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线理货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合 同 号: 20110529 买 方: 营口新港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港大路一号 联 系 人: 徐少波 电 话: 13941770033 传 真:0417-6269455 邮政编码: 115007 卖 方:(乙方) 北京英诺泰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1205室 联 系 人:王子 电 话: 010-84467395 传 真:010-84467390 邮政编码:100027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无线手持系统相关设备,并由乙方负责
2、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等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清单及报价设备报价清单:序号货物名称 型号及规格/配置数量单价金额手持终端报价1手持终端得逻辑752718846015228023G无线内置模块1841377446634400毫安锂电池367882836847527充电底座、数据线、电源线459923965四组充电座519169580无线手持系统报价合计267090注:(1)如需增加设备采购,价格将以本协议为准,不再另行签订采购协议。二、合同总金额 : 贰拾陆万柒仟零玖拾元整(注:含税价格)三、交货:1. 交货期限:在合同签定之日起,4周内到货。 2. 交货方法: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运输及
3、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3. 交货地点: 营口新港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业务楼详细地址:同上联 系 人: 徐少波电 话: 04176268193邮 编: 1150074. 交货手续:甲方应保证指定收货人有效履行合理的收货手续;(1)收货人应在收货单据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法定/授权印章确认收到产品;(2)指定收货人由其联系人收货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中提供指定联系人的身份证件及号码,并保证该联系人在收货时出示身份证件供乙方核对。联系人须代表收货人在收货单据上签字确认收到产品。甲方未履行前述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交货,且不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责任,甲方并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仓储、再次运输、人员食宿等费用。甲方指
4、定收货人对产品核对无误并在收货单据上签字确认后,甲方不得对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包装再提出异议。收货手续完成不代表货物验收合格。验收条款详见第六条。5. 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货款后转移给甲方。产品为软件或包含软件的,甲方仅根据相应的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获得许可使用权,其它未明确授予的权益始终归软件的许可人。 三、产品包装、品质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家生产的全新产品,且质量标准及包装符合原厂标准。四、付款方式及时间:1、合同签定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95%的货款,即人民币:253735.5元;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支付,即人民币:1
5、3354.5元。 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系统集成结束验收合格之日2收款人帐户信息: 帐户名称:北京英诺泰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北京三元支行 帐 号:043401040001777 五、双方职责:甲方职责: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验收货物和付款。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供货,并对全部设计安装调试工作负责。 2、乙方应提供所有设备的相关文档(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保修证),并进行技术培训,提供培训文档。3、乙方负责将系统调试于最佳状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甲方正常使用下运行正常。六 验收验收将分为两个部分:设备到货验收,系统安装结束验收1、设备到货验收: 甲乙双方应在
6、产品抵达甲方指定交货地址后三(3)日内共同完成验收。 验收标准: 1)、检查设备的外包装是否完整。 2)、检查设备是否为原厂提供的全新产品,附件是否齐全,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 3)、简单测试设备是否可以正常工作。 4) 甲方应对不合格产品提出出异议,否则,应视为产品合格并被甲方接受。2、系统集成结束验收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甲方邀请的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标准1)设备安装固定牢固。2)接头等连接部件防水严密。七 违约条款: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即超过交货期限第五日起乙方付给甲方每日按迟交货物总值的0
7、.1%计算的逾期交货违约金,但总值不超过迟交货值的5%,该赔偿将从应付乙方的合同费用中扣除;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如果乙方拖延交货30天以上,将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还需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或保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 甲方一旦签定本合同,则应该在合同规定之日内,将约定的款项支付给乙方。双方订立合同后,如甲方延迟付款,自超过付
8、款期限第五日起,甲方应付给乙方每日按迟付货款0.1%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迟付货款的5%,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4 系统在集成过程中因合同内设备功能性问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由乙方负责解决。在解决过程中如需作设备调整或更换,需征求甲方认可,并签订书面协议,同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将原产品连同原包装和附件完整退还乙方。5 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视同违约条款中的第一条。八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
9、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双方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进行协商,双方对此互不提出赔偿责任。本条款中不可抗力系指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由于疏忽造成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双方同意的情况。九 争议及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适用中国法律。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首先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则提交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 其他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修改需经过双方代表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十二. 约定事宜: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下面签字,表示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条件。 甲 方: 乙 方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日 期: 日 期: 5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