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_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甲 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电 话: 传 真:_乙 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028007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3982370电 话:0532-81253522 传 真:0523-9859345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购买的位于地址(项目名称)_号商铺房(以下简称“该房”)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委托经营场所 地址(项目名称)_号商铺。第二条 委托经营期限1、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 10年,自 年
2、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3年内,为培育市场,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第三条 委托经营方式甲方同意在本协议委托经营期限内将涉及该房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以乙方名义从事该房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四条 具体委托经营事项委托经营期间:1、 乙方自行确定、调整该房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也可以自行将该房转租。2、 在保证甲方本协议收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与该房经营有关内外事务。第五条 本协议的生效时间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在该房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定额向乙方收取该房经营回报收益。具体标准如下:第四年至第十年:按市场实际
3、收益,业主和运营管理公司按面积占比以9:1比例分成。 1、甲方每半年定期向乙方收取一次该房经营收益回报。即 年 月 日按实到款向乙方收取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半年的该房固定经营回报收益, 年 月 日按实到款向乙方收取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半年的该房固定经营回报收益,以此类推。2、该房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委托乙方付入以下指定账户:_3、乙方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房经营回报收益。二、甲方购买该房采用银行按揭方式的,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妥银行按揭手续,未能与银行办妥按揭手续的,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办妥银行按揭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与项目名称 办妥合同变更事宜
4、,交纳余款。否则,本合同自行解除。三、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将该房产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须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购买权的,应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甲方应将本协议内容书面告知受让该房的第三人,甲方应将遵守本协议的内容作为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中包含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与第三人,第三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四、双方约定,在开发有限公司交付房屋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验收该房,直接办理该房交接手续。甲方同意乙方在该房交付前为经营活动提前进场做各种准备工作。五、 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可以根据试产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及建筑内部格局、以及将该房四至做
5、主调整及改造。六、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须的条件;委托经营期限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七、 因该房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规定乙方有扣缴的义务,乙方有权扣缴并提供相应的税费票据。八、 在委托经营期内,该房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房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
6、行转让、抵押等侵犯该房所有人权利的行为。否则,必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九、 协议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原则:1、本协议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如甲方有意继续委托他人管理甲方上述物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2、本协议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交付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以协议到期时该房实际装修、装饰及设施的实际状况将该房交付甲方。如甲方逾期收房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自行经营或自行转租,甲方或承租方经营的业态须与市场业态一致并服从市场的统一管理。第七条 违约责任1、顾及该房委托经营的连续性,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提前终止本协议;如有违反本协议
7、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为该铺位的实付总价款,造成损失的,按实赔偿,赔偿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2、在本协议规定支付经营回报收益起的5日后,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该房经营回报收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并于规定支付日的第六日起计算违约金,根据逾期付款时间,每日按该房经营回报收益金额的1向乙方计收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的,每日以2计收,直至支付清经营回报收益款截止。第八条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该房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第九条 本项目成立业主委员会,有权检查、监督,公布帐目。第十条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该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均为原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