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出租汽车租赁合同甲方: 车 号:鲁DT 乙方: 驾驶证号:甲方将鲁DT 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并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出租汽车必须具有完善的经营设备和营动手续,并对车辆购买保险。二、本租赁方式为大包,乙方承租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交月租金 。三、乙方应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爱护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机械磨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四、乙方在承租期时间内,出现车辆被盗,应及时报警,并按该营运车辆市场价格赔付。五、承租期内甲方车辆正常维修,二级维护年审、规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六、甲、乙双方属经营设备租赁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如在经营期间内出现伤亡事故,在保
2、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经营损失。七、为了保证该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将向乙方收取 元风险保证抵押金,如遇乙方违约,甲方则有权扣留风险押金,如无违约,则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抵押金。八、甲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转让或特殊原因应提前1周通知乙方,并退还抵押金,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退还抵押金。九、因乙方驾驶造成车辆损坏、碰伤等人为损失和因事故多余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十、燃油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每年的保险金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交通事故动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车退役后,此车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过户。十一、乙方如果使用不当,造成甲方在更车期间无法更车,乙方应按该车市场价格赔付甲方全部车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该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住 址: 住 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