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书采购方(学校,甲方):供应方(供货企业,乙方):根据大通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一、采购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用米、面、油、肉、蛋、面点、蔬菜、调味品等食材,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食材、品牌、价格、数量(附表1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明细表)。二、产品的质量要求(一)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二)乙方所供米、面、油等要新鲜,须不过期、不变质、不腐烂、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三)乙方所提供的肉、蛋等必须无毒无害、新鲜、符合
2、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出售病、死肉、注水肉。鸡蛋要新鲜,无破损,不变质,不过期。(四)乙方所提供面点必须新鲜、完整、口感好;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防腐剂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物。(五)乙方所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须符合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标准,肉眼观看不能有腐败变质、有杂质等污染。(六)乙方所提供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原料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七)供应回族地区的食品必须为宗教部门批准的有“清真”标识的清真食品。(八)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定购食材或所送食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
3、应无条件及时调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九)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甲方名誉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期限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暂定一学期,结束日期以放寒(暑)假日期为准(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四、供货方式每批食材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到各供货地点(附表2: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情况统计表)。甲方负责验看相关证件,并负责验收食材质量、过秤,做好进货登记,当场索证索票,做好记录。五、结算方式甲方以转帐方式付款。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按月结清所有款项。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
4、内(节假日除外)开具正式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六、其它款项 (一)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二)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执行退出机制,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产品质检报告等相关证件。肉类、蛋类食材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蔬菜要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所有证件、票据(包括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县营养办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表1: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明细表食材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单价(元kg)数量(kg学期)附表2: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情况统计表地点供应品种送货周期供餐人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合计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