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项目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就 小区的电梯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工程内容 1、乙方供给甲方电梯(详见合同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2、 的电梯安装工程。 3、安装工程地点: (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4、按甲方提供的 工程施工图纸,主要内容为: ,不包括 。5、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设计意念进一步深化施工图纸,
2、明确并移交设备预埋件、预留孔、预留洞位置。原则上,乙方应在其承包范围内深化设计,设计图必须经甲方认可。第二三条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安装(含安装设计)、包质量、包通过验收(通过甲方及当地技术监督局、质监站验收及其费用)、包工期、包税费、包风险、包保修等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材料,承接电梯安装工程。本合同的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第三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运输方式和运费负担1、交货地点: (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2、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供货时间(1)乙方应将电梯于 年 月 日前运到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2)按甲方的发货通知确定的交货时间
3、将电梯运到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3、运输方式: (包括卸货、及进仓及保管)。4、运费及与运输有关的费用已包括于电梯货款中。5、乙方须配合甲方要求及土建情况进行设计、制造电梯,甲乙双方应密切关注合同的供(提)货期,如有异常(包括推迟基建期、暂缓基建、停止基建和与电梯有关的变更)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6、供货期间如遇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延误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调整,以此确定交货日期。7、本合同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8、货物运至现场,乙方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3项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9、国内组装电梯如有进口部件,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第四五条 合
4、同价款1、除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可以进行调整的部分外,合同总价款:本合同电梯货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本合同电梯安装费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以上价款(包括税费、搭棚费、吊装费、拉爆螺栓及预埋件设置费、调试费、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及质监站验收的报装费、报检费、检测费等费用)。价款组成具体见工程量附件,附件中如有少算或漏项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结算方法:安装数量以合同中确定的为准,实际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按实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执行。施工图纸已标示、招标文件已说明或工程按惯例应包括的漏项视为乙方在投标中标报价中已包含。1、人工:按投标中标报价中人工工资
5、取定。零星点工用工人工工资按投标中标报价中计日工单价相应计算,若无约定的,人工工资单价为:普工70元/工日、技工100元/工日、石工120元/工日,管理人员工日工资套用技工工资。2、材料:工程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甲方认可的样板要求,乙方不得擅自调整。由于乙方自行提升用材品质的结算单价仍按中标报价执行;经甲方书面认定调整的应报送甲方审核部门比价确定后签证作为结算依据。由于乙方自行降低用材品质的,甲方有权在结算中扣除材料价差并扣罚等价于价差的工程结算款或要求调整及返工,乙方自行承担调整或返工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甲供材料可选钢材、水泥、商品砼、石材或无由乙方计取1.50%的施工现场保管费,乙方连带承担
6、甲供材料的保管及施工成品保护。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或超报超领的乙方相应赔偿损失并扣罚等价于损失费用的工程结算款。 采用甲定乙供材料方式的,乙方不得免除相应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责任。对于设计变更及签证所引起的材料单价计算,如投标中标文件中有的按投标中标文件单价计算,没有的按甲方比价签定单价或投标基期信息平均价下浮 比率计价。3、机械:乙方自行承担由于采用不同机械或人工代替机械所引起的费用增减。34、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是本合同范围的一部分,乙方不得拒绝,否则视为违约。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必须由甲方专业技术人员、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经理签复方为有效。当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总价超过
7、合同总价的15%或超过金额10万元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定额及取费:工程量的增减仍套用或类似套用投标中标报价计算,若投标报价中未包含的,可采用投标中标报价中的材料报价套现行定额组价,综合取费同投标中标报价计算,无定额套用的组价须与甲方协定并核定组价,完全套用现行定额计算规范的按下浮 8% 比率计价。本工程对单项 500元内的零星变更免价格签证,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中标报价中不另行结算。4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5及以上时,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56、鼓励乙方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提出可行性优化建议或变更意见,经甲
8、方同意采纳的,视工程品质及成本论证后的实际节约给予525%的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将乙方纳入甲方其它工程优先选用范围。第五六条 安装工期管理1、施工总工期及开、竣工日期1.1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总合同工期_日历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指令规定的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合同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质量验收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如需要)之日为准。2、施工进度计划及关键线路2.1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总工期及计划开、竣工日期明确关键线路及主要分项工作开始及完成时间节点以及主要设备进场、劳动力计划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2.2乙方应在正式开工后一周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
9、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审批。2.3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当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3、暂停施工及复工3.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发包方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3.2当甲方认为现场具备复工条件时,将书面通知乙方复工,乙方应在_日内正常组织施工。45、工期延误与顺延因以下原因(其他情况一律不准顺延工期):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甲方供应的材料不能按时进场;3)不可抗力因素(具体见第十七条);4)因甲方
10、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造成的工期延误;5)由甲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6)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合同要求;对上述原因造成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工期顺延材料及有关证据,甲方将在收到相关材料_天内给予回复,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影响时间可以顺延工期,但同时乙方要及时调整人、材、机部署,甲方不承担任何因工期顺延而导致的费用增加。乙方如超过规定时限未报送工期顺延申请,则视为放弃。56、工程竣工 56.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1、56.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6.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乙方必须全面配合,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67、工期奖罚67.1本合同下的非关键线路上的分项工程阶段性延迟但通过抢工措施赶回了工期保证总体进度达到计划要求,并能按期验收交付的,对乙方不作处罚。67.2非甲方要求而乙方自行提前完工验收交付的,对乙方不进行奖励。甲方要求提前竣工的,按本合同56.3条款执行。67.3整体工程未
12、能按时竣工或按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时,甲方惩罚乙方为本工程合同造价的万分之_/天延误天数,无论是否存在局部分项提前竣工。67.4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期延误超过_5_天,甲方经两次或以上书面发文,而乙方仍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现场进度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合同解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处罚见主合同约定。第六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一)质量要求安装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技术条件,并应一次性验收合格。1、供货质量要求:见 附件二: 电梯订货技术要求附件三: 工程项目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
13、、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该产品是合同约定品牌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全新的产品。该产品的制造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电梯制造安全规范、技术条件。(二)验收1、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依据为:(1)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扶梯执行自动扶梯制造安全规范(GB16899-97)。2、产品的供货验收必须以甲方认可的产品品牌、数量、规格、型号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产品的安装验收必须以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
14、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验收合格,且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到场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工程安装。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
15、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所附的或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4、电梯导轨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5、电梯安装完毕,试运行正常,甲方即签发验收合格证明,以协助乙方办理技术监督局的验收。6、甲方按上述第五项签发的验收合格证明仅为协助乙方办理技术监督局验收,不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结算需在乙方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且取得相关证书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方可办理。7、电梯通过技术监督局和质监站验收之日后 日内,乙方应书面向甲方申请正式竣工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否则,视为乙方通过甲方正式
16、竣工验收,甲方应向乙方办理合同结算;如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出具整改报告书面通知甲方,再由甲方按程序组织验收工作。8、正式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竣工图及其他竣工资料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件。9、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 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0、如有关设备、设施需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甲方可配合乙方对报验资料签字盖章,但不作为甲方验收依据。交付使用仍以通过甲方人员到现场验收接管,并经甲方授权人员在交接文件上签字盖章为准。第七八条 合同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1、本
17、合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批电梯的竣工时间提前(至少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排产,并在发出排产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电梯货款的10作为定金。(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电梯货款的30。(3)该批电梯安装完毕,试运行正常,经甲方及当地技术监督局及质监站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电梯工程款的30。(4)上述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竣工验收、结算及当地技术监督局和质监站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电
18、梯工程结算款的95。(5)余款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4、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第八九条 保修条款 1、本产品实行国家“新三包”
19、政策,乙方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终身维修服务。2、本合同设备、系统的保修期为 两 年,自安装工程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并在 小时内维修完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或未在规定时间维修完毕,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若对保修责任产生纠纷,由 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2次派员前往
20、设备、系统现场对设备、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4、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5、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以成本价维修更换。6、保修期满后,电梯及其附属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之内赶赴现场维修。乙方应当保全相关证据,故碍排除后由双方进行调查,确定责任。7、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为了减轻供需双方工作负
21、担,由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电梯运行、维修工(人员数量为每10台电梯壹名,不足10台以10台计),并协助其取得运行、维修相关的资质证书,以便于电梯的日常保养及一般性故障的维修,具体培训日期、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第九十条 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3、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甲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监督、检查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须
22、及时通知乙方。5、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6、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甲方未及时办理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工程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二)乙方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安装资质证书。2、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并调试合格。3、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4、乙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
23、先经甲方书面同意。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按约定工期施工。6、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及总包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的无效。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1、本工程设置合同造价_%的履约金,分别按工程质量_%、工期_%、工程配合_%、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位率_%进行分配。乙方应在施工
24、合同签订后_天内,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汇给甲方。2、如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通过后_天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3、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的,通过工程履约保证金扣罚程序逐次扣罚,扣罚总数数总和少于工程履约保证金的,余款退回。逐次扣罚总数等于或大于工程履约保证金,余款为零,退回数为零。第十一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
25、内通过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本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5、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
26、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及总包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8、甲方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
27、施工单位进场施工。9、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开工指令规定的日期后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0、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工程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
28、每逾期一日,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13、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1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三条 甲定乙供材料及甲方指定分包的管理1、工期控制1.1凡涉及到甲定乙供材料或甲方指定分包,乙方均视为自己的分包或材料供应商,对于此类供应商及分包商,乙分均负有工期管理责任,如因上述供应商或分包商工期延误,均
29、追究乙方责任。1.2为便于乙方有效管理甲定乙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保证按期验收交付。所有甲定乙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必须经过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未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2、质量控制2.1凡涉及到甲定乙供材料或甲方指定分包,乙方均视为自己的分包或材料供应商,对于此类供应商及分包商,乙分均负有质量管理责任,如因上述供应商或分包商质量问题,均追究乙方责任。2.2为便于乙方有效管理甲定乙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保证工程质量。所有甲定乙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在工程款支付申请必须经过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未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准支付工程款。3、文明施工及安全
30、管理31甲方指定分包进场后必须服从乙方施工现场内的布置及安全管理。第十二四条 转让条款未经甲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乙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十五条 合同终止(一)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
31、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
32、十四六条 保密条款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守约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守约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守约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五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
33、,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不包含地区性可预见的梅雨、非重大危害台风、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六八条 法律适用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七九条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34、,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其它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总合同具体约定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
35、面通知合同对方。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6、其他约定: 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7、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附件(共 件, 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附件13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1、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2、附件二:电梯订货技术要求3、附件三:工程项目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4、附件四:廉洁协议附件(共 件):1、 附件一:廉洁协议 附件一 产品及价格清单序号型 号规 格单 位数 量 单价(人民币) 小 计合 计大 写附件二电梯订货技术要求(根据具体厂家
36、还需明确具体参数)为配合订货工作,特对电梯的主要部件及技术规格性能作如下规定:一、曳引驱动系统 采用全新的曳引驱动系统,要求传动结构紧凑、外型尺寸小。二、控制系统及控制方式:1、采用全电脑变频调速系统;2、梯的控制方式应根据电梯的不同类别、不同的使用场所及配置的电梯数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做到操作方便,安全可靠、技术经济指标先进。三、电梯功能要求:除能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所有使用功能外,电梯还应具有消防迫降功能。四、电梯的主要部件应有品牌,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及型号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五、应随机配置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18附件三 工 程 项 目 电 梯 技 术 参 数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序号
37、项目名称电梯类型梯号电梯型号台数载重(Kg)人数速度(m/s)停层提升高度(m)控制方式不停层井道净空(mm)底坑深度(mm)备注(用地)层站门电梯装修标准天花一般标准天花(式样由生产厂提供)轿壁发纹不锈钢(签订合同时具体要求)轿门发纹不锈钢(签订合同时具体要求)地板标准塑料地板(签订合同时具体要求)厅门首层发纹不锈钢厅门,其余各层钢板喷漆厅门(签订合同时具体要求)门套首层发纹不锈钢小套门,其余各层钢板喷漆小套门(签订合同时具体要求)操纵装置面板为不锈钢(式样供货商提供)(签订合同时具体要求)门厅按钮面板为不锈钢(式样供货商提供)(签订合同时具体要求)19附件四附件一廉 洁 协 议甲方: 乙方
38、: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向上级领导请示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
39、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本廉洁协议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地址: 地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