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外加工协议甲方:XX电子有限公司乙方: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乙方同意帮甲方加工耳机成品或者耳机部件,甲方按照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入库后,方能完成该次加工任务,由于甲方跟进客户订单产品和数量的差异特指制定此协议,每次委外加工参照此协议条款执行。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工样品、要求以及相应的加工材料,双方当面验证材料符合性并点清数量,无误后乙方须在甲方审核确认过的发货单上签字确认,该批加工订单立即生效;2、 乙方须到甲方仓库领取委外加工材料,并当面点清数量及材料型号规格,发现问题及时调换,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3、 加工时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样品要求加工,不清楚的须立即提出,否则按照不合格品处理,乙方须
2、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入库为止,并且从中产生的不良与损耗都由乙方承担;4、 乙方在加工或返工时,不能影响甲方生产安排,否则按实际生产损失赔偿;5、 加工数量、交期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逾期按照每天2%扣取本次加工费用;6、 乙方加工中发现材料与样品不符时,应单独放置,与甲方仓库确认并调换,如加工至产品中,造成混料等不良品按条款3、4、5执行;7、 外加工时按照甲方制定的包装方式包装,确保数量符合,少数量按当时原价赔偿;8、 乙方在本次委外加工后,多余的物料须同加工好的产品一并交与甲方仓库,不得私自滞留甲方加工物料,如发现按每次200元处罚(除特殊情况);9、 乙方须将加工商名字写在外包厢明显为止,以方便追溯;10、 加工费用加工品质及数量统计,按照当时甲方订单情况与乙方沟通发放;11、 品质保证: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物料损耗标准,进行物料损耗控制,生产完后良品与不良物料必须返还甲方;如有超损情况乙方自行承担该部分的物料成本费用,直接从加工费用里面扣除;12、 付款方式:月结30天13、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XXX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