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SUNING苏宁电器 特约网点承揽协议
2011年度
苏宁电器售后服务承揽协议
新签□ 续签□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点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警告:为了保证双方严格按照本合同执行,乙方法人在签订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甲乙双方秉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苏宁电器所销售产品的安装或维修业务进行承揽操作事宜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中的内容,双方平等互利、精诚合作,对消费者负责。
(一) 业务范围
第一条、 乙方承揽甲方指定业务模式指定品类品牌的售后服务。
□支付费用型特约网点
品类
业务类型
操作品牌
家用空调
□安装
□维修
中央空调
□安装
□维修
黑电
□安装
□维修
电冰箱
□安装
□维修
洗衣机
□安装
□维修
燃气热水器
□安装
□维修
电热水器
□安装
□维修
小家电
□安装
□维修
台式电脑
□安装
□维修
□增值服务
笔记本电脑
□安装
□维修
□增值服务
通讯
□维修
□增值服务
数码
□维修
□增值服务
网络布线
□
OA外设
□
□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扫码枪□外设一体机□视频电话□投影仪
其它
□
□收取信息费型特约网点
品类
业务类型
操作品牌
家用空调
□安装
□维修
中央空调
□安装
□维修
进口黑电
□安装
□维修
国产黑电
□安装
□维修
电冰箱
□安装
□维修
洗衣机
□安装
□维修
燃气热水器
□安装
□维修
电热水器
□安装
□维修
小家电
□安装
□维修
台式电脑
□安装
□维修
□增值服务
笔记本电脑
□安装
□维修
□增值服务
通讯
□维修
□增值服务
数码
□维修
□增值服务
网络布线
□
OA外设
□
□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扫码枪□外设一体机□视频电话□投影仪
其它
□
第二条、乙方承揽甲方指定区域的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区域仅限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区域。
第三条、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服务能力确定乙方作业量。乙方确保所承揽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安装最低为每日_________________台,维修最低为每日_____________台。
第四条、乙方对承诺的服务人员数量、到位时间和安装维修能力负责,并保证符合甲方要求,服从甲方管理,如达不到乙方对甲方的承诺条件或不能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承揽服务项目及类型所必须的证明文件及资质证书。
(二)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本协议有限期内对本年度服务政策进行修改和调整,对于修改和调整的内容甲方有义务通过B2B服务平台(平台暂不支持,现可采用电话、电邮等方式)进行发布,其他方式原则上不支持。
第二条、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限期内对乙方的各项服务指标、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网点配置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于单项指标完成情况达不到甲方所设置的标准值时,甲方有权按《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中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同时下达相关整改书。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中止或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从乙方未结安维费中扣子减违约金,未结安维费不足的,甲方可以从售后服务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有偿提供品质优良的品类安装材料和维修配件。
第四条、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相关条例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实施对乙方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有偿提供甲方确认数量的服务人员形象物料。
第七条、对于乙方无能力解决处理的问题,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解决,必要时可派人员到乙方,参与指导工作。
第八条、乙方满足服务能力要求,同时服务质量达标且安全无事故的前提下,甲方将给予乙方一定政策支持,保证双方合作共赢(具体政策详见《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
(三)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有义务按照《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插手册》中对于网点标准配置进行执行。
第二条、乙方有义务按照《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插手册》中对于各类服务规范内容进行执行。
第三条、在乙方的服务完全符合甲方的需求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月度确认的结算清单复印件要求甲方结算相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有权在本协议有限期内对于甲方所下达的作业不良或投诉工单进行申诉,申请期期限为三天,逾期未申诉的视为默认。
第五条、乙方承诺其安装人员或维修人员持有甲方颁发的服务资格证书,安装认员或维修人员穿着有甲方标志的工作服实施作业,上述行为只表明其具有安装和维修甲方所销售产品的资格,并不代表其成为甲方员工或与甲方建立了某种劳动关系,乙方人员在工作进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其本人负责,如需安排非甲方备案的乙方员工或其它第三方人员作业,必须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能安排,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从支付乙方的安维费用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售后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六条、乙方服务人员上门后,对于用户所购买的产品与实际适用面积、房间构造不配套、安装环境等情况,影响到产品的使用效果,或用户所购买的产品与发票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乙方服务人员有权拒绝安装或维修,对于用户坚持自己意见要求实施作业的情况,应请用户签署一份承诺书或证明并由当事人亲笔签字确认(附在派工单后上交售后服务中心),然后根据用户要求实施作业,同时有义务将上述情况上报当地售后服务中心。
第七条、乙方在产品安装维修时,需按本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自行配备安排、交通等工具。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定期对于甲方所发布的管理信息进行组织学习、宣贯和执行。
第九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同时有义务对甲方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但乙方不得以任何威胁和贿赂的形式干扰甲方人员行使正常管理权力。
(四) 建点条件
第一条、乙方软、硬件设施必须符合甲方《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中关于网点建点条件,并经甲方现场审查合格。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根据乙方所属网点的属性不同应对应提供配套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内的项目而需要具备的相应资质证明,具体明细详见《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所提供的证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壹份,乙方保证以上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变更后的相关材料。否则,甲方可据此终止本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五) 结算管理
A、 支付型网点:
第一条、乙方结算凭证填写与带回标准以当地结算部要求(填写实例,厂家政策等)为准,如未按要求进行填写的10元/单负激励,乙方保证安装卡、结算条形码齐全有效,否则按照厂家结算标准打折结算或不予结算。
第二条、乙方上交单卡时需附上当日作业线路图,一式两份,按线路图核对后双签确认,双方各执一份留存;无线路图甲方可拒绝接收,按未及时上交处理;如未双签形成的遗失将视作乙方未交处理。
第三条、结算卡要求同城次日上缴,三四级市场要求3日内上缴,3日内未上缴的按照80%兑现,7日内未上交的费用结算按照50%兑现,15日未上缴不予以结算(“日”含周六日)。如由于单卡上缴不及时导致扣罚或不能结算,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恶意不交卡或重大投诉,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关系,同时甲方可向国家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诉讼进行赔偿。
第四条、甲方结算部应每日向乙方公示每月截止到前一日的结算明细,包括取消结算及奖惩的明细,乙方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若月底前未对当月结算单据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结算明细。
第五条、甲方结算管理部每月1-5日创建结算清单,7号甲方向乙方公布《付款结算清单》,乙方应在收到《付款结算清单》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连同盖章确认后的付款结算清单邮寄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对收到的发票或付款结算清单审核无误后,于每周二和周五(每月28号后不付款)支付乙方劳务费。
第六条、乙方结算费用=结算标准*结算系数+单项奖惩+其他激励(具体《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
第七条、甲方不予认可现金结算方式。甲方任何人员出具的任何现金或现金类的收条,均为甲方人员的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上述行为承担责任。
第八条、开具及交付发票:乙方承诺在发票开具及交付方面符合以下要求:(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发票抬头为:“____________________苏宁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苏宁全称)”。
(2)提供发票类型:
①同时操作安维业务的,乙方需提供地税发票给甲方,其他票据甲方不予受理:
②仅操作业延保业务或维修业务的,若甲方为一般纳税人资质,统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甲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提供国税发票;
③同时操作延保业务和普通安维业务的,乙方统一提供地税发票。
备注:乙方需在发票空白处备注公司代码、供应商代码和采购订单号,否则甲方有权将发票退回,相应服务费顺延至下期支付。
(3)发票项目名称:服务费、安装服务费、安装费、维修费。
(4)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与我司提供的《付款结算清单》金额吻合,不能符合的,甲方有权将发票退回,且不予结算发票对应金额服务费。
(5)乙方无故不送交发票的,甲方不予结算劳务费。
(6)乙方只能将开具的发票交给甲方指定部门或专人,否则,一律发未按时提供发票对待,一旦发生发票遗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税金等损失。
(7)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对于无法提供符合要求发票的可以由当地税务局代开,不得使用其他公司发票,对于乙方提供非合法有效发票的情况,按应开具发票金额的30%在对应劳务费用中予以扣款;发票金额的30%低于500元的情况下,以500元作为扣罚标准。
(8)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结算清单后规定期限内开具发票给甲方:对于当月开票金额超过500元(含500元)应在15日内提供发票给甲方,超过15日甲方出具催收函,超过30日未提供的甲方开具超期通知单并按照发票金额的30%扣罚;对于当月开票金额低于500元的,75日内提供发票给甲方,超过75日甲方出具催收函超过90日未提供的甲方开具超期通知单并按照发票金额的30扣罚。
(9)乙方有注销之前务必与甲方结清所有往来帐,如未结清就注销将视同乙方自愿放弃在甲方的所有债权,包括服务费和押金,对此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B、收取信息费型网点:
第九条、甲方结算部应每日向乙方公示当月截止到前一日的结算明细,包括取消结算及奖惩的明细,乙方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若月底前未对当月结算单据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甲方结算明细。
第十条、甲方以对乙方派工量为基准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结算管理部每月1-5日创建信息费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10日前财务在系统中做开票,甲方通知乙方15日内缴纳信息费,超过15日先向乙方发送《催收函》催收信息费,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从乙方质量保证金名扣除。
(六)材料及配件供应管理
第一条、乙方统一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相关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空调支架、平板电视挂架、线材,热水器PPR管、三通、烟道管等),否则视同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已使用在顾客机器上全部材料金额10倍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方式支付,甲方可从乙方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条、如乙方是工厂特约服务商,则保内配件由乙方自行向工厂申请,如乙方无工厂授权,则所有配件都需从甲方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第三条、对于要求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材料、配件,乙方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处购买和使用,因此而造成一切问题(包含但不限于安装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付用户和甲方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七)不良品管理
第一条、不良品管理政策具体见《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
(八)售后服务保证金及承揽费
第一条、售后服务保证金缴纳标准详见《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乙方同意在双方合作期间,自愿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元,具体缴纳的指标参照《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品类篇。
第二条、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直接扣除售后服务保证金:
(a)乙方作业造成的技术质量及服务质量问题、虚假服务、消费者权益纠纷、行政机关处罚事宜,以及乙方对甲方的质量承诺等问题。
(b)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或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C)本协议有时确约定的。
第三条、售后服务保证金支付方式:乙方的交纳方式为现汇。甲方出具收款收据。收据是退回质保金铁唯一依据,如灭失、损毁,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售后服务保证金支付时间及法律后果:本协议签署后_7 日内予以支付,甲方在收到售后服务保证金后,方给予乙方派工,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_15_日内未能及时支付,视为合同终止。
第五条、售后服务保证金交纳注意项:必须以本协议乙方名义向甲方交纳,不得以个人名义向甲方交纳:支票交纳时,乙方必须在进帐单上注明乙方全称及用途,以便甲方财务部门确认:电汇付款时,必须注明用途,如为:售后服务保证金。
第六条、售后服务保证金退还:本协议终止6个月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还售后服务保证金申请,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扣除售后服务保证金情形的,收回收款收据后,全额无息退还。
(九)违约责任
第一条、乙方如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项。如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赔付甲方违约金______万元。
第二条、在合同约定的能力范围内,乙方未能完成当天甲方安排的安维量,乙方按未完成量的结算费用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消费者投诉或理赔,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因其他各种因素,乙方实际情况与所签署合同内容已不相符,各方面条件已无法满足甲方对顾客的服务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因乙方原因对于甲方从售后服务保证金被扣除后造成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乙方需在甲方财务下达追缴单后10天内补足服务保证金,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履行本合同的能力,自动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乙方如出现无空调维修能力,拒绝承接维修派工视为违约,按1000元/单/次接受处罚。
(十)资料变更
第一条、乙方公司名称、法人和经营范围变更的,必须持当地工商部门发出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及新有营业执照向甲方申请变更,按照新建点流程操作:开户银行或账号等信息有变更时,乙方应提供盖有公章的书面原件,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进行变更。乙方擅自变更的,甲方将应付款项支付到原银行账号,视为甲方已付款,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与甲方相关费用未结清前即办理企业注销或被吊销的,视同自动放弃未结算费用。(包括质量保证金)
(十一)保密原则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得其所知的甲方信息(包括甲方的服务政策、质量信息、产品定价、对外报价,商品购买信息等所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且不得将这些用于本协议无关的目的,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十二)合同有效期
第一条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第四条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
第一条 若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补充条款进行解决。
第二条 双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诉至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三条 帐户信息:
公司名称:
帐户:
账号:
合同附件:《2011年度苏宁电器特约网点服务手册》、《2011年空调品类服务政策》、《2011年黑电品类服务政策》、《2011年冰洗品类服务政策》、《2011年厨卫和生活电器品类服务政策》。
甲方: 乙方: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公章: 公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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