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爬梯制作安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制作安装爬梯一事,签订合同如下:一、合同相关内容:定作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标准节)总价(元)备注墩柱爬梯标准节197560110320此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原材料、设计、加工、防锈漆喷刷、运输、安装及保险等相关费用合同总价:壹拾壹万零叁佰贰拾元整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爬梯图纸确认后,甲方给予乙方两天准备时间,两天后乙方开始生产加工,每周加工数量不少于40人标准节,每加工20个标准节为一车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进行安装。2、爬梯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交付义务。3、任何一方
2、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三、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1、双方共同审定的图纸;2、双方签订的技术交底;3、施工使用材料及焊接应满足国家标准;4、为实现合同目的的其他标准及要求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1、质量负责期限为安装完成后甲方验收之日起12个月。2、质量负责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无偿修复,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进行修理,并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费用。3、因乙方爬梯质量问题造成施工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到的经济损失。五、材料的提供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选用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
3、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六、墩柱爬梯的运输1、墩柱爬梯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将墩柱爬梯运输至约定的地点,运输费用已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综合单价中。2、甲方因场地、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收货,在合同约定工期到期前以书面函件告知乙方,乙方负责保管。七、计量及付款1、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先支付乙方4万元作为预付款,方便乙方购置材料。2、产品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月底由甲方施工现场技术人员提供已完工程数量表,报送至甲方计划合同部结算。3、付款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满后,一周内在
4、扣除质量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若该金额不足以支付质量维修费用的,乙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差额。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拒绝接受定作物,应赔偿因乙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按违约责任中第3款之规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条第3示之规定承担逾期交付的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交付定作物,若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额的5%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 乙方签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二O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