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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年度目标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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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学院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河 南 理 工 大 学 2012年7月9日 河南理工大学 学院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推进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源配置与科学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学院工作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加快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发展进程,特制定学院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重在发展,促进竞争,绩效量化,位次奖惩。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学校19个学院。考虑到学院之间承担的任务、拥有的条件及发展结果的差异,将19个学院分成两组进行考核。 第一组:由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含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9个学院组成。 第二组:由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化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应急管理学院、文法学院、体育学院(含太极拳学院)、音乐学院等10个学院组成。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绩效总量(标准分)权重 考核结果 排序方法 第一组权重% 第二组权重% 单项 考核 1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10 10 按绩效总量排序 2 师资队伍建设 7 7 按绩效总量排序 3 本科教学 38 47 按人均绩效排序 4 研究生教育与国际交流 9 6 按人均绩效排序 5 学生工作 9 9 按绩效总量排序 6 科研与平台 23 17 按人均绩效排序 7 综合管理 4 4 按绩效总量排序 8 人均总绩效=学院绩效总量/学院标准人数 从高到低排序 9 绩效贡献增长率=学院当年效益贡献系数增量/上年度绩效贡献系数 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考核 绩效贡献系数=学院绩效贡献率/学院资源占有率 其中:学院资源占有=物力资源占有+财力资源占有 从高到低排序 对学院当年取得的重大贡献,可以在上述绩效标准分基础上另外加分,不受考核办法计分标准限制。 (一)单项考核优胜 根据绩效考核计算结果,9个单项考核指标各组排名前三位为单项考核优胜。 (二)综合考核优秀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学院,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 第一,本组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 第二,考核当年获得:教学(含研究生)项目单项1000分以上绩效奖励加分项目(以下简称“奖励”)或获省级教学工程项目或专业排名格次上升、人才项目单项1000分以上奖励、学生工作项目单项500分以上奖励、科研成果单项2000分以上或基金项目单项1000分以上或论文项目单项300分以上奖励、平台项目单项300分以上奖励或获教育厅科研平台(限第二组)等项目中的一项。 若学院当年获得单项8000及以上绩效奖励加分项目的,直接认定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学院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景国勋 副组长:周 英 张战营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勇 王 婕 王宝山 朱雪里 张国成 张尚字 邵 强 孟钟剑 罗绍河 郑广华 郑友益 荆双喜 赵同谦 赵俊伟 桑振平 郭健卿 曹俊伟 梁丽娟 程 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考核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孟钟剑;副主任:郑广华、梁丽娟、孟战福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组组长:郑广华;副组长:张尚字 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组组长:郭健卿;副组长:赵俊伟 本科教学考核组组长:赵俊伟;副组长:王宝山 研究生教育与国际交流考核组组长:赵同谦;副组长:罗绍河 学生工作考核组组长:邵强;副组长:王婕、桑振平 科研与平台考核组组长:张国成;副组长:郑友益、程伟 综合管理考核组组长:梁丽娟;副组长:张尚字、孟钟剑 五、考核程序 1.各考核工作组评分。各考核工作组依据考核办法对学院计分。 2.办公室向学院反馈。办公室将各考核工作组评分及资源配置情况汇总后,以书面方式向学院进行反馈。 3.学院向办公室反馈。学院对各考核工作组评分结果及资源配置情况认真复核,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反馈;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交各考核工作组进行复审;各考核工作组将复审结果交由办公室进行绩效指标计算并提供结果。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办公室将反馈、复审以及绩效计算结果报学校学院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5.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结果在全校公示。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单项考核优胜奖励 1.获单项考核第一、二、四、五、七项各组前三名的学院,学校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奖励。 2.获单项考核第三、六项各组前三名的学院,学校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3.对单项考核第八、九项各组前三名的学院,学校分别给予第一组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第二组3万元、2万元、1.5万元的奖励。 (二)综合考核奖惩 1.各组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学院,原则上其党政正职年度考核为优秀,也可由其领导班子自己决定班子成员优秀人选;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学院教职工优秀的比例,在当年核定优秀比例的基础上上调2个百分点。 2.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学院,学校给予表彰,并在年终分配时,给予以下奖励: 第一组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学院,年终津贴分配总额在校定标准的基础上第一名增加5%,第二名增加3.5%,第三名增加2%。 第二组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学院,年终津贴分配总额在校定标准的基础上第一名增加3.5%,第二名增加2.5%,第三名增加1.5%。 3.各组年度综合考核最后一名的学院,其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他教职工的优秀比例在当年比例的基础上下调4个百分点;当年津贴分配总额在校定标准的基础上减少1%(如果教师完成业绩点的人数占该学院教师总人数的比例大于90%,只对学院领导班子扣减1%的津贴)。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最后一名的学院,视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学院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班子全体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任职;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最后一名且未获得过单项考核奖励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班子主要负责人降职或免职。 4.年度综合考核最后一名的学院,若考核当年承担学校重大工作任务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平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创新团队、博士后流动站、博士或硕士授权点(含二级升一级)及专业排名格次上升(指学院各专业排名与上年度相比升降格次数之和大于零)等业绩的,不按最后一名对待。 5.在年度工作中有严重失误,给学校工作、声誉或资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学院,经学院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年度综合考核按最后一名对待。 七、本办法由学院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2.师资队伍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3.本科教学绩效考核办法 4.研究生教育与国际交流绩效考核办法 5.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6.科研与平台绩效考核办法 7.综合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8.重大贡献项目绩效奖励加分一览表 9.资源配置指标计算表 附件1: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按下表进行考核并计分,然后以本科教学绩效为基准,按对应权重换算为绩效标准分。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表(百分制)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1 领导班子建设 (30%) 1.1.1 党委工作计划与中心组学习 (20分) 各党委(党总支)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报送工作计划与总结计1-2分,计划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总结详实且有对比分析的计1-4分。 查看报送记录 中心组成员参加学校中心组(扩大)学习,一场计1分,无故缺席1人1场次扣1分,最高计6分;党委中心组学习(含主题活动)活动正常,学习记录不少于8次(包括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题讲座、自行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计8分,每缺记录1次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及时报送专题讲座讲稿、图片、新闻报道等,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学习情况及记录 1.1.2 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团结干事 (55分) 领导班子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思想、重大决定,坚持以学生为本位、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团结干事,民主决策,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年度考核优称率达95%及以上计45分,90%及以上计40分,85%及以上30分,80%及以上计25分,70%及以上计15分,70%以下不计分。 依据年终考核总体评价测评结果 领导班子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和全员育人工作,师德考核、领导干部与学生座谈、听课制度落实好,按计划完成情况好的计10分,完成计划90%(含)、80%(含)、70%(含)的分别计8、6、4分,低于70%的不计分。 查看报送记录及抽查 1.1.3 民主 生活会 (10分) 民主生活会(含主题活动)前有查摆问题的计3分,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计3分,班子及个人针对查摆情况写出书面总结,重点突出、有针对性且有整改措施并落实的计4分,做的不好酌情扣分。 查阅在组织部备案的材料 1.1.4 廉洁 自律 (15分) 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群众反映好,年度考核好与较好率达95%及以上计15分,90%及以上计12分,85%及以上计8分,80%及以上计5分,70%及以上计2分,70%以下不计分。班子成员出现廉洁问题的,此项不计分。 依据年终考核单项测评结果 1.2 党的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25%) 1.2.1 基层 党组织建设 (50分) 教工党支部健全,重视支部建设,对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评,注重围绕教学、科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有特色的品牌或成果的计15分。缺项或做的不好的酌情扣分。 按平时抽查及向组织部备案情况计分 学生党支部健全,一、二年级建有支部,三、四年级符合条件的支部建在班上计3分。重视学生支部建设与作用的发挥,对支部年度计划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评,注重围绕学业、品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有特色的品牌或成果的计22分。缺项或做的不好的酌情扣分。 每年度6月份按支部设置备案情况计分;按平时抽查及向组织部备案情况计分 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有检查、有通报的计3分,有支部委员培训计划且落实好的计2分。对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有检查、有通报的计2分,对党支部公开承诺和群众评议制度落实情况有检查、有通报的计3分。缺项或做的不好的酌情扣分。 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学习记录2次以上;新任支部委员少的与其他单位合并进行;查阅支部活动记录与专题民主生活会评议结果;按抽查计分 1.2.2 党员队伍建设 (50分)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扎实,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达学生总人数80%以上的计1分,每学期制定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执行效果好,且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5学时,其中集中培训6学时以上),计3分,共计6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合格率达到平均合格率以上的每期计2分,共计4分(有1人次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按组织部备案及抽查情况计分。入党积极分子少的与其他单位合并进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情况通报 发展党员有计划,在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好的计1分,完成情况与计划差在±5%及以内计2分,±15%及以内计1分,±15%以外不计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档案完备计10分(有1人次存在问题扣1分)。 查看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检查发展党员情况 每学期制定有预备党员培训计划,执行效果好,且举办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12个学时,其中集中培训6学时)的计3分,共计6分。 按组织部备案及抽查情况计分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党员所占比例居本组前3、4-6、7名及以后的分别计4、3、2分;获校级以上奖学金的学生中党员所占比例居本组前3、4-6、7名及以后的分别计4、3、2分;教职工中党员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比例居本组前3、4-6、7名及以后的分别计4、3、2分。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中党员所占比例超过全校平均值及以上5%(含)、5%-10%(含)、10%以上的分别计2、4、6分;党员先进事迹被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的每人次计1分,最高计2分;受学校处分的党员占本单位党员比例,每0.1%扣1分,及时对不合格党员、违纪党员等作出处理(不含学校已处分党员)并上报纪委、组织部的不扣分;未及时对其作出党内处理的,每人次扣2分。 学生党员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所占比例只考核三、四年级;考研比例计算时不含国防生和单招生;党员获得奖学金比例按学生处统计方法计算;教职工中党员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比例由各单位向组织部提供;查看党员处分的相关材料 1.3 党的宣传思想工作(20%) 1.3.1 思想政治教育 (40分) 围绕理论学习计划,每学期举办1场教工专题讲座,一次计2分,最高计4分;教职员工、学生理论学习有计划、内容新、落实好,学习记录不少于8次(含自学)计12分(教职工和学生政治学习各占6分),学习记录每缺1次扣1.5分,本项扣完为止。 及时报送讲座讲稿、图片、新闻报道等,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学习情况及记录(学生理论学习由学生处考核提供) 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师生员工思想稳定、积极进取计12分,发生影响稳定的案事件,视情节轻重扣0-12分;思想政治工作典型经验在校级及以上会议交流,一次计2分,最高计4分;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主题教育活动或研讨会,根据实证材料一次计2分,最高计4分。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宣传部报送图片、新闻报道等实证材料 本单位网站被评为优秀网站计4分。 根据学校优秀网站评选结果计分 1.3.2 新闻 宣传 (30分) 在校报、校园新闻网发表本单位师生撰写(署名)宣传本单位工作的新闻稿件,每篇稿件分别计2、1分。本项最高计20分。 查看校报、学校新闻网 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限电视和纸质新闻媒体)发表本单位撰写(署名)宣传本单位工作的稿件,500字以上每篇计10分;500字以下每篇计5分。本项最高计10分。 及时报送稿件复印件 1.3.3 精神文明建设 (30分) 根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量化考核结果(去掉二级指标“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后的成绩),同组取得分最高者为20分,其余单位按同比依次折算。 由校文明办提供 教职工文体活动视开展情况计0-10分。 由校工会按照抽查及备案情况考核提供 1.4 党风廉政建设(15%) 1.4.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5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按规定签订责任书计10分。终按时报送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计10分,不报不计分;本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计5分,缺1人扣1分。 查看在纪委备案的材料和报送记录 1.4.2 廉洁文化建设 (40分) 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并进行专项考核,视活动开展情况计0-25分。全年其他时间各单位自行对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对教师进行廉洁从教教育,对学生进行廉洁修身教育等活动,每项活动视情况计5,最高计15分。 根据党风党纪教育月考核计分;及时将活动情况报校纪委备案;适时进行抽查 1.4.3 专项活动 (15分) 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视活动落实情况计0-15分。 查看在纪委备案的材料和报送记录 1.4.4 案件查处 (20分) 及时排查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完整审结案件计20分;本单位没有案件发生计20分;发现案件线索不及时查处扣20分。 以查处结果为准 1.5 政治文明建设(10%) 1.5.1 教代会 制度 (50分)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定期召开本单位教(职)代会的计10分,会前会后向校工会报告的计3分,教代会提案及时处理的计10分,按时换届的计3分,教代会议题明确、运行规范、各项职权得到较好落实的计24分。 查看在工会备案的材料、参与教代会现场并在教职工中随机调研 1.5.2 党务政务公开 (35分) 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计0-35分。 由纪委和工会根据抽查和备案情况计分 1.5.3 统战工作 (15分) 有分管统战工作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有专(兼)职统战委员的计7分,少一项不计分。 查文件和记录 有关学院发展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前,广泛听取党外人士(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有记录计6-8分,无记录不计分。 查记录和走访有关人士 其他 稳定工作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出现重大稳定案事件的视情况扣2-20分;未按规定人数组织参加校党委召开的会议、干部学习培训,无故缺席每人次扣0.2分;处级干部外出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向组织部备案的每人次扣0.2分。 查看值班安排和记录、活动签到名单、处级干部请假备案记录 附则: 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量化考核共设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6项。1.1~1.5项权重分别为:0.30、0.25、0.20、0.15、0.1;二级指标的分值或比例在表中也已列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实际得分按评分标准把握确定。 2.全部指标均以过程考核计分,年终不再考核。针对部分单位缺项的指标,均按得分单位平均分计。 3.“其他”项直接计入总分,只扣分,不加分,分数在量化考核总得分中扣除。 4.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量化考核得分(X): X=0.30领导班子建设+0.25党的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0.20党的宣传思想工作+0.15党风廉政建设+0.1政治文明建设-其他 附件2: 师资队伍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师资队伍建设按下表进行考核并计分,然后以本科教学绩效为基准,按对应权重换算为绩效标准分。 师资队伍建设考核表(百分制)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 方式 2.1 师资队 伍建设 (60%) 2.1.1 队伍结构 (30分) 师资队伍总数在编制数上下2%范围内均为15分。超过2%范围的,基础分为8分,专任教师人数比上年末接近编制数1个百分点加2分,最高加至15分;偏离编制数1个百分点减2分,最少减至0分;职称结构在控制标准上下2%范围内为15分。超过2%范围的,基础分为8分,高级职称比例比上年末接近控制标准1个百分点加2分,总分最高加至15分;偏离1个百分点减2分,总分最少减至0分。 人事处 计算 2.1.2 人才引进 (50分) 按计划要求全额完成任务的计50分。对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2.1.3 团队与梯队建设 (20分) 按带领团队的三级以上教授占学院三级以上教授总数的百分比计算,比例最高的计15分,其他学院按比例计分。所带团队人员梯队组成合理,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加5分;所带团队梯队基本合理,研究方向和目标基本明确,加3分;其他为0分。 2.2 优秀 人才 (25%) 新增各类优秀人才 (100分) 新增各类优秀人才以上年度末为基数按“附表1”计分标准计分。总分最高的学院计100分,其余各学院按比例计分;无新增的按0分计算。 2.3 教师 培养 (15%) 2.3.1 攻读学位任务 完成情况 (70分) 当年攻读学位人数占计划人数比例(Xi),各学院按比例计分:M=Xi×70,其中:M--本学院本项得分;Xi--本学院读学位比例。该项最高分为70分,学院无教师进修计划的计0分。 2.3.2 出国进修情况 (30分) 制定教师年度出国进修计划者计6分。每有一名教师出国进修者加12分。 备注:编制不在本学院的兼职教师不计入学院师资队伍基数。 附表1: 新增优秀人才计分标准 序号 新增各类优秀人才 分 值 1 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计划、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编委 8分/名 2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二级教授、校一级特聘教授 7分/名 3 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编委、省部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6分/名 4 校二级特聘教授、校级教学名师、校级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 5分/名 5 地厅级优秀教师、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知名学校博士 4分/名 说明: 1.柔性引进的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中原学者、省百人计划、省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分数按一半计算。 2.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的其他优秀人才或荣誉称号获得者,在2.2“新增各类优秀人才”中没有列出的,比照表中同级别计分。 附件3: 本科教学绩效考核办法 本科教学绩效包括教学工作量绩效、学生规模绩效、教学建设与改革绩效和教学运行绩效四项内容,权重分配如下: 指 标 第一组权重 第二组权重 教学工作量 47% 50% 学生规模 5% 5% 教学建设与改革 28% 25% 教学运行 20% 20% 合 计 100% 100% 各指标的绩效标准分以本科教学工作量绩效为基准,依据各自的权重及考核结果进行换算。 一、教学工作量绩效 该指标指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绩效。绩效标准分依据《河南理工大学业绩点量化办法》(校字〔2012〕3号)计算。1个业绩点计1个绩效标准分。 二、学生规模绩效 学生规模是指各学院本专科生人数。该项绩效标准分以本科教学工作量绩效为基准,依据其权重及学生规模进行换算。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绩效 该指标按下表进行考核并计分,然后以本科教学工作量绩效为基准,按对应权重换算绩效标准分。 教学建设与改革考核表(百分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3.3.1 专业建设 (55%) 3.3.1.1 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 (10分) 科学合理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计4分,专业建设年度计划全部实现计6分,专业建设年度计划每未实现一项扣2分,未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该项计0分。 查阅建设规划及执行实证材料 3.3.1.2 课程建设 (25分) 专业主干课程(含五门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规划合理、成效明显计13分,其它情况分类计分;当年每立项建设1门省级课程计5分,校级课程计或双语课程或网络课程每门计2分,每通过评估验收1门课程计2分。 查阅学院年度课程建设规划、改革实证材料和相关文件等。 3.3.1.3 教材建设 (10分) 获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含精品教材),每部计10分,获国家级优秀教材二等奖每部计8分;获省级或行业优秀教材一等奖(含精品教材),每部计5分,获省级优秀教材二等奖,每部计2分。满分10分。 查阅当年获奖证书或相关材料 3.3.1.4 实验室建设 (15分) 实验开设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基础课实验开出率达100%计15分,95%计10分,90%计8分(只对承担基础课学院);专业基础课实验开出率达95%计8分,90%计6分,85%计4分;专业课实验开出率达90%计7分,85%计5分,80%计4分。承担基础课的学院同时有专业实验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按50%折合。 检查实验教学计划及开设记录、实验报告 3.3.1.5 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10分) 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针对性强的实习方案、合理配备指导教师的计6分,每缺1项扣3分,不规范的每项扣2分。每新增一个校外实习基地并投入使用计2分。 检查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实习方案和实习安排 3.3.1.6 专业排名 (30分) 每个专业按当年国内同一机构专业排名等级A++、A+、A、B+、B、C+、C、D+、D、E+、E分别计30、28、26、23、22、20、19、17、16、10、5分,未参加排名专业按5分计;当年等级比上年每提高一个等级再加5分,每降一个等级减5分。学院各专业按平均得分计。 依据同一评价机构当年国内排名等级结果 3.3.2 本科教学 工程建设 (25%) 3.3.2.1 在建项目 考核 (55分) 在建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每项计10分,省级每项计5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每项分别计10、8、6、3、-3分。累计得分之和前3名学院计55分,4—6名计45分,7名以后计30分,无项目的不计分。 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3.3.2.2 项目申报 获批 (20分) 校级立项每项计6分;通过校内评审或遴选,但未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每申报一项计1分。 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3.3.2.3 学生创新 计划立项 (25分) 按学院学生创新计划立项数(国家级、省级、校级每项分别折合3、2、1项)占学院学生总数的百分比排名,累计得分之和前3名学院计25分、4-6名计20分、7名以后计10分,无立项项目的不计分。 查阅国家、省、学校及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立项材料 3.3.3 教学研究 与改革 (20%) 3.3.3.1 教研教改 立项结题 (30分) 省级重点项目每项计15分,一般项目每项计10分;校厅级重点项目每项计5分,一般项目每项计3分;结题验收1项计3分。累计得分之和前3名学院计30分、4-6名计20分、7名以后计10分。 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3.3.3.2 教研教改 论文 (30分) 在岗教师发表教研教改论文数得分之和前3名的学院计30分,4—6名计20分,7名以后计10分,无论文的不计分。核心期刊论文每篇按2篇计算,CSSCI论文每篇按3篇计算。 查阅论文 3.3.3.3 教学成果 获奖 (40分) 省级特等奖每项计20分,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2分;校厅级特等奖每项计10分,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累计得分之和前3名学院计40分、4-6名计25分、7名以后计15分。 查阅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四、教学运行绩效 该指标按下表进行考核并计分,然后以本科教学工作量绩效为基准,按对应权重换算绩效标准分。 教学运行考核表(百分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3.4.1 理论教学 (35%) 3.4.1.1 高级职称教师上课 (20分) 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上课人数与高级职称教师总数之比乘以20计分。 根据课程表及相关材料统计 3.4.1.2 教材选用 (15分) 优秀教材及省部级(行业)以上规划教材选用率乘以15计分。发现一部师生反映意见较大的问题教材,一经查实,本项得分为零。 查阅当年学院教材选用申报情况 3.4.1.3 教师调停课 (15分) 教师调停课按调停课率最低者计15分,其余按得分比例计分。私自停调课一次本项为零分。此项当量因子为学院总上课门次数与全校总上课门次数之比+1。 查阅相关记录 3.4.1.4 学生到课率 (20分) 学生平均课堂到课率×20分。按教师所在学院计分。 根据教务处教学检查抽查记录 3.4.1.5 学生基础能力培养 (30分)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课、大一大学英语、大二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各占6分。分别按以上基础课学生竞赛平均成绩乘当量因子后计分,单项最高者计6分,其余按得分比例计分。此项当量因子为学院参与计算的学生数与全校参与计算的学生总数之比+1。 按本年度学生竞赛平均成绩计算 3.4.2 实践教学 (25%) 3.4.2.1 实践教学执行及考核 归档 (10分) 有规范的教学大纲、指导书,计划、考核办法、考核记录、总结、报告或论文,且批改规范,并及时归档计10分。每缺1项扣2分,不规范每项扣1分,未开出每个扣5分。 检查相关材料,随机抽查报告或论文归档情况 3.4.2.2 实验教学 设备论证 及利用 (15分) 设备论证材料提交及时,一次通过率高,安装调试后及时用于实验教学的计15分,论证报告、招标参数提交不及时的每项扣5分,一次未通过论证的每项扣3分,未及时投入使用的每项扣2分。 查阅教务处教学设备论证及招标资料;现场检查设备使用情况 3.4.2.2 实验室开放 (20分) 开放实验室按年开放人时数占实验教学计划人时数百分比×10计分;开放实证材料规范、齐全的计10分,每缺1项扣3分,不规范的每1项扣2分。实验室未开放的该项不得分。 查看实验室开放材料,抽查实验室开放情况 3.4.2.3 实验教学 改革 (15分) 含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10计分;实验项目年更新率最高的学院计5分,其他学院按其更新率与该学院之比×5计分。 依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综合性、设计性项目认定材料;列出实验项目更新对照表,检查更新项目的试作记录和实验报告 3.4.2.4 环境安全 (10分) 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人,每缺一项扣5分。发生安全事故该项不计分。 查阅学校《安全通报》,现场检查有无安全制度和专人检查记录 3.4.2.5 经费投入 (10分) 按各学院年度实验耗材费、设备维修经费的总额占公用经费的百分比排名,最高记5分,每递减一名扣1分;按学生实际支出实习经费占学校核拨实习经费的百分比×8计分。 依据财务处出具的学年年度相关经费使用情况 3.4.2.6 毕业设计 (20分) 有详细的选题、答辩工作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推优表和优秀设计(论文)电子文摘的计20分,每缺1项扣2分,不规范的每1项扣1分。 查阅毕业设计(论文)安排表、答辩工作安排 3.4.3 教学组织 (20%) 3.4.3 教学组织 (20%) 3.4.3.1 专业培养 方案 (20分) 高度重视并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时提交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计划,并严格执行计满分。培养方案确定并提交教学执行计划后每变动一次扣1分,课程教学计划未按时提交每人次扣1分。 查阅教务处汇总记录 3.4.3.2 教学督导 (20分) 督导计划详实周密,报送及时计4分;听课表、反馈表填写认真完整计12分;督导总结具体、有针对性、实效性计4分。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 查阅相关统计资料 3.4.3.3 系(教研室)工作 (20分) 科学合理制定系(教研室)活动计划(含开展教研教改、课程教学研讨、教材选用与建设、教学检查与督导等),并有规范详实的活动记录及实证材料计满分。活动计划未完成每项扣2分,活动记录不规范详实或每缺一次扣2分。有记录无实证材料按未完成计分。 查阅活动记录及实证材料 3.4.3.4 考试管理 (40分) 监考教师出现各类差错人次数与总监考人次数百分比除以当量因子后计分,最低者计40分,其余按得分比例计分。此项当量因子为学院总监考人次数与全校总监考人次数之比+1。主考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出现差错一次扣主考教师所在学院5分;在考试过程中,巡视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监考教师所在学院5分:①有学生作弊或违纪行为的;②未合理随机安排学生考试座位的;③考试之前未彻底清理非考试用品的;④有考生说话、考场秩序混乱等现象的。考试结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监考教师所在学院5分;①学生反映或举报有考场作弊、违纪或秩序混乱等问题且落实属实的;②改卷过程中发现试卷有作弊情况的。本项扣完为止。 查阅教务处相关记录 3.4.4 工作任务落实与 完成 (20%) 3.4.4.1 教师教书 育人 (40分) 执行《教师工作规范》,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开展的思想品行、人生志向、生活态度、考风考纪教育活动有要求、部署和考评,参考学生评教育人部分的结果计10-40分。 查阅相关实证材料 3.4.4.2 日常工作 完成情况 (30分) 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每项扣5分,未完成每项扣10分,本项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报送材料和通报记录 3.4.4.3 年度目标 完成情况 (30分) 目标任务未完成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3.4.5 附加分 3.4.5.1 教师校内 教学获奖 获得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校级教学名师、示范教师称号分别计4、3、2分;获得“三大杯”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5、0.3分。“五门课”竞赛获奖教师所在学院每人次计0.1分。 教务处依据相关材料计算 3.4.5.2 考研录取率 当年全校考研录取率达23%、30%、40%分别给数信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学院计3、6、10分。 教务处计算 3.4.5.3 学科与课外科技竞赛 学生在当年的各类学科与课外科技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计3分,获省级一等及以上奖项计1分。 教务处计算 3.4.5.4 年度质量 报告 根据学院年度质量报告专家评定结果,前5名分别计3、2.5、2、1.5、1分。未提交质量报告的扣5分,未按时提交的扣2分。 由专家评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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