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经销合同(范本2).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3346540 上传时间:2024-07-0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销合同(范本2).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经销合同(范本2).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销合同 供方:福建亚太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需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二○一○年“亚通”牌型材产品,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以经销“亚通”牌 PVC-U型材 产品,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完成“亚通”牌 PVC-U型材产品核定销售量 (吨)。在经销期内,乙方不得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 第二条, 甲方提供的“亚通”产品,必须符合 GB/T8814-2004 标准。 第三条,乙方经销区域为: 第四条,供货方式;甲方实行供货计划管理,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计划加盖公章(包括传真)向甲方申报次月要货的各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发货时间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给予保证供货。若乙方临时增加要货,甲方可优先在计划外货源内调剂,但不予保证。若因乙方不能按时到款影响甲方发货计划时,乙方应赔偿运输计划落空费。 第五条,乙方若在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未能达到相应核定销售量(即以核定的销售量与实际销售量月份推算),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针对乙方经销区域的特大工程,甲乙双方可另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期内甲方对乙方供货一律实行款到发货,即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按实际到帐款额,并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发货。 第七条, 1、价格:甲方的送到价为 元/吨,乙方的批发价下限为 元/吨,乙方不得以低于批发价的价格销售,更不准向经销区域外的市场销售,一经发现并证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2、乙方每次提货须 吨以上运费由甲方承担,低于 吨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对本产品实行统一供货价(即出厂价,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产品的价格。甲方有义务书面通知有关价格调整事宜,乙方在收到甲方价格调整通知2天内必须做出确认答复,否则按新的价格调整执行。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时与甲方进行帐目对帐,逾期不对帐应向甲方每天支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滞纳金。 第十条,产品退货问题 1、甲方生产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引起退货,其价格按乙方原实际进货价计算,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2、非质量问题,内外观无损坏,无脏乱的产品,乙方要求退货,单价按双方合作期限最低价格的80%予以核算,超出十个工作日单价按双方合作期限最低价格的80%予以核算。合同期满后,若甲方收回乙方的经销权,则甲方按双方合作期间最低价格加上退货日的调拨价的平均值核算、回收乙方库存中外观完好的所有亚通型材。运费由乙方承担。 3、因非质量问题而有外观磨损等现象的物品原则上不能退货。特殊订制品原则上不能退货,但双方可进行协商打折退货。 第十一条,型材定尺生产:乙方需要定尺寸生产的,应将需定尺生产的产品的品种及数量传真给甲方,并按定尺产品总价款的30%预付给甲方(其中20%部分为定金,10%部分为预付款),甲方收到定金和预付款后根据甲方关于《产品定尺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生产并与乙方约定时间予以发货。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提货通知的七个工作日始将定尺生产的货物提走。否则,逾期付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提货价值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若甲方未能按以上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货,则甲方应向乙方交纳所有订货产品价值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产品发运到乙方仓库后,乙方应立即对甲方所发的产品进行验收,确认完毕后,在甲方发货单上由有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若发现实际收到的货物品种、数量与发货单上的品种、数量不符,应立即将详情告知甲方,进行调查处理,并与承运司机办理货物签收确认手续,扣罚当次运费。 第十三条,对产品指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产品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后,乙方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二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二天内开始实施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 2、乙方因保管不善或经营因素造成产品起保质期积压或产品质量下降等,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需借调对方的财物,均须持借调方的书面(加盖公章)通知,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正常借调的财物必须在一个月内结清。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有关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的复印件壹份给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 壹 式 肆 份,内容相同,效力相等,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第十七条,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此前甲、乙双方如有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公章)福建亚太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工业区 地址: 邮编:350304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清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35001618107052506117 银行账号: 电话:0591-85320076 85315902 电话: 传真:0591-85318313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