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合同必备条款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依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就主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事宜,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收费方式双方同意乙方采取 方式收取律师费:1、计件收费;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3、计时收费;4、风险代理收费;5、在上述4中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二、收费依据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2、;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律师费总计 元人民币。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4、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从甲方获得的财产利益中按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师费。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四、收费时间律师费的支付时间:五、乙方代收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
3、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六、差旅费收取方式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就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生效条款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