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校“评优评先”政策与大学生学习动机的关系研究 孙艺伟司徒杨子邱静桐张敏娜【摘 要】本研究采用问卷法对高校“评优评先”政策与大学生学习动机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究,结果发现“评优评先”政策对学生的学习动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与学生自身发展存在矛盾。在本研究基础上,为学校和学院“评优评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出有效的建议。【关键词】“评优评先”政策;学习动机高等教育作为适应现代社会飞速发展、为现代化社会提供所需人才的重要部门,教学质量和发展水平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其中,高校学生的培养成为了重中之重。以往研究针对高校大学生学习动机问题进行探究,唐健等提出性别、专业性质对免费师范生的学习情况影响显
2、著,而年级、生源地和家庭月收入对学生学习情况未产生较大影响;张燕等提出教师职业认同与免费师范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成绩呈现正相关。作为一种激励大学生学习动机的方式奖学金制度,研究者也进行了较多探讨,冯变英、李霞在奖学金计算方法的改进一文,指出了奖学金评定中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将学习成绩的标准化处理以确定奖学金的归属;林华清在试论高校学生奖学金评价体系的构建一文中认为,高校学生奖学金评价体系存在评价指标的单一性、评价体系中量化指标与非量化指标的矛盾、评价体系自身的封闭性等三方面的缺陷。综合对影响大学生学习动机的因素和奖学金制度的探究,本研究选取与学生利益最为关切的“评优评先”政策作为
3、研究的切入点。通过调查院系“评优评先”政策的类型,进而同学生在发展过程中实际表现出的类型以及自身所期望的发展类型相比较,探究学生所在院系的“评优评先”政策对学生学习动机的影响,并据此提出相关的建议。一、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自编问卷的方法,对华中师范大学的在校本科生共发放13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26份,有效率96.9%。问卷由学生基本信息、院系政策信息、学习行为信息和行为和动机关系四部分组成,通过对部分题目进行赋值分类计算,分别得到学生所在院系的政策类型、学生发展的实际类型以及学生自身倾向的类型,并将此三个类型进行比较,得出院系的政策与学生学习动机的形成过程之间关系的类型。为了兼顾一般性和特殊
4、性,在数据统计时采用了两种并行的统计方法,即把个人情况的统计同整体样本的统计相结合,以便同时获取个人的学习动机状况和对整体学习动机的认知,便于其后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案。二、结果与分析(一)高校“评优评先”政策影响大学生学习动机调查结果显示,高校“评优评先”政策对大学生学习动机产生了影响。具有某类倾向的院系,其学生对个人发展方向的倾向以及现实中的行为倾向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会认同学院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即使仍有部分学生坚持自己认定的发展方向,也会中和个人意愿和学院政策导向,导致交叉类型出现的次数远大于单一类型。如社会学院,学院“评优评先”政策倾向于科研型,学生个人意志倾向于学习工作型,最后呈现出的
5、发展现状即以学习科研为主的结合型。此外,在谈及大学生安排大学生活的主要出发点时,21%的学生选择了“为了争取奖学金”或“学院评优评先政策的驱动”,足见高校“评优评先”政策对学习动机影响之深。(二)学生对“评优评先”政策的评价较为积极,但在实际学习生活中对政策的依赖度较低调查结果显示,82.7%的学生认为“评优评先”政策“能够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评价较为积极。但通过对学生日常的学习情况进行探究,75%的学生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主要考虑“为了自我发展”和“为了兴趣爱好”;92.1%的学生认为是“自己的想法”决定着大学期间的计划,只有10.5%的学生承认“基本是按照政策要求来安排的”。由此可以看出,在
6、实际生活学习中,大部分学生有足够的自信和能力把握自己的发展脉搏、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也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在自己的计划下小有成绩。这就说明虽然学生认同“评优评先”政策的积极影响,但由于受到社会发展实际和父母亲意愿等其他因素的影响,鲜有学生完全按照政策的意愿安排自己的大学生活,即对政策的依赖程度较小。这就要求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通过一定的调整,尽可能多的发挥“评优评先”政策和奖学金制度的导向作用。(三)部分“评优评先”政策的制定初衷和实际执行情况存在矛盾调查结果显示,作为研究机构的大学,大部分院系的“评优评先”政策倾向于科研型,即希望学生更多的参与到科研活动当中,能够对自己有兴趣的
7、问题进行主动研究并有一定的发现,符合高等教育的初衷。但在被试自己判断的学院政策类别中,选择科研活动为主的只占13.2%,而选择学习成绩的却占了80.3%。如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主要专业是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学科,因此,学院的政策倾向于科研工作相结合。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学科理论研究对于文献的阅读量要求大,对研究者的经验要求高,故大学生很难在此学科有较大突破,因而科研活动的参与性大打折扣;同时,学科的实践方面也存在着对经验要求较高,参与人数受限等一系列的瓶颈,导致学生参与相关工作的机会较少。最终,导致该学院学生的实际发展倾向于容易完成并进行比较的学习型。如上反映的情况在高校中广
8、泛存在。其主要原因在于,虽然各院系在科研方面加分项目多、加分数量大,但是由于本科生接触科研的机会少,或自身能力在承担科研项目时的不足,往往导致同一院系中只有极少数的学生可以享受到“科研活动”带给“评优评先”的加分,从而导致“学习成绩”成为了对每一个学生都相对公平的评价方式。久而久之,院系就从书面上的“科研型”转变为了实际操作时的“学习型”。出现这种情况,无论是对于“评优评先”政策的发展还是学生个人的发展,无疑是消极的。(四)学院“评优评先”政策的制定初衷和学生及社会的实际需要存在矛盾在各院系的“评优评先”政策中,科研型占到了大多数。历史文化学院对于获批和完成创新型项目、获得大学生科研成果奖以及
9、发表论文有最高10分的加分;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对于科研立项及结项、发表论文均有加分;其他各个学院也都在科研论文发表上有着较高加分,分值在2到5分不等。endprint而与院系的政策意愿主要倾向于科研型不同,在被调查的高校学生中,承担过科研项目的占到27.6%,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占10.4%,在学生总体中居于少数。而每天学习在1小时之上的占到了总体的60.5%;学生工作方面,担任过院级级以上学生干部的占35.5%,若加上年级和班级任职则达到了84.2%。可见,在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参与学生工作和专心学习是主流,因而拿到可以加分的奖励的可能性就大,进而在“评优评先”中就会因此而
10、受益。这就说明学院“评优评先”政策的制定初衷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存在矛盾。综上,反映出了当代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及社会实际需要的分野。一方面,学生进入高等教育,接受更多、更高层次的知识性的学习,以便更好地解决时代发展过程中需要自身解决的新问题;另一方面,社会对人的要求不断提高,作为“离社会最近”的地方的高等院校,就自然地需要承担学生对社会性学习的需求。李克强指出,要“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反映了国家对实用型人才的需要,也开启了高等教育职业化改革的信号。而作为具有重要导向作用的“评优评先”政策,要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要有所变革。三、对高校“评优评先”政策的建议
11、高校“评优评先”政策和奖学金制度是影响学生发展的众多关键因素之一,具有激励和导向的重要作用。学生对此是否满意、是否愿意将政策作为自身发展的指导,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的重要问题。因此,根据以上的众多结论及分析,本研究针对“评优评先”政策的制定提出以下建议。(一)对“评优评先”政策的导向进行重新定位,逐步从研究型向实用型和综合型转变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趋势,高等教育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一个重新的定位显得十分必要。如果说之前的高等教育是一种精英教育,为的是培养科研方面的高端人才,从而在科学的高精尖领域有所突破,那么现在的高等教育更像是一种为了适应信息化、现代化、全球化的社会环境而对于
12、之前教育的延伸。因此,在高等教育中,需要的是知识、技能等的加深和提高,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在高等教育的重新定位中,应该关注于社会的需要而不仅仅是某一种学术发展的需要。高等院校应该培养的是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毕业生,而不仅仅是“集学科理论于一身”却无法转化为生产力的“书呆子”。高校“评优评先”的政策导向,应该从以往的重科研、重成绩的过去式,逐步转变为重实践、重实用的现代式,最终形成理论和实践并举的综合型评价方式。(二)“评优评先”政策要关注学生发展实际政策的制定就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学生,鼓励学生向政策所希望的方向努力。但如果出现之前的“科研型”被迫转向“学习型”的无奈,可以说政策的作用大
13、打折扣。因此,在制定“评优评先”政策时,应全面地考察每一个项目对于学生发展的作用的大小、学生完成难易度的大小等多层次的问题,按照一定权重来合理地分配每一部分的分值,确保每一条政策都能够确实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研究中,各院系政策相似性较高的问题比较突出,也从侧面反映了学校和学院制定政策时没有充分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而这样的政策也就无法起到实际的功效。因此,在实际的政策制定中,也应充分考虑本专业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有些专业实践性突出,就应该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完成社会兼职等项目的分值,如艺术类专业便不适合强迫学生进行学术上的研究;而对于理论性强的学科,就应该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解决实
14、际问题。只有政策制定的切实可行,符合每一个学生的实际需求,才能够最大限度的起到鼓励和引导的功能。(三)“评优评先”政策制定和执行要保证灵活性政策的好坏一靠内容,二靠执行。当下的“评优评先”制度,大多数在执行的过程中死板僵化,除了因客观原因长时间无法实施的情况,还有一种因为政策本身的僵化性无法对学生实际生活学生中已经作出的成绩进行及时的奖励,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生的积极性。因此,“评优评先”政策在执行时应该保证与时俱进,政策的内容也应该做到时时更新而不是“亘古不变”。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应该明确政策的巨大意义,而不仅是为了制定而制定,要千方百计地了解学生的实际发展状况,灵活变通地将学生在生活
15、学习中的努力和成绩转化为政策的认同和教育者的肯定,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动机。同时,要打破政策只在评奖学金时出现的所谓传统,避免把政策作为衡量学生优劣的“尺子”和“标杆”来使用。而应该把政策贯穿于学生发展的全过程,注重长期性和过程性,对于学生长期全面的发展作出考察。知识的接受是过程性的,学生自身的成长是长期性的,片面注重短期效应反而会造成学生短视的不良后果,对其今后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只有真正把握政策对于学生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真正放到学生长期发展的过程中来,才能做到“以生为本”,把政策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参考文献1 唐健,詹小慧,周慧玲,熊冰.免费师范生学习情况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华中师范大学为例J.青年与社会, 2012(2).2 李雪峰.免费师范生学习动机与学习态度的研究与非免费师范生的比较D.华中师范大学,2009.3 张燕,赵宏玉,齐婷婷,张晓辉.免费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与学习动机及学业成就的关系研究J.心理发展与教育,2011(6).4 邓亮.高校奖学金制度研究文献综述J.人力资源管理, 2011(9).5 万红霞.如何充分发挥评优评先与奖学金的激励作用J.科教导刊,2011(5).6 李克强.让职业教育为社会源源不断地创造人才红利EB/OL.新华网,2014-02.endprint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