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8:
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2023年5月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全国和自治区大赛章程,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以下简称南宁市创新大赛 ,英文名称 Nanning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NASTIC)是面向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南宁市科协、南宁市教育局、共青团南宁市委、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南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主办单位以南宁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为发文单位。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宁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部(简称青教部)。职责是:起草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负责南宁市创新大赛的组织实行,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负责推荐项目参与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组织项目申报及组队参赛。
第五条 每届创新大赛协办单位为举办地所在相关机构。
第六条 每届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涉及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竞赛组,会务组。负责当届创新大赛的组织实行、协调等工作。
第七条 每届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全市创新大赛和县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县区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依据竞赛章程组织全市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县区级组织赛事。
第十条 县区级竞赛是南宁市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县区科协牵头,根据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参照南宁市创新大赛章程制定本县区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县区级竞赛,接受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大赛时间于每年十月下旬举办。
第十二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每年第三季度下发年度大赛告知,公布分派名额。县区级组织机构应按照分派名额及有关规定择优推荐项目参与南宁市创新大赛。
第十三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和县区级竞赛应规范评审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各级科协等主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对有异议的创新成果必须通过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大体相应,每个类别评审组必须由三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专家更新机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不得帮助参评单位或个人联系评委。县区级竞赛结束后,应将大赛总结、活动照片上报南宁市创新大赛组委会。
第十四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依据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大赛的分派名额。
第十五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评选结束后及时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主办单位。
第十六条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各县区级组织单位接到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规定核算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解决,及时反馈。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七条 南宁市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涉及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第十八条 竞赛活动涉及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及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展示活动涉及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竞赛规则
第二十条 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创新大赛活动内容,参照全国竞赛规则制订各项竞赛规则,涉及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青少年科普剧竞赛规则、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评选。(见附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达其自愿按照本章程参与南宁市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程的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保护:
1.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批准,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进行公益使用等。
第二十三条 免责声明:
1.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因素影响到南宁市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导致的损失和影响。
2. 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导致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因参与南宁市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涉及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南宁市创新大赛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于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2、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3、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4、青少年科学DV竞赛规则
5、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6、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7、青少年科普剧竞赛规则
8、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评选
附件8-1-1: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 5 个领域。
二、研究领域分类
1. 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互相作用及其变化,重要涉及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互相转换,守恒等。
2. 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性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互相关系,涉及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重要特性(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 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 (涉及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互相作用规律。涉及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如: 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
4. 技术与设计(TD)——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涉及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送、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 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测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映,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涉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三、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 小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六年制(或五年制)小学的在校学生。
2.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 7 月 1 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毕的。
3. 对集体项目的规定: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 3 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的小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当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3)每个集体项目应拟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展品卡中填写。
4. 连续数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与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连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 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不接受针对微生物(涉及细菌、病毒、类病毒、朊病毒、发疹伤寒等的病原体、真菌、寄生虫)、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涉及器官、未消毒的牙齿、血液和其他体液进行研究的项目。
(4)不符合申报规定的项目。
6. 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 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资料: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假如需要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即可。
3.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哺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导致损害。
五、报送办法
由县区级组织机构统一报送。报送材料涉及:申报书、项目研究报告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和创新成果(技术与设计类)及展品卡各一份。
六、评审
1. 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发明性奉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毕的。重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测、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涉及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对的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涉及新奇限度、先进限度与技术水平。新奇限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限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 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 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充足考虑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需要从项目涉及的科学知识、科学探究、科学态度和科学技术对社会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重点考察项目的科学探究方法和技能,从科学探究的 五个要素进行评审:提出和聚焦问题;设计研究方案;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表达与交流。
2. 发明类以外的竞赛项目(论文、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评审:于每年的 10月下旬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阅和创新成果评审的基础上,拟定项目所获奖项。
3.发明类项目评审:于每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进行,由评委对作品进行评审,需要特别介绍的,由参赛学生向评委进行介绍,在对所有参赛项目进行全面评审的基础上,拟定项目所获奖项。
七、表彰和奖励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按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研究领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拟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5%、二等奖20%、三等奖30%。
附件8-1-2:
2023年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者
所在学校(全称)
辅导老师
联系电话
辅导机构(全称)
项目研究领域
□物质科学(MS) □生命科学(LS) □地球与空间科学(ES)
□技术与设计(TD) □行为与社会科学(SO)
项目申报类别
□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
项目研究时间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完毕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简介
(创新部分)
所在县区
市级评委意见
市级评估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说明:请在确认的学科(类别、等级)上划“√”。
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制
附件8-2-1: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中学生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年龄段分为初中项目和高中项目;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药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 13 个学科。
二、学科分类及学科认定
(一)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涉及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记录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涉及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涉及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涉及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等。
3.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涉及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 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等。
4.地球与空间科学(ES)——涉及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5.工程学(EN)——指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涉及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送工程、环境工程等。
6.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涉及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7.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涉及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8.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涉及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9.医学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涉及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映、语言与听力等。
10.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涉及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
11.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涉及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12.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测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映,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涉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二)学科认定
1.涉及制作和设计的项目:项目的重要内容是设计和制作,项目应属于工程学;项目虽是设计和制作,但目的是用其收集获得了数据,并进行了分析,则该项目应属于所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学科。
2.涉及动植物生活环境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河流或池塘中的动植物生活环境,则不属动植物学而应属环境科学。
3.涉及动植物化石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史前植物化石,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史前动物化石,应属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地质年代,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的是贝壳化石的化学组成,应属化学。
4.涉及火箭及飞行器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燃料,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使用火箭及飞行器作为气象仪器的运载工具,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是计算火箭及飞行器的轨道,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加速度对小鼠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5.涉及遗传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 DNA,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植物杂交遗传,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大肠杆菌的遗传学,应属微生物学。
6.涉及维生素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机体对维生素如何解决,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有关维生素的分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维生素缺少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7.涉及晶体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组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对称性,应属数学;项目研究的是晶格的结构,应属物理学。
8.涉及语言和听力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阅读障碍,应属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是助听器,应属工程学;项目研究的是失语症应属医学与健康学;项目研究的是语音,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耳的结构应属动物学。
9.涉及放射能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使用同位素跟踪,可以是生物化学、植物学、医学与健康学以及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对放射能进行测量,可以是地球与空间科学或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放射能监测仪器的设计和制作,应属工程学。
10.涉及空间科学的项目:很多的项目涉及空间科学但并不归属与地球与空间科学。如失重对植物的影响,应属植物学;失重对人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开发一种封闭环境的太空舱系统应属工程学。
11.涉及计算机的项目:假如计算机只作为工具使用,项目应属于其研究的学科领域;如使用计算机计算火箭轨道,应属物理学;计算某一无机化学反映的产热,应属化学;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使用,应属行为与社会科学。
三、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中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三年制(或四年制)初中、高中(涉及中档师范学校、中档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的学生。
2.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 7 月 1 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毕的。
3. 对集体项目的规定: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 3 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当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3)每个集体项目应拟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展品卡中填写。
4. 连续数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与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 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规定的项目。
6. 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 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除填写展品卡外,应提交完整的研究论文,假如需要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即可。
3.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哺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导致损害。
五、报送办法
由县区级组织机构统一报送。报送材料涉及:申报书、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和创新成果(计算机科学)及展品卡各一份。
六、评审
1. 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发明性奉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毕的。重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测、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涉及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对的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涉及新奇限度、先进限度与技术水平。新奇限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限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2. 工程类以外的竞赛项目评审(论文及信息技术应用成果):于每年的10月中旬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阅和创新成果评审的基础上,拟定项目所获奖项。
3. 工程类项目评审(公开展示):于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评委除对项目评审外,对参赛学生提供的研究材料进行审阅,听取特别需要介绍项目的参赛学生进行介绍,在对所有参赛项目进行全面评审的基础上,拟定项目所获奖项。
七、表彰和奖励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按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研究领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拟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5%、二等奖 20%、三等奖 30%。
附件8-2-2:
2023年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者
所在学校(全称)
辅导老师
联系电话
辅导机构(全称)
项目研究领域
□数学(MA) □微生物学(MI) □计算机科学(CS) □物理学(PH)
□化学(CH) □地球与空间科学(ES) □生物化学(BI)□工程学(EN)
□环境科学(EV) □动物学(ZO) □社会科学(SO) □植物学(BO)
□医学与健康学(ME)
项目申报类别
□初中项目 □高中项目 □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
项目研究时间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完毕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简介
(创新
部分)
所在县区
市级评委意见
市级评估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说明:请在确认的学科(类别、等级)上划“√”。
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制
附件8-3-1: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科技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科技教育方案类: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二、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含科学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合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 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 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 7 月 1 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毕。
4. 连续数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与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5. 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规定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项目报告:参赛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项目报告。
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项目需提交与项目相关的项目原理、用途、改善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需提交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科技教育方案的基本要素涉及:
(1)方案的名称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的
(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运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合、资料、器材等)
d.活动过程和环节
e.也许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f.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g.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h.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
3.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哺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导致损害。
4. 查新报告:科技发明类项目应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专利查新报告。
四、报送办法
由县区级组织机构统一报送。报送材料涉及:申报书、项目报告、查新报告及其他附件材料和展品卡各一份。
五、评审原则
1. 科技发明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发明项目中重要发明性奉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毕。项目的重要依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测、考察、实验等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发明的实物或制作的模型,作者本人必须参与力所能及的实际操作。
(4)科学性:项目的科学理论依据可靠、技术方案合理。
(5)创新性:项目在申报日之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别人申请专利并记载于相应的专利申请文献中;项目与现有的成品、技术相比,有突出、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可以制造、使用,具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2. 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善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3)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所有制作。
(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局限性,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善,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3.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
(1)教育性。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积极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互相关系的思考,有助于青少年科学 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2)创新性。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奇、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3)可行性。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有方案实行的必备条件;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行;不增长青少年的承担。
(4)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5)完整性。活动过程完整;实行环节清楚、具体。
六、评审办法
1. 纸质材料评审
科技辅导员项目评审,由评委会按照项目分类分组,对申报项目的文字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经评委会集体讨论后,拟定项目所获奖项;有实物的项目,拟定初评入选项目。
2. 实物评审
科技辅导员项目实物评审成绩由纸质材料评审成绩和实物评审成绩两部分组成。获奖等级将根据综合情况拟定。
七、表彰和奖励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 等奖 30%,三等奖 45%。
八、“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1.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参与本次大赛。
(2)申报者必须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具有一定科学教育和科技活动经验。
(3)申报者对青少年科技活动有对的的理念和结识。
2.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各县区大赛组织机构按大赛告知分派的名额,择优向南宁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推荐优秀科技辅导员。
(2)申报者所在学校应审核申报书中所填内容。确认批准推荐其参与“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活动。
3.评选程序
“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在科技创新竞赛项目评审的基础上,参考科技辅导员的工作业绩等进行评选。
4.表彰和奖励
“优秀科技辅导员”由主办单位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表彰。
附件8-3-2:
注意:本页信息请认真填写,打印获奖证书以此为准。
请将本页复印提案在项目申报材料档案袋正面。
2023年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者:
所在学校(全称):
辅导机构(全称):
(提醒:以上五项信息请申报者核算准确无误,打印证书以此为准!)
项目所属类别:(只能填一项:请从以下三大类别中选择一项划“√”)
●科技发明类 ●科教制作类 ●科技教育方案类
□发明 □数学教学类 □科技教育教学类
□实用新型 □物理教学类 □科技教育活动类
□外观设计 □化学教学类
□生物教学类
□其他
项目合用类别:(请在确认的类别上划“√”)
□ 小学项目
□ 初中项目
□ 高中项目
□ 其他
南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制
A、申报者情况
说明:仅限个人申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申报者
1寸免冠彩色近照
学历
职务(或职称)
专职工作
兼职工作
单位全称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
邮 编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是否全国协会会员
会员编号
B、项目情况
项目研究时间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完毕时间 年 月 日
专利申请号
及批准号
申请号 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号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论文登在报刊
和发表日期
论文登载报刊名称 发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简介
说明:1、项目摘要;2、该项目的背景和改善的基本思绪;3、该项目应用了那些科学方法、科学原理;4、该项目的创新点或改善点;5、项目的使用情况和进一步完善的设想。(限800字以内)
C、申报者确认事宜
申报者确认事宜
我确认以认真阅读竞赛规则,并且批准遵守规则。
我确认所有申报资料属实。
我授权主办单位竞赛结束之后无偿合理使用相关申报材料(涉及公开出版等,不规定退还)。同时本人亦享有公开发表该项目资料的权利。
我完全服从大赛评审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申报者署名:
年 月 日
说明:申报者需批准并且遵守以上规定,申报者需署名确认才干参赛。
D、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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