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 动 合 同 书编 号:合字(2013)第 号甲方: 乙方: 性别: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 家庭住址: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简称劳动合同法,下同)及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甲乙双飞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1、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劳动合同期限:A: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B: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生效。2、 试用期限遵从相关法律规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转正时间以转正申请审批表 或试用考核审批表 等异动表单上审批的转正日期为准:如
2、是续签合同不设试用期。3、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约定的培训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期限即将自动延续至协议约定的服务终止日期。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3、甲方可在本合同期限内根据生产或工作的需要重新分配乙方的工作、变更乙方的岗位及工作地点,变更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最近一次员工变动审批表或岗位调动申请表等异动表单中所列内容为准。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经由莆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甲方将根据乙方所从事岗位、工作内容的不同,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具体见莆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公文。2、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3、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赔产假等带薪休假。第四条 劳动报酬1、 甲方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公司制度及薪酬体系,结合乙方的岗位定级情况,制定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3、 乙方的工资金额见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录用通知函 。4、 甲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技术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岗位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调整后的
4、工资以最近一次异动表单上的金额为准。5、 异动表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第五条 保险福利待遇1、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3、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4、 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其它福利待遇。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 甲方按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2、 乙方
5、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或检举。第七条 保密约定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若乙方主张由其本
6、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3、除了履行
7、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的三年之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5、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8、,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此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6、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支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7、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此项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
9、。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标、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9、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
10、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10、本合同所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人力资源信息等等。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
11、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此项书面说明列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12、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合同,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同或者协议。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以变更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2、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甲乙双方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4、 乙方有
12、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依法随时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 以欺诈的手段与甲方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现行岗
13、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4) 乙方每年未完成甲方规定工作定额、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导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严重的。6、 乙方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7、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8、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9、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并由甲方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第九
14、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6款约定提前三十日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的,乙方须以一个月的月薪或双方另行约定的金额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时乙方须支付因乙方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 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甲方返还培训费。培训费包含:报名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等因培训发生的费用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差旅费及相关补贴等。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4、 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较难计算时,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支付经济损失。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 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15、,应将领取的甲方物品及所持有的甲方一切其它资料归还交接完毕,如乙方对于甲方有应付未付款项(包括因乙方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及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直接从与乙方结算的薪酬福利或其它应付款项中抵扣,并可要求乙方继续支付前述金额不足抵扣之部分。6、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1、 如果乙方隐瞒与其它单位的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莆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1、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及企业情
16、况制定的各类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例如:薪酬制度、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外派及外聘培训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新员工试用考核及转正管理办法、社招管理办法、员工福利管理办法、请/休假管理办法、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在线员工手册等,以及各类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政策。2、 乙方确认在签本合同时,甲方已将上述制度、办法向乙方公示,且乙方对其内容已完全了解。第十二条 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福建省、莆田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2、 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的各项规定,以最新生效的劳动合同书为准。3、 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记载的乙方通讯地址为甲方可联络到乙方的有效通讯地址。乙方同意,在该等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乙方应于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根据乙方告知的通讯地址无法联络到乙方或乙方未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其地址变更导致不能送达,双方同意在前述情形下,甲方被视为已履行了有关的通知义务,而乙方自行承担有关通知不能送达的后果。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 双方认为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此份为临时性合同协议,如果因为公司搬迁,以新公司续签合同为准。)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