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咨询服务协议编号:签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签约日期:第一条 鉴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生茂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的合作伙伴,为乙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为乙方生产能力提供了有效的帮助,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一定数额的咨询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购买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购买合同”)基础上,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具体数额为:RMB (人民币元整)。甲方帐户:单位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帐号:11001079900053001176第三条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购买合同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并签署 的,本协议的签订不对购买合同的付款以外任何条款形成修改,也不影响购买合同任何付款以外其他条款的执行。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0层邮政编码:100083联系电话:010-82399288传真:010-82399139联系人:乙方(盖章):生茂光电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