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建宿州~淮安铁路工程SHZH-1标段
高性能混凝土监理实行细则
编 制:
审 批:
华铁工程征询有限责任公司宿淮铁路监理站
2023年10月9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 1
2.监理工作依据 1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2
3.1 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要点 2
3.2 混凝土原材料控制要点 4
3.3 混凝土施工前准备控制要点 5
3.4 搅拌站设立和工艺控制要点 5
3.5 混凝土运送控制要点 8
3.6 混凝土浇筑控制要点 9
3.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振捣控制要点 11
3.8 混凝土养护控制要点 13
3.9 模板拆除时监理控制要点 15
4. 安全、文明监理控制 16
1.工程概况
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施工监理SHZH-1标段位于苏、皖两省北部,东西连通安徽省宿州市、江苏省宿迁市以及淮安市。沿线通过地貌以黄淮、黄泛冲积平原为主,期间分布少量垄岗。冲积平原区地形平坦、开阔,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倾,地面高程一般12~28m,相对高差5~10m。沿线多为耕地、村舍,水网密布,阡陌纵横。在灵璧、泗县零星分布着孤岛状残丘。
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施工监理SHZH-1标段,正线4座特大桥4776.68m、75座大中桥6826.82m、505座小桥涵15073.29m;疏解线1座特大桥3881.4m、2座中桥1061.5m、7座小桥涵1287m。
2.监理工作依据
1. 建设施工协议、监理协议及招投标文献
2. 监理规划
3. 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等技术会议纪要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单位对设计问题的正式答复等;
4.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5. 执行验收标准、施工规范:
1)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23)
2) 《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3-2023
3)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23);
4)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0-2023);
5)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23);
6)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
7)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23);
8)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23);
9)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3.1 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要点
1、根据«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选择的规定和混凝土耐久性规定,按桩体、墩台体、梁体分别给出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参考指标。当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与本细则的基准不一致或设计文献提出其他规定期,应按实际情况根据«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和设计文献的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选择。
2、桩体C3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考指标
桩体C3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考指标
序号
项目
环 境 类 别
T1
L1
H1
H2
H3
H4
1
最大胶材用量(kg/m3)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2
最小胶材用量(kg/m3)
280
320
300
330
360
360
3
最大水胶比
0.55
0.45
0.50
0.45
0.40
0.36
4
56d电通量(C)
1500
1000
1200
1200
1000
1000
5
28d最小抗蚀系数
-
-
0.8
0.8
0.8
0.8
6
最小含气量(%)
2.0
2.0
2.0
2.0
2.0
2.0
7
泌水率(%)
不泌水
8
氯离子总含量(kg/m3)
≤0.001B(B胶材用量)
9
总碱含量(kg/m3)
不限制(采用非活性骨料时)
10
抗碱-骨料反映性
克制效能合格(砂浆棒膨胀率在0.20%-0.30%时)
11
抗裂性
应通过对比实验选择抗裂性相对较好的配合比
3、墩台体C3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考指标
墩台体C3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考指标
序号
项目
环 境 类 别
T2
T3
L1
L2
L3
H1
H2
H3
H4
D1
D2
D3
1
最大胶材用量(kg/m3)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2
最小胶材用量(kg/m3)
300
320
320
340
360
300
330
360
360
300
320
340
3
最大水胶比
0.50
0.45
0.45
0.40
0.36
0.50
0.45
0.40
0.36
0.50
0.45
0.40
4
56d电通量(C)
1500
1500
1000
800
800
1200
1200
1000
1000
-
-
-
5
28d最小抗蚀系数
-
-
-
-
-
0.8
0.8
0.8
0.8
-
-
-
6
56d抗冻等级
-
≥F300
7
最小含气量(%)
2.0
根据设计拟定
8
泌水率(%)
不泌水
9
氯离子总含量(kg/m3)
≤0.001B(B胶材用量)
10
总碱含量(kg/m3)
不限制(采用非活性骨料时)
≤3.0(当骨料碱-硅酸反映砂浆棒膨胀率在0.20%-0.30%时)
11
抗碱-骨料反映性
采用非活性骨料
克制效能合格(砂浆棒膨胀率在0.20%-0.30%时)
12
抗裂性
应通过对比实验选择抗裂性相对较好的配合比
4、梁体C5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考指标
梁体C5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考指标
序号
项 目
环境类别(T2)
1
最大胶材用量(kg/m3)
500
2
最小胶材用量(kg/m3)
300
3
最大水胶比
0.35
4
56d电通量(C)
1000
5
56d抗渗等级
≥p20
6
56d抗冻等级
≥F200
7
含气量(%)
2~4
8
泌水率(%)
不泌水
9
氯离子总含量(kg/m3)
≤0.0016(B胶材用量)
10
总碱含量(kg/m3)
不限制(采用非活性骨料时)
≤3.0(当骨料碱-硅酸反映砂浆棒膨胀率在0.10%-0.20%时)
11
抗碱-骨料反映性
采用非活性骨料
克制效能合格(砂浆棒膨胀率在0.10%-0.20%时)
12
抗裂性
应通过对比实验选择抗裂性相对较好的配合比
5、预应力孔道灌浆料配合比设计参考指标
预应力孔道灌浆料配合比设计参考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初凝时间(h)
≥4
7
压力泌水率(%)
≤3.5
2
终凝时间(h)
≤24
8
充盈度
合格
3
出机流动度(s)
18+4
9
7d强度(Mpa)
≥6.5(抗折)
≥35(抗压)
4
30min流动度(s)
≤30
10
28d强度(Mpa)
≥10(抗折)
≥50(抗压)
5
24h自由泌水率(%)
0
11
24h自由膨胀率(%)
≥-1.0
≤5
6
3h毛细泌水率(%)
≤0.1
12
对钢筋锈蚀作用
无锈蚀
3.2 混凝土原材料控制要点
1、水泥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宜为矿渣或粉煤灰。处在严重化学侵蚀环境时(硫酸盐侵蚀环境作用等级为H3或H4)应选用C3A含量不大于5%的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规定。
2、粉煤灰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强度等级不大于C50的钢筋混凝土宜选用国标Ι级或Ⅱ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5.0%,细度不大于20%;强度等级不小于C50的预应力混凝土宜选用国标Ι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3.0%。粉煤灰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规定。
3、矿渣粉应采用水淬矿渣的粉磨产品。矿渣粉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规定。
4、外加剂宜各级选用聚羧酸系产品。混凝土中不得掺加防腐剂、抗裂剂等无标准不规范的产品。掺入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规定。
5、拌和用水可直接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规定。
6、粗骨料宜选用至少二级配碎石,掺配比例应通过实验拟定。粗骨料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规定。
7、细骨料应选用处在级配区的中粗河砂(用于预制梁时,砂的细度模数规定的2.6~3.0)。当河砂料源确有困难时,经监理和业主批准也可采用符合质量规定的人工砂。细骨料的品质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23]160号规定。
3.3 混凝土施工前准备控制要点
1、针对设计、施工工艺环境条件特点等因素,制定严密的高性能混凝土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明确施工质量检查方法。
2、对设计文献进行复核,保证施工中采用的相关标准和技术指标对的无误。
3、对参建人员的资格、施工设备的完好性、原材料的配合比的合用性、工艺方法的可行性、实验检查手段的科学性等进行复查,保证混凝土工程顺利施工。
4、混凝土用原材料产地、质量、规定等应与批复配合比原材料一致。应特别注重原材料的质量稳定,选料时应充足考虑供货厂家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生产能力是否满足现场需要,并保持适度储备。
5、计量设备检查。对生产系统的各计量仪器设备进行计量监督的测试,拟定合理的计量参数和计量精度,制定实验以及施工工艺中各种测试数据准确性的计量措施。
6、承墩台、梁体等重要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进行混凝土试浇筑和试养护,以便对混凝土配合比、施工工艺、施工机具以及养护工艺的适应性进行检查。
3.4 搅拌站设立和工艺控制要点
3.4.1 骨料存放场设施
1、砂、石应有固定的储存地点并悬挂标记牌,标记牌至少应标明骨料产地、名称、规格、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和检查状态等。
2、砂、石应有明确的堆放界线,砂、石或不同级配碎石间有也许产生混杂时应以砖墙或混凝土墙等进行分隔。
3、砂、石堆场应设立规范的厂棚,以达成必要的防晒、防雨和防尘等目的。
4、砂、石堆场地面应以混凝土进行硬化解决,并设立不小于2%的排水坡度,每种骨料堆场均应设立排水沟。
5、二级配的碎石应分场堆放并加以标记。
3.4.2 搅拌站系统设施
1、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应采用散料仓分别储存。水泥在储存中应采用措施减少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如在厂家加长储存时间或在现场增长储存仓罐数量延长存放时间进行降温。
2、储存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外加剂的容器应悬挂标记牌,标记牌至少应标明材料产地、名称、规格、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和检查状态等。
3、储存液体外加剂的容器应避免外加剂污染和蒸发,寒冷地区在冬节应有护冻措施。
4、骨料堆场与搅拌楼之间、搅拌楼周边地面均应以混凝土进行硬化解决,并设立必要的排水设施。
5、搅拌机房应防风、防雨。
6、每个搅拌楼至少应配备三个骨料仓(一个砂仓和二个碎石仓)。
7、搅拌站应采用重量法配料,各料仓材料的重量均应采用电子枰计量系统分别计量,液体外加剂和拌合用水也可有用流量计计量。
3.4.3 骨料的质量控制
1、为保证骨料的品质和匀质性,料场(供应商的骨料制备或施工单位的内料加工系统所在地)应设立符合规定的骨料筛分系统的清洗设备,其生产能力应满足施工规定。
2、一般情况下,细骨料应采用天然河砂,天然开采的河砂不在级配区时,应通过适量掺配、筛除多余部分粒径等措施进行调整。当河砂料源拟定紧张,经监理和业主批准也可采用工艺较为先进的设备如摆式圆锥压石机、棒磨机等生产的人工砂。
3、一般情况下,粗骨料应采用大尺寸的岩石破碎生产。为减少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宜采用带曲面压板的圆锥式压石机或回转压石机生产。
4、天然开采的砂、石料必须通过水力冲洗,人工砂应在破碎前进行冲洗。
5、成品砂堆放时,宜采用抓斗起重机堆料,不宜采用推土机沿料堆斜坡向上推送堆放。料堆不宜过高过陡,料堆的坡度宜略小于砂的休止角,防止粗颗粒聚集到坡脚底部。
6、一般情况下,新堆湿料砂应进行渗排控水,渗排时间不宜小于24h。
7、骨料进仓时应对准料仓出品垂直进料,以防止粗颗粒在料仓内局部堆积。
3.4.4 设备及工艺控制
1、搅拌站应根据设计规定配备足够的搅拌系统,应选择卧轴式、行星式或逆流式强制搅拌机。并应适当准备应急的完好搅拌设备,以便应对随时出现的问题。
2、搅拌站的电子秤计量系统,应在使用前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签发计量检定合格证明。计量的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按重量计):胶凝材料(水泥、矿物掺合料等)+1%;外加剂+1%;粗、细骨料+2%;拌合用水+1%。
3、搅拌站正式使用前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验人员、主管工长、质检员、现场监理共同参与。依据实验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核查各种材料质量,计量系统,搅拌设备系统,计量仪表精度,灵敏度。验证混凝土的工作性和拌合物性能等。
4、新建搅拌站初次搅拌混凝土或连续使用达成一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 9142)的规定对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进行检查。检查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时,可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分别从卸料流的1/4和3/4之间的部位采用混凝土试样进行实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拌和物应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2)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3)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4)混凝土搅拌站建成后,需按京沪高速铁路《现场实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程序指南》规定报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立混凝土配合比标记牌,标牌内容应由实验部门专人负责填写和调整,做到填写项目齐全、数据准确、笔迹清楚、更新及时。内容应涉及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搅拌日期、实验配合比、坍落度、含气量、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计算出的施工配合比和搅拌机一次性投抖数量等。
(6)混凝土生产前,应准确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率,据此调整配合比,计算出施工配合比和搅拌机一次性投抖数量。实验部门签发配合比施工告知单经现场实验监理签认后方可开盘拌和。
(7)每一工班正式称量前,按配合批核对原材料的产地、规格、检测状态,检查搅拌设备、拌和机计量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8)雨雪天气生产混凝土时,骨料不得夹杂冰块,并应加大骨料含水率的测试频率,骨料仓和输送带应有防雨雪措施。
(9)搅拌完毕的混凝土应质量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根据拌和物的稠度、搅拌机的功率等拟定。
(10)每次生产混凝土时均应密切监视与检测开拌初始的前三盘混凝土拌和物的和易性,如不符合规定期,应及时分析解决,直于符合规定后方可连续生产和用于工程。
(11)生产混凝土过程中,应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对混凝土质量进行过程检测,混凝土质量应满足工艺和设计规定。
3.5 混凝土运送控制要点
1、混凝土运送设备的运送能力应适应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保证浇筑过程连续进行。运送中应保证混凝土不发生离析、漏浆、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运至浇筑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仍保持良好的均匀性。
2、混凝土宜采用内壁平整光滑、不吸水、不渗漏的运送设备进行运送。当长距离运送混凝土时,宜采用搅拌车运送;近距离运送混凝土时,宜采用混凝土泵、混凝土料斗或皮带运送。
3、用手推车短距离运送混凝土时,道路或车道板的纵坡不宜大于15%。用机动车短距离运送混凝土时,混凝土的装载厚度不宜小于40cm。用轻轨斗车短距离运送混凝土时,轻轨应铺设平整,以免混凝土拌和物因斗车振动而发生离析。手推车、机动车以及轻轨斗车不宜运送流动度较大的泵送混凝土。
4、用吊头(罐)运送混凝土时,吊斗(罐)底部的卸料活门应启动方便,并不得漏浆。
5、采用搅拌运送车运送混凝土时,运送过程中宜以2~4r/min的转速搅动;当搅拌运送车到达浇灌现场时,应高速旋转20~30s后再将混凝土拌和物喂入泵车受料斗或混凝土料斗中。
6、采用混凝土泵输送混凝土时,泵的型号可根据工程情况、最大泵送距离、最大输出量等选定。优先选用泵送能力强的大型泵送设备,以便尽量减小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混凝土泵的运送能力应与搅拌机械的供应能力相适应。
3.6 混凝土浇筑控制要点
1、应预先制定浇筑工艺,明确结构分段分块的间隔浇筑顺序(尽量减少后浇带或连接缝)和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控制措施;明确浇筑进行方向和入模点,尽也许实行对称入模浇筑混凝土。
2、基底为非粘性土或干土时,应浇筑垫层;基底为岩石时,应加以润湿,并铺一层20~30mm的水泥砂浆,然后于水泥砂浆凝结前浇筑第一层混凝土。
3、应预先根据结构截面尺寸、环境条件等研究拟定必要的降温防裂措施。
4、混凝土入模温度宜为5~30℃,大体积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超过28℃。新浇筑混凝土与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之间的温差不应大于15℃。
5、混凝土应分层进行浇筑,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其分层厚度(指捣实后厚度)应根据搅拌的能力、运送条件、浇筑速度、振捣能力和结构规定等条件拟定,下表中的数值可供参考,但最大摊铺厚度不宜大于400mm,泵送混凝土的摊铺厚度不宜大于600mm。
混凝土的浇筑层厚度
振捣方法
浇筑层厚度(cm)
插入式振动
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
表面振动
无筋或配筋稀疏的结构
25
配筋较密的结构
15
附着式振动
30
注:表列规定可根据结构特和振动器型号等情况适当调整。
在新浇筑完毕的下层混凝土上再浇筑新混凝土时,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完毕上层混凝土。上下层同时浇筑时,上层与下层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1.5m以上。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上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扩展升高,保持水平分层。
6、自高处向内模板内倾卸混凝土时,为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应满足下列规定:从高处直接倾卸时,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以不发生离析为度;当倾落高度超过2m时,就通过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等设施铺助下落;串筒出料口距混凝土浇筑面的高度不宜超过1m。
7、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当因故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对不同混凝土的允许间歇时间应根据环境温度、水泥性能、水胶比和外加剂类型等条件通过实验拟定。当允许间歇时间已超过时,应按浇筑中断解决,同时应留置施工缝,并作出记录。
8、在混凝土施工缝处接续浇筑新混凝土时,一般应满足下列规定:
(1)凿除解决层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但凿除时,解决层混凝土须达成下列强度:用水冲洗凿毛时,须达成0.5Mpa;用人工凿除时,须达成2.5Mpa;用风动机凿毛时,须达成10Mpa。
(2)经凿毛解决的混凝土面应用水冲洗干净,但不得存有积水。在浇筑新混凝土前,对垂直施工缝宜在旧混凝土面上刷一层水泥净浆,对水平施工缝宜在旧混凝土面上铺一层厚10~20mm、水胶比比混凝土略小的1:2水泥砂浆,或铺一层厚约30cm的混凝土,其粗骨料宜比新浇筑混凝土减少10%。
(3)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稀疏和结构,应在施工缝处补插锚固钢筋。钢筋直径不小于16mm,间距不大于200mm。有抗渗规定的结构,施工缝宜做成凹形、凸形或设立止水带。
(4)施工缝为斜面时,旧混凝土应浇筑成或凿成台阶状。
(5)施工缝解决后,须待解决层达成1.2Mpa后才干继续浇筑混凝土。当结构物为钢筋混凝土时,解决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2.5Mpa。混凝土到达强度的时间宜通过实验拟定。
(6)浇筑混凝土期间,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的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解决。
(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按规定及时测试混凝土的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入模温度等拌合特性能,在浇筑地点取样制作试件,留置足够数量的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同条件养护或标准养护,及时填写施工记录。严禁在拌合站取样制作试件。
3.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振捣控制要点
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对混凝土进行振捣并使其均匀密实。振捣宜采用插入式振捣棒垂直点振,也可采用插入式振捣棒和附着式振捣器联合振捣。混凝土较粘稠时(如采用斗送法浇筑的混凝土)应加密振点。
2、混凝土的捣实,一般均应使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构件顶面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或其他薄层部位可用平板振捣器振捣。
3、混凝土振捣密实的一般标志是混凝土液化泛浆后,其表面基本不再下沉、气泡不待续涌出,泛浆、表面平坦。
4、不得在模板内运用振捣棒使混凝土长距离流动或运送混凝土,以致引起离析。混凝土捣实后1.5h~24h之内,不得受到振动。
5、混凝土振捣过程中,应避免反复振捣,防止过振。应加强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和接缝的密合情况,防止在振捣混凝土过程中产生漏浆。
6、应根据结构尺寸和钢筋间距情况,合理选择振捣工艺,选择不同型号的振捣工具,如振捣棒直径、频率等。为保证钢筋保护层混凝土质量,应选用小直径的振捣棒或采用人工铲对保护层混凝土进行专门振捣和铲实。
7、表层混凝土振捣完毕后,应及时修整、抹平混凝土裸露面,待定浆后果再抹第二遍并压光或拉毛。抹面时严禁洒水,并防止过度操作影响表层混凝土的质量。特别寒冷地区受冻融作用的混凝土和暴露于干旱地区的混凝土,更要注意施工抹面工序质量的保证。
8、插入式振捣棒操作要点
(1)振动棒一般应安放在牢固的脚手板上,不应在启动状态下放置于模板支撑或钢筋上。不得将软轴插入到混凝土内部和使软轴折成硬弯。应避免振动棒碰撞模板、钢筋、吊环、预埋件等。振动棒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
(2)使用振动棒时,前手应紧握在振动棒上端约50cm外,以控制插入点,后手扶正软轴,前后手相距约40~50cm左右,使振动棒自然沉入混凝土内。插入式振动器操作时,应做到“快插慢拔”。“快插”是为了防止混凝土表层先振实,而下层混凝土发生分层,离析现象。“慢拔”是为了使混凝土上能填满振动棒抽出时形成的“空隙”,防止形成空洞。
(3)振动棒插入混凝土后,应上下移动变换位置,幅度为5-10cm,以利于排出混凝土中空气,振捣密实,也不应少于10s。待混凝土表面基本液化乏出灰浆,不再下沉、不再出现气泡时,方可拔出振动棒。
(4)振动棒插入点布置应排列均匀,可采用“行列式”或“交错式”,按顺序移动,不应混用,以免导致混乱而发生漏振。每次移动位置的距离应不大于振动器作用半径(R)的1.5倍。振动棒的作用半径(通常为振动棒半径的8~10倍)一般为300~400mm。
(5)振捣棒应垂直地插入新浇筑混凝土内,并进入尚未凝固的前一层混凝土50~100mm。振捣过程中振捣棒与侧模应保持50~100mm的距离。
9、平板振捣器操作要点
(1)平板式振动器在每一位置上应连续振动一定期间,正常情况下约为25s~40s。以混凝土表面出现浮浆为准。
(2)移动时应成排依次振捣前进,移动速度通常2~3m/min。前后位置和排间互相搭接应为3~5cm,防止漏振。振动倾斜混凝土表面时,应由低处逐渐向高处移动,以保证混凝土振实。
(3)平板式振动器的有效作用深度,在无筋及单筋平板中约为200mm,在双筋平板中约为120mm,且振捣时不应使上层钢筋移位。
10、附着式振动器操作要点
(1)附着式振动器振动作用深度约为250mm左右。如构件较厚,需要在构件两侧安设振动器同时进行振捣。
(2)附着式振动器的转子轴应水平地安装在模板上,每个固定点的螺栓应加装防振弹簧垫圈。在一个构件上安装几台振动器时,振动频率必须一致,在两侧安装时,相相应的位置应错开,以便振捣均匀。
(3)混凝长土入模后方可开动振动器,混凝土浇筑高度应高于振动器安装部位,当钢筋较密时和构件断面较深较窄时,亦可采用边浇边振的方法。
(4)振动时间和设立间距,随结构形式、模板坚固限度、混凝土坍落度及振动器功率等因素通过检查拟定,一般每隔1~1.5m距离设立一个振动器。
3.8 混凝土养护控制要点
1、混凝土振捣完毕后,应及时对混凝土暴露面进行紧密覆盖(可采用蓬布、塑料布等进行覆盖),尽量减少暴露时间,防止表面水分蒸发。暴露面的保护层混凝土初凝前,应卷起覆盖物,用抹子搓压表面至少二遍,使之平整后再次覆盖,此时应注意覆盖物不宜直接接触混凝土表面,直至混凝土终凝为止。
2、混凝土的蒸汽养护可分静停、升温、恒温、降温四个阶段。静停期间应保持环境温度不低于5℃,灌筑结束4~6h后方可升温,升温速度不宜大于10℃/h,恒温期间混凝土内部温度不宜超过60℃,最大不得超过65℃,恒温养护时间应根据构件脱模强度规定、混凝土配合比情况以及环境条件等通过实验拟定,降温速度不宜大于10℃/h。
3、混凝土带模养护期间,应采用带模包裹、浇水、喷淋洒水或通蒸汽等措施进行保湿、潮湿养护。
4、混凝土去除表面覆盖物或拆模后,应对混凝土采用蓄水、浇水或覆盖洒水等措施进行潮湿养护,并保证养护时间满足表1的规定。也可在混凝土表面处在潮湿状态时,迅速采用麻布、草帘等材料将暴露面混凝土覆盖或包裹,再用塑料布或帆布等将麻布、草帘等保湿材料包裹完好。包覆(裹)期间,包覆(裹)物应完好无损,彼此搭接完整,内表面应具有凝结水珠。有条件地段应尽量处长混凝土的包覆(裹)养护时间。
5、混凝土采用喷涂养护液养护时,应保证不漏喷,施工缝混凝土不得喷涂养护液。
6、混凝土终凝后的连续保湿养护时间应满足表1的规定。
表1不同混凝土湿养护的最低期限
混凝土类型
水胶比
大气潮湿(RH≥50%)
无风,无阳光直射
大气潮湿(RH<50%)
有风,或阳光直射
日平均气温
T(℃)
潮湿养护期限(d)
日平均气温
T(℃)
潮湿养护期限(d)
胶凝材料中掺有矿物掺合料
≥0.45
5≤T<10
10≤T<20
20≤T
21
14
10
5≤T<10
10≤T<20
20≤T
28
21
14
<0.45
5≤T<10
10≤T<20
20≤T
14
10
7
5≤T<10
10≤T<20
20≤T
21
14
10
胶凝材料中未掺矿物掺合料
≥0.45
5≤T<10
10≤T<20
20≤T
14
10
7
5≤T<10
10≤T<20
20≤T
21
14
10
<0.45
5≤T<10
10≤T<20
20≤T
10
7
7
5≤T<10
10≤T<20
20≤T
14
10
7
7、在任意养护时间,淋注于混凝土表面的养护水水温度低于混凝土表面温度时,两者间温差不得大于15℃。
8、混凝土养护期间应注意采用保温措施,防止混凝土表面温度受环境因素影响(如暴晒、气温骤降等)而发生剧烈变化。养护期间混凝土的芯部与表层、表层与环境之间的温差不宜超过20℃(截面较为复杂时,不宜超过15℃)。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前应制定严格的养护方案,控制混凝土内外温差满足设计规定。
9、混凝土在冬季和炎热季节拆模后,若天气生产骤然变化时,应采用适当的保温(寒季)隔热(夏季)措施,防止混凝土生产过大的温差应力,使表面产生裂纹。
10、混凝土拆模后也许与流动水接触时,应在混凝土与流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前采用有效保温保湿养护措施养护14d以上,且保证混凝土获得75%以上的设计强度。养护结束后及时回填。
11、直接与海水或盐渍土接触的混凝土,应保证混凝土在强度达成设计等级以前不受侵蚀。并尽也许推迟新浇混凝土与海水或盐渍土直接接触的龄期,一般不宜小于6周。
12、对于严重腐蚀环境下采用大掺量粉煤灰的结构构件,在完毕规定的养护期限后,如条件许可,在上述养护措施基础上仍应进一步适当处长潮湿养护时间。
13、混凝土养护时间,应对有代表性的结构进行进行监控,定期测定混凝土芯部温度、表层温度以及环境气温、相对湿度、风速等参数,并根据混凝土温度和环境参数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养护措施,保证混凝土的风个温差满足规定。
14、混凝土养护期待,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并各自对混凝土的养护过程作具体记录。
3.9 模板拆除时监理控制要点
1、混凝土拆模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未提出规定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成2.5Mpa以上,且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时,方可拆除。
(2)底模应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表2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表2拆除底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
达成混凝土设计强度的百分率(%)
板、拱
≤2
50
2~8
75
>8
100
梁
≤8
75
>8
100
悬臂梁(板)
≤2
75
>2
100
(3)芯模或预留孔洞的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和孔洞表面不发生塌限和裂缝时,方可拆除。
(4)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需考虑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规定的规定外,还应考虑拆模时混凝土的温度不能过高(由水泥水化热引起),以免混凝土接触空气时降温过快而开裂,更不能在此时浇注凉水养护。混凝土内部开始降温以前及以混凝土内部温度最高时不得拆模。
(5)一般情况下,结构或构件芯部混凝土与表层混凝土之间的温差、表层混凝土与环境之间的温差大于20℃(截面较为复杂时,温差大于15℃)时不宜拆模。大风哐气温急剧变化时不宜拆模。在寒冷季节、若环境温度低于0℃时不宜拆模。在炎热和大风干燥季节,应采用逐段拆模、边拆边盖的拆模工艺。
(6)拆模宜按立模顺序逆向进行,不得损伤混凝土,并减少模板破损。当模板与混凝土脱离后,方可拆卸、吊运模板。
(7)当拆除拱架、拱圈及跨度大于8m梁式结构的模板或特殊设计的模板时,应按设计规定的程序及措施进行。
(8)拆除临时埋设于混凝土中的木塞和其它预埋部件时,不得损伤混凝土。
(9)拆除模板时,不得影响或中断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10)拆模后的混凝土达成100%的设计强度后,方可承受所有设计荷载。
4. 安全、文明监理控制
1.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审核,并督促其建立完善。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各项安全描述措施进行检查、审核,并对其具体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理。
2. 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协议规定,督促协调施工单位从管理入手,全面在施工中执行各种规范,对也许发生的事故,采用防止措施,实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各种隐患,督促其整改。对其重大隐患和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3. 对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进行审核、监督,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不安全隐患。
4. 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用电、机械设备,临边防护、高空作业、消防安全等。
5. 每日巡视,并作好安全监理日记,每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运用明火、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设立、设备安装、防火、防事故措施的贯彻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
6. 检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6级风以上严禁高空作业,有关设备或设施应装设防雷装置,以防雷击。
7.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立。
8. 检查工地的排水设施。
9. 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其它应急设施(涉及防污设施)的贯彻。
10.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口要按规定设立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井灯,防止事故发生。
11.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贯彻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道路。
12.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严格控制噪声。
13. 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毕现场的清场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告知施工单位,贯彻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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