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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施工合同分析
本章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介绍合同分析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是一种战术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节 合同状态研究
一 合同状态的基本概念
“合同状态”是构成合同签订时各种要素的总和。
图4- 1工程“合同状态”
二 合同状态各因素之间的关系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对合同状态的一致承诺。合同状态各因素之间存在着极其复杂的内部联系,如果在工程中某一因素变化,打破“合同状态”,则应按合同规定调整“合同状态”,以达成新的平衡。
图4- 2合同状态各因素之间的关系
1合同条件
合同文件的修改、变更会造成承包商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性质、合同责任的变化。对此常须修改实施方案(包括延长工期),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如:
1.1设计文件的修改;
1.2业主要求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
1.3业主对工程有新的要求;
1.4双方新的变更协议、附加协议等;
1.5合同文件错误,包括设计错误、业主指令错误、提供错误的信息;
2 工程环境
环境变化是工程的外部风险,它会引起实施方案的变化和价格的调整。如FIDIC合同规定:
2.1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的法律作为报价的法律依据。如果此后法律变更造成承包商费用增加或减少,则应调整合同价格。
2.2由于劳务费用和物价变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按合同规定执行。
2.3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的外汇政策作为投标依据,如果此后国家实行货币限制或汇兑限制,则业主应赔偿承包商的损失。
2.4当出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料的除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则应延长工期,调整合同价格。
3实施方案
通常实施方案由承包商制定,承包商对实施方案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负责。但在下列情况下, 则应调整合同价格或延长工期: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业主要求修改已定的实施方案,例如指令承包商采用更先进的设备和工艺,缩短或延长工期,变更实施顺序,则应调整合同价格。即使在澄清会上或在合同谈判中,业主如果建议或要求投标人修改实施方案,投标人有权要求修改报价。
业主如果不能完成合同的义务,造成对实施方案的干扰,则应按合同规定调整合同价格和(或)延长工期。
由于环境变化造成实施方案的变化,应由合同规定的风险承担人承担损失。属于承包商风险和责任造成实施方案的变化,由他自己负责;属于业主风险和责任的,必须调整合同价格。
由此可见,“合同状态”四个方面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其中,合同价格是核心。
第二节 招投标文件分析
一 承包商的招标文件分析
1招标文件分析的依据
1.1法律、行政法规;
1.2部门规章;
1.3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文件。
2 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通常公开招标,由业主委托咨询工程师起草招标文件。在整个工程的招标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招标文件是一份最重要的文件。按工程性质、工程规模、招标方式、合同种类的不同,招标文件的内容会有很大差异。
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文件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2.1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是用以指导投标工作的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2.1.1前附表
将整个招标工作的各个关键阶段和重要内容通过表格的形式简单明了地反映出来。用以指引招投标双方按照前附表的安排程序工作。
表4- 1前附表
项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前附表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2) 合同名称、编号
(3) 资金来源
(4) 投标人资质等级
(5) 工程计价方式
(6) 投标有限期
(7) 投标保证金
(8) 勘查现场和答疑会
(9) 投标文件分数
(10) 投标文件的提交
(11) 开标
(12) 评标方法及标准
2.1.2工程说明
主要说明工程项目概况、工程招标范围、承包方式等。
2.1.3招标工作安排
如业主联系人的情况、联系方式、投标书递送日期、地点、对投标人的规定、无效标书条件等。
2.1.4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公告及预审要求
(2) 投标须知
(3) 投标书
(4) 合同条件
(5) 技术规范
(6) 图纸
(7) 补充资料及投标咨询记录等
2.1.5 投标报价说明
如投标价格的组成、采用的方式、填报要求、计算依据和取费标准等。
2.1.6 投标说明
如投标书的组成、投标书的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投标咨询等。
2.1.7 评标规定
如评标定标办法、投标书有效性规定、投标书符合性评定、投标书的澄清、错误的修正等。
2.1.8 授予合同
如合同授予标准、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合同协议书的签署、改授合同等。
2.1.9 对中标单位的其他要求
如禁止转包、分包规定,项目经理的规定等。
2.2 投标文件
通常业主要求承包商分别编制技术标书和经济标书,并提供统一的格式和编制规定。
2.2.1技术标书编制规定
如需要的证明材料、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等。
2.2.2经济标书编制规定
如投标保证(承诺)、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等。
2.2.3附件
(1) 辅助资料表:
A 项目经理简历表
B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C 主要施工机械需用量计划表
D 主要工程材料需用量计划表
E 劳动力需用量计划表
F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G 投标报价汇总表
H 预算造价汇总表
I 土建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J 安装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K 材料清单及价差表
(2) 投标文件格式:
A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B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
C 投标保证书格式
D 履约保函格式
2.3 合同条件
通常应包括合同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
2.4 技术文件
2.4.1技术规范
2.4.2图纸
2.4.3工程量表
2.4.4业主提供的其他文件:
(1) 地质勘探钻孔记录和测试的结果
(2) 由业主获得的场地内和周围环境的情况报告(地形地貌图、水文测量资料、水文地质资料)
(3) 可以获得的关于场地及周围自然环境的参考资料
(4) 关于场地地表以下的设备、设施、地下管道和其他设施的资料
(5) 毗邻场地和在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资料
3 招标文件分析
3.1 招标文件的完备性检查
承包商取得(购得)招标文件后,通常首先进行总体检查,重点是招标文件的完备性。包括:
3.1.1按照招标文件目录检查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缺页;
3.1.2对照图纸目录检查图纸是否齐全。
3.2 招标文件分析
分析的对象是投标人须知,通过分析不仅掌握招标过程、评标的
规则和各项要求,对投标报价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而且要了解投标风险,以确定投标策略。
【例如】 某招标文件规定,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满分为3分。
评分标准是:近3年来有类似规模工程施工经验的,得1.5分,满分为3分。
对此,投标人应注意以下两点:
A是对技术负责人的规定,不是对项目经理的规定;
B如何能得满分?
3.3工程技术文件分析
即进行图纸会审,工程量复核,图纸和规范中的问题分析。从中了解承包商具体的工程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在此基础上作施工组织,确定劳动力的安排,进行材料、设备的分析,作实施方案及报价。
3.4 合同文本初步分析
虽然,承包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文本进行详细的分析(见第三节)。但在投标阶段,为了保证中标后能够顺利履约,承包商在分析招标文件时,还须对合同条件进行初步分析。
3.4.1合法性分析
承包合同必须在合同的法律基础范围内签订和实施,否则会导致承包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1) 当事人资格审查:
发包人:
《招投标法》第8、9.2、13、14、15条
承包人:
《建筑法》第12、13、26、27条;
《招投标法》第25、26条;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20、21、22条
(2) 工程项目具备条件分析:工程项目应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包括:
(2.1) 具有各种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
(2.2) 具有各种工程建设的许可证,建设规划文件,城建部门的批
准文件;
(2.3) 招标投标过程符合法定的程序。
参见《建筑法》第8条,《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11、14条。
(3)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分析:
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所指的行为符合合同法和其它各种法律的要求;需要公证或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应在招标文件中作出特别说明。
(4)
图4- 3
3.4.2 完备性分析
(1) 合同文件的完备性:
合同文件的完备性是指属于该合同的各种文件(特别是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说明文件和技术设计文件,如图纸,规范等)齐全。
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对照招标文件目录和图纸目录作这方面的检查。如果发现不足,则应要求业主(工程师)补充提供。
(2) 合同条款的完备性:
指合同条款齐全,对各种问题都有规定,不漏项。这是合同完整性分析的重点。通常它与使用什么样的合同文本有关:
A 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标准文本条款齐全,内容完整,如果又是一般的工程项目,则可以不作合同的完整性分析。
但对特殊的工程,双方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则需要分析特殊条款的适宜性。
B 采用非标准文本,但存在该类合同的标准文件
以标准文本为样板,将拟签订的合同与标准文本的对应条款一一对照,检查其条款的完整性。
C 采用无标准文本的合同类型
与同类合同文本进行对比分析和互相补充,以确定该类合同范围和结构形式,再将被分析的合同按结构拆分开,分析该合同是否缺少必需条款。
(3) 合同整体的完备性:
按照整体解释的原则,分析合同条款之间、文件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二 业主的投标文件分析
1投标文件分析的重要性
1.1投标文件分析是正确授标的前提
1.2投标文件分析是澄清会议和标后谈判的依据
1.3能减少合同执行中的争执,使双方更加了解,使合同实施更为顺利
1.4可识别对业主不利的投标策略,特别是报价策略
2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是承包商的报价文件,是对业主的招标文件的响应。它作为一份要约,一般从投标截止期之后,承包商即对它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法律责任通常由承包商随投标书提交的投标保函(或保证金)所保证。
建筑工程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投标函
格式通常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投标人只需按格式填写并签字即可。投标函有时分别附在技术标书和经济标书中。
投标函主要内容:
2.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 投标保函(承诺)
2.1.4 投标保证金证明
2.1.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2.2技术标书
2.2.1 施工组织设计
2.2.2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2.2.3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3经济标书(商务标书)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汇总表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3投标文件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3.1有效性审查
在开标后,一般首先进行有效性审查,审查内容通常有:
3.1.1投标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3.1.2投标书包封袋有无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或签名);
3.1.3投标书包封袋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全否,字迹是否模糊,辨认不清;
3.1.4投标书是否逾期送达;
3.1.5投标单位是否未参加开标会议;
3.1.6投标书封面有无单位法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或签名);
3.1.7技术标书正本有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1.8技术标书正本有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投标);
3.1.9技术标书有无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1.10技术标书有无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3.1.11经济标书有无投标保证书;
3.1.12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封面是否按规定填写及盖章;
3.1.13标书中字迹是否模糊,辨认不清。
【注意】对于不符合有效性规定的投标书不能进入投标文件的一致性(符合性)审查。
3.2一致性(符合性)审查
一般招标文件都要求投标人完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投标书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合。如果投标书与招标文件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明显的缺陷和错误,使得对工程发包范围、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运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将被认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此,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或扣分。
3.2.1 对技术标书的审查
(1) 投标人对该工程的性质、工程范围、难度、自己的工程责任的理解的正确性;
(2) 评价施工方案、作业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工程按期完成的可能性;
(4) 施工安全、劳动保护、质量保证措施及针对该工程特点的具体措施;
(5) 现场布置的科学性;
(6) 投标人用于该工程的人力、设备、材料计划的准确性,各供应方案的可行性;
(7) 项目班子评价;
(8) 潜在的合同索赔的可能性;
(9) 对承包商拟雇用的分包商的评价;
(10) 投标人提出对业主的优惠条件;
(11) 对业主提出的一些建议的响应;
(12) 投标文件的总体印象。如条理性,正确性,完备性等。
3.2.2对经济标书的审查
对经济标书的审查主要是报价分析。报价分析是通过对各家报价进行数据处理,作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问题,对各家报价作出评价,为澄清会议、评标、定标、标后谈判提供依据。
报价分析一般分三步进行:
(1)对各报价本身的正确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分析。
通过分别对各报价进行详细复查、审查,找出存在的问题。例如:明显的数字运算错误,单价、数量与合价之间不一致,合同总价累加错误等。对此,一般在投标人须知中一经赋予业主修改的权利,业主可以按修改后的价格作为承包商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
(2)对各种报价之间进行对比分析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确定本工程以及各个分项的基本市场价格水平以及衡量一个报价的合理性,同时也能确定各个报价之间的相对水平,分析各个报价以及各分项报价的不平衡性,以找出其中的问题,特别是承包商的投标策略。
(3)写出报价分析报告
将上述报价分析的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对各家报价作评价,并对议价谈判、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我国目前评标中的问题
4.1 许多地方评标、决标时间短,不可能对报价作分析,也不可能对施工组织和计划作稍微细致的检查;
4.2 由于不做报价分析,报价里的各种问题业主都无法事先弄清楚,无法将承包商的报价策略分析出来;
4.3 工期分值是按投标人报的总工期计算,通常报的短就能获得奖励分。但工期是由施工方案,施工措施保证的,许多标书施工方案明显不能保证工期,但仍然能拿到工期奖励分。因为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措施是由专家评审的,而工期分是工作人员按公式计算的。
4.4 质量的评分与工期相似,质量等级报得高,可以拿高分,但没有相应的施工方案保证;
4.5 施工队伍的资质难以控制;
4.6 即使发现问题也没有时间向投标人澄清、修改,或双方进行探讨。一经授标,这些问题都会成为双方争执的起因和焦点。
第三节 合同条件分析
虽然,在合同总体策划中,承包商对合同风险进行了评价,如:
(1) 业主选定的合同类型是否与适用条件相符;
(2) 合同条件是否与自己的管理水平相配套;
(3) 合同条件是否是自己所熟悉的
在合同文本的初步分析中,对合同的合法性及完备性进行了分析;
但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常有如下情况发生:
(1) 合同中缺少某些必不可少的条款
(2) 合同条款之间、文件之间规定不一致
(3) 条款规定不严谨,理解有二义
(4) 某些条款中隐藏着极大的风险
因此,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对合同条件进行分析,以尽量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1) 合同条件分析的对象 ——通用条款;
(2) 合同条件分析的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合同条件分析的方法:可采用关键词分析法,即根据合同条件中出现频率的多少确定各级关键词;设置分解路径及分级菜单,将各级关键词进行综合归类;逐级拆解合同条件,并将拆解的内容按各级关键词逐级归类。如:
表4- 2关键词分析法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内容标题
条
款
号
主
要
内
容
法
律
依
据
工程
控制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成本控制
承包人
发包人
工程师
●
●
●
一般规定
施工准备
施工过程
竣 工
●
●
●
检查与验收
工程试车
材料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合同条件分析的内容
工程范围;
合同价格;
工期要求和顺延条件;
质量控制;
索赔条款及干扰事件规定;
违约责任;
程序规定。
一 工程范围
1各主体的工作范围
包括权利、义务与责任范围,以及具体的工作内容。
分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1权利、义务、责任互为前提条件:
1.1.1对于合同双方,一方的权利,必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一方的义务,又必是另一方的权利;
1.1.2对于合同任何一方,他有一项权利,必然就有与此相对应的一项义务或责任;他有一项义务或责任,则必然就有与此相对应的一项权利;
1.1.3有义务规定,就应该有与义务相对应的责任规定。
1.2注意双方责任和权力的制约关系:
1.2.1如果合同规定业主有一项权力,则要分析该项权力的行使对承包商的影响;该项权力是否需要制约,业主有无滥用这个权力的可能;业主使用该权力应承担什么责任。
这样可以提出对这项权力的反制约。如果没有这个制约,则业主的权力不平衡。
1.2.2如果合同规定承包商有一项义务,则应分析,履行这项义务有什么前提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应由业主提供,或完成,则应作为业主的一项义务,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进行反制约。如果缺少这些反制约,则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不平衡。
1.3任何权益应尽可能具体、详细,并注意其范围的限定。
2 风险范围
2.1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风险:
2.1.1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条件:
如果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则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
如果工程变更超过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则可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的补偿要求;
如果工程师指令的附加工程不在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承包商有权拒绝执行业主的变更指令,或坚持先签订补充协议,重新商定价格,然后再执行。
2.1.2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和条件
2.1.3业主和工程师对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的认可权和各种检查权
2.2合同条款含义模糊不严谨造成理解困难的风险:
【如】
工程范围不确定;
为施工方便或安全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均由承包商负责;
合同中对一些问题不作具体规定,仅用“另行协商解决”等字眼。
2.3合同条款完备性风险:
2.3.1缺少工期提前的奖励条款;
2.3.2缺少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处罚条款;
2.3.3对工程量变更、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等引起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没有具体规定调整方法,计算公式,计算基础等;
2.3.4对材料价差的调整没有具体说明是否对所有的材料,是否对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基价、运输费、税收、采购保管费等)作调整,以及价差支付时间;
2.3.5缺少对承包商权益的保护条款。
2.4业主单方免责造成的风险:
这类条款的表达形式有:
业主对……不负任何责任
在……情况下,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如】
2.4.1业主对任何潜在的问题,如工期拖延、施工缺陷、付款不及时等所引起的损失不负责;
2.4.2业主对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地质资料、试验数据、工程环境资料的准确性不负责;
2.4.3业主对工程实施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风险不负责;
2.4.4业主对由于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期拖延不负责。
2.5对承包商单方约束造成的风险:
这一类条款的表达形式有:
在……情况下不得调整合同价格
在……情况下,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2.6风险转移条款的规定:如工程分包、索赔、保险、担保的规定。
二 合同价格
1工程量量方程序
2工程款结算方法和程序: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的方法和程序。
3合同价格的调整:主要分析费用索赔的条件、索赔有效期的规定、计价依据、价格调整方法等。如:
3.1合同实施的环境变化对合同价格的影响及调整规定
3.2附加工程的价格确定方法:通常,合同中有同类分项工程,可直接使用它的单价;若仅有相似的分项工程,则可对它的单价作相应调整后使用;如果既无相同又无相似的分项工程,则应重新决定价格。
3.3工程量增加幅度与价格的关系:对此,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规定。例如 FIDIC规定,工程师有权变更工程。工程变更不得超过整个有效合同额的15%。在此范围内合同工程量增减,单价不变。超过这个界限,应对合同价格中的固定费用进行调整。
4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三 工期要求和顺延条件
在实际工程中,工期拖延极为常见和频繁,而且对合同实施和索赔的影响很大,所以要特别重视。
对于施工工期应重点分析
(1) 开竣工日期;
(2) 主要工程活动的工期;
(3) 工期的影响因素;
(4) 获得工期补偿的条件和可能;
通过分析,列出可能进行工期索赔的所有条款。
四 质量控制
重点从验收、移交、保修几个环节入手进行分析。
1验收
在合同分析中,应对重要的验收要求、时间、程序以及验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说明。验收分析的内容包括:
(1) 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
(3) 单项工程验收;
(4)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等。
2移交
移交作为一个重要的合同事件,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应详细分析工程移交的程序及责任的转移。如业主认可并接收工程,则:
(1) 承包商工程施工任务完结;
(2) 工程所有权转让;
(3) 承包商工程照管责任结束;
(4) 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
(5) 保修责任的开始。
3 保修
3.1保修金的规定:
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3.1.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3.1.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1.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3.1.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3.1.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3.1.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3.2保修期的规定
3.3保修责任的界定:在保修期,工程使用中出现问题的责任划分常常是双方争执的焦点,应引起特别重视。
五 索赔
(1) 干扰事件规定;
(2) 索赔值计算方式和计算基础的规定;
(3) 索赔程序。
六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原理中所界定的违约行为,分析和约定违约责任。这是合同总体分析的重点之一,其中常常会隐藏着较大的风险。
通常分析:
1 承包商不能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的违约金或承担业主损失的条款;
2 由于管理上的疏忽造成对方人员和财产损失的赔偿条款;
3 由于预谋或故意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处罚和赔偿条款等;
4 由于承包商不履行或不能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的处理规定;
5 由于业主不履行或不能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的处理规定,特别是对业主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处理规定。
例如,某分包合同规定,对总承包商因管理失误造成的违约责任,仅当这种违约造成分包商人员和物品的损害时,总承包商才给分包商以赔偿,否则不予赔偿。这样,总承包商管理失误造成分包商成本和费用的增加不在赔偿之内。
七 程序规定
(1) 变更程序
(2) 索赔程序
(3) 工程移交程序
(4) 争议解决程序
(5) 工期控制程序
(6) 质量控制程序
(7) 成本控制程序
(8) 工程款支付程序(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
第四节 合同风险分析
一 承包工程的风险
1工程的技术方面的风险:
1.1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工艺及设备特殊
1.2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
1.2.1地质地基条件
地质和地基条件通常由发包方提供,但这些条件往往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施工时会引起超挖超填,处理特殊地质问题等情况出现。如遇见流沙和其他障碍、文物等,都会增加工作量和拖延工期。
1.2.2水文气象条件
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强风暴、洪水、塌方、泥石流等
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这些都会造成工期拖延和财产损失。
1.2.3施工准备
如果工程发包方提供的施工现场存有隐患或通水、通电、交通等准备工作不足,将会给承包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带来不便,甚至会给工程开工之后留下许多后遗症。
1.3承包商综合技术能力不足
承包商的技术力量、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工程管理水平不足,在投标报价和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如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报价失误等,都会造成承包工程的风险。
2经济方面的风险:
2.1承包商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
2.2招标文件隐含的风险:招标文件是承包商投标的主要依据,其中的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都潜在着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2.3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这些市场的价格变化,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2.4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利率变动、汇率变动、通货膨胀等。
2.5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工作日等的调整。
3 业主资信风险:
3.1业主的经济情况恶化
3.2业主的信誉差
3.3业主经常改变主意
3.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
3.5业主供应的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3.6业主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发布错误的指令
3.7业主指令的分包商不当
4合同风险:
4.1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
4.2合同内没有(或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
4.3合同内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
4.4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条款。
5政治风险:
5.1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
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工程中断或终止。
5.2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的变化
如新的法律颁布,国家调整税率或增加新税种,新的外汇管理政策等。
上述列举的几类风险,均可通过合同反映出来。因此承包商在进行合同分析时,应重点进行合同风险分析。以便制定工程风险管理措施,达到避免风险、消灭风险、减少风险的效果。
二 风险分配的原则
1从工程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积极性
谁能最有效地防止和控制风险,或能将风险转移给其它方面,则应由他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承担者控制相关风险是经济的、有效的、方便的、可行的;
通过风险分配,加强责任,使其能更好地计划、发挥双方管理的积极性和技术革新的积极性。
2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
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或服务)与业主支付的价格之间应体现公平;
风险责任与权力之间应平衡;
风险责任与机会应对等。
3风险承担者应具有控制风险的条件与可能
即给风险承担者以风险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性。
风险承担者应能最有效地控制导致风险的事件,能通过一些手段转移风险;
一旦风险发生,他能进行有效的处理;
能够通过风险责任发挥他计划,工程控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风险的损失能由于他的作用而减少。
三 双方分担的风险种类
1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1) 对招标文件理解,环境调查风险;
(2) 报价的完备性和正确性风险;
(3) 施工方案的安全性、正确性、完备性、效率的风险;
(4) 材料和设备采购风险;
(5) 自己的分包商、供应商、雇用的工作人员的风险;
(6) 工程进度和质量风险等。
2业主承担的风险
(1) 招标文件及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
(2) 工程量变动、合同缺陷(设计错误、图纸修改、合同条款矛盾、二义性等)风险;
(3) 国家法律变更风险;
(4)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预测的情况的风险;
(5) 不可抗力因素作用;
(6) 业主雇用的工程师和其他承包商风险
【注意】
(1) 物价风险的分担比较灵活,可由一方承担,也可划定范围双方共同承担。
(2) 在实际工程中,绝对的风险平分是很难做到的。
四 承包商的风险管理
对于承包商,在任何一项施工活动中,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就合同而言,除了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外,没有不承担风险,绝对完美的合同。因此,承包商在参与施工活动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风险管理。
承包商的风险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风险作全面分析和预测
在合同签订前对风险作全面分析和预测,主要考虑如下问题:
(1) 工程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型
(2) 风险发生的规律
(3) 风险的影响
(4) 风险之间的内在联系
2对风险采取有效的对策和计划
承包商应针对分析出来的风险,制定防控对策和计划。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制定预防风险的对策和计划;
(2) 制定规避风险的对策和方案;
(3) 制定控制风险的措施。
3对风险采取有效的控制
通过防控对策的制定,将风险控制的组织准备、技术准备、资金准备等措施落实到计划中;再通过合同谈判及合同实施,将防控对策落实到工程的执行过程中,从而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3.1合同谈判:
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文,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与合理。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
承包商进行合同谈判时,应针对风险分析的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完善风险转移条款(工程分包、索赔、工程保险、工程担保)
(2) 对合同条文拾遗补缺,使之完善
(3) 增加对承包商权益的保护性条款
(4) 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和条件
(5) 明确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及变更程序
(6) 将风险型条款合理化,防止单方面承担风险
(7) 针对需要承包人承担义务的条款,提出具体意见
(8) 针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作出明确和肯定的答复
(9) 针对《通用条款》中规定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必须逐一讨论,明确约定
3.2合同实施: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按风险预控计划实施风险预防措施外,主要是通过风险转移的方式(索赔、工程保险、工程担保)实施风险控制。
第五节 编制合同审查表
合同条件分析及合同风险分析的结果可用合同审查表进行归纳整理,进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以便合同谈判和施工管理之用。
表4- 3合同审查表
第六节 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业主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作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
一 建筑工程一切险
1承保内容
施工期间的工程本身、施工机械、建筑设备及施工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
2被保险人
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询工程师以及贷款的银行等。
3适用范围
所有的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
4承保范围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人为过失,但被保险人因违章建造或故意破坏、设计错误、战争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等除外。
5除外责任
5.1既适用于物质损失又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除外责任:
5.1.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等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5.1.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5.1.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5.1.4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5.1.5核裂变等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5.1.6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5.1.7工程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5.1.8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一切后果损失都为间接损失,不属保险责任);
5.1.9保单中列明的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5.2仅适用于物质损失部分的除外责任
5.2.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2.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5.2.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当引起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5.2.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2.5维修包养或正常检修费用;
5.2.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5.2.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5.2.8领有公共运输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5.2.9除另有约定外,在保险过程开始之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财产的损失;
5.2.10除另有约定外,在保险单的有效期内,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已使用,或已接受的部分发生损失。
5.3仅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除外责任
5.3.1凡建筑工程险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赔偿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5.3.2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5.3.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人或他们所雇佣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5.3.4 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人或他们所雇佣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顾、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5.3.5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5.3.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6保险费率:
一般为合同总价的0.2—0.45%
7保险期限:
自工程开工或首批投保项目运至工程现场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保单开列的终止日期结束。
[注意]
保险人实际承担保险责任的起至时间往往要根据保险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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