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模板
产品开发协议书【范本一】
产品名称/型号:
委托方(甲方):
承托方(乙方):欧麦特电子有限企业
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研制、开发,型号为 新产品,经双方协商到达如下协议:
一、 甲方提供至少叁个样品或相近产品,若没有样品可提供,则甲方需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及详细图纸图样,以作为开发根据。
二、 产品开发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
三、 产品开发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 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种月,乙方向甲方提供送检样品。
五、 产品开发后生产及货款结算方式:
1、 签定本协议同步签定首批供货协议,甲方首批订货量不低于零点伍万只,后续每批订货不低于壹万只。
2、 款到发货。
六、 甲方在使用中发现不良品属制造责任,乙方无条件退换。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订): 乙方(签订):
产品开发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北京*****成衣(国际)集团有限企业
乙方:
为共同开发、经营羽绒服、棉服等外贸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xx年度(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月 日)羽绒服、棉服外贸男装产品设计,甲方负责将乙方设计产品进行生产、销售。
2、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一年四季)设计研发。乙方应当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毕春季产品设计;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毕夏季产品设计;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毕秋季产品设计;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毕冬季产品设计。以上产品设计通过甲方承认后,甲方将该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
乙方应努力保证研发产品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假如乙方设计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假如将乙方设计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将给双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该知识产权仅供甲乙双方使用,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状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3、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销售和生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在承认乙方设计后 天内将该产品加工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4、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财务管理以甲方为主,乙方有权查询查对财务,有权复印获得财务资料。
第三条 利润分派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利润分派采用按年度分红方式。按如下次序分派:
第一项:首先偿还甲方为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所支付所有款项。
第二项:支付第一项之后利润,其中70%用于下年度扩大生产及销售,其中30%用于甲乙双方分派,甲方有该30%利润中75%利润分派权;乙方该30%利润中25%利润分派权。
第四条 有关合作开发产品借款约定
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合作产品需要资金周转时,甲方将保证无息出借资金给合作项目,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双方实现销售收入时,优先安排偿还甲方所出借资金。因资金局限性,使接单不能足额完毕,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导致利益损失。
第五条 乙方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甲方在每年度结束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假如双方按照第二款进行了利润分派,则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
2、假如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当年净利润到达人民币1000万时,甲方无需根据该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车油费人民币1000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合适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状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乙方设计任一季节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到达双方预期销售数额,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协议。
2、假如将乙方设计产品进行生产、销售也许给甲方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拒绝将该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错但无法防止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经济利益,致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6、因状况变化,当事人各方通过协商同意。
7、协议中约定其他变更或解除协议状况出现。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
程中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补充性条款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股东规定公开,各方有权查阅多种经营资料。
2、合作产品除由甲方生产、销售外,各方股东及亲戚不得从事该产品生产、销售,亦不得授权他人从事该产品生产和销售。
3、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及自有企业北京吉昌泰商贸有限企业外,不得在其他企业从事研发等有关兼职业务。
4、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服装设计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共同拥有知识产权设计,款式转为其他企业财产或私自使用。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构成部分,补充协议于本协议不一致,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第十条 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由各方合发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各方于20xx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本协议正本 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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