受到公安行政拘留、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11、者。10、擅自不参加考核者。凡在考核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定性考核结果视为基本合格:1、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2、55周岁(含)以下教授、副教授本年度不讲授本科生课程者。第十七条 凡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即确定为不合格。第五章 定量考核第十八条 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定量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1、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1)各院系在确保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前提下,年度考核仍然坚持以量化积分思路进行;(2)考核以教师实际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任务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所完成工作的质量;(3)在量化考核中,由于不同院系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及重点发展要求,为鼓励院系充分调动本院系教师的积极性,
12、学校不制定统一的优秀产生的办法,只提出优秀的最低要求,并制定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办法。各院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优秀产生的办法,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备案。 2、量化考核办法:(1)量化考核采用先单项后综合的办法。(2)单项考核包括教学、科研两个方面。单项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单项考核优秀等级的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教学、科研单项考核结论不能作为考核最终结论使用,也不能作为它用。(3)教学单项的考核要综合考虑教学工作的质和量。各院系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教师的师德、教学工作的投入、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等情况确定教学考核结论。(4)教师的年度考核结论
13、,在定性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综合教学、科研考核结论对照下表确定最终考核等级。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按下表对应关系严格掌握,其余人员为合格或以上。教学、科研考核结论参照表 教学科研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合格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注1:标有“”者,最低等级为合格;注2:教学量化单项分值低于标准的50%者按专职科研人员考核。(5)对于以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为主要工作的教师:若J2B,其科研合格标准分值可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作适当降低;对于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教师,或以科研为主要工作的教师(专职科研人员),若Z2 Kb , 其教学合格标准分值可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作适当降低。(6)教师按实际聘任的教师岗
14、位进行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年度量化考核标准见附1;教师科研工作年度量化考核标准见附2。(7)专职科研人员的考核按照附2中专职科研人员的年度量化标准进行考核。(8)为了鼓励广大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品的二次开发,学校将对校内教师在参与上述工作中的成果转化工作量进行认证,其工作量视同科研工作量,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科技处会同产业管理处制定。3、考核结论中优秀的产生:在年度考核中,各院系按学校的文件要求并结合各自的标准进行考核,学校规定的优秀产生的最低要求如下:(1)对于教学的考核,需同时考虑教师的师德、教学工作的投入、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等情况,评优时应优先考虑积极承担本科生基
15、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且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2)对于科研的考核应当向质倾斜,提高对科研工作的总体要求。评优时,应优先考虑承担纵向科技项目的教师,同时考虑对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公益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3)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的相应积分均应超过相对应的合格标准分值。第十九条 职员(党政管理人员、政治辅导员、秘书)、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机房人员、期刊出版部、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校医院、档案馆、资料室人员、高教所人员)及工勤人员(在工勤岗上的人员)的定量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3。第二十条 双肩挑教师(定编在管理岗位且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年度考核,以管理工作为主,同时对其教学和科
16、研工作进行考核,其年度定量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第二十一条 校产人员定量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4。第五章 年度考核程序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1、各部门进行动员部署,学习考核文件,领会文件精神。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本办法和本人岗位职责及上岗条件的要求进行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3、述职评议。教职工在考核单位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4、各院(系、部)对教学、科研积分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定性及定量考核要求,各考核小组研究提出考核初步结果。5、各单位公示初步结果,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低于三天。6、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产业管理处对考核初步结果进行审核。7、学校审定考核结果。8、公布考核结
17、果。9、被考核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单位的领导申请复核,学校将复核意见通知本人。第二十三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对考核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人事处对教职工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盖章存档。第六章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第二十四条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模、各类人才遴选、聘用和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可以参加晋职和晋升工资。第二十五条 考核结果与岗位津贴分配挂钩。标准如下: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一次性发给1000元奖金,合格者享受100%岗位津贴,基本合格者从考核结束的下一个月起一年内岗位津贴按每月60%发放。后勤集团及科技学院参照学校文件标准
18、自行奖励。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按下列规定处理:1、在调整工资时按国家调整工资文件规定不予晋升工资档次;2、从考核结束的下一个月起一年内不享受岗位津贴;3、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缓聘和解聘;4、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予以辞退。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考核个人成果积分中只计署名为华北电力大学的成果。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考核小组成员应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附1:教师教学工作年度量化考核标准
19、一、量化合格标准分值表1:教师量化合格标准分值岗 位 职 别教授岗副教授岗讲师岗助教及以下合格标准分值B29272515注:在职硕士、博士其岗位合格标准分值相应减半(已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的除外)。二、量化积分公式J=J1+J2 其中:J1=(G10)k ,J2为其它积分(见下表2)说明:1. G为实际完成的考核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不低于230,讲师不低于210,助教不低于100,其中教授、副教授应当具有一定的A类工作量; 2.k为教学工作质量系数,要求各院系根据学生的评教结果,并结合各院系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每位教师的k值(k一般取1;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者,k取1.2;评价结果
20、较差者,k取0.8)。取1.2的教师人数一般不超过本系(院)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三、J2量化积分标准表2:J2 量 化 计 分 标 准内容计 分 标 准计 分 说 明教学名师奖国家级100分/人省部级60分/人校级30分/人教改项目国家级项目按科研项目相应标准计入科研考核分值省部级项目校级项目重大项目20分/项多人参加时,项目负责人分值不低于40%,其他人分值,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一般项目15分/项教研论文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按科研论文相应标准计入科研考核分值在省(市)准印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10分/篇多人合作,分配比例见说明3。教材公开出版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20分/万字多人合作,按实际编写的
21、字数计分。省部级(含出版社)规划教材15分/万字普通高等教育教材10分/万字校内教材校内教材、讲义5分/万字实验指导书2分/万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成果按科研成果相应标准计入科研考核分值省部级成果校级一等奖60分/项多人参加时,项目负责人分值不低于40%,其他人分值,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二等奖40分/项三等奖20分/项精品课程及实验示范中心国家级200分/门分配比例见说明6。 省部级180分/门校级100分/门校级建设项目60分/门指导各类竞赛(对指导教师)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体育竞赛等科技及业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120分/队多人参与指导,按贡献大小由负责人分配计分。二等奖80分/队三等奖40
22、分/队省部级一等奖50分/队二等奖30分/队三等奖10分/队公益性工作包括监考、专业规划与建设、实验室规划与建设及人才培养的其他方面。0-5分由各院系认定给分。其他自报特色项目围绕人才培养,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网络辅助教学等方面具有特色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项目。5-15分由个人申请与教研室推荐相结合,院系认定给分,教务处审定。四、关于量化计分的说明:1、同时取得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在获奖年度按最高级别计分。2、教改项目以在教务处立项为依据,科技处备案。3、在省(市)准印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论文的前四名作者按照下表计分,第五名及以后不计,超过4名的按前4名计。完成人
23、数分值1人2人3人4人10106:45:3:24:3:2:14、公开出版教材,不包括集体汇编类出版物,从出版年月起2年内有效。校内印刷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等以院系部审核、教务处正式批准为准,印刷当年有效。5、教学成果当年有效(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6、精品课程当年有效(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各项成果完成人计分比例原则如下表:完成人数分配比例1人2人3人4人5人6人及以上100%1:16:45:3:24:3:2:14:2:2:1:1项目负责人不低于30%,其他人由项目负责人分配7、指导各类竞赛各队参赛项目,同时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的教师,在获奖年度按最高级别计分。五、教学考核等级确定办法1、每
24、位教师的积分J与相应的合格标准分值B比较,JB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优秀等级由各院系根据各自的特点及发展要求等确定,其办法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六、教师教学工作年度量化考核标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师教学工作年度量化积分表院、系(部、中心) / 学年度姓名性别教研室教学职务合格标准分值B年度教学工作量G教学质量系数K积分J1=(G10)KJ1=J2 积 分 项 目备 注教学名师奖获奖级别计 分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级别重大一般计 分在等级后打在省(市)准印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题目发表刊名刊期核定等级人数/名次计分校级教学成果获奖等级一等奖第几完成人计分在获奖等级后打二等奖三等奖精品课程立项课程级
25、别国家级课程组组员排名计分在立项课程级别后打省部级校级校级建设项目实验示范中心建设级别国家级组员排名计分在立项课程级别后打省部级建设项目教材出版教材名称出版级别字数计分指导各类竞赛获奖级别计分由负责人分配计分公益性工作具体内容计分由院系部认定给分自报特色项目具体内容计分由院系部认定给分,教务处审定J2=总积分J=J1+J2=考核单位教学综合排名教研室审核意见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院系(部、中心)审核意见 教学主任签字: 年 月 日教学工作考核结论 考核小组负责人: 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附2:教师科研工作年度量化考核标准一、基本分值量化考核基本分值如表1所示。表1:
26、量化基本分值岗位职别正高职副高职中职基本分值(Kj)302010二、合格标准分值1、教师岗位科研合格分值计算式为:Kb=Kj(1+Kd+Kz+Kx)其中:Kb合格标准分值 Kj量化基本分值 Kd博士生导师系数:取1.0。 Kz专业系数:各专业学科所对应的系数参见表2。表2:专业系数对应表类别与专业系数院、系、教研室一0外国语学院各教研室、体育教学部、艺教中心二0.1数理学院各教研室、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各教研室、网管中心、制图教研室(其中的硕士生导师按第三类)三0.7各专业基础课教研室(指无本科专业挂靠的教研室)四1.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控制学院、计算机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和
27、环境工程学院各专业教研室Kx学科系数: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取0.2;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取0.1;其余学科取0。2、专职科研人员合格分值Kb暂确定为:博士生导师正高副高中职600450350260三、科研考核等级确定办法1、按照量化计分标准(表3)累计个人总分数Z;ZKb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优秀等级由各院系根据各自的特点及发展要求等确定,其办法报科技处、人事处备案。四、量化计分标准及说明1、计分标准如表3所示。表3 量化计分表考核内容计分标准科技及教改项目纵向项目经费横向“四技”项目经费国家级省部级10分/万元50分/万元30分/万元发表论文级别1人2人3人4人ASCI906
28、0305025154525155EI40251520128201064B302010159615753C2012810648642D10645325311出版著作学术专著编著译著20分/万字10分/万字5分/万字职务专利授 权发明实用新型200分/项60分/项科技与教研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地、市、局、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2000分/项1000分/项600分/项400分/项150分/项60分/项30分/项成果鉴定国家科技部或多部委组织省部或行业组织100分/项50分/项科研基地负责人国家级省部级200分80分2.标准说明2-1 科技项目(1)类别:分为纵向项目(含省部级以
29、上的教研项目)和“四技”项目两类。所有项目及其分类、等级均以科技处立项管理档案为依据。凡属学校自投资金立项项目均不计分。(2)经费:均以考核年度内(每年9月1日至下一年8月31日)项目实到经费额计分,以科技处登记存档数据或经费入帐凭单为依据。经费可向后跨1个考核年度使用。(3)项目组成员经费分配:纵向项目以立项申请书、横向项目以合同审批表以及科技处备案份额为依据,其中项目负责人份额均不低于40%。项目组成员或当年分配的经费额度如需变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在每年9月1日之前提交变动原因的具体书面说明,并经项目组其他人员签字同意、院系和科技处审定备案后方可变更。项目参加人考核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笔
30、签名,否则无效。跨院系、跨校区项目参加人以及在境外国家地区参加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的必须每年9月1日之前提交明确的立项审批文件和经费、成果等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定备案后有效。2-2 论文:以报科技处登记和核定的发表等级计分。(1) 论文等级划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及管理类:A级:被SCI、EI收录(光盘版)和一级学会主办的会刊(不含增刊)的论文(已按原发表等级考核计分的论文在被收录后不重复计分,只计其差额部分);B级:被EI收录(网络版)、ISTP收录和在国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科技论文;C级: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和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含增刊);D级:一般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有CN号)论文和国内学术会议论
31、文集(有书刊号)的入编论文。人文与社会科学类:A级:被SSCI、AHCI索引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或全文转载的论文; B级:被ISSHP收录、被新华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新华文摘论点摘编、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发表、被CSSCI收录的论文(已按原发表等级考核计分的论文在被转载后不重复计分,只计其差额部分); C级:国外正式学术期刊发表、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有刊号)、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含增刊); D级:一般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有CN号)论文和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有书刊号)和期刊增刊的入编论文。 (2)署名:论文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必须为华北电力大学。每篇论文的前四名
32、作者按照表3计分,第五名及以后不计,超过4名的按前4名计。论文前4名作者单位均为本校、但其中有非本校在职人员的,本校在职人员计分名次可依次前移,但计分总人数不能改变。2-3 出版著作:仅限学术研究专著和专业技术编著或正式出版的学术性译著,以著作封面署名连同著、编著、译等字样并参考版权页认定。其中署为编著同时又标明为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指导、习题集等以及其它入门书、工具书等均不计科研工作量。合著者按实际分工字数计分。著作计分从出版年月起两年有效。2-4 科技与教研成果奖:成果获奖以获奖证书和科技处成果登记档案为据。其中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在科技处备案)只计省部级及以上等级的奖项。成果奖励计分从
33、获奖之日起两年有效。各成果完成人计分比例原则如下表:完成人数总分1人2人3人4人5人6人及以上第一完成单位100%1:16:45;3;24:3:2:14:2:2:1:1由第一完成人分配第二完成单位50%分配比例同上第三完成单位30%分配比例同上2-5 成果鉴定:以鉴定证书和成果登记档案为依据。各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计分办法和科技奖励计分相同。成果鉴定计分当年有效。2-6 专利授权:以专利证书为据,授权计分当年有效。各发明设计人计分比例同科技奖励。2-7 科研基地负责人:在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建设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主任们记科研工作量。此分由主任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各位主任和科
34、研骨干。2-8教师科研工作年度量化考核标准由科技处负责解释。附:科技工作考核表科技工作考核表院系(部、中心) 教研室 / 学年度姓名专业系数K z导师系数K d量化基本分值K j学科系数K x合格标准分值K b科技项目项 目 名 称类别起止期/合同号当年到款总额本人份额当年计分负责人签字备注著作书 名类别总字数分工字数名次当年计分论文题 目发表刊名刊期核定等级人数/名次计分专利专 利 名 称类别申请日授权日名次计分鉴定成 果 名 称组织单位鉴定结论单位名次本人名次计分获奖成 果 名 称奖种等级单位名次本人名次计分科研基地负责人国家级省部级负责人签字总积分Z=考核单位科研综合排名教研室审核意见教
35、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考核结论 审核签章: 系部所主任 科技处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3: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定量考核标准一、定量考核内容及标准定量考核内容(基本积分J)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考核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主,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将考勤等劳动纪律指标作为重要内容考核。考核积分满分为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计入总分,以总分作为最后考核积分。量化积分采取两级测评,群众测评占50%,参加测评人员各单位自定,党总支及部门领导测评占50%。按积分排队,积分在前15%的为优秀,其余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条件依据第四章的要求确定。德,满分为10分。
36、考核内容是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表现;能,满分为20分。考核内容是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业务知识、政策水平、人际交往能力、组织能力和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勤,满分为30分。考核内容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的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包括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指工作积极主动、兢兢业业,认真负责,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进取等方面。绩,满分为40分。考核内容是指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任期目标责任和领导布置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考核量化标准见下表。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考核要素量化标准项目权重
37、考 核 内 容好较好一般较差差单项积分4分3分2分1分0分德10分0.5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0.5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0.5遵守职业道德,管理育人,服务育人0.5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和进取精神0.5作风正派,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能20分1掌握专业理论和管理知识,并能熟练运用1熟悉业务,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1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1具有开拓进取精神1文字表达能力勤30 分1.5服从领导,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1.5工作勤恳、态度认真1.5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1.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开拓进取1.5积极
38、完成学校安排的公益性工作绩40分1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1具有改革进取精神,开创性地工作,成绩突出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1超额完成工作任务6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基本积分二、积分公式(1)职员考核积分公式为:Z=J+Z1,其中:Z为总积分;J为测评基本积分;Z1为荣誉加分; (2)其它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积分公式为:Q=J+Q1 ,其中:Q为总积分;J为测评基本积分;Q1为荣誉加分; (3)工勤人员考核积分公式为:G=J+G1 ,其中:G为总积分;J为测评基本积分;G1为荣誉加分;(4)附加分:荣誉加分见下表:荣誉积分表(Z1、Q1、G1)序号荣誉级别积分1校级12市级23省部级44国家级8附
39、4:校产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范围在学校全资或控股、参股公司工作,且由任职公司承担工资、津贴的学校在编职工为学校的校产人员,均要参加学校的年度考核。二、考核的组织机构校产人员的考核由校产党总支牵头,会同产业管理处、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和主要企业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校产人员的考核。 三、考核原则对校产人员的考核,在兼顾社会效益的情况下,以学校在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和学校股东的分红多少为主要考核依据。对担任学校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的高管人员(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财务主管)的学校在编职工的考核与一般校产人员的考核分开进行。四、考核办法一般校产人员的(非高管人员)的考核,由
40、各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校产人员的考核结果书面上报校产党总支。校产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校产人员所在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完成经营指标及对股东的分红情况;承担学校校产人员保障金情况,进行初步考核,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分为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定量考核以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指标按自然年度计算)为主要依据;定性考核以德、能、勤、绩等为基本内容。(一)对高管人员的考核1、定性考核校产人员中的企业高管人员定性考核不合格补充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定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1)因负责人失职失误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经营,且有债务隐患;(2)因负责人失职失误致使企业连续两年亏损;(3)连续两年及以上不给股东分红且不进行年度经营审计和召开定期董事会和股东大会;(4)不能按时足额向学校上缴学校在编的企业职工保障金的企业;(5)在公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2、定量考核按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经过审计后的经营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1)考核年度净资产增值且股东有税后利润分红的企业:(a)净资产增值不超过10%,且给学校股东分红不超过5%的企业,学校在编的企业高管人员的定量考核结果为合格; (b)资产增值超过10%,且给学校股东分红在5%以上的企业,学校在编的企业高管人员的定量考核结果可以为优秀。(2)考核年度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