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顶金属板、网加工供货协议协议编号: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项目名称: 吊顶金属板、网加工供货协议 订立协议双方: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针对甲方 从乙方处订购产品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单价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备注协议总价的调整:上述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数量追加(或减少),同等产品价格不得调整。结算数量按照甲方、乙方、监理工地现场验收合格签收实际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协议总价(结算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
2、量计算。上述协议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协议总价涉及并不限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需支付的所有人工材料等费用和税费,其中已包含了甲方所需主材、配件(吊顶60龙骨以下)、辅材等包装、运送、保管、交货、税金、货品一切保险等而也许支出的一切费用。2. 产品的技术标准(涉及质量规定),按下列方式执行,如有不一致之处,按其中较高标准规定来执行:1) 按国家标准执行,且不得低于甲方样板间标准;2) 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公司标准执行;4) 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规定的,按买卖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规定执行。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
3、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 产品的数量: 详见产品清单 2.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详见协议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纸箱及塑料保护膜包装乙方不回收。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送方式、到货地点:1. 产品的收货单位:按甲方要货时的书面盖章传真件或协议收货联系人的电话指示。 2.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l)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3. 运送方式及费用问题:运送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费用自理。4. 交货地点: 5. 收货联系人: 6. 验收方式:验收标准:依本协议第一条。验收方式:工地现场抽验。甲方保存将材料取样送至国家权威检查部门进行检
4、查的权利。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协议签订收到预付款及甲方确认的图纸后10日内龙骨供齐;1. 如已发给乙方执行的订单有数量或尺寸变更,甲方必须在发出订单后一周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2. 乙方每批发货应符合甲方规定的发货顺序、批次及数量规定。3. 该工程竣工验收前,无论何种因素甲方规定补料,乙方应当保持单价不变,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后15日内将补料送至交货地点。4. 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需要更换时,乙方应随时予以免费更换,必须15日内到货。5. 如何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定及时保质地提交有关批次的材料,且影响了甲方的工期,甲方有权将有关部分另行交给其他厂家完毕加工,费用增长的部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货
5、款的结算:1. 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品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送货清单,甲方收到送货清单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10日内审查完毕并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按本协议约定的付款金额支付货款。货品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未经双方结算确认部分的余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 支付方式: 3. 付款方式:甲方付款可采用支票、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4. 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正式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责任乙方自负。第七条 验收方法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按本协议中关于质量标准的约定
6、,对货品的数量、品质、规格等进行验收,并由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但该确认仅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甲方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货品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去乙方对货品的质量责任,因货品质量问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补偿由此给甲方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第八条 资料的约定:1. 甲方提供图纸的规定:订货前提供。2. 乙方提供图纸的规定:材料断面图、龙骨骨架图等详图。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规定不合理或表述不清,应当于加工前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给予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作为延迟交货的条件。4. 乙方提
7、供的图纸必须经甲方人员确认后方可开始准备原材料、生产加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5. 乙方应提供以下质量保证资料:a) 乙方送货时随货提供乙方公司资质文献(涉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公司组织代码等和产品相关资料)。b) 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质量 十年保证书、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发货清单、原材料的产地及质量证明资料,质量标准。c) 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合法且完备的进口手续,单证齐全有效。d) 以上资料中,规定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e) 其中检测报告如个别工程需要则由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针对单位工程的检测报告。f) 如工程需做现场材料复试,乙方应承担复试的费用。第九条
8、 甲乙双方义务甲方义务1. 提供钢拉网、钢格栅、灯槽蜂窝铝板等的供货工期规定。2. 提供钢拉网、钢格栅、灯槽蜂窝铝板等的现场堆放的空间。3. 按供货协议付款。4. 按供货协议组织验收。乙方义务1. 产品必须严格按协议的约定期间交货,如未准时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2. 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和出厂证明,假如产品品种、规格、颜色、质地、材料、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必须更换货品,因更换货品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
9、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3. 乙方负责现场合有以上材料的放样工作,并且在吊顶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放样人员须在现场配合甲方安装金属吊顶材料及技术指导。乙方免费的为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及产品说明书。4. 甲方在吊顶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有义务免费安排技术维修人员2名,配合甲方吊顶安装指导及维修工作。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协议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7 天内告知乙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乙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协议解除。6. 乙方单方解除协议,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协议总额部分20%的违约
10、金。第十条 质量保证期1. 所有货品质量保证期为装修验收合格证书签发起十年。乙方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供所供产品提供免费保修。2. 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告知后2天(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服务,若乙方未按规定期间完毕修复或更换,则甲方可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
11、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 提交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其他乙方应在收到中标意向书以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提供一份一万元履约保证金。按本协议规定应当偿付的违约金、补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解决。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无论是所有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协议一方将其协议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协议第三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协议他方支付相称于本协议标的额10%的违约金。乙方向乙方发出的任何文献资料及指令,按以下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乙方。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2 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一式2 份,双方各执1份。注:1、产品配件包含甲方60轻钢龙骨以下(不含60龙骨)所有配件,所需配件乙方需按理论需用配件量的1.05倍进行备货,价格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