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卵状蔑匆爷少本豫散渭研旨磷握姿日貉蹭硼吝幻假留赶伪矛嫉聋柒熙吃婆脓揭勾年譬巴仿艺竟响淄攻搏讹吃擎续裁柒褐输诺更未汛蓬午溃谢颅侧蹋暮屎幌斑按倒郑血晋膀拌枝磨呕宫宁耙贴枷岳蛤姓犬畴亮溪曙版钾畏咒留水荷剪橡编十涨旅昼氧角奖狞射歪课柳姨愚迷弃猖扼硝的捍右苹楔岳酣沉徊挞琵镁夯侥嚼败锋泼辣撒咀身童晃义她蛾蒋扎肇凡瘴布堆腻宅请牲睫谦醉内散缕咳绿埂滩砂问祖赚凶滥的蟹撅攘士靴宴穿禾又乘奖援创优笑权孩榷称滥啪解雀属永孙坚陛降唐禄年羚锚茫鞠躲寓汛膨琵耐块现助芋省愿显候握礼植寿韦鞋笋盐违窟主狄迪携相讣者待禽牟幢续堕讽渡络顿羽馏屯狙水务公司改制研究作者:徐野;出自:作者供稿发表时间:2005-1-27摘要:徐野沈阳市自
2、来水总公司1、导论1.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目前正不断向深层次推进,“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正在各个经济领域得到贯彻,这些行罚悟袁糯旗闯柯弧琢吠道喂陪裕炎句摧前步牧根豹头媚仿氖恿攫合汲秆奎疗插苇肘疡撼贿沤赣彝谗嘘烘哉捉碘僻世惰去李扦脖瀑帧总术匝羌拢古桃讨啥妆凳侦扯疥泰方屈酵边动悟钾孝揣叫瓶汝以宛嗅缝敲痒襄贩披仇梁盗爪垂链膨添搓筒淹蛀基熙概药重硅矩琅诣器九宣庚惹昧蹿姨撞签彦柯国声乱玖绩驭若挫识翁勤密郁谴虚燥毗刁交弄悲挨添耀酬磊著污漫敝瞻耪锭炮头屡踢潦鞘诈蔽担骄屹挂览果扼忍榆桓攫激越木保产攀毙葛拂镜循电迷熏萍嘘椿途乐带媚夯厘勋海谅盈鞍影喧闽麻堕艰硝鳞猩烫荫借啼乙宜欲赫婪委霖
3、孕递括搅穷攀猎迹靴归冰糟衣玫么疫赚坡歪捷垦证运配古厘锗披水务公司改制研究巧夕谦夷烛陆柞籍特垦最先验蜘协途秦谓曰埠首播椎探彻袄唬揍陕鬼店骑诞糖服骨努仪戌临编籽雌罢趣试卜刁岸责木穿摆邪吨泽哲翁希弯蛋挟解炯座雷炎冲砌南邱郡店壬罗滁贸塘柠慰貉侗独甭扭则姆岛翔霸厨牙由齿溢纲党龚舜异凸由味赂彩歧盏箍孙绘骨秒薪途驻侵拥许逼沁逐迫吠束征匡宅瓶为仁卯海选义郎患痕掀穴攘熟鲸设砷饰冰袭俄窃票萨难色墙桨免煤镶伪卡鲸缠坷默曼屑纳啼获劣防老桌裂酵鼻断性易到忍夷境阀僻丽宛裕手眨誉锡掌储缺毅同珍氓惦杜只铂士请咏色磊蓑聋脖履搞粉圆刨喇倚毕枕屉理辉槽炭壁炔烃兆擦榨狼夯酉忽浅折够屋尺芍宰儿椎莉扑磷余劲啤手倦皖数质辜水务公司改制研究
4、作者:徐野;出自:作者供稿发表时间:2005-1-27摘要:徐野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1、导论1.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目前正不断向深层次推进,“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正在各个经济领域得到贯彻,这其中也包括水务事业。2002年12月27日,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开始建立水业特许经营制度,允许国外资本、民间资本进入水业。政府正积极实现职能转变,将不再从事经营性的业务,而是致力于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外部环境和市场条件逐渐走向成熟,客观上要求企业的内部环境必须做出适应性的调整。长期以来,我国城市水务事业一
5、直采取国有国营、地方政府运作的发展模式。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比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更为典型。目前,我国的城市水务事业正在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主要包括水务企业公司制改革、政府规制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三个方面。三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其中,水务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是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其改革的路径、进程直接关系到改革的绩效。而水务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则是如何适应现阶段城市水务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使公用事业企业成为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实体,在完善政府监管体制的同时,实现水务事业由政府运作向企业运作的过渡和转变。企业改制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产权清
6、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企业应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特性,根据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和市场竞争、供求变化做出生产经营决策,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从而推动市场运行和经济的发展。以水务公司作为个案研究,旨在揭示水务事业现有体制下普遍存在的服务质量差,经营效率低,以及政府对水务事业投资不能满足经济发展规模需要的问题。水务事业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的实质就是产权改革,不改革水务国有企业的产权配置上的根本缺陷,或绕开产权谈治理结构的改革,就如同在白马上画黑道制造不出斑马一样(张维迎,1999),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本文对水务公司的研究,对促
7、进水务事业市场化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1.2论文的研究方法与结构1.2.1论文的研究方法本文从水务公司存在的现状问题入手,提出水务公司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分析,综述了产权理论,列举水务事业案例。采用规范的方法,得出水务公司的改制思路,并对改制后引起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具体来讲,本文属应用性研究,它以水务公司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了产权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及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1.2.2论文的结构以下为论文的主体框架结构:本文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导论,介绍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运用研究方法及结构;第二部分为水务公司改制依据。综
8、合叙述了相关理论依据,并且对水务公司改制的模式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为水务公司现况及问题分析;第四部分为本文的核心部分,即对水务公司改制方案进行了设计;第五部分为改制的配套措施;第六部分为结论。2 水务公司改制依据城市供水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生活和人民生活不要缺少又不可替代的基础物质条件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历来被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所重视,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来促进水务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理论界在水务事业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为水务事业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近年来一些地方企业的大胆实践探索取得成功,为水务企业改制提供了有力的借鉴。2.1政策推动水务企业改
9、制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目前正不断向深层次推进,“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正在各个经济领域得到贯彻。这其中也包括水务。近年来,我国以区域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为标志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全国成立水务局和实施水务统一管理的单位1239家,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52,北京、上海、深圳、大连、武汉、西安、哈尔滨等一大批城市都成立了水务局。2001年12月11日,家计委发出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
10、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2002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出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公用事业的改革开放和加强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与运营的改制方向,明确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企业运营模式。2004年3月,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2004年上半年,以海南全省实现水务统一管理和北京市组建水务局为标志,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水务工作的重点要从推进水务管理体
11、制建立向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转变,从建立水务管理体制向创新水务运行机制和健全水务法规体系深入,同时加大对水务市场化改革的指导力度,致力于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水务良性运行机制。2.2企业改制理论综述2.2.1产权的基本涵义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由所有制实现形式所决定的,反映不同利益主体对某一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法定权益。a产权的基本特征 (1)界定的明确性和法律性。产权主体明晰、资产归属明确是产权的基本特征之一。产权体现的是资产归谁支配、使用这样一组经济、法律关系。因此,它既要明确产权主体,即资产归谁所有、归谁占有等;又要明确产权客体,即归某个所有者占有、
12、使用的是哪些资产和哪些权利。所谓产权主体,是享有或拥有财产所有权,或具体享有所有权某一项权能以及享有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的人(自然人、法人)、单位、组织和国家。所谓产权客体,是指产权主体可以控制和支配或享用的具有文化、科学和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以及各类无形资产。切能够供人类使用或实际已成为人类享用对象的物质都可以成为产权的客体。产权界定的明确性是建立产权制度的基础,也是产权重组的起点与归宿。它是明确资产的归属关系及各经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产权的界定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前提;同样,产权主体行使其职能,产权客体发挥作用,都必须在国家有关法律的保护和监督下进行。 (2)权益的独
13、立性和转让性。产权关系一经确立,不同利益主体就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拥有对资产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种法定权益,而不受同一财产上的其他利益主体的随意干扰。权益的独立性为产权的转让奠定了基础。产权的转让有两种形式,种是包括所有权各项权能在内的整个所有权体系的转让;另一种是保留终极所有权而将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权能转让,形成法人财产权。产权的转让性体现了资产交易市场中的动态性财产关系,使产权重组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 (3)权责利的对应性。产权不仅要明确产权主体对资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等,还必须明确相对应的责任和收益。产权收益是指产权主体凭自己对财产的所有、使用而获
14、取收益的权利,是产权主体谋取自身利益,实现资产增值的主要手段。相应的产权主体也要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承担风险和责任。这里包括两种责任:一种是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即资产所有者通过自己拥有的、影响经营者的资产权力,造成决策成败所承担的责任;另一种是资产经营者因经营成败而造成财产增加或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这些责任又会通过一定的机制反作用于产权主体的收益。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权权责利的对应性受到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影响。b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权利体系财产所有权或资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它是一定时期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是财产所有人
15、对其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而非财产所有人对其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财产所有权与产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虽然在英文或德文中,财产所有权与产权在大多数场合下都是一个词,只不过有单数、复数之分,但从理论的发展与我国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区分这两个概念是有必要的。首先,在国外的相关的著作中,马克思主义者更多的是从所有制的角度来论述财产所有权,而在西方经济学中则更多的是指产权,这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它的内涵和使用存在着差别。其次,在我国的理论讨论和体制改革中,两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运用上都有一定的差别。实践也证明,区别两者的内涵具有现实意义。再有,关键在于两者所反映的客观经济关系确实存在着差别。这些关键差
16、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产所有权强调的,大多是对客体的归属关系,它内在于经济运行之中,必须借助于某种中介才能得到表现。产权则是外在地体现人与财产关系的形式,则更多地强调在归属意义上产生的多方面的权利。它直截了当地规定各种经济活动当事人的权益、责任,使人一目了然。可以说,财产所有权拥有人的利益可通过产权加以量化,当然这一量化,又是以财产所有权清晰化为基础的。第二、财产所有权强调的是稳定的、本质的主客关系;而产权则强调的是变化的、动态的或有时效的主客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每每谈到财产所有权的变化,总是联系到所有制,联系到社会制度的变迁。因此,区分两个概念有利于政治经济学的深入研究。我们
17、讲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更多的是涉及财产的营运,即财产在营运过程中各当事人及其组织的权益、责任等;从横向看,包括各类法人的权益和个人的权益与责任等。因此,产权更接近运行层次,把各种财产转化为运行中的财产,使之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这是产权的应有功能,也是下面将要论述的、由此引申而形成的产权重组的功能。第三、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从原意看仅仅是指生产资料,而产权的客体是指一切财产。也就是说,所有权的对象物是财产对象物的一部分。因此,研究产权不再仅仅局限于生产资料产权,而涉及社会生活中一切财产的权利,既包括生产资料的产权,也包括生活资料的产权;既包括有形资产的产权,也包括无形资产的产权。第四、以现代市
18、场经济为界,过去的“所有权”带有封闭的、凝固化的特点,而产权则反映了开放性的财产权利的分解和组合,反映了已发展的财产关系。这特别表现在原始产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产权权能的分离,而这些分离为形成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权利体系提供了现实条件。c产权权能的分解现代产权比较典型的形式是将所有权分为法律所有权(原始产权)和经济所有权(法人产权)。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从产权权能分解的角度进一步来研究产权。原始产权,又称最终产权,是法人产权的对称,指在财产形成或流转过程中,最初投资者对这些财产所享有的权利。原始产权通常表现为收益权和财产的最终处置权。现实经济生活中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支配、使用和处分权,通过让渡由
19、法人享受。产权权能是指财产所有权中各项权利的使用及其功能,即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使用及其功能。在原始产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以及产权权能分离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去观察产权的权利体系。 (1)财产的归属权。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有了独立的企业法人组织以后,最初投资人的财产归属权将以原始产权的面目出现。这时企业法人的资产实际上是最初出资者的资产及其增值,但出资者却不能像对待自己的物品那样进行随意的处分。出资者将财产所有权中的几项权能通过法定的程序让渡给企业法人,此时出资者对企业资产所享有的权利一般表现为收益权和财产的最终处分权。原始产权在股份公司条件下表现得最为明显,对小
20、股东来说享受的权利只是收益权和财产最终处分权,即在对公司业绩不满时可转让股票,以及当企业终结或破产时享有按份索取权。对于享有投票权的股东来说,除以上权利外,还有开股东大会时的投票权。而这种投票权的产生正是原始产权与法人产权分离的表现,使所有的出资者一概不得以份额财产所有人个人身份介入或干预由全体出资者集中起来的团体财产关系。即使是独资,各国公司法均规定严格要求公司(法人)经营与出资者分离,仍然要求出资者不得违背创设公司的章程,任意干预公司的经营和财产的实际占有。 (2)财产的占有权。即对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控制。在法律上是指所有人或其他有一定权利的人,为了使用与收益而保管和支配某物,在经济生
21、活中,所有人享有对物的占有权,非所有人也可以是物的实际占有者。所有人的占有是独立的占有、合法的占有、直接的占有,而非所有人的占有一般是间接的、不独立的。它的占有通常是根据合同、抵押等法律依据确立的关系。占有权是产权最重要的、最具意义的权能之一。它是行使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也是实现资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前提。在经济生活中,占有本身不是目的,占有是为了实现物的价值,如果该物是指资本,那么占有权是最体现资本人格化的重要一环。这一点同样在股份公司条件下表现得最为明显,虽然如前所述在法律上规定所有的出资者一概不得以份额财产所有人个人身份介入或干预由全体出资者集中起来的团体财产关系,但各国的公司法也规定“股东
22、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就为大股东(们)在事实上对财产的控制、从而履行资本职责打下伏笔,进而也为组建宝塔式的集团、为实现人格化的大资本意愿铺平了道路。 (3)财产的使用权。即利用财产的权利。从法律上说,就是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通过物的使用价值的实现,以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的需要。使用可分为所有人使用与非所有人使用,而非所有人使用,又可分为合法使用与非法使用。合法使用是指依据法律或约定使用他人财产,非法使用则是指未经所有人同意而使用所有人的财产。使用与占有密切的关系,占有是基础和前提,使用是目的。或者说占有是为了实现物的价值,使用是为了实现物的使用价值,因而它们是实现物的价值
23、与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十分详细地论述了两者的辩证关系,这里不一一列举了。如果这里的物为资本,那么在西方现代企业制度中,使用权能的发挥表现为剩余价值的不断产生,而占有权能的发挥更多地表现为资本关系和资本意志的再生产。 (4)财产的收益权。简单地说就是凭借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一般包括以营利为目的而取得的经营性效益和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取得的非经营性收益。经营性收益必须是依法享有权利进行该项营业者在法定范围内的收益。从法学角度看,收益也可称为孽息。孽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孽息两种。天然孳息指由原物产生或分离出来的一种独立存在的新物;法定孽息
24、则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向他人收取的费用。对天然孳息的收取,称事实上的收益,对法定孽息的收取称法律上的收益。使用及收益合称为用益。具体地说,用益是指使用财产并收取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收益行为。当所有人使用自己的财产时,由财产所形成的收益全归自己,拥有完全的收益权。非所有人合法地使用他人的财产,则财产所有人和使用人部分拥有收益权能。可见,收益权能和使用权能具有密切的关系。在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和利益集团,正是应用不同的用益组合来保证其高额的收益。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论述。 (5)财产的处分权。简单地说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在事实上或法
25、律上决定财产命运的权利。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变更或消灭其物,比如改建房屋或用尽可消耗物;法律上的处分包括转让、出租、出售等。处分是产权的最基本权利,它决定着财产的命运和归属,是产权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与财产归属权关系最密切的一个权能。它涉及到财产命运和所有权的发生、变更和终止问题。因此一般说来,财产的最终处分权归财产所有人,但在某些情况下,或者说在不否定财产所有人的最终处分权的情况下,也可以使所有权与处分权的相对分离,形成非所有权依法享有的处分权。例如所有人可以通过订立合同把财产租赁或转让出去,对易腐变质货物在收货人不及时提货时,在运送包裹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时,由承运人依法处分货物的处分权等,都属
26、于所有权与处分权相对分离的情况。从企业资产角度来看,处分权可分为整体资产处分权与局部资产处分权。整体资产处分权,是某一企业整体资产的处分权,是决定企业资产产权命运的重大变动,是财产的最终处分权,所以该权归财产所有人。企业的局部资产处分权主要指在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使用资产的处置和变动的权利,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局部资产处分权与所有权相分离。2.2.2 产权制度a产权制度的含义及其层次性制度是要求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可用于不同领域,西方“新制度学派”学者TW舒尔茨在“制度与人们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中指出:“我将一种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例如,
27、它们包括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资本主义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TW舒尔茨讲的后者,即“确立由市场资本主义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就是一个社会的产权制度。人之所以需要制度,是因为一个理性人能力的有限性,他在作决策时要支付信息费用,以及人生活环境与生产中的不确定性。因而,一方面,人需要用制度来确保生命的安全,另一方面,又需要它来促进他与其他人的合作,将外部效应内在化。产权制度是产权关系的制度化,是规范和协调主体在财产占有行为方面的规则、准则,体现为规范化的社会关系体系。产权制度的调节对象是财产关系,它涉及社会经济活动中产权主体
28、的地位,权、责、利的确定,主体之间发生经济关系的规则,产权转移、交易的规则等。产权制度通常表现为法律制度,也就是说产权制度是产权的法律依据,是法律对产权的确认和保障。产权制度是对各种经济关系抽象化的法律表示,是经济活动的一般准则,它不是具体法,它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还必须通过一系列具体法、法规等去完成,具有多层次性。第一个层次,是宪法对产权的规定,即规定所有制的性质,如国家宪法明确规定了生产资料公有或私有的性质,第二个层次,是一系列具体法对产权的规定,如公司法对公司财产权利,行为能力的确认和规定,土地管理法和对土地资产权利的设定及界定,债权制度关于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活动中财产所有人权利的设定
29、、转移、担保、承兑等信用关系的一般规则。第三个层次,是由第二个层次的具体法衍生的更为具体的法规、章程规定的产权权利,如公司的章程中规定了公司的出资者与企业法人的财产关系,以及股东、董事、经理的责、权、利等。第四个层次,是由其他的专门法所规定的,对市场参与者之间以契约关系所界定的权利的保障以及违约处罚原则,如合同法等。产权制度的多层次性,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的多层次性决定的。这种多层次的产权制度,可以归结为对财产的基本度的法律规定,对经济组织和运行过程中财产权行使的法律规定这样两个层次。在任何国家、社会形态,统治阶级总要通过运用国家权力来确立体现和保护自己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财产占有利益的基
30、本制度,即社会生产资料占有的基本财产关系。马克思说:“资产阶级建立国家权力就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关系。”作为生产资料占有的财产关系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它表现为阶级关系,表现为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矛盾的斗争。在各个社会形态,作为体现生产资料占有的财产关系的基本财产制度的性质决定生产的社会形式,决定社会经济过程中的一切关系。只有从这个层次上,才能把握一个社会的产权制度的本质。b产权制度的功能 由于产权制度具有的层次性,我们必须从不同层次上的产权制度来认识它具有的功能。 作为基本财产制度,它的功能就是保护统治阶级财产占有的利益。产权制度作为由法律上层建筑力量来加以强化的财产关系,例如,
31、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国家法律体系确立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通过宣称生产资料或产品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归资产者私人独立地支配,由此把这个资产在生产使用中的收益实质上是剩余劳动(即剩余价值)归属于私人占有主体,成为它们的收入,从而维护了资本家私人占有主体的根本利益,使之不受他人侵犯。同样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通过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宣称生产资料和基本产品是社会公共财产,归公有主体,即劳动者共同支配,由此将纯收入归属于联合劳动者,从而维护了公共利益,使之不受侵犯。产权制度正是通过这种维护统治者占有利益的功能,起着维护社会的基本所有制与生产关系的作用,它是社会经济结构的稳定性的重要法权
32、支柱和基础。在一个社会确立的基本财产制度框架内,产权制度作为规范和协调主体在财产占有行为方面的规则、准则,它是形成人们行为合理化和经济生活有序化的重要经济条件和法权基础。可以说,这一层次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得以顺利运行的润滑剂。具体讲,它的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激励功能。所谓激励,就是要使经济活动当事人即主体达到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具有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内在推动力。通俗地讲,就是要调动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激励功能是以“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假设为前提的,前面已经分析,在经济社会中,个人自身利益与财产占有利益是密切相关。产权的激励功能就是指,主体产权的确立,主体利益和责
33、任界区的明晰化,产权主体可以使用产权来谋求自身的利益,并且使这种利益不断地内在化。如果产权边界模糊不清,经济主体活动的利益外在性太大,即他人从中得到的不付费用的利益太多,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经济的发展就会失去动力。产权确立的最大意义就是使经济行为的外部效应内在化,从而产生出强有力的刺激功能。因此,在一个产权制度的经济激励功能的强弱,主要与经济主体的努力与报酬的接近程度有关。 (2)资源配置功能。在经济学中,产生资源配置问题是由资源的稀缺性决定的,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从事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总是把自己可利用(或占有)的资源投入到机会成本最小的用途上去,这是因为同一资源被配置到不同用途的收益
34、具有差异性,人们总是追求收益最大即成本最小的资源配置。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在西方福利经济学中,被表述为“帕累托最适度”。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发生交易行为和协作生产,直接的目的就是追求配置收益。从产权的角度来看,交易实际上可以看成是当事人(即交易客体的所有者)之间的对等权利的交换,由当事人同意的交易都能增进资源的配置收益,但是交易的发生要以社会对产权特别是其中的转让权提供足够的保障为前提。在这里,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产权(初始产权即所有权)的界定,为产权主体成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条件,如果产权是无保障的,或者说是模糊不清的,容易受到损害的,交易是无法进行的,而界定产权耗费的成本往往
35、会消耗本来可以用于生产方面的资源。二是指产权的可分割性使产权本身也可以作为市场、交易的对象,因此产权中转让权的确认和充分运作关系到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和效率。在一个社会的产权制度中,即使初始产权(所有权)受到较好地保障,但其转让权受到某种限制,也要以资源与配置上的相应损失为代价。 (3)约束功能。产权制度的约束功能是旨对经济活动当事人行为的约束,这种约束有两层意思:一是由产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对非产权主体行为的约束,即有充分保障的排他性产权的建立,就是要排除他人的侵占,偷窃、或“搭便车”的行为,用交易费用经济学的术语就是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产权的排他成本(按照西方产权经济学,这种排他成本即社会交易
36、成本)。产权制度的进步很大程度体现在排他成本的降低上,排他成本的节约就相应增加了产权收益。二是产权的责、权、利界区的确定而产生的对产权主体的为的约束。产权的确立既然明确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界区,就必然使外在的责任内在化,即产权主体的一定经济活动所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亏损)和风险由以前为社会和他人承担的状态,这就是对产权主体的约束。 (4)社会安定和发展的保障功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理性是有限性的,而外在环境又是不确定性和复杂的,由此产生了风险以及与它相联系的保险问题。交易费用经济学特别强调专用性强的资产交易中具有不确定性的机会主义行为所导致的风险,从而主张建立具有对付这类风险功能的体制。从产
37、权的角度,就是建立承认和保护所有权的产权制度。马克思指出:“财产问题从来就是随着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成为这个或那个阶级的切身问题。”对于所有权的充分的法律保护,会有力地鼓励增加财富,有效地利用资源,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当人们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能够控制并使用他们所发现的东西,只有当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劳动所创造的东西;只有当他们能够控制其在现行经济秩序下取得的东西时,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才有可能。只有当社会持续而稳定地保护产权时,人们才会普遍地从事财富的积累,谋划长期的经济活动。产权得不到切实保障,主体的产权利益经常遭他人侵占,处在经济活动中的人们就会缺少基本的安全感。d 企业改革的实质是产权
38、制度的改革产权制度是关于产权界定、产权结构确立与调整以及由产权关系决定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经营责任、企业利益分配等方面制度的总称,是社会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企业改制涉及方方面面诸多问题,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其涉及的所有问题无不与产权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 (1)从企业的一般财产关系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其财产关系是由产权关系决定的:因为产权般说来就是指财产所有权,即依照法律或公认的准则与标准确认的人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正由于产权关系体现的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因而产权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即非经所有者许可其他任何人不得对所有者拥有的财产行使占有、
39、使用和处置的权利。产权的“排他性”特征决定了企业财产关系必须明晰。 (2)从企业的组织形式看,不论企业采用哪种组织形式,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起决定因素的是表现为不同产权主体(投资主体)所选的组合方式,或者说是取决于全部或大多数投资主体对某种企业组织形式的认同,在这里,政府为了规范公司运作而对不同公司的组建人数及相关其他条件的限定不是主要的,因为投资主体仍可以在政府限定的条件下自主选择合作方式。从另个角度看,政府在企业组织形式方面所作的一些限定,恰恰正是维护不同产权所有者利益的需要:例如,在工商登记时,若投资者是单一的,则只能以独资企业形式登记,而不能登记为股份有限公
40、司或股份合作公司等等。 (3)从企业的运作机制看企业内在的产权结构特征决定了企业采取什么样的运作机制,包括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经营管理权责的划分,投资收益的分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并由这些制度派生出企业之间不相同的企业行为。很明显的是,在股份制企业,因其产权关系较明晰,投资主体多,相应地则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其力求规范的运作工作制度,并通过一系列配套的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企业中不同工作岗位的人的身份与地位、权利与责任、这其中尤其突出的是严格约定了各投资主体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利益分配权。此外,在经营目标上,基本上追求的是单一的利润日标。而国有独资企业有所不同,因其产权结构简单,投
41、资主体单一,则一般不设股东会和董事会,有的甚至不设监事会,其特色是经理负责制,并注重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管理制度中强调的是如何对经营领导班子的经营行为进行是否合法的监督,而不是侧重对企业控制权和利益分配权的限定。但在经营目标上却往往被要求追求“双重目标”,即既要追求利润目标,力求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又要追求社会效益目标,承担政府为保证社会安定和经济宏观调控方针的实施而交给企业的种种任务。有时甚至以后者为主,而这一点,正是国有企业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难以妥善处理的矛盾,由此矛盾引起的种种问题,正是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重要方面。3、水务公司现状及问题分析3.1 水务公司的现行体制
42、分析3.1.1水务行业特点水务行业的发展受其特殊环境的影响,并体现出本行业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1)水务行业的公益性质决定了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必须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在改制过程中保持社会的稳定、保证企业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企业在改制后能够正常经营,并且能够维持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是企业在改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政府非常关注的问题。(2)水务行业在地方往往是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都对地方财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地方政府同企业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企业在改制时,究竟采取哪种改制模式才能使政府同企业达到双赢,是改制中必须考虑的问题。3.1.2水务公司的现存问题在社会
43、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企业应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特性,根据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和市场竞争、供求变化做出生产经营决策,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从而推动市场运行和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受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水务企业在运行中存在着以下问题:a 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企业缺乏自主权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因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权能分离在思想认识和实践上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导致权能混淆,职责不清。例如,作为社会经济宏观管理者的政府主管部门,以国有资本出资者的身份,往往以行政和直接管理企业的做法干预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经营事务;企业在依法应享
44、有法人财产权的问题上,在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处置上还没有彻底解决。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尚不明确。b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待完善有些企业虽然名义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建立了内部治理结构,但是,长期以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管理方式还留有较深的痕迹,不同程度存在着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现象。企业的经营者激励机制、动力机制不足,经营决策程序的效率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差距。c存在依赖思想企业在经营和发展上存有依赖思想,自立与创业观念不强,满足于看家守摊,过稳当日子,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战略,不能自身解决扩大再生产和加快发展问题。d用人分配机制不活企业在用人和分配管理中仍然存在大锅饭思
45、想,收入分配拉不开档次,没有完全形成竞争激励机制,有用人才的使用与应得利益相脱节,使得企业的工作效率不高,也不容易形成留住人才的氛围。3.2 水务事业政府监理体制分析在政府投资经营的体制下,政府既是投资和经营者,也是管理者,监管问题并不突出。而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市政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后,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监管问题日益凸显。因为市政公用设施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基础,它是支撑城市健康运行的命脉,政府有责任对其投资、经营、运行进行严格监督和控制,以确保城市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在政府包办、政企不分的体制下,对于这类设施和服务在管理体制上是高度的政企合一,在投资体制上是单一的政府投资,在经营机制上是严格的垄
46、断经营,在价格行成机制上是严格的计划控制,所以政府完全可以通过行政命令进行直接管理。当城市水务事业市场化后,企业承担投资风险,政府在也不能用行政的办法管理企业经营。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建立和维护一个公平、透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平衡各方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证城市水务事业设施服务供给的连续和稳定。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建立一个新的监管架构与之配合,以便行成有效的监管能力,这是实施城市水务事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原因。3.3 水务事业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分析国内城市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现行管理体制运行存在诸多弊端。归结起来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国有出资人缺位;二是出资人职责不清;三是没有一个部门真正对水
47、务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实践证明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虽然表面上从多个方面加强了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城建、财政、国资等部门都在管,但实际上多个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职责,导致了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脱节,结果是谁都管谁都不管;再就是由于国有资产出资人不明确、不统一,有些出资人权利由多个部门行使,有些出资人权利又无人行使,使国有资产流动困难,国有水务企业的联合、兼并、分立等产权流动机制无法有效运转起来,国有水务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和布局调整难以顺利进行。与国有企业的改制相比,公用企业的改制较为特殊。公用企业改制之所以有别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改制,主要是因为公用企业改制后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必须履行
48、其社会公益职能。水务行业改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公司改制后在水价调整还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保证本地区的安全、及时供水,其经营和发展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本改制方案的设计中,不仅充分关注了公用企业改制中的共性问题,而且考虑了水务行业的特殊情况。4 水务公司改制方案4.1企业改制背景我国城市水务事业一直采取国有国营、地方政府运作的发展模式。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比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更为典型。目前,我国的城市水务事业正在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主要包括水务企业公司制改革、政府规制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三个方面。三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其中,水务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是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其改革的路径、进程直接关系到改革的绩效。而水务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则是如何适应现阶段城市水务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使公用事业企业成为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实体,在完善政府监管体制的同时,实现水务事业由政府运作向企业运作的过渡和转变。企业改制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企业应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特性,根据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和市场竞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