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顶广告位租凭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根据物权法、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本协议项下房屋的管理权、经营权或处置转租权的房屋租凭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一、 合作事项:乙方租用甲方楼顶户外主广告牌,用于广告经营,广告牌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1. 租凭地点: 2. 广告牌规格: 3. 租凭时间: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4. 租凭费用为 万元每年,租金共计 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签字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年度租金 万元整。今后使用每满一年后,乙方应在上一个年度最后一个月内付清下一年度的
2、租金。乙方应按时付款,逾期支付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缴所欠款项。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保证依法享有上述楼房楼顶广告位的租凭权,并按约租凭。 2. 甲方提供电源为广告牌夜间照明,所产生的电费单独计量,另行向乙方收取(执行供电局标准)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依法享有广告牌在合同期内的经营收益和产权;2. 按时支付租凭费用;乙方拥有租凭期内该广告牌的产权,如因广告位掉落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 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题的情况下建
3、造广告位,如果因建造广告位而破坏了楼顶的防水,需另行承担防水的全部费用五、 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广告牌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或广告牌时,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平均计算,多退少补,于一周内清算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六、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守信,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合同总额一倍的罚款。七、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行使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八、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先续约权,并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费用另行约定九、 关于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楼体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楼体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大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仲裁委或法院裁决。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受双方人事变化影响。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