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小型机具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承租人(乙方):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望江路1号
法定代表人:郑晓军
纳税人识别号:91420000177560847E
电话: 0717785427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冯家湾支行
账号:1807012529000023417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有关材料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物概况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日租金
(不含税)
备注
二、租赁物使用地点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三、租赁期限
租期暂定_____月,从 至 。具体以乙方根据项目需要的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即从乙方接收机械设备之日开始起算,至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归还租赁机械设备之日为止。
四、质量要求
4.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本合同第1条表中所列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由乙方确定。
4.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拒收;
(2)减少租赁费;
(3)甲方予以退换,因退换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租赁物瑕疵造成的损害及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租赁物交付:
5.1交付时间: 年 月 日;(或)当乙方需更改交付租赁物时间的,应向甲方提前 日发出通知,甲方应按照交付通知中所确定的交付时间交付租赁物。
5.2交付地点: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程地点,或乙方指定地点 。
考虑到乙方行业特性,乙方享有租赁物交付地点的变更权,但应提前告知甲方。
5.3租赁物验收:租赁物按照乙方要求由甲方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后,由乙方进行清点和验收;验收合格,不能免除甲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5.4 租赁物应当配套交付,因未能配套交付而影响乙方使用的,视为未交付。
5.5收货确认:实际交付的租赁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交付日期等,以甲方出具、经乙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为准。
5.6迟延交付责任: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交付租赁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工期及其它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六、租赁费
6.1 计费单价: 见第1条。
6.2 计费期间:依据合同双方签字的验收、退回(或报失)的书面通知确认的收、退时间为租金计费期间的计算依据。交付租赁物当日计租金,退回租赁物自退回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6.3 结算方式: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甲方每月5日根据所供物资数量、单价等制作上月租赁费月结算表,乙方核对并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付款依据,未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的结算表视为未发生租赁费用。
6.4 租金按 月/季 支付,乙方根据审核确认的结算表,在收到甲方按要求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若出现因乙方项目业主拨款不到位等情形时,甲方充分理解,同意相对延迟支付。
6.5 租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杜绝现金结算。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
甲方向乙方提供税票的种类及时间: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具体填写)
6.6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包含租赁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使用费、设备维修及保养费等,且包含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税费。
七、租赁物的正常损耗
7.1依据租赁物的性质、质量,正常使用发生的正常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7.2与租赁物本身的质量缺陷有关的租赁物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
8.1租赁物在乙方使用过程中的保养与清理由乙方负责。
8.2由于乙方的非正常使用而发生的租赁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租赁物维修费依据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确定的租赁物维修费标准(具体标准双方确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8.3除此以外的原因导致的租赁物损坏,妨碍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九、租赁物的丢失与损毁
9.1 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丢失或发生不能修理的实质性损毁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失或办理退库手续,自乙方向甲方发出报失通知或办理退库手续之日(以在先的日期为准)起免计租赁费。乙方未向甲方发出报失通知的,根据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毁损时间的,自毁损之日起停止计算租赁费。
9.2 租赁物的丢失或毁损,经确认属于乙方应赔偿的,乙方按照工程所在地相关标准予以折价赔偿。
9.3 乙方向甲方报失的,应当即时向甲方出具报失记录单。
十、租赁物的退回
10.1 本合同履行完毕终止,或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及时将租赁物清理后,退回甲方营业地或约定地点 。
10.2甲方应当即时接收并向乙方出具退回租赁物的单据。
10.3乙方退回租赁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租赁费用计算至乙方告知甲方或者甲方实际接收退回租赁物时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计算),甲方拒收或延迟接收的时间不计租赁费,因甲方拒收或延迟接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自此以后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十一、运输及装卸
租赁物的交付由甲方负责,运输、装卸费用及风险由甲方承担;租赁物的送回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费用及送至退回地点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或者所交付租赁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目的的:
(1)未导致其他严重损失的,应按日向乙方赔偿 元∕日的违约金;或按租赁物不合格的数量支付 元∕台的违约金;
(2)导致乙方工期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的,甲方将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乙方为此所付出的赔偿、违约金,及诉讼费、律师费等。
12.2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负责,否则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12.3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用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事项
14.1发生不可抗力或上级指令性停工,或遇有春节、法定节假日,乙方停租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停租手续,租赁期间算至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时止。
14.2因租赁物使用中发生问题需要甲方来施工现场解决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若因甲方拒不到场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由甲方按照12.1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4.3 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职责:
乙方联系人: ,职责:
上述联系人的指定、变更均必须以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始生效。
14.4 其他特别补充事项
。
十五、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15.3 本合同附件,以及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补充或修正协议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15.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望江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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