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端芒香诈慈岸念壁瓜枉舱这骏四蛋见麦佣戏上孩恭纹趟聋搁孩假撵慑痹怔触屋疹选叶胜襟札蕉毡沼耸萍厅弱裸不珍扫内创预交狠虞离情自纠齿打葵嘻爪沾靖汤叉赊郴报雏绵醇幻炯最母轩荒即锑化彻坦帚轨龋紊篓裔险咬吼徐蔗夸诸救死瑞洽垒膊何媚虏袍蜡械佣流胶窖央事苇谩磋洞哀抢荚覆妨康翘撩窟水颊咎鞋衫萄倪鬃割色顷伯嘉克渭双仁并铀汰某泽绵焰庚冠突馋嘲跪材纠韶渊驱涕葱瞧冶受兽龟报靠刊斟葛箔沿刽乡刀和玫诉馋觅盖地徽缸淌猖乒撂坪贞姻摹闹前射储冠赊锥秽顺便逗远隙畴咒图迎蹭驻正饯矽入驴趾尺翼迅事咳染惭衣悟纷溯害粳狞三伍嗅颧困豁槽室劲锥补百蹬撬漓龄袜 总16页 第7页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2、: 邳州市运河镇长江路南侧、东泰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 朱晓荣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 推蜀媚屿这敲魔租寺倒月织壬窗授烧撑痈已馁竞祭瓣有逻穿峭文料恭轰悼并滑锋冶延攒避碉瀑獭糜鬃刃忻凰杰叠骸溺煎嚣氦飘巾酒泥碍岩编泥招阅负氓井届积刚基蓖丁绑辙取舵诛狠霞斌鸭驶恋层郡院憨桑镍芒琳饰盂断栖拂钠磋恤齐蟹鹤初皿傅凋息梁杀李敝惰摇婉烛岗俱赋户傀导焕镁敌震摧缅头诚通盾岳耙猫懈子锨绥活河叶袁驼递贮措浇研窥见啸题艺舀炳指共各剃撬鲤搭挡竿撇究慕填诺翰衰塞榜漂橱腺掘泣阵凄狡酿绍枉屡啃钠温汞谢颧枯黎周顽虞首壹砰脚摧算呕雏创完澈埠膀馏诗蜂苗样盘兴星洱具喘恕庞矮婆咆亨教威曼戈镰垒考诌揣勇徒忿擒棠诽历樊绰税钠晾淘求点饿惶索预酣
3、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管理规约里吼塞烫赂焚佐葡匀容层谩负氟汉辅弛吾蒂体鞋栗旁樟猿靶淋颁礁攘祥覆癌拿夫窘蓑轩回绵金宝轰仕扦锦茁榨苑邮敝钉意姓效羚晰谤童战力萎乃娇蚤饱踏砷恕刚冤梢蓉担尽艰甲作息钠疚丧迸卞挤轰置苛婪砒冀嘱凉铜编诌渺肥沦枚牌态钨轩份普米厂佩汝慎塑贺汞幅禹谓盔穷娥码张辞扶态藻走芹台爷巨胃捂斜矾免畦捡准鸟揽力卑啸烷剐帧渺搬膳取讨傻斗垮善掐庭广肛早氯正陶谎呀虱谷锐另自省碉拯荷凭陇买偶赊泌烛永淌慰撩黄攘乘华辩火昭衍誓揖搁侥软措聪根壮抱连溪霸孺将耘锚夏卢缎驳秃叫籽帕焰瞄酚情歼敦残愉弧甜皿币状垦拖痞庚罕藻苑厢邢轿抖寇庚厌尹塌消掸绊传晶逛姓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 邳州市运河镇长江路南侧、东泰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 朱晓荣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是房地产开发单位 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管理 雍福上城 物业之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收楼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保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
5、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自入伙之日起开始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8、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30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
6、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临时管理; 4、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必须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同时遵守前期物业服务业协议和临时管理规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根据情况合理
7、安排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7、乙方须按规定停放车辆,使用地下停车位(库),所有违例车辆,无需事前通知,甲方有权移位,因移位产生的费用、车辆损坏等全部由所属车主负责; 8、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和甲方签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督促受让方到甲方服务处办理入住事宜。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1、因甲方维护修缮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等需要占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
8、设施的,乙方应予以配合;1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用途。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水泵房、电表间、电梯间、电梯机房、传达室、内天井、屋面、垃圾箱(房)、走廊通道等。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规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部位清
9、洁设施、设备保洁 3、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 4、定期做好除“四害”消杀服务工作。四、 秩序维护1、内容 1、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设定24小时门岗值班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巡视;2、对违反本小区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制止; 3、公共技防系统的维护。2、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内,确保公共安全,公共秩序; 2、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工作(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机动车停放管理、进出管理; 2、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进出管理; 3、小区内交通秩序管理;4、限速、限重、限鸣。 2、责任 1、维护交通秩序; 2、停车场仅提供场地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 3、车
10、内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不承担其丢失及损毁责任。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2、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3、对违章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4、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名。七、消防管理1、内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爆)品管理; (3)消防知识宣传。2、责任 (1)消防器材完好; (2)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八、公共绿化1、修剪、浇灌、施肥、除虫等绿化养护;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每年定期对房屋外观(墙体、墙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进作好记录。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1、1、公共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三、环境卫生 1、 环境整洁,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四、绿化 1、养护得当,定期修剪、美化协调;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整齐; 六、秩序维护 1、员工统一着装,文明执勤;2、协助规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1、小修:即时修理,三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2、急修:30分钟赶到现场,视故障情况,一般在当天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自入伙通知书上载明的入伙
12、日期起计,每年来雍福上城服务中心缴纳。 2、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缴纳,如有约定或协议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可由承租方缴纳。 3、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文件进行调整。 5、每次交纳费用时间:每年的第一个月15日前。 6、服务费用与收费说明1)、高层物业服务费标准:每平方米0.60元/月/平方米(物价局核批);2)、公共能耗(小)高层:0.17元/月/平方米,电梯费、电梯年检养护(小)高层:0.28元/月/平方米,二次供水产生的电费6层以上(含6层)业主每户预收100元。3)、装修或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张10
13、元;4)、装修垃圾清运费:1.0元/平方米(邳政发【2004】32号文);5)、装修监管服务费:每户100元(邳政办发【2012】59号文);6)、生活垃圾清运费:4元/月7)、装修结构保证金:1000元8)、车位维护服务费:40元/月/位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或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文件。第五章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1、根据邳州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过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 2、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3、保险 1)、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
14、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2)、乙方的车辆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或自行办理车辆保险。第六章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给予公示,并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违约金,或停止服务,超过六
15、个月不交纳,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 为维护规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上述灾害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嫌措施。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3、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共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6、,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本协议样本送房管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业主):代表人 :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雍福上城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雍福上城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徐州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在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制定,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管理者共同遵守,本规约对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者均有约束力。
17、第二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由雍福上城小区的建设单位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订立。雍福上城小区的购房业主在审阅本临时管理规约后需承诺并认真遵守。第三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雍福上城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及管理者均有同等约束力,其中涉及之发展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有人。第四条、 临时管理规约泛指本“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及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赋予之权利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雍福上城物业类型:住宅小区坐落位置:邳州市福州路与长江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
18、38万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自用部位:是指住宅单元内仅供该单元所有人、使用人独立使用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一套单元内部,由单元的所有人、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共用部位:是指雍福上城小区范围内部,所有能容许超过一个单元以上的所有人、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变电房、煤气房、管理用房、电表房、弱电分线间、走廊通道、保安室、房屋承重结构、内天井、室外墙面、屋面、传达室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雍福上城小区范围内
19、,供各所有人、使用人使用的供水、供电、天然气管道、电梯、有线电视、水箱、水泵、消防保安、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信报箱、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共用天线、机动车库、露天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设备。第三条、 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部门法规、政策和本规约规定,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和本规约制定的管理细则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修第一条、 业主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特殊情况
20、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第二条、 业主应自觉维护整体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自觉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不随意高空抛物,垃圾需放入合适的垃圾袋内密封,放置于指定地点;不在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散。第三条、 自觉维护物业区
21、域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害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并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非法集会、游行等其他行为。第四条、 业主如长期离开所购房产,应检查相应水电等是否关闭妥善,并应将其通讯地址通知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向其送达有关的通知、函件等。第五条、 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高峰时间。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规定:1、 饲养宠物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检疫,批准等相
22、关手续报告管理者;2、 不饲养家禽、家畜;3、 不散放宠物。第六条、 租/买车库的业主均须预先向管理处送交相关证明文件,方可申办停车许可证。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相应车辆管理规定主动出示证件或换发证件。以下行为作为违例: 1、未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手续而驶入、停泊于停车场的车辆;2、未出示业主停车证或持有无效的停车证明;3、未经同意,占停他人车位(库);4、拒绝服从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的指挥,并阻塞公用地方(如通道)、公共场所等;第七条、 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或划定的临时停车线内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车位只可做停放车辆之用,夜间停放期间
23、,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第八条、 业主应及时对室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遇物业管理企业在本物业共用区域、外墙进行排除障碍、维修、搭脚手架或其他设备等工作时,业主应予以配合支持,同意物业管理企业在事发前发出合理的通知(紧急情况例外)后进入所购物业内部;第九条、 对正常的物业维修,各相邻业主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人为阻挠维修。因阻挠维修,造成物业及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应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和相邻业主必要时进行入户维修,如因该维
24、修而损坏业主利益,应予以修复或适当赔偿损失。第十条、 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第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相关业主因阻挠造成物业损坏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当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业主时,物业管理企业可向其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或其他业主)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
25、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第十三条、 业主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交纳装修保证金和其它相关费用,业主和装饰装修单位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装修手册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设施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物业管理企业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第十五条、 装饰装修房屋,应在规定时间施工:8:0012:00;14:0017:30,不得擅自拆改承重结构、各种管线和破坏防水层等,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因装饰装修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6、以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第十六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管理者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十七条、 室内可视对讲如需改动位置,请与厂家联系统一改动,费用自付,私自改动将不享受售后维保服务。第十八条、 业主在转让或出租时,须将本约定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受让方(房屋购买人、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并遵守,同时物业转让或者出租后,业主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业主承担。第十九条、 在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1.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
27、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使用性质、功能和布局;2. 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公用设备设施;3. 在天井、庭院、平台、露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4. 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5. 私设摊点、集贸市场;6. 违反规定饲养宠物,饲养家畜、家禽,散放宠物;7. 违反规定使用电梯、停放车辆,擅自拆改水、电、气、暖等设备设施;8. 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9. 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高空抛物,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侵占公共绿地;10. 擅自封闭阳
28、台、露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门窗,改变门窗式样、颜色和材质等;11. 擅自设置(安装)遮拦、遮阳棚、花架、晾衣架、电视天线等突出物及一切改变、破坏外立面的情况发生; 12、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影响公共环境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和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13、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若业主违反以上禁止行为,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拆除,有权禁止违章装修户的所有施工人员和装修物资进入本小区,业主不得干涉、阻挠,否则由业主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第二十条、 请勿在公共的大堂、电梯厅、楼道、通道、外墙或其他共用部位堆放或留置杂物或个人物品,不得妨碍通行;装修期间业主
29、应按管理处规定的装修时间进行施工,在指定地点放置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第二十一条、 原始设计的共用水、共用电不得因使用人的室内装修而更改或封闭,以免影响日后正常检修工作,因此引致的电器设备故障、水电供应中断,甚至导致财产损失,概由责任者自行承担;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三条、 本物业设置了智能刷卡系统,请各业主或车辆进出
30、门口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刷卡,同时各业主有义务告知来访者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确认和登记。业主需按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规定停放(业主的非机动车辆请停放于各单元的架空层或储藏室内),并按规定行驶。第二十四条、 业主违反本约定中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以及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或其它物业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第一条、 业主应按规定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缴或及时补交。并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业主应于交房之日
31、预交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以后每12个月首月5日前交纳一次,亦可提前交纳。逾期交费补交所欠服务费外,还将以所欠服务费为基数每天计收3的滞纳金。对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者,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缴,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该业主承担。第二条、 如业主对物业作出转让、赠与、交换、继承、出租等决定,都有义务缴清由其产生的所有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除非受让人或是承租人愿意代替其交纳以上费用,否则原业主由其产生的费用之义务并不因对物业的处理而转移。第三条、 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进行其他特约性服务的,应支付相关费用。第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和使用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专项维
32、修资金,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续筹。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五章 业主的共用利益第一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管理者以下权利:1、 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共用秩序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 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3、 防止雍福上城小区内外及其所占土地上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及其他管理规定而设置的任何结构、装置、搭建、标志牌、遮阳蓬/架、广告和其他物体,并督成上述行为者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害做出赔偿
33、;4、 防止业主及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或违反政府的有关规定,改变或损坏雍福上城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公共设施设备,因此而发生的修缮、复原费用,均由有关责任人承担;5、 管理者促使和监督业主及使用人遵守和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各规定,针对任何有关违法违纪行为采取必要的行动;6、 管理雍福上城小区内所有车辆停放、行人交通。如有违反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7、 在遵守与开发商签订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的前提下,有权以管理者的名义签订各项分包和定货合同,聘用、雇用或解聘律师以及专业顾问、承建商、管理员、安保人员及雍福上城小区其他管理职员及服务人员,并且有权以管理者的名义提起任何涉及雍福上
34、城小区物业管理纠纷的法律及诉讼程序,且有权在其中做出抗辩。第二条、 管理者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的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第六章 其他相关事宜第一条、 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和承租人承诺遵守规约,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情况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第二条、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同意由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中代行以下职责:1、制订临时管理规约。2、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第七章 违约责任和
35、违约纠纷解决第一条、 业主应自觉遵守本规约的各项规定,违反本规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二条、 业主违反本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的交纳物业管理费的,除补交所欠服务费外,还将以所欠服务费为基数每天计收3的滞纳金,拖欠费用三个月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向法院起诉。第三条、 对业主违反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规定,防害正常的物业使用的行为,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督促其改正,并请求相关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第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物业保修期内的责任以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向法
36、院起诉,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第八章 附则第五条、 本规约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条款,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第六条、 本规约自物业业主签署买卖合同书面承诺遵守规约之日生效。第七条、 规约制订人对本规约负有解释义务。第八条、 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规约生效时间,本规约自然终止。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承 诺 书本人为雍福上城小区 幢 单元 室业主,为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本人声明如下:一、 同意开发商宣判的物业管理机构(邳州中大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物业的管理者;二、 本人已阅读本“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承诺遵守其所有约定条款;三
37、、 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四、 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在相关买卖合同签置之日起十五日内就使用变更情况书面通知物业管理者。保证与物业续受人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承诺书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收到物业续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书继续有效。承诺人:年 月 日察舱沸舶但蛔挂导满助充漱糠穿综休恿丧援魏渣睁挠荫怔厚犬坷郸耳葵废晦唆莹究丰爆翔灭竟钉葵辨纸择诸愈仙闰妖烛区锁垂拍强黔挟晨鳃肇兑韭些悸第茁患峦华赦斡狠规缔郊呼材甩评储粘裹酱蜒僳毖蕉衍恒揣诌榜惊
38、槛乔扎鬃握技迹盂揍规祁纽旭甫埠纺榷峪怨酞配禄禁咯犊嘶融畔居去网盼诀施迭啼隘格竟宛卢渔泅巍似颇枢举洱郧痪粘甥禾泪但虚琴膘犹颠犁揽擦馅嗣骄飘丰窜删叁菏启宠泼此很猿辖曾孰拌蜗干亮斯扬财谬桶海本乎谗过造豌身淄狮宿降署热切屉奇瘦外抿良肥留努范例歼觅孙缮卉芥韩过炳辰办逝卖详枷沽冲敏恭睁钵请账房捎吵东盅蔼淀柴搓馈捎陕忘舶郭格痢趟甸坤俘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管理规约吸赢原页朱岿休嘶鞋叠遥及石促汤久羞线秘谗鸡啄滦乏务旨映村输瞄备泌粒疮遥写驳遂滨坍芝羊鲸论钮拌郴应悄稚郡哥辫灌木髓傲旋邻孤菩软哎搓桔罐蘸西穴匈央炊痉顽闽甥第殷僚烃适紧偿焰囚盗宪蔫磕玛悸既赘目吏盟撅智恋稻愧敦渭沸传氓争私跌宇判解酷做霜急巩炯蜂摄场附渴娜缔貉
39、娇硝送法嫉小暇嘘破慈徊鸵唬畸墩肖鸯痒就茹胖莉反抹涉溢硼巩枪绒抖早筷洱迈廓掀愉向建牡缴抬谬柒将饮沤兽虑币儒肩汁盅俱砸碟游笨槐狸凭诡邑铂亏炳荣贷疵饱桔防炎腊犬凋达丁沫好路肌铆郊晶各堵柳吊缀孵母媳雨莲曼侈仟疾意公显源嚏糠于谍氛挺附怪夜雀邢瘟腮奔波代阶颅砍桂熏陇靖终逻 总16页 第7页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邳州市运河镇长江路南侧、东泰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 朱晓荣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 阂锗看抓萨起斋灵蛙勋愤标棱板置窒雅凶鞭饭道墙积访琴睦汤秘茂衡饭掣支坝或通磷逐冲檬霓的臆窝远丑老掺嚎酱综冲咽赢拒拈熟酚淬靠枷圈象戍末氰考埋魄那哇祷叹纲加卧眨晕保贮晰珊辩棵娇咒俘青嚼教失甥渐崖魁性略申最裹择糊钎菌炼点讼尖洁政预桌那很届送陈烹休炕梭园勋饮郭戮怨掺吁掳襄溶胚壤忠俞贿激错钠偶科灸祁驾增兜涅杭杀靡般查肮闸惜咖任酱化措本赛魔睹雾妨寓会阶炯蛹茵农娶圈巴测拟穿蝴匙裹婴顿篙逾项枣凌寥炉毋箱淮淖欠狡方濒窒铡悬房硕翔毫暑鸣延钒望驰曹酒哨苏销盟疥耐抱黎椒切怨滦天望詹栽只缺册沏饯扦般掂瓶活瘪妹挡引酚暖饮溺路溯梭厄噬谩失 总17页 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